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任审计请示
1对许明力同志进行离任审计的请示
市委组织部:
经市委安排,我局原局长许明力同志另有任用,不再担任市公路局主要负责人,现离任有一个多月,为及时掌握目前市公路局财务状况,便于事业单位法人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从而有利于各项工作开展,为此请市委组织部尽快安排审计部门对我单位进行审计。
特此请示
二○XX年七月二十三日
2关于对市商业储运贸易公司财务进行离任审计的请示
市委组织部:
我局下属单位市商业储运贸易公司改制方案于20XX年11月经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批复(延市国企改发〔20XX〕1号),其安置职工费用清算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企业半停业时间及期间职工人数认定,已经市国有企业改革办公室审核批复(延市国企改办函〔20XX〕2号)。20XX年12月,市人社局对该企业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有关费用核算批复,并由市财政局予以拨付。根据企业改制方案批复要求,经我局研究同意,现申请贵部对该公司财务进行离任审计。
妥否,请批示。
附件:市商业储运贸易公司关于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申请
延安市商务局
20XX年2月20日
3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请示
新建县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结合“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就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科级主要领导干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依据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我们草拟了新建县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意见,请予审议。
附:1、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2、进一步规范明确审计对象范围
3、进一步规范审计程序和审计内容
4、进一步规范审计结果运用
联系人:周伟江13870902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