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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 09-05 栏目:方案
方案一:罗平县民政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和火灾形势高度稳定,罗平县民政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期间,在全县民政系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民政系统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动员民政系统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火灾形势基本稳定;确保全县民政系统不发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十八大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和包干责任

(一)工作机构。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县民政局局长袁德清任组长,支部书记高旭梅、副局长陈菊莲、刘会国、彭勇任副组长,成员为局各科(室)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部署、指导协调、督导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职责分工。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对民政系统管辖的物资储备处、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单位进行排查整治。

(三)包干责任。领导小组实行局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制,具体为:

一组:组长高旭梅书记,成员:赵德书陆树荣

负责:九龙镇、大水井乡、鲁布革乡

二组:组长陈菊莲副局长,成员:朱志勇谢荣德

负责:旧屋基乡、长底乡、钟山乡

三组:组长刘会国副局长,成员:韦仁和李沅樯

负责:罗雄镇、板桥镇、老厂乡

四组:组长彭勇副局长,成员:梅爱华田会红

负责:富乐镇、马街镇、阿岗镇

对包干责任乡(镇)民政系统进行跟踪督导,积极推动工作开展。

三、隐患排查整治范围、责任单位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和责任单位

1、救灾物资储备仓库

责任科(室):救灾科

2、农村敬老院

责任科(室):社会救助科

3、锦福大酒店

责任科(室):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建立或不落实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制定或不演练的。

2、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公共消防水源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3、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未清除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

5、其他需要整治的内容。

四、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分四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6月底前)。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要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设立领导机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开展自查,要细化工作责任,量化工作任务。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局领导带队开展检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8月份,要组织开展以敬老院为重点的消防专项整治,至10月1日前,要按照职责分工逐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涉及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敬老院全部排查一遍。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党的十八大开幕前,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要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缺补漏。国庆节期间,对农村敬老院、救灾物资储备处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3日内)。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对消防安全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工作总结请于党的十八大闭幕后3日内上报县民政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科(室)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工作机构,扎实开展工作。要建立局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通报工作情况会,研究难点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督改整治,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势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媒体渠道,进行集中宣传动员,进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广泛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普及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进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提示、开展面对面消防宣传教育,强化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三)强化督导,跟踪问效。要建立工作督导问效制度,采取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敬老院、物资储备仓库等单位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必须紧盯不放,及时问责,跟踪督办,直至彻底解决。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方案二: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省、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决定自现在起,立即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为契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观念,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着力整改火灾隐患,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增强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迎接和庆祝建国55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以甄文副区长任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江,区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士连,区公安分局局长李春任副组长,公安、消防、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李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和指导全区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办公室及时汇总上报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协调。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及重点内容

排查范围为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重点整治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

1、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

2、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拆除。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改正。

4、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

5、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限期改正。

6、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应当立即改正。

7、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应当限期改正。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9、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改正;严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10、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应当限期改正。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1、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限期改正。

2、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当限期改正。

3、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

4、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四、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单位自查整改、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领导小组组织检查、政府挂牌督办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9月16日—9月25日)

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上级通知精神,明确任务分工,商定全区整治方案,建立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向社会公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区政府组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法、要求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同时,要利用多种媒体和形式,大力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单位自查整改(9月26日—10月25日)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照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属于立即改正的,必须立即改正;属于限期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要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单位未依法履行排查、整改火灾隐患职责,发生火灾事故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在自查整改结束后,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单位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承诺书》,报本行业或本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报当地街道办事处。

(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复查(10月26日—11月5日)

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所管理单位承诺已整改的火灾隐患逐一检查落实;对存在火灾隐患未整改的单位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对复查中发现单位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应当依法依纪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11月5日前,行业或系统主管部门应将单位自查整改汇总情况和部门复查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组织检查

(11月6日—11月10日)

区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行业、系统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已整改火灾隐患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上报未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逐一进行检查,依法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责令重新开展自查、复查并上报情况。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应当报请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协调解块。

(五)政府挂牌督办(11月10日—11月15日)

经区领导小组批准后,对确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在单位的醒目位置悬挂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警示牌,标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层层签订督促整改责任书,跟踪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认识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处理消防安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关系,把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作为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深入排查,严格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阶段工作部署,做好登记、汇总、上报工作,并及时与各成员单位交流情况,突出重点,积极研究提出工作措施和建议。公安、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和广电等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迅速行动,明确任务,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2、明确时限,狠抓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在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所管理的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一个不漏地严格检查,摸清底数,找准存在的火灾隐患,分门别类地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在组织检查阶段,要逐一实地查验隐患整改情况,认真对照整改要求进行销案,确保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区领导小组将对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长效机制。要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在排查、整治中建立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示机制;二是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机制;三是建立政府对行政区域内重大火灾隐患的挂牌督办机制;四是建立火灾隐患整改责任制度;五是建立对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评价机制。

