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2)
时间: 09-03
栏目:方案
3、广泛开展教师进学生家庭活动,加强学 校、教师与家长、社会的联系、沟通工作。特别要重点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子女等特殊家庭学生的家访工作。教师家访应着重了解学生 暑期生活安排,督促家长加强孩子的监护工作,切实承担起监护人应尽的责任。家访工作情况要登记造册,并进行综合汇总。
(三)多措并举、加强管理
1、 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溺水事故逐年上升的态势和事故特点,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专题研究部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工作。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引导家长或监护人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告诫他们注意监管孩子的游泳和嬉水安全,切实承担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孩子的安 全教育,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2、各校要对校园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开展一次详细的排查,将校内的危险地段告知学生及家长;在校园、校门口等显 眼处张贴(挂)有关宣传标语、横幅,提示学生及家长;在校内水池等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地方设立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等。争取当地政府、社区(村)委会和有 关部门的支持,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或权属人落实好防溺水相关措施,切实承担起安全责 任。
3、各校要强化对家长的安全教育。要尽早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 看护责任,使预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要将教育部起草的《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并要求家 长在回执上签字,4月25日前学校回收并统一保管回执。(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今后再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省级教育部门在上报情况时要同时提交溺亡学生家长 签字的回执。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将附件送达家长,确保不漏一生。)
4、根据《马尾区学 生游泳安全和防溺水管理办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各校要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学生的生命安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一要隐患 再排查。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会同当地政府对学校附近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河流等地段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完善防溺水警示牌和隔离带等安全设 施。二要加强安全巡查。学校要与学校附近的水库、湖泊、池塘的管理者建立相互联系,建立每日巡查制度。三要加强与乡镇(街道)、村(社区)委会的联系,动 员有责任心的同志组成巡查队或担任义务安全监督管理员,在事故多发地开展安全巡视工作,严防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1、 为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副职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校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 领导,认真研究和分析本地本校防溺水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总结学校防溺水管理的经验教训,落实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预防学生溺水的具体措施,并结 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方案,狠抓落实,确保今年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并报教育局未保办。
2、要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长期性,进一步落实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责任制,对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3、各学校要扎实开展防溺水工作,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为信息联络员,及时将本校好的做法上报教育局未保办。
4、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格,监督不到位、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5、各学校要认真总结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的做法和经验,于9月28日前将防溺水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