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管理责任书
1县网吧管理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网吧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治安防控,歇制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杜绝治安灾害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依据为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网吧职责:
(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必须上墙并逐条落实;
2、网吧经营时要有经过培训的安全员在岗巡查。
(二)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
1、在网吧明显位置摆放、张贴“上网请出示登记身份证”标志;
2、上网人员必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上网卡,经网吧工作人员核实其身份无误方可上网,严禁“借卡上网”现象,对使用“临时卡”的上网人员,网吧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其身份后录入网吧实名系统;
3、登记内容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三)严格落实网吧安全技术措施
1、在经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线运行;
2、必须保留60日上网日志;
3、在新办、迁址过程中没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没经过公安机关安全审核的网吧不得营业;
(四)加强场内安全巡查
1、不得利用网吧制作、复制、查阅、发布、传播反动、淫秽、色情有害信息;
2、发现上网消费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公安机关举报;
3、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4、加强网吧营业期间的安全巡视工作,重点加强窗台、墙角、卫生间、垃圾桶、纸篓等处的检查,发现可疑物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1、网吧经营环境必须确保整洁有序,严禁“脏、乱、差”;
2、网吧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确保完整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4、网吧内禁止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不利用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万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比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辖区派出所职责:
1、负责辖区网吧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随时掌握辖区各网吧治安情况。
2、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网吧基础信息档案和各类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定期对网吧安全进行检查,每季度检查不少于3次。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整改,对不接受整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⑴检查网吧各项制度完善落实情况。
⑵检查网吧安全设施运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禁止上网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进入网吧。
⑶检查监督网吧实名制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和上网日志留存系统运行情况。
4、负责辖区网吧治安管理和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5、对辖区网吧整改的治安问题和火灾隐患情况进行复查,对不接受检查和没有按照要求整改的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忽视治安、消防工作,造成重、特大案件、治安事故的经营场所负责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责任双方代表(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一年,一份存档,辖区派出所和网吧经营者各持一份。
派出所(公章)网吧(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二0一三年月日
2网吧经营管理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网吧市场,严防网吧出现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不安全因素,促进我市网吧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与网吧签订《网吧经营管理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网吧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明守法、诚实守信,注重社会效益,恪守职业道德,主动接受文化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二、网吧不得经营、传播含有反对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封建迷信、暴力及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和不良信息。
三、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并为其提供上网服务,应在经营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四、网吧必须按《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和地点经营,《许可证》应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不得涂改、复制,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借、出租、转让和转包。《许可证》记载事项发生变化,要提前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及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五、网吧每日的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不得在规定时间以外营业。
六、网吧应认真核对、登记上网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并记录上网信息。
七、网吧应严格落实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按照文化主管部门要求安装并运行“净网先锋”网络文化监管软件,不得随意卸载、停止、屏蔽和破解。
八、网吧法定代表人对网吧安全负总责,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具体做到(一)场内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五)禁止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破损)的电源电线;(六)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消防器材和设施。
九、网吧应加强场内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上网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以上条款请各网吧经营业户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网吧名称:
网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监督执行机构(签章):聊城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3网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做到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监督、有检查。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责任:
1.网吧负责人是网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网吧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的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消防安全教育、训练等工作。
2.网吧员工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3.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如有发现立刻上前阻止。
4.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5.网吧区域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消防中心,并向镇人民政府汇报,及时控制现场,保证向外准确联络。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火情扩大,则对此次火灾负主要的责任。
6.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汇报工作情况,积极参与有关活动。按照平战结合管理站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完成公司火灾隐患整改,做到整改迅速、彻底。
7.在火灾情况下,负责人立刻进行网吧人员的组织和疏散,引导人员脱离火灾危险,负责组织网吧员工参与消防自救,配合消防部门维持现场秩序、进行人员和物资的抢救工作,防止有人制造混乱。
8.消防安全负责人应自觉学习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的消防灭火技能,提高防火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网吧的消防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充分做好火灾隐患的检查、整改和防范,确保网吧消防安全。
9.网吧禁止未满18岁以下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聊天。对进入网吧的上网人员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者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否则不得接待。
10.网吧管理人员要禁止上网人在互联网上的论坛、聊天室发布对他人造成人身攻击的言语、不得侮辱诽谤他人、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利。
11.网吧管理人员要禁止上网人在网上任意散布传播法轮功等邪教信息和发表反动言论。
12.网吧管理人员要禁止上网人在网上游览含有色情、暴力和一切不健康网站,禁止上网人在网上上传和下载含有色情、暴力和不健康的游戏。
13.网吧管理人员要对上网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上网人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传播反对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的言论、不能诋毁根据领导人。
××人民政府(公章)网吧
责任人:经营人(签名)
二0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