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 09-12
栏目:方案
方案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44号)的精神,根据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公通字[20xx]62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上级有关要示,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政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整治的合力,抓好消防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加大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今年,全市要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对于已建成的建筑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对于新建的建筑,加强源头控制,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批,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5月1日前,完成高层建筑的排查工作;针对建设工地年后紧密开工的情况,要开展建设工地集中检查行动;高温季节期间,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力度。年底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消防大队。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宣传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xx年3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要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20xx年3月31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级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
(一)工作任务
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xx年底前,要保证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xx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组织各地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各部门要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xx年底前,市委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全市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由公安机关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6.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xx年6月30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10月31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狠抓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地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方案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实现武平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排查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1、以道路交通、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2、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3、建设施工领域。4、其他各行业(领域)立足实际,确定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三、治理内容与分工
各村(居)、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交通运输领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农用车非法载客隐患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各类运输车辆特别是营运客车、旅游车、校车安全情况等。(镇公路站、镇农机站、平川中心学校、各村(居)委会牵头)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继续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和经营等活动。(镇安监站、平川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牵头)
3、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镇安监站、镇综治办、各村(居)委会牵头)
4、其他各行业(领域):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方式
各村(居)委会、镇直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一)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组织排查(20xx.8.18-8.30)
1、动员部署(20xx.8.18-8.20)。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20xx.8.20-8.25)。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组织辖区内、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开展单位内部隐患排查治理。
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进行排查(20xx.8.25-8.30),结合各企事业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对辖区内、行业内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同时要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公共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二)隐患分类与管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各自查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并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填报,并报镇政府和镇直主管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如实报告镇政府和镇直各有关单位,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治理到位,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要按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2、各村(居)委会、镇直各主管部门结合各单位自查和排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各企业事业单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由镇实行挂牌督办。对解决难度较大,涉及县直部门或跨部门、跨乡镇的重大隐患,由镇政府汇总上报到县安办,县安办将对上报的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整理,提交县政府研究后交由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并视情况确定一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安全隐患整改治理
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搬迁的绝不拖延,该停用的坚决停用;新装备、新工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检验和实验,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五到位”。要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镇直主管部门负责人是本次工作的总负责人,要安排专门力量保证时间精力全力抓好辖区内、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摸清安全生产隐患“家底”。
(二)明确分工。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密切合作,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
(三)注重方法。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排查工作要认真、全面、系统,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严格责任。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在9月1日前向镇政府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镇政府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各单位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方案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08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关于铁路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铁安监函〔2008〕203号)文件精神和地方政府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治理年”收到实效,促进运输安全持续稳定,路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夯实安全基础,构建长效机制,推动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隐患治理年”活动:整改消除“专项行动”中查出而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新的隐患;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山区铁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年运输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范围内容
此次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局属各单位及多集经和辅业单位、各公安处、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单位要在去年安全生产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突出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机制体系、规章制度、责任落实、两纪一化、现场管理、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类隐患。主要包括:
