园区项目建设责任书
1昆山日本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环境管理责任书
为维护园区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切实推行城市环境管理标本兼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努力营造优美、整洁、文明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升园区整体环境质量,根据苏府[20XX]40号文件精神和苏园管[19XX)14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如下: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建设单位:
主管责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手机(或电话):
二、责任地段和范围
项目名称:
地址:
责任区域:
三、责任内容和任务
责任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做好以下环境管理工作:
1、建筑工程(含设备安装等)施工现场,沿四周必须用彩钢板围护(狭长的市政工程、管线敷设施工现场和面积较大的场地填土施工现场,经批准后可不作围栏,但必须控制出入口)。
2、施工现场各分区采用道路分隔,路面必须硬化,并保持整洁。
3、每个施工现场可设置二个以下(含二个)有专人把守的出入口,必须设置至少一个洗车台,定专人对驶出施工现场到公共道路上的车辆进行冲洗,保持车轮整洁,禁止将泥土带上公共道路。
4、运输土方、建材的单位和车辆应办理路面清洁保证金手续,领取通行证按指定的线路、时间行驶,做到车况良好,措施到位,禁止抛、洒、滴、漏污染路面;一旦发生抛洒现象,应及时组织清扫现场,恢复路面清洁环境。
5、不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将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严格遵守夜间施工到22时的时间规定。
7、施工现场所产生的多种固体废弃物,不得随意倾倒在空地上、河道内或道路两侧。施工单位还必须在施工现场及工人宿舍区设置垃圾收集箱,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并委托有资质的环卫单位定时收集后集中处理。
8、加强对施工场地、工人宿舍、工地食堂及周边环境秩序的管理,做到无乱堆乱放、乱涂乱贴、乱拉乱挂、乱设摊点及擅自占用绿地,损坏花草树木等行为。
9、责任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加强对施工队伍及人员的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切实遵守上述各项规定。如发生违规现象除追究有关施工队伍责任外,责任单位同样应追究相应责任。
四、本责任书由园区城市管理局与责任单位(建设单位及其施工单位)签订。责任单位须指定一名主管责任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制度,履行职责,接受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局、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责任单位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将依照《苏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和园区的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园区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且整改不力的单位将依法给予处罚。对拒不履行职责造成较大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并由主管部门吊销其相关证照,取消有关资格。
五、本责任书一式五份,签字单位各执一份,执法大队一份,规划建设局备案一份。
六、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建设单位(章):
主管责任人(签字):
施工单位(章):
监督单位(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技术措施与管理措施的落实,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工程,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将在施工现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项目经理:
证号:
2、安全员:
证号:
3、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4、现场监理安全监督管理人:
5、业主驻工地代表:
二、本工程在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始施工之前,工地现场将采取如下措施:
1、工地四周设置封闭围栏,一般路段围栏高度不低于2米,沿街路段围栏高度不低于2.5米,围栏立面为实体,围栏材料确保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采用除粘土实心砖以外的材料制作。
2、工地出入口10米范围内道路将硬化,并挂五牌一图。
3、工地出入口设置至少一个洗车台或冲洗设施,凡从施工现场行驶到公共道路上的车辆必须保持整洁,车辆上的泥土必须在洗车台上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土上路。
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规定: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道;
2、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4、在园区首期建成区内不得采用冲压打桩等高噪音作业方式。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5、早晚上10:00—早晨6:00之间不得进行高噪音作业,在高考、中考等特殊情况下必须停止一切噪音作业。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提前5天向园区环保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夜间作业。
6、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设专门场地堆放,并及时运到指定地点倾倒。施工单位还必须在施工现场设垃圾箱,暂时存放生活垃圾,定期交园区环卫部门收集后集中处理。
7、施工运输车辆在公共道路上行使时,必须保证车厢完好,严禁发生抛、洒、滴、漏现象。
8、土方运输前必须到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按指定路线安排土方运输车辆行驶。
三、本工地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标准)和《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与“四口”防护、塔吊、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其中吊装、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方面,保证达标,并力争优良。
四、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将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施工作业,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施工单位不听从督促或者拒绝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园区规划建设局或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报告。
五、工程项目在施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愿意接受最终核定安全生产等级为不合格的处理。
1、发生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2、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
3、在平时抽查过程中,按JGJ59-99标准考核,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
4、被书面停工整改两次及以上者。
六、奖惩办法。
1、项目经理的资质复查按照“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原则执行,凡被评为不合格工程的项目经理,当年资质复查作“不合格”处理。
2、项目经理资质复查不合格的,自复查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园区承担任何工程业务。
3、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不得参加当年各种级别优秀项目经理的评选活动,所在施工企业也不得参加当年先进施工企业的评选工作。
4、凡因监理人员过错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负有相关责任的项目监理组不得参加当年园区优秀项目监理组的评选活动,所在监理企业也不得参加当年先进监理企业的评选工作。
5、除以上处罚外,根据苏园规[20XX]27号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规定要求及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凡应进行处罚的,园区规划建设局将严格按照有关处罚规定执行。
总包单位/承建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监理单位(盖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监督责任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盖章)
安全监督负责人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注:本表一式三份
3建设项目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发包人(建设单位):
承包人(承包单位):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与开发区总公司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合作协议书》的内容,为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结合本工程建设的特点,特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发包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五、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提供方便。
六、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七、承包人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人(含监理人员)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承包人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发包人(含监理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九、承包人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发包人(含监理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十、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含监理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一、承包人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领导或者上级单位举报。发包人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人进行报复。
十二、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人(含监理方)工作人员,发包人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包人工程合同造价1-5%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停止其施工、解除合同。由此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发包人单位追缴。
十三、本廉洁协议作为滨海燃气天然气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承发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报送甲、乙双方上级单位纪检部门和相应的管理部门备案。
发包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承包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