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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院旁听心得

时间: 06-03 栏目:心得体会

1法院旁听心得

从小就觉得,法院审判是很神秘、遥不可及的事情,所以20XX年4月12日这天,我很早的就来到了海淀区人民法院为了旁听一场法律审判。在紧张的等待以及安检和填写旁听证等手续后,我忐忑不安的进入了法庭。

在宣读法庭纪律后审判正式开始了,当天审理的是“瞄准‘熟人’之母骗老太金饰”一案,被告人以谎称认识被害人之子,向被害人借用金饰为女儿治病,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480.1元,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整个审判过程都没有太大的争议,但是当天的审判最终还是以休庭结束。

经过这次的法院旁听我重新定义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东西,原来法律真的离我不远,只是以前我没有好好的关注而已,原来生活中大家总说的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并不是只是说说而已。以前我总以为只有非常重大的事情才会有人上诉,希望找回公道,在以前的我看来,要是今天被骗的人是我,我肯定只是对自己说一声,吃一堑长一智,下次别再被骗就好了。原来从小就把法律挂在嘴边的人连老太太都不如,至少她还会真正的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其实我也并不是不知道可以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只是不知道怎么用而已。我想现实生活中的和我一样不知道怎么使用法律武器的大有人在,而且根本没想过会用法律的人也多不甚数。所以说,虽然现在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是人人都向往的和平社会,但在现实生活中,不公平的事无处不在,这归根结底都是因为大家没有强烈的法律意识。

在这次法院旁听中,我学到了许多,作为一个大学生只是总把用法律解决问题挂在嘴边而没有什么实质行动是不行的。如果连我们这些算得上是知识分子的人都不会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又有什么资格总说别人怎么怎么样呢。我们不仅要自己努力了解法律知识,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还应该积极关注我们身边的人和事,为他们多提供一条了解法律的途径。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有我们这样好的资源,有什么不懂可以咨询老师和法律专业的同学,可以上网去图书馆查资料,还能去法院旁听关注实践。一些农村或是没念过什么书的人根本没有我们这些资源,他们是需要我们帮助的人,要是我们自己都一知半解,或是什么都不知道,又要如何自处。

法律在日常生活中所起到的作用和发辉的力量是非常重大的,我们不应该只是让这种力量仅限于书本中,要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同社会实践相结合,也不应该只让这种力量仅限于懂法律的人当中,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应更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我们不仅要自己会运用法律武器,而且要尽我们最大的努力让别人也了解法律,特别是一些易受当受骗又没有什么法律意识的弱势群体,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做到了为社会贡献一份微小的力量。

2法院旁听有感

20XX年4月12日,20XX大队七区队在民法老师翁孙哲老师的带领下,来到了杭州上城区人民法院。民法老师为了让我们更清楚地了解民法以及法庭审理程序,特地组织开展了此次实训活动。

本次法庭审理的是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民事法律案件。这起案件的原告是一位母亲,她起诉儿子、儿媳欺诈其房产并要求其儿子或付清房款或解除合同。而儿子、儿媳却利用母亲对其的信任和母亲的文化程度不高,将母亲名下的房产买到自己名下,但不支付房款,甚而将母亲赶出家门。法庭上,双方律师都倾尽其所掌握的情况和法律知识为当事人辩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长和审判员都必须不能有个人情感存在,他们必须站在中立、公正的角度去看待原告和被告,并对其作出公正的审判。而代理律师也需要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被代理人的与案件有关的任何情况,而且做好充分的法律知识储备,以便更好地为被代理人进行申辩,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而法庭上的所有人,包括观众都必须遵守现场的秩序,安静认真地旁听。

当然,在如此庄严肃穆的氛围中,同学们都端坐着,认真听着,并不是的记录下细节和感受。

这次亲历法庭,我们真正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与公正,以及法律的威严和公平,同时,我们对法庭审理程序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审理中有很多论据和论点都是来自于我们的民法课本,还有老师提及过的一些法律,可见,民法理论学习和基础知识储备之重要性,。另外,我们也认识到了民法与人民生活的密切联系,了解了民法规范着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些行为,为社会和谐提供了保障。此外,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了拥有坚实的法律知识基础是何等的重要,尤其是对于作为未来执法的人民警察的我们。

这次实训活动,给我们在课堂之外上了一堂体验课,不仅让我们加深了对法的认识,更我们激发了我们对法律学习的热情。

3法院旁听观后感

十八岁的青年缓刑期间再犯新罪。他为何如此不知悔改?他的为何如此虚度年华?为何如此浪费青春?悔恨吗?他思过吗?他的双手被手铐铐着,身后是一名威武的警察。他在我们注视的目光中缓缓地走出了法庭,只给我们留下一个孤独的背影。

20XX年5月15日,和几名同学一道,我们很荣幸有机会走进了顺德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现场进行了旁听。该庭审理的是由一名十八岁的男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案。在开庭准备阶段由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然后在审判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进入法庭后,核对当事人和其他代理人的身份,在开庭前,法官强调了“被告有最后自辩的权利”后,法庭审理正式开始。

他跟我的弟弟差不多大,很普通的一个男孩,在他这个年纪,应该是坐在教室里努力用功读书的时候,正是他迈开青春步伐追求快乐的时候,正是他追寻人生理想体现人生价值的时候,可是他却如此浪费自己的生命,虚度美好年华,直至现在犯下了大错,留下了罪名与污点,后悔莫及。

他静静地坐在被告席里,接受着训问。主审官严肃的核对他的身份,而后在一次次的训问和一次次的举证中,我们对他的犯罪事实有了十分清晰的了解。他来自四川,是一个农村的孩子,没有上过什么学。20XX年因犯了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2年,因在20XX年多次为老乡存放偷来摩托车,并收取100元每次的辛苦费,被警察人赃俱获逮捕回警察局。

在案件审理中,我们专注地倾听法庭法人和被告人的陈诉,关注着审理的各个环节。在法庭辩论阶段,由原告和被告双方对法庭举证的证据进行合理推理和论证。法官首先对各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了认证,并阐述了采纳这些证据的理由,最后,各方当事人起立,由审判长宣布了最后裁定。

回到学校,我认真的思考着,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缺点。我暗暗下着决心,一定要改正自己的缺点,认真学习,珍惜我的美好时光。

从此次的旁听中,我获益匪浅。不论是法庭审判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的扩充,还是法庭旁听带给我的发人深省的思考,都是给我这一生留下的宝贵财富。具体的说,我是第一次听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词,在旁听过程中直观的理解了它的含义,同时我还记住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条文、审判的程序以及作为一个旁听人员应该遵守的规定。虽然这次旁听的与自己的专业的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我还是能感觉到法律的严谨神圣,通过这次的旁听,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问题无处不在我们的身边。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法律将在我们的生活中所处的地位日趋提升。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才能从容地面对和正确处理各种法律问题,遵纪守法,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最好能够为法治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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