1.各单位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3.保障化学危险品、长大货物等特种货物运输安全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4.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行车关键设备质量及维修情况,铁路交通各类重大基础设施质量情况,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质量及维修情况。
5.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和维修情况,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情况,站内平过道封闭和管理情况。
6.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以及安全保护区内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拆除情况,防护栅栏、道路桥涵限高架、公铁并行防护桩、公路上跨桥防护桩、公路上跨立交桥防抛网、立交涵等线路防护设施的设置、维修情况。
7.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非法采砂及铁路线路两侧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的监管情况,易由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防范措施制定、监控和落实情况。
8.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及站车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
9.安全专项整治的推进落实情况。
10.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11.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2.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13.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1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情况。
四、方法步骤
紧密围绕“两会”、汛期、“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和第四季度等重要时段,结合各时段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两会”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做好安排部署、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要做好启动工作。路局各专业部门要根据铁道部的要求和路局总体安排,及时研究制定本专业系统的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路局总体安排和本专业系统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抓紧部署落实,并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铁安函〔2008〕77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二是对遗留隐患进行梳理整治。各单位、各部门要在2007年国务院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按专业对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归类,确定各类隐患治理的层级。属站段解决的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和需与地方政府协调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期限和资金,逐项进行解决;需路局解决的问题,按专业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各专业部门要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确定治理的目标、方法、措施和时限;对需要报铁道部解决的问题,按照《关于上报需铁道部解决的2007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遗留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办理,确保绝大多数隐患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三是切实抓好“两会”期间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按照相关安排和要求,对行车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车站候车室、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排查,集中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安全和“安全奥运”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针对汛期安全特点,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排查治理。加强新筑路基、高堤深堑、半堤半堑、滨河路堤、地质灾害多发地点、抗洪能力不足桥涵等重点部位的细致检查,全面完成复旧工程,加大对山体滑坡、崩塌、落石、泥石流、溶洞、水冲路基等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有效减少大型突发灾害的发生。
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和“万里行”活动。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营造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促进各单位和广大职工全面、深入、扎实地排查整改消除各类事故;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制度,制定安全防范的长效措施。
三是结合“奥运会”的举办。8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以确保旅客列车安全为重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行车设备质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安全奥运”目标。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结合“十一”黄金周和秋冬季安全特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巩固和推进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工作。以强化客车安全和重点地区客运安全管理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现场安全控制,认真解决各类安全问题,确保黄金周运输安全有序。
二是针对秋冬季运输安全特点。扎实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和设备秋检秋鉴工作,加强防火防爆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设备防寒过冬制度,做好应对风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冬季运输安全畅通。
三是巩固治理成果。及时开展“回头看”,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各主管部门、站段及多元集团下属公司要抓紧建章立制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和措施,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是搞好总结评估。12月份,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路局各专业部门要分系统做好“隐患治理年”工作评估,其结果纳入下半年安全评估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发动。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形态和行为,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途径,是预防为主、源头治本的具体体现。全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铁路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确定2008年作为“隐患治理年”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隐患治理年”对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为“两会”、“奥运会”及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作用。各级组织要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隐患治理年”的背景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案措施,广泛发动,切实增强广大职工搞好“隐患治理年”的责任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结合全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路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务、电务、机务、客运、货运、运输、车辆、建设、土房、多元、公安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运输、机务、工务、电务、车辆、客运、货运、安监、公安、建设、土房、物资、财务、计统、劳卫、多元、集经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制定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目标,落实责任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隐患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上手安排部署,亲自组织研究隐患整治方案,亲自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抓好落实。
3.专业负责,齐抓共干。各专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隐患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根据路局总体安排,制定本专业系统的实施方案,确定隐患范围和标准,明确隐患治理方案和责任,指导督促各单位抓好隐患治理工作,按阶段分专业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确保工作收到实效。对需要投资解决的隐患,要加强与计划、财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部门要比照对专业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全力消除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治理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影响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坚持不懈,一抓到底。要定期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报送统计分析信息。计划、财务部门要与专业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坚持按原则、按程序办事,严格对隐患治理项目投资的审核和监督把关。
