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窗口职工承诺书
1长宁县中医院服务窗口公开承诺书
一、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提高主动服务意识。
一是新农合办、医保办: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举止端庄,文明礼貌,作风严谨。廉洁奉公,不徇私利。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开展人性化服务。
二是收费处、出入院处:以微笑面对患者,以熟悉的操作服务于患者,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对待病人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并尽职帮助解决;工作中认真负责,精力集中,不闲谈、不嬉闹,不与病人争吵;窗口不离人,工作认真负责,收款唱收,付款唱付,不多收、不少收、不漏收、不乱收。备足零钱,不拒收大额钞票;及时解决电脑与新农合、医保联网的不足,尽量缩短结算时间;
三是中、西药房:准时上岗,着装整齐,不脱岗,工作期间不干私活。实行24小时昼夜服务;工作主动热情,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做到语言通谷易懂,有问必答,耐心解释病人的用药咨询。不让影响医患和谐的语言在我这里出现;工作中认真负责,精力集中,不闲谈、不嬉闹,不与病人争吵;做到“三查五对”。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坚持急诊优先,对急诊抢救患者坚持先发药治疗,后补办手续的原则;不购进不使用劣药或过期药品,保证用药安全、有效。不让群众的利益在我这里受到侵害;保证药品供应充足,尽量保证每一个患者都能及时取到药品。
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大力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坚决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行业不正之风,开展“廉洁行医承诺、拒收红包承诺、反商业贿赂承诺”,树立“健康守护神”良好形象,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取信于每一位服务对象;二是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方便病患就医。
三、医院服务窗口将从以下两方面抓好 “四诺”活动。
(一)医院服务窗口将每一位经办人员作为“四诺”活动重点对象,并重点从履职态度、履职效率、履职质量以及具体行为的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其认真落实环境立县各项安排部署。
(二)医院服务窗口承诺对象代表服务窗口接受社会监督、测评,接受县环境立县领导小组考核检查。
四、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31-4622023)反映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2菏泽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公开承诺书
一、严格执行窗口单位服务规范,态度和蔼、热情服务、文明待人、礼貌接诊。严格岗位纪律,不因我们擅离职守给您带来不必要的痛苦。
二、严禁收受患者及亲友馈赠的“红包”及物品,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于拒绝的,必须于72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
三、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生材料、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销售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提成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发现企业或相关人员有上述行为的,立即终止供应关系并通报有关部门。
四、严禁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接受本单位能开展的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
五、因病诊疗、合理检查。严禁滥用仪器检查、化学检查或其他医学检查,不得以检查开单收受提成。
六、因病适治、合理用药。严禁以新特贵药品代替普通药品,严格按《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不得开大处方,严禁收取处方提成和提供统方行为。
七、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和物价收费标准。不分解收费、不超标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八、加强医患沟通,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尊重病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同意权和监督权。
以上各项承诺是全体三院人的工作准则,欢迎社会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并诚恳地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违诺,我们将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
举报电话:5991372,5995288
3医院服务承诺
1、医院服务人员要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有问必答,杜绝“生、冷、硬、顶”行为。
2、门急诊就医标志醒目,设有导诊和分诊人员,为病人提供咨询服务。门急诊提供轮椅、担架、开水、邮寄检验报告单等便民服务,并设置公用电话。
3、门急诊各服务窗口准时开启,排队不得超过10人。
4、挂号、收费要唱收唱付,药房发药窗口人员应详细核对处方并向病人说明注意事项。
5、门诊实行主要医疗服务项目和常用药品价格公示制,并向病人提供药品明细清单。
6、门急诊实行首院、首科、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生须耐心、细致诊治病人。
7、医院实行24小时急诊,急诊抢救病人到院后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院内急会诊时会诊医生必须及时到位。
8、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对大型检查和使用贵重药品应事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
9、输液室整洁明亮,通风良好,秩序井然,一人一椅。
10、后勤及设备保障人员在水、电、气等服务设施发生故障后,应及时到达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