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森林防火责任书
1旅游景区森林防火责任书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旅游景区实际,为确保景区森林防火安全,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崇礼县森林防火办公室与旅游景区单位签订此责任书。
一、旅游景区单位要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规定,要求在景区内设置醒目森林防火标志,警示严禁在林内烧烤,其他经景区批准的露天烧烤摊点要设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确保不发生火情。
二、旅游景区内举办篝火晚会的要到县防火办备案,备好灭火器,活动结束后彻底清理余火,并由专人负责用火安全等防火措施。
三、旅游景区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二号扑火工具等森林扑火器材,要安排一名防火宣传员对经批准的露天烧烤摊点人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要安排至少二名以上防火巡查员在景区内进行防火安全巡查。
四、旅游景区单位必须清除烧烤摊点周边可燃物,防止发生森林火灾。
五、旅游景区单位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发生森林火灾的,按照《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消防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森林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县森林防火办公室1份,旅游景区单位1份。
崇礼县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人(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景区单位负责人(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防火责任书
为确保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屏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老君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与各保护站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服从局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安排和部署,依据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各保护站人员具体负责各自所负责的片区防火工作。
二、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备查,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三、如因工作不到岗、到岗不到位、到位不作为、弄虚作假等造成火情的发生,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如造成火灾的,年终考核一律不称职,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保护站: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3森林防火责任书
为了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平衡,确保我镇至年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湖北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签订本责任书。
一、强化森林防火责任体系。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村(居)一把手负责制和在人民政府领导下的部门领导责任制。各村(居)委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负全面责任,村(居)一把手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是主要责任人。各村(居)森林防火领导机构成员要划分责任区,并签订责任书,做好本责任区护林防火督促检查。要实行村(居)干部包组,护林人员包山头、地段,全面落实包山头、包地块、瞭望人员责任,做到山头、田间、地头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防范到位。
二、认真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期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确保封山禁火令、防火明白书、防火责任状入户上墙。要在交通要道、入山口等特殊部位张贴标语、拉挂横幅标语或建设宣传碑牌。要抓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教育,并通过学生宣传教育家长和群众。要重点抓好精神病、痴、呆、傻、流浪人员等特殊人员的监控管理教育,对其进行造册登记,明确监护人,防止其行为引发森林火灾。
三、加强火源管理。镇政府成立应急扑火大队,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应急扑火队、巡逻队,加强巡逻,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要死看硬守,对火源信息立即处置,做到万无一失。
四、严格值班制度。森林防火期间,各村(居)委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做到尽职尽责,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火情,应急扑救队应在15分钟内集结完毕。
五、严格监督。镇政府成立防火督察组,对防火工作中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而出现火警,火情,火灾的严格依纪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村(居)各执一份。
XXXXX:(签章)
XXXXX:(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