4.注重质量,强化督导。要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搪塞等现象,防止搞形式主义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区分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类隐患在没有消除前,各单位必须全部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抓好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问题。路局有关部门和各办事处要针对每个时段的特点,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11月份,路局将结合铁道部、地方政府组织的综合督查,对各单位“隐患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
5.健全机制,抓好结合。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治理的定期化制度,做到排查——治理——再排查——再治理,坚持反复查、查反复,形成隐患治理工作的良性循环,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分级治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问题库,实行分级管理、分层治理和监控,跟踪整改销号,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将安全专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以排查治理推动专项整治的深化。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汲取事故教训相结合,针对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和规律,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制定长效防范机制和措施相结合,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坚持防范与治理工作并举,标本兼治,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措施和应急预案,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强信息工作。要加强信息统计和反馈工作,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信息和资料,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上报。路局各专业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各阶段总结工作。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阶段总结及有关资料,按专业部门要求上报;路局各专业部门向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监室)于每季度后5日前报送路内统计报表及其文字说明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4月28日、9月28日和11月30日前报送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阶段总结;路外资料信息的报送按《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铁安函〔2008〕77号)要求办理。
方案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内政治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按照省教育厅“2012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在学校中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校领导研究决定,从4月10日至5月15日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学校各类安全隐患,健全和巩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件、事故的出现,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成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以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有效地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我校《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安全管理规定》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提高预防、预警、预见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为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零事故、力争零事件,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继续保持河北省‘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对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沧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以及我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按照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要求,重点是各种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落实情况;消防用水及压力能否满足需要;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在位有效;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四懂四会”情况;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私藏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乱扔烟头、楼内焚烧垃圾、擅自动用明火情况;学生宿舍底商(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规范等情况。
2、交通安全:重点是按上级要求和具体实际设置和完善相关的交通设施,对进校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实行规范管理和疏导;定期维护、检测校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车况完好;驾驶员资质、表现和技术符合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检查驾驶员是否存在“三超一疲劳”(超速、超载、超员和疲劳驾驶)以及酒驾、醉驾等违章、违法情况;对驾驶员是否进行定期行车安全教育;是否存在单位、教职工和学生违规包车、私自包车情况;外出活动单位,是否按程序审批备案,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是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定交通安全方案等。
3、设施设备:重点是检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燃气、水电管网、体育场地等特种设备和重要设施的完好情况和使用维护情况;尤其是涉及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掌握和执行情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及存放设施符合要求情况;实验室、会议室、功能活动室、餐厅、厕所等公共重要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4、房屋建筑:重点是检查教学用房、学生用房、生活用房、图书馆、餐厅、大门等是否存在倾斜、塌陷、脱落、裂缝、漏水渗水等隐患;屋顶有无变形情况;防雷、防震、防风、防洪措施是否完善;楼梯扶手、护栏、阳台等是否符合规范,有无损坏和锈蚀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审批、验收和措施落实情况。
5、饮食卫生:重点是检查餐厅、炊饮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是否落实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制度;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件,有无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疾患情况;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预防情况;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小卖部、超市是否执行经营准入制度,是否存在恶性竞争事件,饭菜价格是否大致稳定,师生就餐是否文明有序;小卖部、超市、食堂是否取得有效专用许可证,是否出售过期食品和不宜在学校出售的食品、用品等情况。
6、实践环节:重点是检查体育运动、实习、实验、实训、劳动等是否事前进行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教育;是否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任课教师是否全程指导、把关,有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象;事前有无落实防火、防毒、防爆、防溺水、防腐蚀、防触电、防坠落等保护和应急措施。
7、电气线路:重点检查自动消防控制、视频监控设备、恶性用电负载装置、天然气管网等重要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使之处于正常运行和灵敏有效状态;检查并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纠正私拉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情况。
8、“三项排查”:一是排查师生员工思想状况。特别是师生对国际国内敏感、重大问题以及学校热点问题的关注度及反映情况,对校园周边及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后勤保障服务、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二是排查矛盾纠纷、治安隐患。特别是学生中男女恋爱危机、同学之间、宿舍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管制刀具、棍棒、钢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宿舍情况;三是排查学生特殊群体。特别是学生中涉及“学习吃力、生活拮据、关系紧张、就业困难、心理疾患、夜不归宿、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情况,积极采取包括超前分析、重点关照、感化教育、心理疏导、帮扶减压等在内的综合手段和措施,确保学生主体安全稳定。
9、制度落实:重点是检查学校2012年《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是否经常化,制度化;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三检查”(处级单位每月一查、科级单位每周一查、岗位人员每天一查)的具体执行情况;大型群体活动的申报审批以及安全保卫情况;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应急避险水平如何。
