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质量监督计划
一、切实抓好“两个安全”,在“平安滨州”建设中有新的作为
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在建设“平安滨州”工作中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措施,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食品质量安全方面,要在严格落实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证后监管的同时,着力建立管理、执法、检验的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的普查,健全食品企业档案,分别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食品企业的特点,探索不同的监管措施。在抓特种设备安全方面,进一步完善安全监察责任制,加强基层安全监察网络建设,健全完善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和行政执法三位一体的整体合力,做到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98%以上,重要特种设备和重大事故隐患监管达到100%,应急救援措施制定率达到100%。督促广大企业制定应急救援措施,要加强重点危险源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监控,加大依法施检和监管的力度,督促企业守法生产经营。
二、落实“科技提升年”的要求,在提升全系统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质量上有新的作为
要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先导,不断增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紧迫感,努力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工作质量,加强自身建设,为质监事业的长远发展积蓄后劲。
1、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培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要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强质监科技资源整合,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科技发展自身规律和本单位客观实际的科技体制。继续做好教育与培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时掌握新理论、新标准、新方法,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下大力培养一批市场营销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各单位要按照全省和全市质监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合理有效的组织实施,按计划完成2006年立项的20个项目,争取2—3个科研项目在市级立项和获奖,省级的成果有所突破。
2、加强实验室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在2006年能力建设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实验室现有资源的作用。继续建设完善山东省安全网质检中心,努力向国家级中心实验室水平靠拢,在国家级中心建设上实现突破。全面完成邹平县食品通用实验室建设。继续完善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实践考核模拟仿真系统,逐步建成省内一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基地。做好棉检体制改革配套设备引进与企业设备改造工作,引进1台HVI大容量棉花综合测试仪,推动2-3家企业完成设备改造。要建立超声波监护仪、心电监护仪、米尺等计量标准。加强技术机构内部基础管理,以检验检测报告、证书为抓手,推行检验检测质量追究制度,提高技术机构的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围绕中央和省、市提出的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降耗、自主创新等方面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兴检验项目,拓展新的检测领域,争取新的市场份额。积极探索检验机构间的合作,面对新的挑战,拿出新的举措,保证我们的质检机构在激烈的国内、省内竞争中脚步站得稳,步子迈得大,道路走得远。
3、强化区域监管责任制,提升抽检分离水平。在原有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把工作做细、做实,继续深化和落实抽检分离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完成定检计划,保证抽样全面、及时,检验准确、公正,后处理科学、到位。
三、抓亮点,攻难点,扩大结合点,在全面履行工作职能服务经济发展上有新的作为
1、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山东金质区域监管信息系统和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三位一体”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探索新的监管模式。“三位一体”质量电子监管网的建设工作,是国家质检总局、省局实现监管机制和体制创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局提出的“围绕增强质监工作有效性,加快推行电子监管工作”的重要保障和必然选择。要高度重视,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配好工作班子,完善工作体系,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借鉴先进 省市的经验,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2、继续深化以质取胜和名牌引领滨州经济发展战略,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围绕政府工作中心,立足服务,坚定不移的实施以质取胜和名牌战略,着力提高全市产品质量整体水平。要进一步发挥好综合管理职能作用,组织协调好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质监部门在设备、技术、信息方面的优势,以延伸十大产业链为工作重点,帮助企业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产品质量,积极培育名牌企业、名牌产品,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力争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争创中国名牌1-2块、山东名牌10块的任务,争取再有1个企业获得省政府质量管理奖,2个企业通过省政府质量管理奖的复评。力争2014年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个以上,获得国家免检产品2个以上上。
3、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山东省“十一五”标准化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局标准化战略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认真做好采用国际标准工作,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制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提高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和清理,规范标准内容,严格备案程序,保证备案标准的质量,探索食品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新路子。做好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实现我市AAA级或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零的突破,把我市企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企业培育名牌产品打下坚实的基础。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管理和经验推广,做好第5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验收工作。要大力培育无公害农产品,提高滨州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社会知名度,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努力。
