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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目标责任书

时间: 02-05 栏目:信函

1中通快递扫黄打非目标责任书

甲方:山丹县中通快递负责人

乙方: (一线收寄人员)

乙方在收寄邮件、快件(或销售邮政图书报刊)时,不得收寄、销售下列出版物:

(一)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的;

(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宣扬邪教或者迷信的;

(六)散步淫秽、赌博、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如乙方收寄、销售上述出版物,将依法被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甲方也将辞退乙方,并让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甲方: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乙方:XXX

日期:20XX年X月XX日

2乡扫黄打非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推动全乡“扫黄打非”斗争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各村在“扫黄打非”工作中的作用,保证“扫黄打非”工作健康顺利进行,经乡党委、乡政府同意,决定在全乡实施“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目标

(一)各单位“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对本辖内的“扫黄打非”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扫黄打非”工作,不断加强对“扫黄打非”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抓好“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日常管理及案件的查处和侦破工作。

(三)“扫黄打非”工作纳入到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总体部署中,并按照总体布置做好各项工作,以此作为评选文明村庄、文明单位和检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成果的重要指标。

(四)各单位有专门的“扫黄打非”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有专职人员,有专项经费。

(五)对“扫黄打非”工作中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者,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扫黄打非”社会舆论宣传,不断提高公众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与参与“扫黄打非”斗争的自觉性。

二、责任追究

(一)本辖区发生被中央、省和国家有关本门点名或通报批评有关“扫黄打非”的问题,且整治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本辖区发生的“扫黄打非”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不能结案而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对本辖区内的违法经营活动不能依法处理,或干扰、阻挠执法人员及时对案件依法调查处理的。

(四)各单位“扫黄打非”的组织和工作机构不健全,没有明确责任,工作开展不力,致使出现严重问题,对全乡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国家、省、市明令取缔、关闭的非法出版物市场,或明令限期解决的问题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致使市委、市政府领导被中央、省委和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约见谈话,或使我乡、我区、市委、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考核中被扣分的。

三、考核与奖惩

(一)乡“扫黄打非”领导小组依据本责任制,每年度对各单位“扫黄打非”工作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二)做出以下成绩之一的,由乡委、乡政府或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给予表彰或奖励:

1、年度考核中“扫黄打非”工作成绩显著的;

2、破获审理重大案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预防重大问题做出贡献的。

(三)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分别给予下列惩处:

1、被追究责任的有关部门、个人,列为本年度未完成“扫黄打非”工作目标的单位,取消其评选年度“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2、对被追究责任单位的领导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查,并由上级领导谈话,限期整改。

3、年度内连续两次以上被追究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由乡“扫黄打非”领导下组办公室将情况通报给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乡社会主义精神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计入相关年度考评。

4、对“扫黄打非”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对各单位和相关领导责任追究,按下列程序进行:

1、对被追究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由乡“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追究建议,报乡“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根据乡“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转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3、对追究责任的处理结果,由乡“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通报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并存档备查。

(五)全乡“扫黄打非”工作年度考核中成员排在最后一位的成员单位,第一年由乡委、乡政府领导约见谈话,第二年黄牌警告并通报全乡。

乡“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3龙丰街道办事处“扫黄打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的有关工作部署,始终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各社区、各部门对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的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强化文化市场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和龙丰街道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龙丰街道“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龙丰街道办事处与各村(社区)有关单位签订本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人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制,龙丰街道“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扫黄打非”工作的具体指导。龙丰街道“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与各村(社区)书记签订“扫黄打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抓好落实。

二、责任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扫黄打非”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扫黄打非”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相关机制,及时研究分析形势,制定落实有关工作措施。

(二)建立健全“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机构,确保“扫黄打非”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和繁荣,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建立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行动。

(四)始终保持封堵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的高压态势,严防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惠州境内印刷、出版发行和传播。

(五)大力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深入打击通过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坚决打击非法报刊和盗版出版物的经营活动。

(六)各村(社区)和街道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原则,综合治理,指导、协调、各尽其责,相互协作,形成合力,体现明显效益。

(七)切实抓好基层“扫黄打非”工作,要建立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重大事项的报告制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快速反应的应急预警工作机制,由此构建“扫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

(八)汇总、掌握和依时报送文化市场、“扫黄打非”案件查处情况,督办大案要案。

(九)积极、稳妥地做好宣传舆论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拥护、支持和参与“扫黄打非”工作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责任考核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扫黄打非”工作目标责任管理落实情况纳入部门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同选拔任用和奖惩挂钩,以及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

(二)龙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适时对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落实“扫黄打非”工作目标责任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办通报,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一)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凡违反目标责任管理内容,对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出版物市场问题突出、秩序混乱和社会影响恶劣的;瞒报、谎报、迟报有关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或其他重要情况的,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视其情节轻重,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者,视情节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有关责任人因工作变动,由继任人继续履行本责任书的相关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执行。

龙丰街道办事处“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签名):

20XX年X月XX日

责任人(签名):

责任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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