10、政治隐患排查:重点是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排查。特别是要深入了解、及时掌握“法轮功”不放心、未转化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活动去向,落实帮教和管控措施;宗教组织,特别是天主教和基督教是否有向我校秘密渗透以及在校内活动、串联的情况;宗教信徒的种类、成分、活动场所、重点骨干及有无非法活动情况;对党和政府不满的人员、不按正规渠道反映问题的人员、经常鼓动上访的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有可能群访、串访、越级访的人员情况;防止学生可能参与社会非法聚集活动的情况;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制,及时协调删除或屏蔽不良信息;学生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奖、贷、补”等方面的反映。
四、责任分工
第1项由安全稳定处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2项由安全稳定处和后勤管理处共同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3、4、5、7项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安全稳定处和各系配合;第6项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学生处和各系配合;第8项由各系负责,学生处和团委配合;第9、10项由各单位自行对照检查。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4月12日)。学校拟于4月10日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各处级单位要根据学校会议精神,结合本工作方案和具体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3日—4月25日)。各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登记造册,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认真整改。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按时完成的也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有效的保护措施;本单位确实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统筹安排。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于4月26日前报安全稳定处。
3、督促检查阶段(4月26日—4月30日)。学校将加强调度,组织有关职能处室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4、总结阶段(5月9日—5月15日)。学校和各单位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行认真反思总结,对组织得力、计划周密、排查细致、整改彻底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排查中存在动员不力、排查不细、工作不实、整改不到位问题的单位、部位,要及时有效地“补课”,甚至推倒重来;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但没有排查出来或已经排查出来不做及时整改的,对屡次督促而迟迟不动或以种种借口搪塞敷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排查治理期间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前置问责。
各单位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本着“往前赶、主动抓”的态度,积极负责,灵活交叉,对实施步骤进行适当调整,力争尽早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本着对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认真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做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深入彻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2、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排查整治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治或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的排查力度,深实严细,全面覆盖。要认真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职责范围内应查未查的不放过;存在隐患没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
3、严格排查,及时整改。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4、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鼓励和支持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并据实举报各类安全隐患,为排查整治工作、为安全稳定工作建言献策,形成学校安全稳定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5、建立机制,巩固成果。要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和研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创先争优的精神,及时调整、充实和完善相关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制度,确保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方案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把事故的指标压下来,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闽侯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建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其滨(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 蔡友城(县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陈秋方(县国土局党组副书记)
林家彬(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玉春(县畜牧渔业局副主任科员)
江道告(县教育局副局长)
颜学侠(县卫生局副局长)
姚先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郭锦芬(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张利国(县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张 明(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黄德江(闽侯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林振建(县质监局特安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其滨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江秋忠、周述庄、周承养、陈学文,电话(传真):22065737。
三、治理内容与分工
全县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交通管理大队牵头,渔船和农用船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畜牧渔业局牵头)
2、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安监局牵头)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冶金行业要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由县安监局牵头)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建设局牵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消防大队牵头)
水运、农机、学校、工业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都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县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
四、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秩序。二是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闭淘汰技术落后、隐患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推进科技强安和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四是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搞好跟踪落实,及时整改销号。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调查核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于8月20日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于8月25日报送县政府安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44号)的精神,根据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公通字[20xx]62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上级有关要示,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政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整治的合力,抓好消防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加大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今年,全市要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对于已建成的建筑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对于新建的建筑,加强源头控制,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批,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5月1日前,完成高层建筑的排查工作;针对建设工地年后紧密开工的情况,要开展建设工地集中检查行动;高温季节期间,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力度。年底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消防大队。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宣传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xx年3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要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20xx年3月31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级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
