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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时间: 07-21 栏目:总结

1大气污染防治年度总结

1、以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为契机,继续贯彻落实《省烟气排放设施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要求,通过强化环境执法,整治超标排污,促使一批排气设施限期治理达标;通过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规范排气行为,促使一批排气设施限期淘汰废弃;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促使一批排气设施得到整顿改造;通过优化工业布局,加快供暖供气基础设施建设,促使排气设施总量减少;通过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基本解决排气烟囱超标排污和随意设置的问题,促使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2、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3号),加快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根据省环保厅《“十二五”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规划》要求,做好我市的调查工作。此次调查既包括大气常规污染因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VOC)和机动车尾气调查内容,因挥发性有机物(VOC)和机动车尾气。为落实好此次调查工作,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与环科院有关技术人员组成工作技术小组,对全市大气污染各项数据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编制了我市污染防治情况及有关治理项目并上报省环保厅。

3、严控施工扬尘,加大了全市施工现场管理力度,各建筑工地普遍实现了围挡作业、路面硬化施工、渣土随拆随运随洒水、车辆封闭运输、杜绝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4、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环办〔〕81号),认真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以下简称POPs公约),我市开展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恶英类POPs调查工作。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是对人类生存威胁最大的污染物之一,它们会造成人体的多种疾病和遗传突变,且在人体内滞留数代,严重威胁人类生存繁衍和可持续发展。因此,通过调查掌握我市排放源现状,加强排放源管理,可以有效的防止和消除POPs污染对自然环境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通过调查,我市二恶英类排放源企业共计7类、54家,年排放量5212.9129mg/TEQ(二恶英当量)。

通过采取措施,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始终稳定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水平。年,我市城区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达到或好于二级天数为344天,比年增加15天,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都不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明显改善。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总结

一、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冬季进入采暖期后,季节性燃煤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剧增,燎荒及焚烧秸秆、垃圾明显增加,同时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频繁出现,造成雾霾天气频发,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全镇人民要充分认识当前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举措,积极防止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于**年**月7日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年**月12日召开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先后成立了**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设置四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组、监督检查组)、**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小组(镇区、企业巡查组和村街〈含村级企业〉巡查组)。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分别成立了**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小组(镇区、企业巡查组和村街〈含村级企业〉巡查组),各位片长、包村干部各负其责。从镇到村、从企业到个人,横纵联合形成我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全天巡查制度。每天白天片长、包村干部负责制入村巡查,晚上由值班带班组长、值班员和派出所干警联合巡查,二十四小时无间断巡查,并建立巡查档案。巡查日志必须有明确记载,发现着火点、时间地点方位、当事人、扑灭时间、着火原因等,要记录清楚。发现了违反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从村干部开始到包村干部、片长、主管领导、镇长等等逐一追责!其中:

1、值班人员负责晚上6:00-10:00巡查。哪组值班哪组巡查。记好晚间巡查记录,带班领导签字把关,每天早晨交接班也要交接记录,办公室做好巡查记录本。

2、派出所主要责任:一是有举报点火者必须立即出警,带人处罚,不能滞后迟疑;二是晚上值班干警会同镇政府值班干部共同搞好夜间巡查,必须严厉处置。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分别与25个村街签订**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与60余家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具生产企业和有污染源企业签订**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四)、广宣传造氛围。各村街张贴禁烧公告,早、中、晚利用广播等到形式大力宣传禁烧政策,努力营造大气污染防治氛围。发放的公告、宣传稿要有留存档案,村内广播要每天早、中、晚至少宣传一遍。镇区和各村街悬挂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条幅50条。**月28日在**镇政府第三会议室召开了**镇大气污染防治培训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个村街书记、主任,**村、庆功台村、马庄村三个村街30家家具生产企业,派出所同志、各包村干部。会议邀请县环保局的贾队长来授课,经委主任王俊旺同志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详细讲解《**镇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镇长张占春同志做重要讲话。

同日,镇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网通公司门前做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发放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单和严禁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的通告。并沿镇区街道两边把宣传材料发送到商户手中。

二、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冬季期间,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冬季采取“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等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原煤散烧污染问题。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要大幅减少冬季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绿色施工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落叶、垃圾焚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三)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为契机,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将设备检修、维护时间安排在冬季。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震慑力。

