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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 01-21 栏目:方案
篇一:社区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社区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出租房屋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人员集体住宿以及“六小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李瑞任组长,社区书记及副主任、片区民警杨光俊和杨作林、陆艳分任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干部以及社区工作者组成。
  
整治范围:公众聚集场所(酒吧、网吧、KTV、饭店、超市、小宾馆、夜市摊等);秀山、文昌、雅园三小区;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场所;“六小场所”、库房、废品收购站等 。
  
五、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2、检查社区各住宅区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认真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积极落实日常防火宣传、防火检查、义务消防训练、夜间巡逻等制度。
  
3、“六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取缔 “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六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未经许可禁止违规搭盖阁楼;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和特点,结合我社区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居民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篇二:社区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顺金社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相关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创建良好的社区安全环境。社区安全建设要按照“基础工作社区化、安全建设社会化”的总要求,大力加强社区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功能,逐步实现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实际,特制定顺金社区2012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1、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以及负责本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2、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受理群众举报。

3、负责社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组织开展社区西消防安全工作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5、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宣传和消防安全器材维护、管理的监督指导,督促社区内各单位按要求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板报,配备、维护和保养各种消防器材。

6、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各单位签订年度《安全责任书》。

7、每周组织村组干部以及相关负责人员定期对村上进行消防安全工作巡查,对相关的重点企业的消防安全器材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检查记录,及时上报村上,由村上消防安全负责人将相关报表交到三江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


篇三:社区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区抗御火灾的能力,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社区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XX〕23号)、《贵州省消防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积极把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之中,建立、完善社区消防工作领导和运行机制,不断强化社区消防工作的综合功能,增强社区单位做好自身消防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逐步实现社区消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身提高”,最大限度地遏制城市社区特别是居民家庭火灾的上升势头,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道真自治县社区消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明确职责

1、民政部门负责把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区管理和社区综合服务体系;

2、公安机关、公安消防机构特别是公安派出所负责对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具体指导、帮助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社区居委会、社区中介组织、驻社区单位、居民楼院群众广泛参与社区消防建设,推动社区消防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组织,完善机制

1、层层建立社区消防工作领导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有公安派出所、事务办、社区等单位参加的社区消防领导组织,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工作。

2、明确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社区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社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建立健全下列工作制度:

(1)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制度

(2)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例会制度

(3)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检查巡查制度

(5)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器材管理维护制度

(6)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警示制度

(三)完善设施。在社区设立消防执勤点,安装报警电话,设置消防器材箱,配备必要的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自救逃生和应急照明器材,随时接受群众的求助。

(四)成立队伍。以社区现有治安联防队为骨干,吸收单位保卫干部、离退休人员、享受低保人员参加,成立集治安巡逻、社会服务、防火灭火为一体的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担负起社区的防火检查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工作。

(五)宣传教育。积极引导社区利用乡(镇)文化站、社区活动室、社区宣传栏、文化橱窗等阵地,并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时间8月底前。消防大队组织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社区消防建设的工作重点、方式方法、时间步骤,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为下一步的工作开展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时间9月份。以乡(镇)为单位,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健全组织,完善机制,落实各级各类职责,开展社区消防工作。县公安局、民政局、消防大队适时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完善制度,总结经验,时间10—11月份。各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社区消防工作制度,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社区消防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在社区消防工作开展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文字材料,并及时上报县社区消防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对社区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推进我县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社区消防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从居民群众紧迫要求解决的问题入手,从基础抓起,确保社区消防工作稳步、健康发展。

(三)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县公安、民政、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推进社区消防建设工作的合力。公安消防机构对这项工作负总责,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防火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明确专门的人员,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四)各乡(镇)公安派出所、事务办应对社区消防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和指导。

道真自治县社区消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再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星(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赵建新(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张琴(县民政局局长)潘新建(县文体广电局局长)贺应寿(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贺应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社区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篇四:社区消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综治委办公室、民政部《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XX]10号)和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民政厅《福建省社区消防建设指导意见》(闽公综 [20XX]138号)精神,全面推进我省创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精神,围绕《福建省"十二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和提高社区防御火灾的能力为切入点,不断强化城市社区消防综合功能,培育一批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路、以点促面,全面推进我省社区消防建设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二、目标任务

目标:社区消防组织落实、经费落实、工作落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整好用,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火检查经常有效,居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城市社区抵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城市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

任务:参照《福建省城市社区消防建设示范标准》,选择有一定消防工作基础的社区作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的候选单位,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评选活动。今明两年工作重点是抓好一批候选社区消防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力争通过进一步指导和督促,不断充实提高社区消防综合功能,努力推出一批消防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宣传到位、设施达标的社区。并以此为示范典型,广泛开展创建达标活动,逐步辐射推广。

三、组织领导

"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由省公安厅、省综治办和省民政厅共同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公安消防总队),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地要根据通知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结合当地社区建设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实施方案,广泛宣传,积极部署开展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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