(一)工作任务
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xx年底前,要保证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xx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组织各地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各部门要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xx年底前,市委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全市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由公安机关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6.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xx年6月30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10月31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狠抓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地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方案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全面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实现武平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排查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1、以道路交通、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2、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3、建设施工领域。4、其他各行业(领域)立足实际,确定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三、治理内容与分工
各村(居)、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交通运输领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推进情况,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农用车非法载客隐患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各类运输车辆特别是营运客车、旅游车、校车安全情况等。(镇公路站、镇农机站、平川中心学校、各村(居)委会牵头)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继续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和经营等活动。(镇安监站、平川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牵头)
3、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镇安监站、镇综治办、各村(居)委会牵头)
4、其他各行业(领域):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方式
各村(居)委会、镇直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一)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组织排查(20xx.8.18-8.30)
1、动员部署(20xx.8.18-8.20)。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20xx.8.20-8.25)。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组织辖区内、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开展单位内部隐患排查治理。
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进行排查(20xx.8.25-8.30),结合各企事业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对辖区内、行业内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同时要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公共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二)隐患分类与管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各自查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并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填报,并报镇政府和镇直主管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如实报告镇政府和镇直各有关单位,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治理到位,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要按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2、各村(居)委会、镇直各主管部门结合各单位自查和排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各企业事业单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由镇实行挂牌督办。对解决难度较大,涉及县直部门或跨部门、跨乡镇的重大隐患,由镇政府汇总上报到县安办,县安办将对上报的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整理,提交县政府研究后交由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并视情况确定一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安全隐患整改治理
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搬迁的绝不拖延,该停用的坚决停用;新装备、新工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检验和实验,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五到位”。要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镇直主管部门负责人是本次工作的总负责人,要安排专门力量保证时间精力全力抓好辖区内、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摸清安全生产隐患“家底”。
(二)明确分工。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密切合作,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
(三)注重方法。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排查工作要认真、全面、系统,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
(四)严格责任。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在9月1日前向镇政府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表》,镇政府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各单位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方案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2008年是国务院安委会确定的“隐患治理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关于铁路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铁安监函〔2008〕203号)文件精神和地方政府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隐患治理年”收到实效,促进运输安全持续稳定,路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全面深入地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夯实安全基础,构建长效机制,推动运输安全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在去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通过“隐患治理年”活动:整改消除“专项行动”中查出而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新的隐患;进一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山区铁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有效防范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年运输安全目标的实现。
三、范围内容
此次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局属各单位及多集经和辅业单位、各公安处、各合资铁路公司。各单位要在去年安全生产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突出安全生产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机制体系、规章制度、责任落实、两纪一化、现场管理、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类隐患。主要包括:
1.各单位及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3.保障化学危险品、长大货物等特种货物运输安全的措施和落实情况。
4.机车、车辆、信号、轨道、道岔、接触网等行车关键设备质量及维修情况,铁路交通各类重大基础设施质量情况,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质量及维修情况。
5.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和维修情况,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情况,站内平过道封闭和管理情况。
6.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设立以及安全保护区内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拆除情况,防护栅栏、道路桥涵限高架、公铁并行防护桩、公路上跨桥防护桩、公路上跨立交桥防抛网、立交涵等线路防护设施的设置、维修情况。
7.铁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非法采砂及铁路线路两侧采矿、采石及爆破作业的监管情况,易由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防范措施制定、监控和落实情况。
8.旅客列车“三品”(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及站车防火防爆制度落实情况。
9.安全专项整治的推进落实情况。
