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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2015年执法计划

时间: 03-12 栏目:工作计划
安监局2015年执法计划一:2015年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认真抓好我市XX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针对我市安全生产形势,XX年我局将加强对安全生产保险、法规的培训学习,结合行业特点,强化依法监管,加强日常及重点时段监督检查,努力保持安全生

产形势平稳发展,根据我局职能职责制定以下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督管理,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

XX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进一步助推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加强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确保全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有序。

(一)协同作战,成立17个市级部门检查组,确保重大节假日安全

为确保“元旦”、“两会”、“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安全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落实责任,XX年,在市安委会的协调组织下成立以市安监局、建设局、保险局、交通局、运管分局、教育局、林业局、文体旅游局、质监局、国资局、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责任单位的17个市级部门安全检查组,负责牵头组织市监察局、总工会、经贸局、农业局、卫生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多个部门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电力、生产加工、建设工程、道路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业(领域)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二)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时间安排

⒈“元旦”、“两会”、“春节”安全大检查(XX年12月28日—XX年2月28日)。

⒉“五一”安全大()检查(XX年4月26日—XX年5月7日)。

⒊“中秋”、“国庆”安全大检查(XX年9月17日—XX年10月12日)。

二、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强化督促指导

(一)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

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保险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XX年安监局将实行安全生产“主题月”检查监督机制,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保险、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安排如下:

1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进行自检自查。

2月份: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与公安、工商、质监、消防、城管、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进货、占道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

3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重点对我市特殊工种、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厂(矿)长、安全员的培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专项检查。

4月份:开展“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化专项检查”,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机械、生产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台帐规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月份:开展“三项经济政策”专项督查行动,重点对我市辖区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应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高危行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6月份: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行动,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7月份:对监管范围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8月份:开展“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佩戴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根据规范要求配备岗位劳防用品,有劳防用品的发放制度及记录,劳防用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现场作业人员劳防用品的管理与使用是否规范,操作人员能否熟练使用。

9月份: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排查整治及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行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和评估、监控。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

配备、维护和保养的情况进行调查。

10月份:“建筑领域中重点在建工程项目专项检查”,协调市建设局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建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防触电、防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月份:开展安全生产“三同时”专项检查,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

工、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检查。

XX年12月:开展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督查。

(二)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工作机制

在加强隐患排查整治,提高隐患查处效率的同时,XX年安监局将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积极作用,每季度组织相关专家开展一次对全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机械等生产加工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检查工作要求

通过全市范围的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查找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全市人民营造出安全、祥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信息报送。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在检查开始前和结束后一星期内分别将安全大检查行动方案、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按期报送每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对相关情况逾期不报、隐瞒不报的单位或部门,将由市安委会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并将报送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注重实效,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检查工作要确保切实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督促企业自检自查要做到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不漏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落实,对难以立即整改或短期内无法整改完毕的,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需督促、指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相关责任部门必须组织复查,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整改到位又无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必须停止使用设备设施或者停止生产施工。

(三)建好台帐,跟踪管理。各镇(街道)、各责任单位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条登记造册,抓好跟踪整改落实;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一些社会影响较大、问题复杂、本地或本部门难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请市安委办实施挂牌督办。

(四)组织领导。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分析,指导、督促、协调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日常的监督检查,由分组中的15个责任单位适时组织开展。各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组建检查工作队伍的同时负责抓好大检查行动的隐患治理等后续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安监局2015年执法计划二:2015年安监局执法安全工作计划(3031字)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好转,为建设“平安**”和社会经济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安全文化更加成熟。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逐步增强安全生产“软实力”。

2。基层基础更加扎实。健全和完善三级(县、乡镇、村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3。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发挥政府监管作用,进而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工作重心由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向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转变。

4。依法治安更加到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

5。应急机制更加规范。抓住国家总局出台的《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重点,结合实际,修订与本地相适应的应急预案,并积极开展各系统的实战演练,全面提高应急能力。

6。年度目标确保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各类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力争每十万人口各类事故死亡率持续下降,不突破市政府对我县考核指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1。健全和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发挥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作用。按照“分级、属地管理,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明确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行业主管、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进一步完善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继续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安全生产问责制、红黄牌警示制度。

二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主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承担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做好安全投入、改善安全条件,完善安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加强现场管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安全许可、安全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建设,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推进基层公共安全监管中心建设。在20XX年监管中心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安监中心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安监中心规范化创建工作。

二是加强村(居)级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按照“多员合一”的要求,把村(居)安全协管员纳入乡镇(街道)责任制考核内容,配足配强村(居)安全协管员,促使安全生产工作向村级延伸。

三是抓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机构建设和安全员配备。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对全县企业安全机构建设和安全员配备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建立机构和配备安全员,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3。深化隐患排查机制,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

一是继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切实消除存的安全隐患。

二是继续实施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的挂牌督办制度。20XX年将继续挂牌一批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督办的原则,突出隐患内容、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等环节,解决一批重点隐患整改单位。

三是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为重心,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明确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按照政府抓督办、部门抓监管、企业抓整改的思路,将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联合检查相结合,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从源头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要严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申办许可证的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工作,依法从严要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准入的条件。严格矿山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核,帮助和指导矿山企业做好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危化、矿山企业的本质安全度。

二要优化窗口服务工作。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热心解答企业和群众的咨询,及时受理危化、矿山方面行政许可的申请并提供相关服务,在规定期限内做好上报审批的工作。做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或换证工作。

