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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监护协议书

时间: 12-17 栏目:信函

1委托监护安全协议书

委托人(学生监护人):

受托人(托管责任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根据此条款规定,委托人、受托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协议。委托人将xxx(性别男,现年xx岁,系委托人的亲生儿子,以下简称被监护人。)的部分监护责任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在委托监护期间应当履行约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

1.在委托监护期间,委托人有权随时了解被监护人的生活、学习状况。

2.有权对被监护人的住宿、饮食、学习等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受托人应当积极配合。

3.对于双方约定的特殊事项受托人没有做到的,有权责令改正。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及时、足额支付约定的费用。

2.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如实提供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3.托监护协议期满后,应当及时收回监护权,并领回被监护人。

(三)受托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足额收取约定的费用。

2.在没有按时足额收取约定的费用时,有权提前解除协议,并要求法定监护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受托人的义务:

1.为被监护人提供安全、良好的教育、住宿环境及营养配餐。

2.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其人身安全。

3.关注被监护人的生心健康,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委托监护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从监护人将被监护人送到受托人处,到监护人将被监护人从受托人处接走(或受托人将被监护人送到监护人处),被监护人的监护责任由受托人履行。

三、委托监护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1.监护费用标准:1000元/月(含食宿、学习辅导、安全监管)。

2.支付方式:原则上一次性支付半年,若委托方确有困难,双方可协商,但必须提前五天支付次月的监护费用。

四、特殊约定条款:

1.被监护人因伤、因病产生医疗费用的,受托人应及时垫付就医并告知委托人,之后凭相关发票或记录由委托人承担。

2.被监护人需要购买衣服等东西的,应事先经委托人同意后按其指定标准购买。

3.被监护人的学杂费用等由委托人承担。

五、违约责任:委托人、受托人任意一方违约的,向对方承担从违约之日起,到协议约定的终止期限止约定的费用两倍的违约赔偿金。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捺印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学生监护人):受托人(托管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2未成年学生委托监护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学校________班未成年学生________的监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对________代为履行监护职责。

第二条受托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委托人允许(不允许)受托人将监护职责转委托给第三人。

第五条受托人有将履行职责情况向委托人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报酬、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协议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___(签字)受托人:______(盖章)

住址:____________地址或住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签字)

邮政编码: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委托监护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见证人: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监护其子女在儿童之家的住宿、生活、学习等事务。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生活:早餐面条或馒头、包子;正餐一荤一素一汤(中午在学校食堂就餐)。

2、住宿:委托方只提供床铺(棉被及洗漱用具由受托方自理);

3、课业辅导:

(1)保证辅导时间。

(2)为保证质量,将对每个学生建立服务卡,对其每周每天学习情况进行登记并给以矫正性辅导,其服务档案平时可随时查询,期末交家长或监护人审查。

(3)订立本期学习目标,保证被辅导学生学习上有明显进步(在上期成绩基础上承诺本期有较大幅度提高,40分以下学生提高20-30分,40-60分学生提高15-20分,60-80分学生提高5-15分),凡未达学习目标者,返还辅导费10元/分。(此条承诺仅对50元/月儿童有效)。

4、安全:受托方对委托方子女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并提供安全的食宿设备。并确保孩子在家期间随时有人值班。对因设备问题或无人值班造成的安全问题由受托方负责。受托方对委托方孩子生病或其他突发事故有及时做出处理(如立即送往医院医治)并通知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方负责。对不服从委托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受托方负责。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儿童之家的时间。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方式:住宿水电管理费:一、二年级30/元月,三至六年级25元/月;生活费:一、二年级120元/月,三至六年级125元/月;辅导费按如下类别收取:1类15元/月(督促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2类30元/月(督促并评改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3类50元/月

(1、督促并评改学生家庭作业完成情况;

2、每天针对学生情况和年级特点对语数学科进行辅导45-60分钟),4类80元/月(除承诺第3类服务外,周末再辅导4小时,本类也可对非寄宿学生开放)。注:本协议按类辅导收取。

第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受托方对委托方服务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足月结算。受托方子女三次以上不听从委托方管理,委托方可通知受托方终止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结算。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受托人(章):

电话:电话:

二0XX年月日

4校外托教管机构委托监护安全协议书

甲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姓名:____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乙方:托管中心名称及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电话: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

甲方为方便子女接受教育,经考察决定将现就读于天坛路学校_____班的学生________交由乙方托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根据这一条款规定,委托人、受托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自双方达成合约之日起协议成立。委托人将自己负有法定监护义务的被监护人的部分监护责任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在委托监护期间应当履行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期间履行对学生的看护及教育管理责任,甲方要履行监护人责任,教育学生遵守托管的有关规定,乙方要认真履行托管职责,为学生提供安全、科学生活管理,使学生各方面素质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提高。

二、甲方愿意接受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及守则,并委托乙方在紧急情况或不能联络甲方时代表甲方对学生作出合理的决定,并获得代表甲方签字的权利。

三、乙方在学生托管期间负责上下学的接送、食宿及督促学生完成家庭作业等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1、接送:在学校指定的上学与放学时间,有专人按时接送学生,履行校外往返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得用违规车辆接送学生,未接到学生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和学校并积极寻找。