10.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11.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全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2.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13.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1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情况。
四、方法步骤
紧密围绕“两会”、汛期、“奥运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和第四季度等重要时段,结合各时段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两会”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做好安排部署、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要做好启动工作。路局各专业部门要根据铁道部的要求和路局总体安排,及时研究制定本专业系统的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路局总体安排和本专业系统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抓紧部署落实,并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铁安函〔2008〕77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二是对遗留隐患进行梳理整治。各单位、各部门要在2007年国务院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按专业对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归类,确定各类隐患治理的层级。属站段解决的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和需与地方政府协调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整治方案,落实责任、期限和资金,逐项进行解决;需路局解决的问题,按专业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各专业部门要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确定治理的目标、方法、措施和时限;对需要报铁道部解决的问题,按照《关于上报需铁道部解决的2007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遗留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办理,确保绝大多数隐患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三是切实抓好“两会”期间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治理。按照相关安排和要求,对行车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车站候车室、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排查,集中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安全和“安全奥运”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针对汛期安全特点,对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害的隐患点进行排查治理。加强新筑路基、高堤深堑、半堤半堑、滨河路堤、地质灾害多发地点、抗洪能力不足桥涵等重点部位的细致检查,全面完成复旧工程,加大对山体滑坡、崩塌、落石、泥石流、溶洞、水冲路基等重点隐患的整治力度,有效减少大型突发灾害的发生。
二是结合“安全生产月”和“万里行”活动。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主题,营造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促进各单位和广大职工全面、深入、扎实地排查整改消除各类事故;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制度,制定安全防范的长效措施。
三是结合“奥运会”的举办。8月份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以确保旅客列车安全为重点,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提高行车设备质量,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安全奥运”目标。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结合“十一”黄金周和秋冬季安全特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巩固和推进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安全工作。以强化客车安全和重点地区客运安全管理为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现场安全控制,认真解决各类安全问题,确保黄金周运输安全有序。
二是针对秋冬季运输安全特点。扎实开展秋季安全大检查和设备秋检秋鉴工作,加强防火防爆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设备防寒过冬制度,做好应对风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冬季运输安全畅通。
三是巩固治理成果。及时开展“回头看”,全面进行自查自改。各主管部门、站段及多元集团下属公司要抓紧建章立制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和措施,使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是搞好总结评估。12月份,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路局各专业部门要分系统做好“隐患治理年”工作评估,其结果纳入下半年安全评估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广泛发动。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形态和行为,是滋生事故的土壤。隐患不除,事故难绝。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示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有效途径,是预防为主、源头治本的具体体现。全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谐铁路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确定2008年作为“隐患治理年”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隐患治理年”对保障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为“两会”、“奥运会”及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作用。各级组织要利用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隐患治理年”的背景意义、目标任务和方案措施,广泛发动,切实增强广大职工搞好“隐患治理年”的责任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结合全路运输安全工作会议部署,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路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务、电务、机务、客运、货运、运输、车辆、建设、土房、多元、公安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办、运输、机务、工务、电务、车辆、客运、货运、安监、公安、建设、土房、物资、财务、计统、劳卫、多元、集经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隐患治理年”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密切配合的原则,制定周密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实施目标,落实责任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隐患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上手安排部署,亲自组织研究隐患整治方案,亲自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抓好落实。
3.专业负责,齐抓共干。各专业部门要切实履行组织隐患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根据路局总体安排,制定本专业系统的实施方案,确定隐患范围和标准,明确隐患治理方案和责任,指导督促各单位抓好隐患治理工作,按阶段分专业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确保工作收到实效。对需要投资解决的隐患,要加强与计划、财务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建设部门要比照对专业部门的要求,负责组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全力消除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隐患。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隐患治理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影响运输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坚持不懈,一抓到底。要定期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上级安全监察部门报送统计分析信息。计划、财务部门要与专业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坚持按原则、按程序办事,严格对隐患治理项目投资的审核和监督把关。
4.注重质量,强化督导。要坚决杜绝走过场、敷衍搪塞等现象,防止搞形式主义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隐患排查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区分性质和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资金,强化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坚决进行治理。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列出时间表,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各类隐患在没有消除前,各单位必须全部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抓好监控和防范,确保不发生问题。路局有关部门和各办事处要针对每个时段的特点,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11月份,路局将结合铁道部、地方政府组织的综合督查,对各单位“隐患治理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督查。