三要强化烟花爆竹的源头监管。制定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布局规划,争取实行烟花爆竹经营权拍卖,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从源头上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安全法制建设。以《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并着力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以规范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和工作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和机关运作的规范化。完善部门联合办案机制和“查案、审案、定案”三分离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拓宽安全执法检查幅度,加大事前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促使企业合法、规范、安全生产经营。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绝不轻易放过,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四不放过”原则真正落实到位,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威慑性。

6。创新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针对部分企业重发展、轻安全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要深化社会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载体,不断开拓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是要强化企业安全培训,继续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基础培训,在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的同时,加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加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的体系建设,强化一线员工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开展村(居)安全协管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监管能力。

三是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立乡镇(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监员,企业主、企业安全员等层面信息平台,通过发送安全生产短信,督促和提醒其参与安全生产的自觉性。

四是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准确及时地向广大群众发布安全生产形势,提升安全氛围。

7。狠抓安监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特别是提高综合监管的水平和服务企业的能力。

一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继续推出各项便民措施,树立高效勤政、廉洁奉公的安监队伍形象。

二是引导、鼓励和督促安监人员勤于学习安全监管业务,丰富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安全管理技能;

三是围绕提高安监人员的隐患排查辨别能力、执法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强安监人员培训和锻炼,在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

四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廉政风险评估工作为抓手,深化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强化监督,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队伍的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


安监局2015年执法计划三: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3373字)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增强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执法内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执法重点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及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法重点内容如下: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8、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5、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6、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7、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8、根据市安监局、市政府阶段性统一部署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事项。

三、监管执法计划工作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15号);

3、《省安全生产条例》;

4、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工作日安排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编制7人,现实有数6人,纳入行政执法人员计算数量2人,占总人员比例33。3%。

(一)总法定工作日(49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365-104-11)×2-10=490个工作日。

其中:1、全年总天数365日/人;

2、双休日=52周×2日/周=104日/人;

3、元旦、春节、五一、端午、清明、中秋、国庆等法定假日,计11日/人;

4、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年休假共10日。

(二)非监管执法工作日(78个工作日)

非监管执法工作日由以下5项构成:

1、学习:安排36个工作日。局每月安排1天,大队每周安排0。5天,需用工作日=全年月数×每月学习天数×大队执法人数=12×3×1=36工作日。

2、培训:安排10个工作日。按每人每年培训5天计算,需用工作日=每人每年培训天数×大队执法人数=5×2=10工作日。

3、会议:预计需用30个工作日。其中局务会,每次参加1人,每次0。5天,每周1次,需用26个工作日;全市安全生产专干(主任)工作会议,每次参加2人,每次0。5天,每季度1次,需用4个工作日。

4、检查和指导镇(街)、工业区安监执法工作:预计需用28个工作日。20XX年,执法大队将加大对各镇(街)、工业区执法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帮助各镇(街)、工业区执法工作正常化、规范化。计划对各镇(街)、工业区安监执法工作检查指导1次,每次安排1人、1天,全年需用工作日=28个镇(街)、工业区×1次×1个执法人员×1天=28个工作日。

非监管执法工作日=学习培训会议检查指导县(市)区安监执法工作=3610428=78工作日。

(三)监管执法工作日(412个工作日)

1、事故调查处理:预计需用36个工作日。20XX年预计执法大队介入事故调查3起,每次参与的执法人员2人,每起事故调查6天计算,全年共需工作日=3起事故×2个执法人员×6天=36个工作日。

2、行政执法案件:预计需用96个工作日。20XX年预计执法大队立案6起,每起案件由2个执法人员负责办理,每起案件调查至结案约8个工作日,全年共需工作日=6起案件×2个执法人员×8个工作日=96个工作日。

3、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办理:预计需用12个工作日。20XX年预计执法大队受理或参与指导该类案件1起,每次参与执法人员2人,每次需6天,全年共需工作日=1起案子×2个执法人员×6天=12个工作日。

4、核查安全生产举报件:预计需用48个工作日。20XX年预计执法大队核查举报件8起,每起2人参与调查,平均每起举报件核查3个工作日,全年共需工作日=8起举报件×2个执法人员×3个工作日=48个工作日。

5、参与上级机关、本级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检查:预计需用20个工作日。其中市安监局组织的各地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互查一年一次,每次执法大队派2人参加,检查2天,共需4个工作日;参与市政府组织的节前检查、半年责任制考核、年终责任制度考核约需20个工作日。

6、资料整理归档:预计需用12个工作日。每月安排1人、1天进行收发文和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全年需用12个工作日。

7、机动工作日:安排7个工作日为机动工作日。

8、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171个工作日)

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日=监管执法工作日-(以上1-7项工作所需工作日)=376-36-96-12-48-30-12-15=127个工作日。

8。1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计划每季度开展1次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督查检查,每次检查安排2个执法人员,每次检查及整改需12天,预计需用99个工作日。除每季度对加油站开展1次检查外,根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榕安监一(20XX)308号]要求,各镇(街)、工业区每月必须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特别是加油站,至少安排1次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8。2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计划每个月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1次全面督查检查,每次从检查到整改复查平均约需1个工作日,预计需用12个工作日。

8。3监督检查建筑施工单位。计划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预计需用16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1、执法人员要自觉遵守执法工作制度,做到文明执法;熟练掌握和运用安全法律知识,严格遵守执法程序,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做到依法行政;执法时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积极履行告知义务,尊重和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救济权,实事求是,做到公正执法;自觉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做到廉洁执法。

2、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执法要求,使用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把好“四关“,即事实证据关、办案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法律文书关。

3、如涉及其他执法部门,应及时按规定抄告或移送案件,须联合执法的,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

4、在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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