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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时间: 10-17 栏目:总结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随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开展,XX县农保处按照上级指示,在工作中突出保费征缴和全程规范管理两个重点。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全社会的影响力,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全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普惠政策的开展。

一、主要工作绩效

截止到20XX年12月我县应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8。17万人,缴费人数15。84万人,收缴保费4581。86万元,做到应保尽保,参保率达100%,领取人数8。5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6061。55万元,对60岁以上人员做到及时发放,发放率达100%,全面完成省市县目标任务。期末基金结余15076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参保人数增长4。74%,结余基金增长48%。

二、主要实施方法:

(一)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为了扩大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印制大量宣传材料。同时组成督查组,深入群众家中,了解政策宣传情况,利用大型集会等各种有利于宣传的场合,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

(二)紧跟时序进度,强化保费征缴力度。我处配合县人社局联合县效能督查局组成10个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督查指导组挂包19个乡镇,采取通报、督查的办法,督促各地加快实施进度。与此同时,在圆满完成20XX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费征缴任务的同时,对20XX年保费征缴工作进行了提前安排和部署,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做到应保尽保,不留死角。

(三)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化建设。对全县符合养老待遇领取条件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而透彻的梳理,没有录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人员抓紧录入;录入基本信息有误的,及时予以更正。同时敦促各乡镇建立逐步到龄人员按月申报制度,按月对次月到龄领取养老金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并于每月月底前将领取人员的档案资料报送县农保处,由我处核实相关资料后进行复审,发放养老金。

(四)同步做好稽核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稽核制度和内控制度。定期抽查死亡人员上报不及时的乡镇和村,开展生存状况验证工作。对基层社保站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缴费凭证相关票据、缴费补贴和基础养老金补贴金额是否真实,进行全面核查,对死亡人员停发养老金,坚决杜绝冒领和基金流失现象。

三、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我处将一如既往的认真完成省、市、县各级领导部门下达的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任务指标,积极配合各级业务部门工作,全力保障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深入推进。

(一)巩固参保率,提高续保率。20XX年,我们将紧紧抓住改善民生的时机,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新一轮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广大适龄居民正确认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进一步巩固参保率。同时,继续强势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保工作,确保我县保费征缴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配合上级机构推行银行代缴代扣模式,促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规范要求的最新精神,我县将在20XX年全面推行保费征收银行代缴代扣的模式,即由参保对象直接到指定商业银行网点自行存入一定数额保费,按月由银行代为划拨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专户,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效率。我县农保处将积极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帮助农民理解新的缴费方式,改变缴费观念。配合各乡镇社保站组织参保对象集中学习新缴费流程规范,并帮助其统一办理缴费存折及相关业务手续。同时会进一步做好在保人员的资料统计,反复确认核查,保证准确,并最终完成与银行系统的对接。

(三)进一步深入做好稽核工作。一是抽查死亡人员上报不及时的乡镇和村,开展生存状况验证工作。二要对死亡人员停发养老金,杜绝基金流失。三要落实特殊群体人员待遇。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中的重度残疾人员,及时落实这部分人员的县财政补贴资金。四是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应用工作。按月通过系统生成次月到龄人员名单,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实现参保登记、个人账户建立、待遇发放、参保关系转移、终止保险关系等各个经办环节都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完成。

(四)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开展。20XX年我处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为民办实事计划,确立为城区20900位老人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工作目标。第一季度以来,我处强化工作力度,多措并举,全面保证发放和领取工作的有序进行,同时将继续督促各乡镇社保站严格遵守月报制度,及时将到龄人员资料上报。以为民办实事计划为契机,掀起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新高潮。

我们将在省、市、县各级领导部门以及相关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关心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推进改革,坚持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努力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工作更上新台阶,为促进我县经济协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终工作总结

我区自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和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主线,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圆满地完成本年度的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去年7月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坚持早启动、广动员、优服务的工作思路,出色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截止20XX年11月,我区6个街道2个乡,系统参保人数为32278人,其中新农保29197人,城居保3081人;截止20XX年10月待遇发放人数为6073人,其中新农保4926人,城居保1147人,1—10月累计发放养老金325万元。目前,我区新农保缴费人数为19132人占目标任务20800人的91.98%,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提供有力保障。为了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我区从组织领导、工作机构、经费保障、办公场地、办公设施等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加强领导并健全组织机构。我区成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各乡街也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配备了1至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业务工作,设立了村(社区)级联络员,建立了区、乡街、村(社区)三级联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网络体系。二是确保了财政投入。区委、区政府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政策倾斜。试点工作启动之初,区财政每年安排了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办公设施、政策宣传、组织培训等费用。三是强化“配套”保障服务,确保了工作顺利启动。区财政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并联通信息网络,确保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有人做事、有场所办公、有必要的办公设备。