5.健全机制,抓好结合。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治理的定期化制度,做到排查——治理——再排查——再治理,坚持反复查、查反复,形成隐患治理工作的良性循环,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分级治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治理问题库,实行分级管理、分层治理和监控,跟踪整改销号,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将安全专项整治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以排查治理推动专项整治的深化。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汲取事故教训相结合,针对事故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和规律,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制定长效防范机制和措施相结合,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坚持防范与治理工作并举,标本兼治,健全安全防范长效措施和应急预案,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6.加强信息工作。要加强信息统计和反馈工作,逐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按时报送信息和资料,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上报。路局各专业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各阶段总结工作。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阶段总结及有关资料,按专业部门要求上报;路局各专业部门向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监室)于每季度后5日前报送路内统计报表及其文字说明和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4月28日、9月28日和11月30日前报送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阶段总结;路外资料信息的报送按《转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成铁安函〔2008〕77号)要求办理。
方案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内政治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以及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按照省教育厅“2012年全省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在学校中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三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校领导研究决定,从4月10日至5月15日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排查和集中整治学校各类安全隐患,健全和巩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件、事故的出现,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进一步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成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以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有效地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以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问题,继续推进我校《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安全管理规定》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提高预防、预警、预见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为顺利实现全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零事故、力争零事件,努力减少安全问题的发生,继续保持河北省‘安全文明校园’荣誉称号”的总体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安全:对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沧州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以及我校《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按照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标准要求,重点是各种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落实情况;消防用水及压力能否满足需要;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在位有效;重点部位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四懂四会”情况;用电、用火、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无私拉乱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私藏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乱扔烟头、楼内焚烧垃圾、擅自动用明火情况;学生宿舍底商(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规范等情况。
2、交通安全:重点是按上级要求和具体实际设置和完善相关的交通设施,对进校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行人实行规范管理和疏导;定期维护、检测校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车况完好;驾驶员资质、表现和技术符合有关规定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检查驾驶员是否存在“三超一疲劳”(超速、超载、超员和疲劳驾驶)以及酒驾、醉驾等违章、违法情况;对驾驶员是否进行定期行车安全教育;是否存在单位、教职工和学生违规包车、私自包车情况;外出活动单位,是否按程序审批备案,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是否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制定交通安全方案等。
3、设施设备:重点是检查锅炉、电梯、压力容器、燃气、水电管网、体育场地等特种设备和重要设施的完好情况和使用维护情况;尤其是涉及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掌握和执行情况,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存在“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库房及存放设施符合要求情况;实验室、会议室、功能活动室、餐厅、厕所等公共重要场所的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4、房屋建筑:重点是检查教学用房、学生用房、生活用房、图书馆、餐厅、大门等是否存在倾斜、塌陷、脱落、裂缝、漏水渗水等隐患;屋顶有无变形情况;防雷、防震、防风、防洪措施是否完善;楼梯扶手、护栏、阳台等是否符合规范,有无损坏和锈蚀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审批、验收和措施落实情况。
5、饮食卫生:重点是检查餐厅、炊饮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是否落实食堂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制度;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件,有无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疾患情况;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预防情况;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小卖部、超市是否执行经营准入制度,是否存在恶性竞争事件,饭菜价格是否大致稳定,师生就餐是否文明有序;小卖部、超市、食堂是否取得有效专用许可证,是否出售过期食品和不宜在学校出售的食品、用品等情况。
6、实践环节:重点是检查体育运动、实习、实验、实训、劳动等是否事前进行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教育;是否与学生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任课教师是否全程指导、把关,有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象;事前有无落实防火、防毒、防爆、防溺水、防腐蚀、防触电、防坠落等保护和应急措施。
7、电气线路:重点检查自动消防控制、视频监控设备、恶性用电负载装置、天然气管网等重要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使之处于正常运行和灵敏有效状态;检查并及时更换老化线路;纠正私拉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情况。
8、“三项排查”:一是排查师生员工思想状况。特别是师生对国际国内敏感、重大问题以及学校热点问题的关注度及反映情况,对校园周边及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后勤保障服务、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满意度情况;二是排查矛盾纠纷、治安隐患。特别是学生中男女恋爱危机、同学之间、宿舍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管制刀具、棍棒、钢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流入校园、宿舍情况;三是排查学生特殊群体。特别是学生中涉及“学习吃力、生活拮据、关系紧张、就业困难、心理疾患、夜不归宿、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情况,积极采取包括超前分析、重点关照、感化教育、心理疏导、帮扶减压等在内的综合手段和措施,确保学生主体安全稳定。
9、制度落实:重点是检查学校2012年《安全、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规定》、《安全稳定“一岗双责”责任制办法》等重要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是否经常化,制度化;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三检查”(处级单位每月一查、科级单位每周一查、岗位人员每天一查)的具体执行情况;大型群体活动的申报审批以及安全保卫情况;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应急避险水平如何。
10、政治隐患排查:重点是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苗头的排查。特别是要深入了解、及时掌握“法轮功”不放心、未转化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活动去向,落实帮教和管控措施;宗教组织,特别是天主教和基督教是否有向我校秘密渗透以及在校内活动、串联的情况;宗教信徒的种类、成分、活动场所、重点骨干及有无非法活动情况;对党和政府不满的人员、不按正规渠道反映问题的人员、经常鼓动上访的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有可能群访、串访、越级访的人员情况;防止学生可能参与社会非法聚集活动的情况;加强校园网络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制,及时协调删除或屏蔽不良信息;学生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奖、贷、补”等方面的反映。
