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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2)

时间: 09-12 栏目: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项目部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贯彻落实到基层施工现场。

要督促各专业落实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制定本项目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周密安排,抓好实施。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围绕“四个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的检查工作,在五个重点时段都要组织相应的大检查。二是重点抓好每个时段易发事故的隐患排查和专项管理工作;三是全年要重点抓好可能导致高坠、坍塌和物体打击事故的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对重大隐患要实行分级管理、挂牌督办、跟踪治理。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排查治理工作要强化落实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排查治理责任。项目部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各楼号的排查要做到100%全部检查,不能有遗漏,对查出的隐患要全部有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各部项目经理、安全员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所辖施工现场内监管的工程检查全覆盖。

(四)奖惩并举,扎实推进。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以施工单位项目部自查自纠为主,对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较好的楼号要给予通报表扬。监理、建设单位对自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部、楼号,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对加自查自改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给以严肃查处。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力度,结合“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要求,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二要组织各类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引导各项目部及安全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落实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的安全主体责任,创造隐患治理的浓厚氛围。

(六)加强信息报送,建立长效机制。

各项目部、楼号要迅速落实牵头部门和负责人,同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各项目部要在每月20日前,将当月的隐患排查治理的报表和文字说明报当地建筑施工安监机构。杜绝迟报、漏报现象。排查工作要于9月5日前全面展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有实效,不能走过场,要结合完善制度、长效机制的建立,有效促进整个辖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六、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存在或潜在的重大安全危险或隐患,如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有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其他意外或潜在的不安全环境或因素,以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中缺陷等。主要包括:

(一)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大模板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等。

4、起重吊装工程:所有类型起重机械起重吊装作业。

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50m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等。

6、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1、安全网的具体悬挂部位;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侧边的具体位置。

2、施工专线工程临时用电线路铺设及三级配电(总配电箱、二级配电箱和末端开关箱)的设置。施工现场邻近的高压线路。

3、物料提升设备、塔吊及群机作业、施工电梯、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机具的名录以及检查、维护、运行的责任落实。

4、施工现场及周边的人员通道、入口部位,施工现场的食堂、宿舍及人员密集作业场所。

(三)施工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2、缺乏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七、重大危险源的论证审查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

1、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8m以上高度的满堂或独立脚手架。

3、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6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超过25cm现浇板,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4、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二)专家论证审查工作应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组织进行。

1、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3、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八、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

(一)施工单位应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以及过程监控、检查和验收。

(二)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应对存在危险较大的专项工程的重大危险源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和台账。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救援方案等内容。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项目部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对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并报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应按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四)施工单位应按照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合理安排好重大危险源工程的施工。

(五)施工单位应按照方案施工,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账。

(六)施工企业应建立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公示施工中不同阶段、不同时段的重大危险源,并在施工工地设置危险源的警戒线和警示标记。醒目位置挂设“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示牌应注明危险源、施工部位、防护措施和责任人等内容,并定期把整改措施和治理情况报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

九、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一)各项目部应积极开展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建立本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台账,对列入监控范围的重大危险源,应重点践踏监控。需专家论证的重大危险源的台账按月报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备案。

(二)重大危险源跟踪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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