目前对家具企业摸底调查正在进行中,待调查结束后建立**镇家具企业台账。

(四)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禁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媒介开展宣传,鼓励绿色出行,降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使用强度。黄标车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确有实车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到离我县最近的车辆报废场大厂天成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报废处理,然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另一种是对于实车已经不存在的,要凭相关证明,到车管所办理注销。

目前,包村干部把打印好的黄标车报废证明和保证书,送达到各户手中。

三、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三级,即Ⅲ级预警、Ⅱ级预警和Ⅰ级预警。当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提前预警,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建议性措施主要包括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措施主要包括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等。当发布最高级别预警时,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并采取大型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措施。Ⅲ级预警(重度污染、黄色预警)措施:

(1)、及时通过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2)、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建议中小学减少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

(3)、建议减少出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4)、鼓励企业和公众减少污染物排放。

3市质监局201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十八大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嘉兴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质监职能,自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达各成员单位年度工作任务书后,我局即将任务进行分解,落实相关责任职能处室,并明确工作完成时间,扎扎实实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把锅炉源头准入关。根据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除发改、环保、经信等牵头部门审批同意外,全市质监部门全面停止禁燃区内(其它区域20蒸吨/小时以下)新建、扩建、改建高污染燃料和以生物质为燃料锅炉的安装施工告知、安装监督检验和使用登记工作,全力配合做好淘汰(拆除)工作。

二、加强锅炉安全监察执法,促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全市质监部门将锅炉安全监察执法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结合,严厉打击锅炉“三非、两超”(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超期未检、超期未整改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履职,促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顺利进行。

三、做好技术支持工作。积极配合省质监局开展在用燃煤锅炉能效普查工作,并在定期检验和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开展在用锅炉节能帮扶、在“三员”培训工程中加强锅炉管理和操作人员安全节能培训,对有需要进行锅炉能效测试的使用单位,积极协调省特检院开展相关测试工作。同时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由市特检院提供锅炉报废方案(方式)的技术支撑。

四、强化部门联动协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18号)和《嘉兴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XX~20XX)》(嘉政发〔20XX〕37号)要求,积极配合发改、环保、经信等部门做好锅炉淘汰工作的联合检查,并及时将燃煤锅炉告知、办理情况及时抄送相关部门。同时,对已纳入年度淘汰(拆除)计划的相关锅炉,在监督检查、定期检验等环节中做好配合工作。

五、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完成对嘉兴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站有限公司、嘉善县机动车排气检测站有限公司、嘉兴市路通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平湖市保安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海盐众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海宁九方机动车检测站等6家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根据省质监局关于对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文件要求,市质监局每年组织对机动车安检机构为重点的资质认定专项检查工作,并组织全市获证检验机构开展诚信检验公开承诺,以承诺书上墙、公开咨询、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倡导诚信检验。

六、进一步强化产品监督抽查制度。20XX年省、市两级质监部门对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高度关注,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各级专项监督抽查。今年各级监督抽查水性涂料生产企业共11家。产品11批次,合格率100%。自20XX年1月开始工业产品省级发证权限下放,我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受理、行政审核、技术审核环节都能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相关要求,分工明确,流程明确、责任明确、操作规范、严谨高效,特别是受理和行政审核环节,严格按照各项实施细则,对不满足发证要求的坚决不予行政许可,近两年来在多次的全省事中事后监督检查中,保持“零差错”。

七、其他情况。通过几年来专项整治和部门联动下,我市目前已无生产燃油阻力车的企业,并且质监部门对违规生产燃油阻力车行为保持着高度关注和严厉打击的态势;我市石油炼制企业经过多年的技改和高新技术的引进,危化企业均采用低能耗、低污染工艺,全面达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

4张家口市大气污染防治201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我市继续将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空气质量作为实现绿色崛起、调整结构、普惠民生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合力攻坚,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过采取治企、减煤、控车、抑尘等治理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根据环保部发布的空气质量状况报告及省发布6月份的监测数据,今年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95,空气质量达标天数138天,同比增加12天,达标率76.2%。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一)严格控制燃煤污染。20XX年初对全市的燃煤锅炉进行了全面的摸底、统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燃煤锅炉淘汰和治理计划,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发展城区集中供热、拆除锅炉工作。上半年全市淘汰燃煤锅炉51台,对7台480蒸吨燃煤锅炉的烟尘治理改造,对5台发电机组进行脱硫升级改造及脱硝治理,并完成了4台机组的除尘改造工程。目前还有1台机组正在实施除尘改造工程。

