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现场代表职责
时间: 09-22
栏目:职责
职责一:甲方现场代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图纸会审,严把工程技术、质量关,组织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考察、选型。协调好设计、勘探、质检、监理、施工单位的关系。
2、安排(督促)工程进度,审查施工单位报表并如实上报。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是否满足目标要求,及时报告指标的偏离。
3、参与分管工程前期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协调沟通工作,并做好相关书面文件整理。参与分管工程各项招投标工作,核对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复核报告,参与分管工程招标答疑及现场踏勘工作,参与分管工程图纸会审并审核图纸会审纪要。
4、参与合同管理,处理分管工程的日常事务,对合同及相关合同的实施提出优化建议。落实分管工程实施前业主应提供的条件,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前期资料整理工作。
5、督促监理单位、承包商履行合同,检查其工作绩效,提出改进意见。
6、负责办理分管工程的合同进度款、工程结算及其他业主应付款的支付与核对工作。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时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项。支付款项时,应与财务处、收款方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7、协助协调分管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各方关系。
8、及时报告分管工程发生的重大、紧急事件。
9、参加分管工程的各级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协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负责分管工程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送档工作。
10、参加工地例会,贯彻业主指示精神,促进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分管工程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工作。
11、负责分管工程的工程计量、协助造价科进行工程决算初步审核工作;
12、负责分管现场与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监理以外的单位的工作联系;
13、负责分管工程的竣工交付后的使用服务质量保修等工作;
14、负责分管工程的进度控制的检查督促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二:甲方现场代表职责
一、土建工程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参与土建工程招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4、参与编制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5、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土建方面的现场答疑。
6、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7、审查《土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
8、负责对《土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9、对《土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进行审查。
10、监督检查《土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实施情况。
11、负责审查土建工程相关各单位提出的土建工程变更要求。
12、根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规范标准对土建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对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调整意见。
13、根据《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对土建工程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14、参加工程协调会与监理例会,提出和了解工程项目土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15、负责与设计、监理、承包商等单位的信息与资料传递和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16、负责对土建施工材料的质量、工程机械及施工队伍进行检查。
17、对土建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事项进行检查,并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措施。
18、负责项目标识要求的执行检查及记录。
19、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实、检查。
20、负责土建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水暖、消防、强弱电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参与编制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4、参与水暖、消防、强弱电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经营部进行标底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
5、参与安装工程招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6、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水暖、消防、强弱电方面的现场答疑。
7、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8、审查《水暖专项施工组织方案、消防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强/弱电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
9、负责对《安装施工组织各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10、对《安装施工组织各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进行审查。
11、监督检查《安装施工组织各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实施情况。
12、负责审查安装工程相关各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
13、根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规范标准对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对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调整意见。
14、根据《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对安装工程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15、参加工程协调会与监理例会,提出和了解工程项目安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16、负责对安装施工材料、工程机械及施工队伍的质量进行检查。
17、对安装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事项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8、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实、检查。
19、负责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
19、负责供水、供电、燃气、各弱电单位的施工协调和质量监督。
职责三:甲方现场代表职责
甲方代表是学院基建规划处派驻在施工项目现场的负责人,直接归工程科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和监理工作,维护学院权益,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促进工程更快更好完成;
(2)在工程科的领导下,协调并解决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具体问题;
(3)定期、及时汇报工程进度以及施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协助工程科办理该项目在开工、施工、竣工过程中的相关手续。
甲方代表(下称“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职责有:
1、负责建设项目的外部协调,协助工程科办理开工许可证等手续,组织实施现场的“七通一平”工作以及临时设施的搭建工作。
2、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监理。
3、协助工程科组织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图纸会审,负责项目所需各专业技术(水暖电通讯网络等)的协调。
4、积极参与设计变更洽商,设计变更须经学院同意,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同时签字方为有效。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须经过项目负责人。
5、协助工程科或受工程科委托定期组织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现场例会,并作好会议记录,做好施工日记,作为验收资料。
6、根据施工进度需要,组织质检及相关部门现场审验的各道工序。
7、协调、组织竣工验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报告,并报送相关的竣工图纸及资料。
8、保管好工程相关文件材料,不得丢失、毁损;工程完工后向有关部门移交文件材料,并将有关移交手续留存备查。
9、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时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项。支付款项时,应与校财务处、收款方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凡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损失一律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0、协调好设计、勘探、质检、监理、施工单位的关系。
1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1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的质量、等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13、审核签署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和竣工结算,审核工程变更。
14、核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