2、制定实施办法,落实责任目标。我区认真学习国发[20XX]32号、国发[20XX]18号、湘政发[20XX]38号、湘政发[20XX]2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学习制度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熟悉掌握相关文件对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了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评,按照年度参保的目标任务,进行任务分解,与各乡街道签订《石鼓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目标责任书》,层层贯彻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3、宣传家喻户晓,营造积极氛围。我区始终坚持“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全覆盖”的宣传原则,切实做到宣传下基层、下乡、下社区,动员工作进村、进户、进居民心中。20XX年累计发放宣传单4万份,悬挂横幅标语100多条,在全区营造了浩大的舆论宣传声势。对少数群众认识不到位、参保有疑虑等实际问题,我中心负责人亲自带领工作人员进村入户解疑释惑,帮助群众算清早参保、多受益的“经济帐”,让应参保群众手中拿到宣传品,眼中看到宣传册,耳中听到宣传声。在促征缴的最后几个月,我区各乡街的村干部采取“白加黑,5加2”的工作模式,挨家挨户上门进行征缴,通过大家的努力,我区在10月底就已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4、定时调度通报,工作奖罚分明。根据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我区多次组织各乡街分管领导及乡街劳动保障站站长召开动员会,从7月开始,每月组织各乡街劳动保障站站长召开调度会,会议内容主要是报告缴费进度,提出问题,找出解决办法。今年为了加强经办机构自身作风建设,我们开展“周计划,月讲评,季考核”活动,从上至下营造了积极的工作氛围。我区还成立了石鼓区城乡居民QQ群,每周五对各乡街的缴费情况进行通报。今年区人社局决定将各乡街新农保完成任务数与年底就业资金分配挂钩,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乡街从下拨资金中予以抵扣,对完成较好的乡街给予相应奖励。

5、有序开展业务,扎实推进工作。在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从宣传、登记、征缴、发放、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规范养老保险的经办流程,做到手续办理到户,凭证发放到手,确保业务流程的标准化。按上级部门要求,我中心的档案管理工作也有条不紊的开展,我中心现已设立了高质量的档案室,安装了档案柜,制订了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采购了齐全的硬件设施。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区的档案管理工作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

6、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基金监管。为了防止重复领取养老金的现象发生,每月我们都会将领取待遇人员与社保局退休人员进行比对,及时终止重复领取待遇人员养老金。为了防止信息错误,我们与银行每月都会进行联网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后及时与各乡街联系并修改。为了确保养老金及时发放,我中心于每月10号开始就会做好准备以保障25日之前将养老金发放到位。为了方便群众,我区将农村信用社作为合作银行,以保证服务范围覆盖到全区每个乡街、村、社区,让领取人员不出乡街就可以领到养老金。为保证基金安全,我们建立了保费收缴稽核制度,紧抓财务核查不放松,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确保基金安全。

三、存在的问题

1、养老待遇较低,离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享受该种保险人员在没有任何其他生活来源的情况下,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标准难以维持其最基本的生活开销。

2、宣传不够深入,部分人员存在观望情绪。大部分农村居民经济条件并不宽裕,历史形成的“养儿防老,积谷防饥”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加之多数老年人文化水平不高,阅读理解力有限。参保对象中的中青年人员又存在等待观望情绪,认为自己还年轻,离领取养老待遇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存在等待观望情绪。

3、工作人员不足,经费投入不足。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参保面的不断扩大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不断增加,加剧了对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的需求,综合服务对象和人均服务量急剧增长,服务人员数量与工作人员配备严重失衡。

4、外出务工人员多,参保征缴工作难度增大。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数量大,许多人长年在外务工经商,偶尔回家。这部分人员对政策不知晓,没有时间办理参保,还有些已在工作地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些都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1、巩固参保率,提高续保率。继续发扬好的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的方式方法,确保让老百姓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更透彻,从而做到自愿参保,积极参保,进一步巩固参保率。

2、进一步加强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层层组织业务培训。经办中心工作人员将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熟练操作系统软件,通过层层培训,做到各级经办工作人员能准确把握、执行政策,打造一支敬业、专业的新农保和城居经办人员队伍。

3、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直都是业务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容不得丝毫的懈怠和放松。我们将以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为中心,切实做好养老金的发放工作,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