(二)深化施工扬尘治理。加强了建筑工地开复工的审批监管,严格把关开复工。对申请开复工的建设工程项目采取先检查验收后开复工的办法,合格一个开复工一个,未经检查验收的工程不得开复工。建立了日常管理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在住建局正常监管的基础上,又专门成立由住建、城管、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对建筑施工扬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扬尘、安全隐患等问题时,及时进行制止,并责令企业整改。

(三)推进黄标车淘汰。制定了《张家口市淘汰黄标车实施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先城后乡、先公后私、先大后小、疏堵结合的原则,加强黄标车的淘汰、治理工作。20XX年截至目前共淘汰黄标车20XX辆。一是加强尾气监测,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核发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对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的,一律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二是严格登记管理,对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法强制报废。三是严格通行管理,主城区及各县建成区全面禁止黄标车通行,对违法规定的黄标车依法予以罚款并记分。四是严格运营管理,对从事道路运输的黄标车,严格控制核发《道路运输证》,对新申请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未取得环保检测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五是严格控制机动车转入,对外地转入我市的机动车未达到国五排放标准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集中力量开展煤炭市场整治。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炭经营企业煤粉尘污染治理的通知》,制定了《张家口市煤粉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同时要求有关县区积极规划建设煤炭物流园区,彻底解决煤粉尘污染问题。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专门的督导组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多次召开会议推动整治工作开展,侯亮市长还亲自带队对几个重点县区进行了突击检查,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通过努力,全市煤粉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全市共取缔关闭煤炭经营企业557家,对104家进行了场地恢复,清理存煤492.84万吨,暂时无法取缔的煤炭经营企业也采取了围挡、苫盖、喷淋等防尘措施。怀来、怀安两县的煤炭物流园区已经开工,预计年底前可建成。宣化区、下花园、蔚县、万全、沽源等县区物流园区也在规划之中。

(五)加强露天烧烤和餐饮业油烟治理。市区划定8个允许烧烤的区域,要求商户在室内作业,禁止露天烧烤,其他区域不允许出现任何烧烤摊点。同时,开展了中心城区餐饮业油烟污染调查摸底,今年计划对经营面积100平米以上的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和补贴政策。

(六)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全力压减钢铁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全市下达减排任务207项,其中关闭企业或生产线88家(条),目前,已关闭或拆除55家(条)。同时,积极推进企业外迁和改造升级,在主城区周边规划建设了四大产业集聚区,对中心城区的保胜能源、盛华化工、斯必克等20家重污染企业进行搬迁改造。截止目前,已有16家企业搬迁至产业园区。

(七)创新执法监督工作模式。将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情况列为各县区、市直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有利抓手,采取包片巡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有利的推动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市开展“利剑斩污”攻坚战活动,重点打击集中供热锅炉大气污染、焚烧秸秆、重点行业燃煤设施偷排漏排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共出动车辆510辆次,警力1200人次,排查562家单位,组织夜间巡查18次,检查燃煤锅炉109台,煤栈煤场85家,施工工地27处,制止焚烧秸秆行为35起,办理案件45起,行政处罚56人,阻止1050吨高硫分煤炭进入我市,劝返120辆大型货运车辆绕行市区,有力打击了大气环境违法行为。

(八)建立健全大气污染监测监控体系。目前已有18个县区完成空气6项污染物自动监测站建设,实现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全覆盖。与市气象台建立了重污染天气提前应对机制,当空气质量指数(AQI)连续3个小时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AQI >200),启动重污染天气提前应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程度,缓解污染压力。与环保公安支队建立了联合会商和执法机制,不断强化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九)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考核机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县处级领导班子实绩评价、奖励问责以及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资金的分配的重要依据。今年年初,完成了20XX年度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工作。

二、存在问题及困难

从当前实际情况看,我市要尽快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结构不尽合理。工业结构不尽合理,重工业企业占77%,且大部分集中在张宣地区,对城区空气质量影响较大。

(二)中心城区集中供热发展有待提高。目前我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率仅为87.3%,中心城区仍有390万平方米使用小锅炉采暖,另外还有11个“城中村”2.9万个小土炉冬季采暖使用。