4、加强信息交流和反馈。各单位、各行业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办法,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信息交流,定期编发简报,推广经验,着力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最大限度地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方案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平鲁分局火灾隐患排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引平字〔20xx〕173号)精神及我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的要求,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治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着眼于建立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及时发现与消除安全隐患,重点从设备、生产、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提高我部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生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我部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安全工作水平,减少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部署

1、成立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潘瑞强

副组长:张光荣王丹龙

成员:连贻源张长城陈文雄黄印吨黄印愿袁丹丹

“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环科,张长城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宣传教育

进入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的传统季节。对此,我们要加强用火用电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到人离火灭,人走电断。晚上睡觉时,将取暖器置放在安全位置,附近无易燃物。

3、加强安全巡视及例行检查

施工现场配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巡视,如发现火灾隐患或火灾早期火苗,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专职安全员每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施工现场和生活营地用电线路是否乱搭乱接、电线是否老化破损、用电设备是否超负荷,模板、木方等易燃物品存放区是否防火隔断等。争取将火灾隐患消除于未然。

4、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计划于十月底,由项目经理带队,项目部主要领导干部组成一个检查小组,并邀请消防专家开展一直全面的火灾隐患大排查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一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

5、灭火器材和急救物质的储备

消防器材和火灾急救物质要储备充足。干粉灭火器及黄沙箱等分布于各施工部位及生活营地。其他救火物质如手电筒、铁揪、消防桶、口哨、喊话筒等,统一存放在仓库,仓库保管员24小时值班。损耗性救火物质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6.提高员工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我部预先制定的《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习。在火灾发生时,救援队员能熟练使用相关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将损失降到最低。

四、工作要求

火患猛于虎,火患的防治关系我部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等切身利益,为此我部各岗位员工务必履行好自己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的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我部安全生产,做到零火灾事故。


方案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及国务院20xx年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年"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全面推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为20xx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庆典活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在建工地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乡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全乡火灾形势稳定。

三、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乡政府乡长为组长,乡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乡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乡公安派出所,由吴春源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四、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重点范围是"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和小作坊、小店面、小型娱乐场所等。

五、整治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

3、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审核、验收意见书。

4、是否属于"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5、公共娱乐场所是否触犯公安部、消防局"三条铁规",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什么时间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就什么时间允许恢复营业。

六、整治行动分工

乡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部署,督促各村(场)所站履行专项整治行动职责。

乡公安派出所:负责乡直有关单位配合对集镇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隐患整治的督导和检查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消防安全事故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村(场)、乡直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正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当前消防安全监督工作,采取坚决断然措施,消除各类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要严格依据"三条铁规"的要求,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触犯"三条铁规"的,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各村(场)、乡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乡(村)、本部门实际,在前阶段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工作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三)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执行能力。专项整治行动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依法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三合一"场所,处罚一批违反消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彻底消除所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隐患。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各村(场)、乡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务求实效。要借助专项整治行动之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监督机制,解决一些长期威胁群众安全的"老大难"火灾隐患,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大力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


方案五:小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印发(xx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责任,全面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和隐患,强化学校内部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学校内部安全工作的管理,具体事宜下文详实:

一、成立小组,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学校校成立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消防安全现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方案,确保了治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二、为营造了良好环境,开展消防宣传

为了营造良好的安全治理环境,我们切实地开展了消防宣传工作。

1.是以正在开展的题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通过学习,增强了广大教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他们依法管理、依法治校的自觉性。

2.是开展了消防知识进学校进课堂活动。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法制教育,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知识。提高了小学学生的防火灭火知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三是采取悬挂消防安全标语,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了自我防范能力。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消除学校火灾隐患

(一)开展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消防安全现状。开学前夕,我校安排各教师、班队干对学校各个角落、学生所在的村庄进行调研摸底,通过各教师汇报,学生及家长的反应,对当前消防现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组织全校师生进行的当场的演练。

(二)是认真研究,确定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我校在专项治理重点和当场演练后的存在问题有以下几点:

1、有个别学生携带火种到学校,部分家长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的易燃、可燃装修材料;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故障或损坏,影响正常使用;3、个别应急照明装置因久置失效,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4、电线电路老化、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

四、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为了把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巩固治理成果。我校建立了《消防安全工作预案》、《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报告制》等制度,并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逐步建立起了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加强了师生消防安全教育,拟定了整改措施,排除了火灾隐患,建立了消防安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了新的火灾隐患的产生。保证了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开创工作深度,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成效,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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