4、加强基金监督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是城乡居民的“保命钱”,必须确保安全。要依法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定财务、会计、统计、基金核稽制度,建立基金明细帐、月报工作机制,不断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终工作总结

xx年我们在省、市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为工作开展提供政策保障。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乡(镇、场)长任成员的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试点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考核、监督和指导。县政府还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乡镇,将根据考核规定进行奖惩。

2、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出台了《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宣传工作方案》,制定了《德安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务管理和基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措施,确保规范有效开展工作。

3、召开试点工作动员大会。

我县于9月21日上午举行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场)长、分管领导及劳保所、村、社区经办人员近200人参加了动员大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洪碧霞在会上做动员讲话,并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做了全面布署,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做好试点工作。

二、开展培训,有效提高业务经办水平。

我局针对各乡(镇、场)分管领导及劳保所、村、社区经办人员进行了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学习有关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掌握试点工作方案和程序环节,明确工作职责和经办业务知识。确保每位经办人员都能掌握业务的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都能把党的这一惠民政策向群众讲清讲透。

三、大力宣传,讲清政策。

为营造浓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氛围,我局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一是开展立体式、全方位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德安政府网、德安新闻网、德安电视台、手机短信宣传;利用全县中小学校发放宣传单,各乡镇分发宣传资料宣传,在城区公交及乡镇班车内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利用城区及乡镇交通要道,汽车站、火车站等人流密集地设立的大型宣传牌、横幅、上墙标语宣传。二是组建宣传队伍。县人保局组建宣传培训工作队,对全县乡镇(场)开展政策宣传、参保动员和业务指导工作。我局共印发宣传资料10余万份,要求做到入户宣传率达到100%,资料入户送达率达到100%,城乡居民知晓率达到100%,创造“政策天天讲、标语处处挂,资料户户有、干部村村走、政策人人懂”的宣传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知晓政策,踊跃参保。

四、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参保登记工作。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各乡镇严格按照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密切配合,扎实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摸底调查、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待遇审核等基础性工作。今年共有待遇领取人员13393人,发放基础养老金441.85万元;参保缴费人员8894人,收缴参保资金338.4万元。目前,我们在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保费收缴工作的同时,做好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待遇信息、缴费信息、补缴信息的系统录入工作,立争在xx年1月20日前完信息录入工作。

五、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维护基金安全。

自今年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基金管理和监督,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基金安全。

一是完善基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实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将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和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是规范经办操作流程。按照省、市规定,规范参保登记、保费收缴、基金划拨、个人账户管理、待遇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环节,明晰管理职责。

三是堵塞支付环节漏洞。定期加强与公安、残联、民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共同做好参保人员生存信息核查等工作,确保人员参保信息真实、准确,切实杜绝多领、冒领等现象发生。

4和平镇20XX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20XX年度,我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在县领导和农保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导,认真执行“深化改革,理顺关系,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政策,以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新型农保工作前进。现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总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20XX年度我镇应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4186人,农业人口4115人,非农业人口71人,应缴费人数3977人,截止11月20日已缴费3761人,缴费率95%。已按要求已完成县下达的征缴工作目标任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把任务落实到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为了切实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我镇成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动员大会,同时将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进行考核,实行干部包村、三大班子成员包区工作制,建立了日督查报告通报制度。

(二)加大宣传,提高参保率。认真贯彻落实惠民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主动自发的支持配合养老保险工作,针对群众关心的缴费年限、领取金额、继承等问题,通过会议、横幅、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通过党员带头、干部率先、动员亲属主动参保的方式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以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以身边的事引导身边人。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人员不同缴费档次,我们帮群众算账对比,讲清实惠利益,鼓励群众积极参保。

(三)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制定了参保流程图、待遇审批流程图、档案管理制度等,严把参保资格审核关。新参保人员先在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员按规定直接将保费存入自己的个人账户,农保站以农信社出具存款回执小票作为缴费凭证。20XX年度续保3733人,新参保28人,同时按要求为缴费对象做好档次变更并填写变更登记表,20XX年度,变更信息291人,填写变更登记表582份。补缴9人,补缴金额20XX元,已按要求做好缴费对象补缴工作。

(四)吃透政策,搞好工作保障。通过参加县农保局经办业务培训,深入了解政策和指导业务操作,对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参保流程进行详细讲解,使镇经办人员熟练掌握政策法规、精通经办业务,达到以会代训、培训即懂、学即能用的目的。同时,细化业务操作程序,在全镇各行政村均配备了协办员,做到分工合作,使工作得以迅速启动、高效运行,确保工作的准确率和速度。