(三)PM2.5基数低下降难度大。20XX年我市在未受到灰霾天气影响的情况下PM2.5均值为0.040毫克/立方米,为京津冀最好水平。今年上半年,我市PM2.5除2月受灰霾天气影响同比上升119%外,其他各月均同比下降,仍难以完成PM2.5浓度下降考核指标。

(四)天然气气源严重不足。我市天然气供给量目前为5418万立方米,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到20XX年 我市要削减煤炭390万吨,对燃煤锅炉进行淘汰或清洁改造,对供暖锅炉进行煤改气,约需新增天然气1.5亿立方米。

(五)治理资金缺口较大。我市空气质量虽然相对良好,但面临申奥的空气质量压力,必须从根本上解决能源和产业结构,城市集中供热率和压减煤炭消费量等问题,仅20XX年约需政府投入78亿元的治理资金,仅靠我市自身财政能力和省拨付的治理资金,远远不能满足治理需要。

三、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为了确保实现今年我市空气质量的既定目标,同时也为申奥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支撑条件,下一步将重点推进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集中供热、拆除燃煤锅炉。一是加大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改造力度,加快推进管网建设。合理分配使用张家口发电厂热源,加大配套供热管网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协调大气污染治理资金、银行贷款等进行支持,重点解决桥东区、高新区供热管网的建设问题。二是加大燃煤锅炉拆除取缔力度,重点将5类锅炉纳入集中供热管网或进行清洁能源替代。第一类主城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供热采暖燃煤锅炉;第二类“大气污染特别控制区”内的燃煤锅炉;第三类,已具备接入供热管网条件的燃煤锅炉;第四类所有餐饮茶浴炉;第五类所有工业生产燃煤锅炉。四是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并实施我市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补贴政策。五是在推进集中供热、拆除燃煤锅炉的同时,市质监局加大对入市煤质监管力度,严控高硫煤进入市区。

(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一是主城区五个区分别购置移动式雾炮车,市大气办用大气治理专项资金也购置一部高档移动式雾炮车,配置给相关部门尽快投入使用。二是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并安装固定式雾炮防尘设施,有效降低施工时产生的扬尘,未达到要求的责令停工整治。三是施工工地安装扬尘自动监控设备,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联网,进行在线自动监控。

(三)煤粉尘污染治理。对无照经营的煤炭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取缔。加快煤炭物流园区的建设进度,确保9月底前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将位于城镇周边、高速公路、国省道两侧的煤炭经营企业全部迁入物流园区经营,到期后仍未搬迁的企业工商部门不予年检营业执照并依法予以取缔;不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城镇周边的煤炭经营企业以及电厂、热力公司等用煤企业,在9月底前规范建设高度不低于11米或高于料堆高度5米以上围挡,并采取全苫盖、洒水喷淋、大风天气停工等抑尘措施,对于未到达要求的,责令停产整治。

(四)黄标车及油气回收治理。一是加强机动车上路查验工作,在高速公路入口及主城区设置黄标车禁行标志,加大处罚力度,促进黄标车淘汰。二是加强燃油品质监管,对供应油品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加油站实施停业整改。三是加快推进油气回收治理进度,确保年内完成403座加油站、5座储油库、82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及验收工作。

(五)餐饮业油烟及露天烧烤治理。一是加强审批把关,特别控制区不再审批新的餐饮商户,其他区域新增的餐饮业商户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后,方可营业。二是今年重点对经营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293家商户进行治理,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达到环保要求,明年对剩余的经营户全部整治到位。逾期未进行治理的商户进行停产整治。三是加大露天烧烤的查处力度,确保碳烤炉具全部室内作业。同时,探索推广新型无烟烧烤炉具,减少油烟污染。

(六)加强督导检查。从7月开始,我市组织环保、住建、公用事业、执法、商务等部门,针对我市大气污染的特点,分别开展燃煤、施工扬尘、四大行业、煤粉尘、油气回收等大气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市监察局会同政府督查室、大气办组成督导组,对“百日会战”行动中的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每月编发一次督查通报,完成当月全部任务的,通报表彰;完成未当月任务量的,通报批评;对严重滞后的由督导部门约谈相关县区或部门负责人,并在媒体上曝光。

(七)加快我市污染源解析工作。我市投入400多万元进行源解析工作,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工作,预计明年6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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