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开国税情况说明
时间: 01-29
栏目:情况说明
1企业无国税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XX]8号文件规定:“20XX年12月31日前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原征管机关征收管理,不作变动。”
我公司**年**月**日工商登记成立,从事**行业,属于**税纳税义务人,按照税收政策不需要到国税办理税务登记,特此说明。
***公司
**年**月**日
2建筑业国税情况说明
XXXX:
由于本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对外主要提供建筑项目施工,并不提供货物的销售,则不必须要办理国家税务登记证。
特此说明。
XXX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3未开国税情况说明
XXX国税局:
本公司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大批买入原材料xx,形成可抵扣进项税额xx元,超过去年同期水平xx元。本年上半年公司销项税xx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由于进项税额的大幅增长,本公司xx年上半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金额为-xx元,无需交纳增值税。特此说明。
xxx公司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