2、住宿:提供床铺等相关用品,被褥及洗漱用具等由甲方自理。托管期间全权负责学生的饮食起居,乙方保证提供的住宿条件符合学生生长发育的基本要求,确保珠身体健康不因住宿条件受到影响。

3、家庭作业:负责每天督促学生完成作业。

四、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含餐费):午托__________元/月,日托_________元/月,周托_________元/月。甲方应负责的态度按时交纳托管费用,延期交纳需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甲方交纳,如甲方拒不交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甲方要配合乙方为学生创造良好生活条件和氛围,教育学生遵守托管期间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脱离乙方监护,并保证学生不带有传染性疾病。因下列原因或者学生擅自脱离监护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乙方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3、学生在学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

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七、乙方有义务提供安全的住宿条件,确保学生托管期间履行监护义务。对因提供条件不当、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充分履行监护义务,造成学生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合同解除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其费用按足月结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

九、甲方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乙方的联系和配合,甲方如果发生住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该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也要将学生托管期间的表现与变化情况充分告之甲方,配合甲方确定学生的教育方案。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5托教机构委托监护安全协议书

甲方:(学生家长)姓名: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

电话:手机。

乙方:托管中心名称及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编号:

家庭住址:

电话:手机:

甲方根据需要,决定将现就读于学校年级班的学生中午放学到下午上学期间交由乙方接送和托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

根据这一条款规定,委托人、受托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自双方达成合约之日起协议成立。委托人将自己负有法定监护义务的被监护人的部分监护责任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在委托监护期间应当履行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责任。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教育部门规定上学时间的每天中午:至下午:履行对学生的看护及托管责任。

二、委托期限:学年度第学期。

三、甲方责任:

1.履行监护人责任,教育学生遵守托管的有关规定,不得带危险品到乙方场所,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脱离乙方监护,并保证学生不带有传染性疾病;

2.负责与学生的校方和教师沟通协调,让乙方接学生的行为得到认可;

3.上述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便于乙方就学生的有关情况及时联系到对方,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如改变要及时通知乙方;

4.学生的身体情况、行为习惯等如实告知乙方;

5.学生的放学时间改变及因突发状况无法按时托管时要及时通知乙方。

四、乙方责任:

1.负责按上述时间派专人按时到校门口接送学生;

2.负责履行校外往返途中的安全保障;

3.未接到学生时要及时通知家长和学校并积极寻找;

4.提供床铺、碗筷等相关用品(被褥及洗漱用具等由甲方自理);

5.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对学生履行托管职责,托管的具体内容如下:

a、安排专门人员照看;

b、让学生在乙方场所指定的区域活动或休息;

c、不让学生做危险的活动;

d、不让学生伤害别人或被别人伤害;

e、负责维护场所的秩序,保证学生睡觉期间不被干扰,并按时提醒督促学生起床。

6.提供安全的住宿场所,具体内容如下:

a、定期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如:供电线路及设备、楼梯护手上的铁丝网等),预防漏电、火灾、划伤等一切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

b、在场所内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c、定期检查消防通道情况,随时保证通道畅通;

d、告知学生消防通道地点及逃生路线;

e、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不提供生冷及腐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f、提供卫生的餐具,每天饭后及时对餐具进行清洗和消毒;

g、定时对宿舍进行通风,定期进行消毒。

7.每天提供一顿午餐,保证三菜(两荤一素)一汤的标准,合理搭配饮食,确保质量及学生生长发育所需的营养;

8.负责保管学生临时交由乙方保管的贵重物品;

9.乙方要将学生托管期间的表现与变化情况充分告之甲方,配合甲方确定学生的教育方案。

五、甲方授权乙方在紧急情况下且不能联系到甲方时代表甲方对学生的情况作出尽可能合理的处置决定,否则按甲方要求处置,所发生费用按法律规定处理。

六、报酬及支付方式(含餐费):托管费用为元/学期,不足一学期的按占学期上学天数的比例折算。托管费用按学期提前交纳。

七、退款方式: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退款,只退餐费;如遇突发状况无法按时托管的,须在早上8点前电话告知,予以退当天餐费,如未按指定时间告知,不予以退当天的所有费用。

八、因下列原因或者学生擅自脱离监护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乙方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3.托管期间以外造成侵害的;

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乙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

九、乙方有义务提供安全的住宿条件,确保学生托管期间履行监护义务。对因提供条件不当、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充分履行监护义务,造成学生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因提供的场所安全措施不到位的;

2.因管理不善,学生被其他学生或其他人员伤害的;

3.学生交由乙方保管的贵重物品被盗或丢失的;

4.其他因素(除第八项以外的)造成学生财产或人身损害的行为。

十、合同解除。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其费用按足月结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通知甲方终止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时结算。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五次以上不听从乙方管理,经教育无悔改表现的;

2.故意伤害同住其他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3.故意损毁乙方财物造成重大损失的;

4.盗窃公私钱物无悔改表现的;

5.其他严重影响托管协议实施的行为。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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