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森林防火责任书
1泸水县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33号和《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的规定要求,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领导负责制。为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特订立《20XX—20XX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林火控制指标(40分)
六库镇林地面积33864.80公顷,林火控制指标如下:
1、森林火灾次数(20分)森林火灾次数不得超过1次。
2、森林受害面积和受害率(20分)
森林受害面积不得超过9.59公顷,森林受害率低于1‰;
(二)林火管理指标(60分)
1、各级政府是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求政府间层层建立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权力、÷目标、责任相统一的目标责任管理。(10分)
2、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森林防火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建立完善森林防火长效机制,认真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科学制定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督促防扑森林火灾各项措施的落实;按照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指挥灭火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10分)
3、各级政府应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发展需要,不断加强地方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专职森林消防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每乡(镇)建一支不得少于30人的季节性森林消防队,林区乡(镇)要组建一定规模的专业义务森林消防队。(10分)
4、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将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保证各项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要足额配套国家和省下达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0分)
5、各级政府要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以保护国土生态安全,加速林业发展,建设绿色经济强省有相适应的森林防火支撑保障体系。(10)
6、森林火灾扑救要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有效防止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森林公安机关要同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严格依法治火。(10分)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
三、执行情况与考核
每年森林防火期结束后,由各乡(镇)组织辖区内责任状执行情况的自检自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于每年6月专题上报政府。县政府责成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组,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考核办法》,检查考评9个乡(镇)执行情况,检查结果经县政府批准后,兑现奖惩。
四、奖励
县政府每年安排防火经费和奖励资金万元,根据9个乡(镇)的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兑现奖励。本镇奖金为0.17万元,防火经费为0.41万元;两项合计0.58万元。
五、处罚
因渎职、失职、经费不到位,扑救不及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写出专题报告,县政府将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行政领导的责任。
1、森林火灾次数超过县下达指标的一倍以上;
2、发生重大森林火灾2起或特大森林火灾1起;
3、发生严重影响全县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的森林火灾;
4、扑救森林火灾中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
5、隐瞒重大火情、火灾、事故不报。
泸水县人民政府(印章)
执检单位:
代表:
乡(镇)人民政府(印章)
受检单位:
代表:
二OO五年十二月一日
2XX县XX镇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搞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根据《达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实行政府首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若干规定》,特制定20xx年度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任务
千方百计避免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减少森林资源损失,把森林山火受损率控制在千分之零点一以下。
二、责任范围及对象
各村民委员会
三、责任措施
1、落实责任。村主任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组长为该组森林防火主要责任人;村上要成立专业森林山火扑火队,各组也要成立森林山火扑火队,做到集结迅速,战斗有力;要与林区各社落实防火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山头地块,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地段、每一个时段都有具体的责任人。
2、宣传动员。各村委要充分利用镇防火办提供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技术措施宣传资料,组织人员利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做到广播有声,林区边缘有护林标语,在重要林区地段设立护林防火碑;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规和责任,在林区各组发动群众制订森林防火村规民约,自觉遵守,相互监督。严格执行林区火源管理制度,宣传林区安全扑火自救常识;广泛动员林区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宣传及森林火警扑救工作。
3、搞好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建设。各村组要妥善保管好镇防火办提供的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要随时检修维护,保证能随时投入扑火工作。落实好护林点、护林哨建设,组织人员对林区道路进行清理。
4、加强巡山护林工作,强化火源管理。进一步加强各村组护林队伍建设,强化巡山护林工作,严格执行村民森林防火挂牌制度。要坚持在林区道口设置防火检查哨卡,坚持杜绝火种进山入林。对在林区作业的生产生活用火要严格控制,坚持用火审批制度。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要重点管理。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及高火险期,要禁止一切林内和林缘用火。元旦、春节、三八节、清明节等重要节假日,要对林缘和穿越林区的道路以及主要旅游活动地点增加流动哨,严防死守,对辖区内的痴、呆、聋、哑、高龄人员和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要逐一登记,落实监护人,并强化监护人的责任。
5、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各村民委员会要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检查,重点是检查巡山护林人员到岗情况、林缘以及林区火源管理情况以及林区道路清理情况等,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
6、坚持森林防火值班,保证信息畅通。要坚持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期内,要保证村主任、组长、专职巡山人员24小时在岗,保证信息上传下达畅通无阻。如有山火发生,要及时组织调度扑火队伍,及早进行扑救,把山火扑灭在萌芽状态,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四、考核奖惩
由镇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村民委员会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考核评定。镇防火办将组织力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以上各项工作进行督查,年底将全面考评、验收。对年终考评成绩在前3名的村委予以物资奖励;对年终考评成绩在后3名的村委会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对山火频繁发生,出现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村委会,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森林防火责任书
为确保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屏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县老君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与各保护站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服从局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安排和部署,依据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各保护站人员具体负责各自所负责的片区防火工作。
二、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工作日志和值班记录备查,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
三、如因工作不到岗、到岗不到位、到位不作为、弄虚作假等造成火情的发生,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如造成火灾的,年终考核一律不称职,并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川省屏山县老君山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责任人:
20XX年XX月X日
保护站:
责任人:
20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