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监管责任书
1村级土地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推动国土资源的有效监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县域内各行政村(居)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办发[20XX]71号《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和三部委15号令《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的规定,协助当地镇乡人民政府,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为此,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与__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签订年度村级土地监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监管工作责任与要求
(一)各个行政村(居)对本村(居)区域内土地,特别是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节约集体土地和制止违法用地的工作负总责。
(二)高度重视土地执法监管工作,真正把土地执法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盘工作。
(三)切实发挥村级土地所有权人作用,将耕地保护指标分解到组、农户,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的各项制度,对耕地保护实行日常监管,定期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切实配合全县“双违”整治和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成立本村(居)土地执法监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落实巡查责任,支持镇乡人民政府和国土所(监察中队)开展制止、拆除、清渣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五)建立“村(居)—土地协管员—镇乡政府—国土部门”经常性汇报和沟通机制,及时制定出台村级土地监管的乡规民约。配备专管人员,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要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向镇乡人民政府和国土所(监察中队)报告。
(六)坚决杜绝买卖集体土地和占用基本农田违法行为,禁止擅自以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壮大村级经济为由,使用耕地进行“新民小区”工业点和道路的呢过类型的非农业建设。
(七)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涉土信访案件的调处和报告工作,严密防控越级上、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协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处置涉土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众性事件。
二、监管工作考核与奖惩
根据《玉环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土地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村(居)进行季度考查和年终考核。考查、考核结果与该行政村下一年度用地指标、征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调整修改土地利用总规划相结合,对土地监管工作开展成绩突出的行政村(居)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耕地保护和土地监管不力的行政村(居),由镇乡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对季度考查中发现该行政村(居)区域内发生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接近或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8%,由镇乡人民政府纪检部门对该行政村(居)负责人进行约谈、预警,问题严重造成重大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乡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村(居)各存一份;副本一份由国土资源所留存。
四、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盖章)(签名)
________________村居委员会(盖章)(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六师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明确各团(场)、五家渠市工业区管委会在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监管工作中的责任主体,不断强化土地管理和土地执法监管工作职责,全面深入地开展“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的“三无”单位活动,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势头,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现六师与你团(场)、工业区管委会签订如下责任条款:
一、按照建立“党委领导、行政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工作格局,各团(场)、工业区管委会为辖区内预防、制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主要责任主体。在建立和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及预防、查处违法用地工作中,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好监管职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团(场)、工业区管委会行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对本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及违法用地的预防、发现、制止、查处等情况负总责,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动态巡查和全方位监管,以创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团场”活动为载体,建立和健全“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工作机制,确保本辖区无违法用地现象的发生。
三、对本辖区发生的违法用地行为,应在发现或接到报告该行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责令违法占地项目单位(个人)停止违法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5个工作日内组织联合执法,进行拆除。保证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依法组织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
四、各团(场)、工业区管委会应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和奖惩措施,将土地管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师下达的土地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国家部委和兵团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土地执法检查活动验收合格,不得被列为重点整改地区或违法用地问题突出单位。
五、各团(场)、工业区管委会领导干部应带头学习和执行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以口头、会议纪要或参与项目剪彩、奠基等形式,默许边报边建、未报即用等未办理用地手续的项目开工;不得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益事业、招商引资等理由为借口,同意或默许未办理用地手续的项目开工。
六、各团(场)、工业区管委会应保证本辖区年度违法用地控制率必须达100%,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率达到100%以上,查处到位率不低于80%,整改率达100%;确保辖区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10%。
七、师将定期组织考评工作,对年度考评的优胜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任人实施约谈、追究责任,给予全师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年终评优资格,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报批工作,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3土地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强化政府对国土资源管理特别是耕地保护的领导和责任,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转变,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实现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根本好转,确保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乡人民政府与全乡各村委会签订20XX年度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总量不减少。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从严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和法定义务,认真落实补充耕地方案。严格控制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基本农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按时完成年度土地开发整理任务。提高土地管理科学技术水平,建立土地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土地资源动态监测。
2、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规模,建立土地供应制约需求的新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新机制,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外,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对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建立土地集约利用新机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切实抓好闲置土地的消化利用工作,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3、健全法制,强化执法。各村委会及时制定出台基本农田管理的乡规民约。配备基本农田保护区专管人员,切实做到非法占地早发现,制止并上报。支持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查报各类土地违法案件,注重事前防范,土地违法案件逐年减少,确保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发生根本好转。
二、考核与奖惩
1、各村要将基本农田保护区指标分解到组、农户,建立健全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制度,对基本农田保护实行日常监管,定期对基本农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年终向乡政府报告执行情况。
2、乡政府责成土地所,每年要对各村基本农田保护区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调度检查,调度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情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占补平衡措施落实情况,土地违法案件的查报情况方面。对基本农田保护和监管不力的村,乡政府将通报批评,责令限期纠正,到规划期末,乡组织有关部门对本乡基本农田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3、乡政府根据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考核结果,参考每年度的调度检查情况,进行奖惩。对完成保护责任目标突出的村,以及实施保护目标责任书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特别是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发生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村要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乡人民政府
负责人签名
村委会
负责人签名: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