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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安全稳定责任书

时间: 01-21 栏目:信函

1株洲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强化部门安全稳定意识,明确职责,防止和杜绝涉稳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方针,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则:

1、院保卫处是全院安全稳定工作的职能综合牵头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指导、培训、协调、督查、处置、考核、评价全院的安全稳定工作。

2、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部门副职是直接责任人,根据本部门性质、职责和分工,对所辖工作、人员、部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考核和处置负总责。

3、部门安全稳定情况是纳入年度考核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发生重大安全稳定事故的部门及其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部门责任:

1、严格执行安全稳定工作法律法规及学院二级管理的有关规定。把该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责任明确、工作规范;想方设法创新,确保一方平安。

2、高度重视对本部门师生员工的安全稳定教育。及时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做到教育在先、教育到位、常提不疲、常抓不懈。依法治校、以德育人,保证本单位人人关注、涉稳信息畅通,防患于未然。

3、建立健全内部安全防范体系,切实抓好安全稳定常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制度和应急预案,把责任合理细化并分解落实到每位责任人,明确具体措施和办法,建立台账,严格责任制。

4、坚持每天巡查,每周过问,每月排查,做到重点时间、地段、人物有重点措施;每学期全面总结,并书面向学院汇报。

5、采取积极措施,排除日常隐患。特别是以下安全责任事故:

(l)交通;

(2)用电、气、火;

(3)食物中毒、疫情爆发;

(4)现金票据、贵重物品丢失;

(5)设施设备保管、使用和维修更换造成的;

(6)集体活动、医疗、劳动、心理健康、传销、纠纷、酗酒、赌博、房屋租住等导致的;

(7)实习实训中发生的;

(8)校园宣传、网络监管;

(9)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的;

(10)外来串联、民族宗教、***等;

(11)决策不科学不民主导致的;

(12)其他因失职、渎职造成的。

6、及时提醒其他部门的安全稳定隐患,并配合支持其工作举措。

7、积极服从和配合院保卫部门工作;自觉接受学院有关检查和事故处理。

8、出现安全稳定事件时确保本部门有关人员第一时间到位处置;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有关领导,不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部门和保卫处各存一份。

四、《株洲职院安全稳定责任分解及考评办法》附后。

院长

签章:

责任部门:

第一责任人签章:

20XX年3月XX日

2华侨大学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特制定华侨大学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控制目标

1、不发生由学校或各单位组织的校内外活动中出现师生死亡责任事故。

2、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引发的火灾、食物中毒、校舍倒塌并导致师生死亡的重大事故。

3、不发生因管理不善、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和入室盗窃等重大刑事犯罪事件。

4、不发生群体性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

5、不发生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及群体性罢餐、罢课、绝食等社会安全类事件。

6、不发生利用校园网传播有害信息,有攻击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影响安定稳定的言论和行为。

7、不发生师生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活动,不发生师生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发生有师生在校园内开展宗教活动。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分管领导是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分管工作职责权限范围内相应的责任。师生人数较多的单位要成立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把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2、密切关注校园动态,维护校园政治稳定。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教育,国家政权意识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腐拒变能力。要及时收集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各种重要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向校维稳办和相关部门报告。要加强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非法宗教组织的反动宣传煽动活动,及时上缴各种反动宣传品,防止其在校园内扩散、传播。要加强对广播、网络的安全管理,确保广播、网络安全。要认真安排节假日和敏感期的值班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3、建章立制,经常组织检查落实。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稳定管理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把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要广泛宣传,督促师生员工认真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并经常组织人员检查落实,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平安。

4、预防在先,加强安全稳定教育。要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稳定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运用各种媒体宣传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周”和新生入学教育、“119”消防宣传日等教育契机和各种敏感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安全稳定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稳定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5、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在考核、评估、评优、评奖活动和干部提拔任免中,学校将把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作为一项基本条件予以考虑,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对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对忽视安全稳定工作,履行职责差,不及时上报影响校园安全稳定信息,造成安全稳定事故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本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宁波大学2010年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机关)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平安办、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关于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宁波大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切实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宁波大学与机关各部门签订《宁波大学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以下:

一、单位内部要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明确部门及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健全治保小组和义务消防员(队),并积极参与学校深化“平安校园”的各项活动。

二、加强对教职员工人身、财物的安全教育和禁毒、禁赌教育,做好心理危机疏导,避免和减少各类不安全事故及财物被盗案件的发生,全年无非正常死亡事件。

三、加强对教职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自觉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学校校园交通、车辆管理规定,严禁超速行驶,乱停乱放,不发生交通事故。

四、部门全年不发生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一般治安、刑事案件、违反校园治安秩序案件稳中有降。单位内部全年无教职员工被捕、被判。

五、在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中,不发生重大泄密、火灾、交通、房屋倒塌、中毒等重大伤亡事故和安全事故。加强设备管理,做好所属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按照重点部位的要求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六、经常排查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涉及治安、政治稳定的信息,并将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要做到信息反馈及时准确,不漏报、瞒报。主动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确保校园稳定。

七、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宁波大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规定,做好部门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到保卫部门统一办理登记;在校园内租房经商的单位和个人要办理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手续,确保不录用违法犯罪人员。涉外部门要加强对境外人员的管理,及时向安全稳定工作的职能部门通报境外人员的情况。

八、重视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技防设施符合规范,运行正常。

九、积极主办、承办、参加学校预案的演练。

十、不发生《宁波大学深化“平安单位”建设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所列的属“一票否决”的事件。

十一、此责任书未尽事宜参照单位及其它安全稳定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书签字人如工作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宁波大学(签章)

责任人(校长):(签章)

乙方:宁波大学(签章)

责任人:(签章)

分管负责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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