15、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16、项目负责人工作不力,或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发生事故,工程科提出申请,经处领导批准,可随时更换他人。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图纸会审,严把工程技术、质量关,组织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的考察、选型。协调好设计、勘探、质检、监理、施工单位的关系。
2、安排(督促)工程进度,审查施工单位报表并如实上报。检查工程质量、进度是否满足目标要求,及时报告指标的偏离。
3、参与分管工程前期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协调沟通工作,并做好相关书面文件整理。参与分管工程各项招投标工作,核对工程量清单及清单复核报告,参与分管工程招标答疑及现场踏勘工作,参与分管工程图纸会审并审核图纸会审纪要。
4、参与合同管理,处理分管工程的日常事务,对合同及相关合同的实施提出优化建议。落实分管工程实施前业主应提供的条件,并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前期资料整理工作。
5、督促监理单位、承包商履行合同,检查其工作绩效,提出改进意见。
6、负责办理分管工程的合同进度款、工程结算及其他业主应付款的支付与核对工作。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时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项。支付款项时,应与财务处、收款方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7、协助协调分管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各方关系。
8、及时报告分管工程发生的重大、紧急事件。
9、参加分管工程的各级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协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负责分管工程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送档工作。
10、参加工地例会,贯彻业主指示精神,促进安全文明施工;负责分管工程现场的文明、安全管理工作。
11、负责分管工程的工程计量、协助造价科进行工程决算初步审核工作;
12、负责分管现场与设计、施工、材料供应、监理以外的单位的工作联系;
13、负责分管工程的竣工交付后的使用服务质量保修等工作;
14、负责分管工程的进度控制的检查督促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二:甲方现场代表职责
一、土建工程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参与土建工程招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4、参与编制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5、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土建方面的现场答疑。
6、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7、审查《土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
8、负责对《土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9、对《土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进行审查。
10、监督检查《土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实施情况。
11、负责审查土建工程相关各单位提出的土建工程变更要求。
12、根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规范标准对土建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对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调整意见。
13、根据《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对土建工程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14、参加工程协调会与监理例会,提出和了解工程项目土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15、负责与设计、监理、承包商等单位的信息与资料传递和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16、负责对土建施工材料的质量、工程机械及施工队伍进行检查。
17、对土建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事项进行检查,并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处理措施。
18、负责项目标识要求的执行检查及记录。
19、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实、检查。
20、负责土建工程的竣工验收。
(二)水暖、消防、强弱电管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运作。
2、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工程开工的准备工作。
3、参与编制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4、参与水暖、消防、强弱电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配合经营部进行标底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
5、参与安装工程招标资料、文件的审查和评标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6、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水暖、消防、强弱电方面的现场答疑。
7、参与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工作,负责交底记录整理、签认和发放;跟踪处理图纸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8、审查《水暖专项施工组织方案、消防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强/弱电专项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
9、负责对《安装施工组织各方案》中重大技术措施和经济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10、对《安装施工组织各方案》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以及可能导致工期、造价等变动的因素,进行审查。
11、监督检查《安装施工组织各方案》和《施工监理规划》实施情况。
12、负责审查安装工程相关各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
13、根据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和相关规范标准对安装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对承包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质量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提出调整意见。
14、根据《项目规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对安装工程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15、参加工程协调会与监理例会,提出和了解工程项目安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
16、负责对安装施工材料、工程机械及施工队伍的质量进行检查。
17、对安装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事项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8、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落实、检查。
19、负责安装工程的竣工验收。
19、负责供水、供电、燃气、各弱电单位的施工协调和质量监督。
职责三:甲方现场代表职责
甲方代表是学院基建规划处派驻在施工项目现场的负责人,直接归工程科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和监理工作,维护学院权益,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促进工程更快更好完成;
(2)在工程科的领导下,协调并解决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具体问题;
(3)定期、及时汇报工程进度以及施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4)协助工程科办理该项目在开工、施工、竣工过程中的相关手续。
甲方代表(下称“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职责有:
1、负责建设项目的外部协调,协助工程科办理开工许可证等手续,组织实施现场的“七通一平”工作以及临时设施的搭建工作。
2、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监理。
3、协助工程科组织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图纸会审,负责项目所需各专业技术(水暖电通讯网络等)的协调。
4、积极参与设计变更洽商,设计变更须经学院同意,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同时签字方为有效。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须经过项目负责人。
5、协助工程科或受工程科委托定期组织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现场例会,并作好会议记录,做好施工日记,作为验收资料。
6、根据施工进度需要,组织质检及相关部门现场审验的各道工序。
7、协调、组织竣工验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报告,并报送相关的竣工图纸及资料。
8、保管好工程相关文件材料,不得丢失、毁损;工程完工后向有关部门移交文件材料,并将有关移交手续留存备查。
9、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时向施工方支付工程款项。支付款项时,应与校财务处、收款方进行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凡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损失一律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0、协调好设计、勘探、质检、监理、施工单位的关系。
1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12、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的质量、等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13、审核签署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和竣工结算,审核工程变更。
14、核查并记录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以及施工人员的使用情况。
15、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16、项目负责人工作不力,或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发生事故,工程科提出申请,经处领导批准,可随时更换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