四、责任分工
第1项由安全稳定处牵头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2项由安全稳定处和后勤管理处共同负责,有关单位配合;第3、4、5、7项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安全稳定处和各系配合;第6项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学生处和各系配合;第8项由各系负责,学生处和团委配合;第9、10项由各单位自行对照检查。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4月12日)。学校拟于4月10日召开全校动员大会;各处级单位要根据学校会议精神,结合本工作方案和具体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自查自纠阶段(4月13日—4月25日)。各单位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对所属区域安全隐患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帐,登记造册,分门别类,认真梳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认真整改。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按时完成的也要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有效的保护措施;本单位确实无力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统筹安排。自查自纠结束后,要填写《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于4月26日前报安全稳定处。
3、督促检查阶段(4月26日—4月30日)。学校将加强调度,组织有关职能处室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协调指导。
4、总结阶段(5月9日—5月15日)。学校和各单位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行认真反思总结,对组织得力、计划周密、排查细致、整改彻底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排查中存在动员不力、排查不细、工作不实、整改不到位问题的单位、部位,要及时有效地“补课”,甚至推倒重来;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但没有排查出来或已经排查出来不做及时整改的,对屡次督促而迟迟不动或以种种借口搪塞敷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排查治理期间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责任事故的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前置问责。
各单位可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本着“往前赶、主动抓”的态度,积极负责,灵活交叉,对实施步骤进行适当调整,力争尽早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本着对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认真负责的原则,充分认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做到“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深入彻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2、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明确工作目标,把排查整治任务分解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对没有按要求组织实施隐患排查整治或走过场的,要及时纠正。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的排查力度,深实严细,全面覆盖。要认真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职责范围内应查未查的不放过;存在隐患没查清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
3、严格排查,及时整改。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整改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4、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大家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鼓励和支持他们全面细致地查找并据实举报各类安全隐患,为排查整治工作、为安全稳定工作建言献策,形成学校安全稳定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5、建立机制,巩固成果。要贯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认真总结和研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创先争优的精神,及时调整、充实和完善相关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和长效管理制度,确保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可持续发展。
方案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市政府近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把事故的指标压下来,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闽侯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建彬(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其滨(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 蔡友城(县建设局党组副书记)
陈秋方(县国土局党组副书记)
林家彬(县水利局副局长)
陈玉春(县畜牧渔业局副主任科员)
江道告(县教育局副局长)
颜学侠(县卫生局副局长)
姚先华(县交通局副局长)
郭锦芬(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张利国(县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张 明(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黄德江(闽侯县地方海事处处长)
林振建(县质监局特安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其滨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江秋忠、周述庄、周承养、陈学文,电话(传真):22065737。
三、治理内容与分工
全县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以公路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船、自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公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交通管理大队牵头,渔船和农用船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畜牧渔业局牵头)
2、以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矿山领域。继续推进矿山企业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整合技改;深入开展地下矿山通风和防治水、露天矿山采场、高陡边坡、尾矿库和排土场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矿山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安监局牵头)
3、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及内河运输和管道输送、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冶金行业要继续抓好煤气等重点生产环节的专项治理工作,以交叉作业、检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深入排查和治理隐患(由县安监局牵头)
4、以住房建设项目为重点的建筑领域。要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深化渣土运输车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建设局牵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由县消防大队牵头)
水运、农机、学校、工业卫生、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各类企业,都要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认真排查整治。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全面、系统地开展自查自纠,不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二是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县政府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
四、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化,改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基础设施安全生产秩序。二是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相结合。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控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闭淘汰技术落后、隐患严重、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监察,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三是与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相结合。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推进科技强安和本质安全企业建设。四是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二)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组织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县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搞好跟踪落实,及时整改销号。
(三)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调查核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良好氛围。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于8月20日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于8月25日报送县政府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