4、做好能源、民生计量工作,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积极发挥能源计量工作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技术支持作用,根据《节约能源法》的要求,提高能源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利用率。围绕省、市确定的重点耗能企业,努力推动企业计量评价体系的建设,继续大力开展能源计量服务活动,指导企业制定节能方案,及时发布节能降耗最新技术法规和信息,推广先进节能方法,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节能环保型道路,努力营造企业、社会关注节能降耗、重视能源计量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民生计量监督检查,围绕政府、社会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继续加大对加油机、民用四表、定量包装商品等的计量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性,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目的
为确保中心所提供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应采取有效的检查方法对检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这些方法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心向委托方提供检测数据的检测过程的控制。新开检测项目、能力验证、仪器校准和检查、试剂质量验证等活动也可参照本程序中的方法进行。
3、职责
3.1质量主管负责制定检测质量控制计划和实施方案、下达任务,根据实验结果对样品检测结果和控制方法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年末对年度检测质量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报告。
3.2检测室负责按计划进行实验,上交结果,必要时写出试验报告、对样品复测。
3.3技术主管了解、掌握中心检测技术的薄弱环节,并对检测质量问题中的疑难技术问题组织人员进行攻关。
4、质量控制方法
4.1统计技术
4.1.1由质量主管从每个检测室的承检参数中选择几个样品量大,有代表性的项目,指定检测室采用性质稳定、状态均匀的样品或标准物质按同一方法进行定期检测,一般每两周一次。
4.1.2由检测人员随时将每1次的检测结果填入质控图,进行观察、分析。同时将检测结果报质量主管。
4.1.3当某次结果超出警告线(允差的2/3)时,应及时对检测过程和试剂、材料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预防超差的发生。
4.1.4如果检测结果连续5次位于标准值的同一侧,则可能存在系统误差,应对检测过程及所涉及的环境、仪器、试剂、纯水、标准溶液等进行检查,必要时换用其它标物或方法进行检测、对比,找出原因,消除系统误差。
4.1.5如果某次检测结果超差,应立即停止检测,按上述方式对检测过程进行检查,找出原因,同批样品全部复测;对上批的结果应进行抽查,若有问题也应复测。
4.1.6检测人对4.1.3、4.1.4、4.1.5出现的问题及纠正情况形成报告交质量主管,年末将质控图上交质量主管,经质量主管整理、汇总后与原始记录一同归档保存。
4.2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
对于没有标准物质的检测参数,可通过参加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的比对来验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性。除本节所述方式外,还可参照《实验室能力验证与比对程序》的方式进行。
4.2.1比对要求
4.2.1.1比对单位应在具有相当检测水平并已通过实验室认可、省级以上计量认证或其它行业水平相当的认可的实验室中选择。
4.2.1.2每次比对至少应有三个以上实验室参加。特殊情况下也可在两个实验室间进行。检测结果偏差符合“能力验证或比对方案”的规定(临时性的互检结果偏差应小于平行允差的两倍)。如检测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则必须通过其它途径来验证检测结果的正误并采取纠正措施。
4.2.1.3比对可按年初比对计划定期进行,也可根据检测需要临时安排。
4.2.1.4根据比对目的不同可分别用原样品、粉碎过的试样或消化好的试液进行比对。
4.2.2实施步骤
4.2.2.1由质量主管根据质量控制计划和实际需要拟定比对方案(包括时间、比对项目、试样种类、检测方法、比对单位、允差、结果评价等),下达本中心比对任务。
4.2.2.2由业务室办理向比对单位寄送样品、取报告等手续。
4.2.2.3检测室负责完成所承担的比对试验,按时将检测结果交质量主管,必要时写出试验报告。
4.2.2.4质量主管将几方结果进行对比、分析,并作出评价,结果报技术主管。
4.3使用标准物质
4.3.1由质量主管定期或不定期将标准物质以比对样或密码样的形式向相应项目承检人下达检测任务,与样品检测同时进行,检测室完成后上报检测结果。也可由检测室自行安排在样品检测时同时插入标准物质,验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4.3.2质量主管对检测结果与标准值进行比对,如不一致,应由检测室查找原因,进行复测,若复测结果仍不合格,应报技术主管组织技术人员共同研究,运用合理方式对检测过程进行检查,查到原因后立即进行纠正,必要时同批样品复测。
4.4样品复测
4.4.1某一样品的检测完成后,再用相同或不同的方法对该样品的相同参数进行复测,将两次或两方法的检测结果进行对比,以验证提供给委托方的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4.4.2由质量主管以密码样或复测样的方式不定期安排检测室进行复测。
4.4.3若两次检测结果不一致(偏差超出平行允差的1.5倍),应采用有效的方式(可以是本程序中的方法)查找原因,并对与错误结果同批检测的样品进行复测。
4.5样品不同特性的相关性检验
4.5.1同一样品的某些参数之间往往有一定的内在联系,对这些参数的检测结果进行比较,亦可作为判断检测结果可靠性的方式之一。
4.5.2由质量主管不定期的安排承检室进行相关性检验。
4.5.3若相关参数检测结果相互矛盾,应查找原因,对有疑问的项目进行复测,使相关参数间的关系趋于合理。
5、结果评价及后处理
5.1若经确认检测结果错误,且结果已发至委托方,应尽快与委托方取得联系,发更正报告,以避免或挽回由此引起的损失。纠正操作按《检验有差异或发生偏离时的反馈和纠正程序》进行。
5.2质量主管对上述试验结果进行汇总、对方法的有效性进行评价,为下一年度质量控制计划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5.3质量主管应将有代表性的和重大检测差错及时报技术主管和其它中心领导,并将质量控制情况汇入本年度检测质量汇总报告。
5.4中心领导可将此作为今后技术培训、确定和改进检验方法、制定能力验证计划的重要依据。
5.5有关检测原始记录、试验报告、汇总报告、结果评价资料一并归档。
一、目的:通过监督计划的实施,促进公司各室的检测质量控制工作,对检测的符合性有效性进行监控,确保公司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二、依据:按《质量手册》“管理要求”监督员职责和权力要求编制此计划,并按《程序文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程序》、《检测过程中异常现象处理程序》等予以处置。
三、对质量监督员执行职责要求
1、质量监督员必须经过质量体系相关知识培训,熟悉监测工作程序、熟悉检测方法、了解检测目的,有能力判定监测结果是否正确的人员担任;
2、认真贯彻执行“质量手册”中规定的检测和校准工作管理程序及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检测任务单所涉及的技术标准的规定,负责对检测质量进行审核监督工作;
3、当发现采用和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检验方法存在问题时,要及时给予确认,并向技术负责人提出,负责对实验室检测工作各过程和检测结果的正确性进行监督;
4、根据监测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对原始记录进行质量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记录和有异议的测试数据,提出纠正和要求分析人员进行复验;对由本人签署监督审核的原始记录,负监督审核之责;
5、对因监督不力,未作好本职工作,影响检验报告质量而造成的后果负责;
6、和内审员共同组成质量监督组,参与站内质量监督审核;
7、当发现分析人员有违反技术标准或检测规定时及时制止并纠正;参与有关监测质量问题申诉及监测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对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人员有权停止其检验工作并向技负责人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不能满足检验条件的项目向技术负责人提出并拒绝在条件不足的情况下进行检验。
9、对影响结果数据的检查过程进行监督
10、对学校刚毕业的实习人员进行监督
11、对引车员的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尤其关键检测过程必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