(五)严格审核,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调资政策规定,对到龄缴费人员进行领取资格审核。截至11月20日,新增到龄待遇领取人73人,均按要求做好待遇领取人员公示。同时,加强对到龄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进一步明确发放流程,使参保人员资料的复核、待遇认定和发放、养老基金支付等程序环环相扣,开展60岁以上老人资格认证工作,总发放人数854人,其中死亡65人,已认证798人(11月认证1人),认证率达101.14%,从根本上防止冒领和错发养老金现象的发生,避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参保意识低,这几年国家对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投入较大,很多福利措施的实施造成了部分群众认为只要福利就应该是政府出,新农保政策的好处他们清楚,但是等、靠、要、思想严重,造成部分群众目前还处于观望态度。

(二)工作管理不到位,导致资格认证工作开展后,存在65人死亡未注销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认真总结推广已有宣传工作经验做法,持续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活动。不断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路径,增强宣传实效。

(二)积极抓好参(续)保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按规定早参保、勤续保,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参保人逐步提高缴费档次,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死亡缴费对象做好注销填报工作。

(三)是夯实经办管理基础。深化基础管理提升,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工作开展岗位人员经办管理能力考核,不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努力实现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意见建议。

由于出现村民缴费后,将信用社缴费存根交到我农保站,后因资金周转等问题将参保费用取出,造成参保不成功,影响参保率,建议与信用社签订协议,缴费后规定时间内不能不能取现,或设置最低存款额度等。

20XX年度虽然按要求完成了工作,但是与往年工作相比,还是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需要努力提高和改造。今后我镇农保站将继续围绕农保工作的目标任务,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工作情况

1、完善政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60元,缴400元补80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100元。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50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5月20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11个乡镇的323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学习,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励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124586人,占市局下达任务124500人的100.07%,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2707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4530.10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765.44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20XX.66万元的89.32%。市财政缴费补贴133万元,县财政缴费补贴210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834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49.95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236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77万元;丧葬费补贴22.65万元,利息收入101.63万元,转移收入0.43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2256.58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26930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2208.9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4.85万元,转移支出0.97万元,丧葬费支出10.5万元,一次性支付1.32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8684人,占市局下达任务6594人的131.70%,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49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38.65元,其中保费收入74.97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54.62万元的48.49%。市财政缴费补贴2.7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65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8.21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3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4万元,利息收入0.38万元,转移收入0.39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125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1483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123.1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2万元,一次性支付0.20万元,丧葬费支出0.10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4、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

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在总结前两年个人账户检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参保缴费、基金管理、支付发放和经办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了各项工作,使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分别于7月29日和8月23日迎接了上级部门对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的检查工作,受收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5、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20XX年的保费征缴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缴费金额进一步做了验证、改正、导入系统等程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信息全部准确无误地导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6、业务统计报表

按时、准确无误地上报了各项业务统计报表,不仅使自身更直观地掌握全年工作动态,而且使上级业务部门更进一步地了解我中心的工作情况。

7、新老农保合并

根据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人社发[20XX]36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新老农保衔接工作,我们对老农保的台账和基金进行了认真的核对,对核对无误的人员按照新农保导入业务系统电子表格模板做好电子表格,确认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并账户,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信息核对进行中。

8、业务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标准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要求,开发了业务档案管理软件,实行了一人一袋的管理办法,全县累计参保人数达12.30万人截止目前整理了90000余份档案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创优达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在宣传上,尽管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但也有极少数城乡居民认识程度不高,对相关政策在认识上还有误区,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宣传和解疑释惑,让他们真正理解城乡居民政策的重要意义。

2、社会保障卡使用情况。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存在开户银行开在市级“潞丰支行”的问题,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直接影响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保费征缴和待遇领取。诚恳的请求上级部门能尽快给我们解决社会保障卡的问题,以便我们早日实现应用社会保障卡推进工作,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实现规范化运行。

三、20XX年工作计划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20XX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

1、咬定工作目标,继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人员全覆盖,提高扩面、保费收缴是着重点。城乡居保参保覆盖人群广、保费征缴任务大,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参保率,竭尽全力做好征缴扩面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扩面任务。

2、全面推进经办管理信息化,加快社保卡应用。

信息化是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的基础性保障,按照金保工程要求,为了确保业务信息系统的有效访问和信息网络安全交换,我们在使用专线联网延伸到乡镇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将网络专线延伸到各行政村,并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代扣、代缴和代发,确保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创优达标。

按照全省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定中的组织管理、设施管理、专业建设、利用服务等方面标准进行完善,争取年底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提高业务档案管理服务质量,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实现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创优达标。

总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推动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惠民工程,也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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