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安全承诺书
1东郭镇校车驾驶员安全行驶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自身符合下列条件,愿承担隐瞒、谎报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1、本人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本人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本人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本人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本人无犯罪记录;
6、本人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本人郑重承诺遵照以下规定,愿承担违反规定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1、校车运载学生,坚决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位置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坚决杜绝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的现象。
校车运载学生,坚决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2、校车上下学生,确保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坚决杜绝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现象。
3、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确保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4、确保校车载人不超过核定的人数,不以任何理由超员。
5、确保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如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或者道路上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最高时速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确保载有学生的校车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6、确保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7、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必须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确保不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坚决杜绝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现象。
坚决杜绝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现象。
8、坚决杜绝校车未运载学生而上道路行驶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手印
东郭镇校车管理办公室
2校车驾驶人安全行车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以及省公安厅关于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车交通安全,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杜绝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师生的人身安全,作为一名校车驾驶人我自愿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保证做到自觉遵章守法,积极配合区教育局、学校和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工作。
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平时驾驶车辆自觉做到文明驾驶、礼让三先,保证做到:不超员载客、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后、不争道抢行、不强行超车、不闯信号、不带“病”行驶、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三、平时自觉维护好车辆,做到出车、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工作,保证使车辆始终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确保车辆转向、制动系统、照明灯光齐全有效,并随车携带有效灭火器材,保证不驾驶未经检验或车辆安全部件不合格的车辆,确保师生乘车安全。
四、自觉遵守教育局、学校和交管部门对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接受车辆定期检验和安全教育,驾驶校车时做到定车、定线、定点,接受交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进入校园时,将车速严格控制在每小时5公里以下。
校车驾驶人:_________________
学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2月
3校车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保证校车正常安全运行,切实保障乘车学生的人身安全,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我作为校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向社会做如下承诺,请政府社会进行监督:
一、加强校车安全管理
1.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有关校车安全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行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保障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的各项经费,保证校车技术状况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2.凡未经交运、教育、交警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车辆一律不作为校车使用,凡未经资格审核的人员一律不得驾驶校车,凡技术状况不合格的病校车一律不得运载学生。
二、组织开展校车安全教育
1.针对校车可能出现的事故,积极开展对校车驾驶员、随车老师和乘车学生的定期安全教育活动。把校车安全教育纳入到学校安全教育课时,保证教育内容、时间、经费、人员四落实。
2.保证校车驾驶员作风正派、身体(心理)健康、技术过硬、遵章守纪、责任心强,爱护车辆,尊重乘车学生生命;杜绝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闯红灯,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等严重违章违规现象;杜绝中途加油(水、气)停车,按时接送学生;对车辆进行定期保;积极配合随车老师共同做好学生的接送工作。同每辆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3.保证随车老师认真负责地对接送学生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监督驾驶员遵规驾驶、谨慎行车。发现驾驶员有酒后开车、闯红灯、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其它不文明驾驶行为立即进行劝阻,并向学校报告。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安排好学生安全候车,有序上下,在车辆完全停稳前,不让学生事先等候在过道、门口等候下车;学生上下车时,随车老师先行下车进行保护。在学生上车未就座坐好或学生下车未脱离车辆运行安全威胁的,杜绝让车辆过早启动。每次接送学生完毕,认真核对接送学生人数、检查车内。对于校园周边非法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学校积极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反映举报。
4.保证对学生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乘车时不在车上打闹、不与司机谈话或大声喧哗、不使用或玩耍笔、筷子、小刀等利器;不将头、手或身体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不把玩车内应急工具及紧急出口设施;不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搭乘校车;严格遵守其他相关校车乘坐安全的规则。
以上承诺,我坚决做到,并在学校安全管理中认真落实。如因自己失职引发学生安全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承诺人学校(盖章):
承诺人签字:
20XX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