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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工作方案

时间: 08-22 栏目:方案
方案一:财务公开工作方案

一、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推行校务公开是贯彻“三个代表”思想的体现,是推动我校“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的重要措施。财务公开是校务公开的一个重要内容,推行财务公开是深化学校公开,是学校深入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推行财务公开制度,让群众参加财务的民主监督,对进一步加强我校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行为,进一步完善和抓好聚财、理财、管理各个环节,从源头上消除和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推行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

 财务公开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公开、财务收支标准公开、审批程序公开、财务结果公开。

(一)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等及时公开。

(二)财务收支标准公开:

1.各类收费名目、范围、标准(公布国家或省、市、县文件和收费许可证);

2.各类支出名目、范围、标准;

3.学校年度经费预决算;

4.学校大型基建招投标公开;

5.学校经费审批权限、程序和审批责任人公开;

6.财务结果公开:

(1)公开的内容:资产负债情况,事业费支出情况,业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机动车费用,基本建设财务开支情况,大宗物品采购(单价在5000元以上一次性批量购置价在10000元以上)情况,单项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装、维修工程开支情况。上述各项均用表格公布。

(2)填写表格时间:业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机动车费用,大宗物品采购在报销时填写;基建和装、维修项目在竣工结算时填写。

(3)填写表格责任落实:各表格由报销人或经办人填写,总务处监督。

(三)向社会、学生、家长公开的内容

1、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和文号)、收费范围;

2、贫困生减免情况;

3、财务公开时间:每季度终了后的10日内公开张贴,保留时间不少于3个月。情况,择校生退费情况。

4、举报电话号码;0914-6171138 、0914-6171118

(四)向学校教职工公开的内容

1、学校收入情况,含工资、专项补助、公务费、上级补助收入,学费杂费收入,服务性收入,社会力量捐资助学收入,学生住宿收入,学生食堂收入,校办企业、门面出租及其他收入等分类公开。

2、学校支出情况。须按一般预算支出项目分明细公开,奖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含招生费用)、福利费、维修费等必须分类公开。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基建工程建设费、上级补助及自筹情况予以公开;临工工资、税款及对学生服务性支出分别公开。

3、学生学费杂费减免金额及人数。

4、学校的债权、债务情况。

三.财务公开的形式

学校财务公开可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或教职工公开。

1.学校设置制校务公开栏,面向学生的各项收费在每期开学收费前公示并保持至期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必须及时修改),面向学生教职工公开的内容,公开时间不得少于7天。

2.学校聘请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人大代表为教育收费义务监督员,并定期(每学期不得少于1次)向义务监督员通报学校的收费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3.学校校长每期至少一次(期末必须有一次)在教职工大会、教代会上作财务公开专项报告,较为详细地公开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教职工对具体的收入、支出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并进行财务公开满意度民主测评,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认定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

4.利用职工政治学习集会时间,经常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学校大笔开支或重大事项。

5.广泛运用校园广播、学校校报、公开向社会、学生、家长公开的内容。

6.学校设立咨询电话和校长热线电话、校长信箱。

四、财务公开的程序

(一)校长提出财务公开方案,由工会提出公开项目的具体内容。经校务公开领导组讨论通过后,由主管领导签字公布,并备案。

(二)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及时通过学校的意见箱、电话举报、教职工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广大教职工群众、学生及家长对每次财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要答复群众、学生及家长提出的疑问和要求。

(三)公布整改结果,并征求教职工、学生及家长意见。

(四)将公布的有关资料整理存档,以备检查。

五、推行财务公开的措施

(一)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总务处正副主任、工会主席、各中层领导为成员,并成立由工会主席任组长,教代会成员参加的监督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务主任负责办公。由工会主席负责校务、财务公开的档案、公示栏的管理;各领导小组人员负责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审批程序;监督、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年终对财务公开情况作出评价,并将结果报县教育局;收集和反映群众意见,提出财务管理整改意见,必要时,提请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对学校财务进行检查。

(二) 明确学校校长、分管财务的主任和承担具体工作人员财务公开的工作责任,严格执行《试马镇初级中学关于加强财务财产管理的若干规定》。

(三)定期分析推行财务公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把财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与教职工的学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对执行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存在或出现问题的个人予以批评、处罚。

六、几点要求

(一)宣传发动,统一思想。召开推行财务公开制度动员会,使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认识推行财务公开制度的重要意义,形成人人参与,个个重视共同监督的局面,确保把财务公开活动持续、深入、广泛地开展下去。

(二)加强领导,抓好落实。要切实做到学校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业务领导全力抓,并层层落实责任制,确实把财务公开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督,规范工作。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要把督查工作贯彻于财务公开工作 的始终,逐步规范财务公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补救解决,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投诉箱,对投诉要按规定的期限程序处理;加强财务公开工作的评议和检查。

 七、有关责任追究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学校校长是本校校务公开(财务公开)、治理乱收费、财务收支等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工会、教代会是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学校党支部是领导责任人。因此,若学校校务不公开、存在乱收乱支的行为,校长、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必须负责。学校执行财经纪律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优树模之中,并作为校长、党支部书记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校务(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该公开而未公开,或未按规定公开的,请师生员工监督、批评。学校总务主任、财务会计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财务公开工作。

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补课收受钱物;严禁年级组、教师擅自组织学生补课收受钱物或违规为学生订阅教辅资料。违者,除追究当事人教师的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方案二:财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了推进我村财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要求,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改革和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为目的,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民主和法制建设,使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迈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公开。财务公开工作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

2.真实公开。公开的内容应当真实可信。

3.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

4.有利监督。要便于群众知情,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

三、公开内容

1、财务计划。包括:收入计划、收入预算、支出计划、支出预算、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农村道路修建计划、集体资源性资产的发包,资产出租计划。

2、各项收入。包括:生产经营收入、集体资源性资产发包收入、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救济扶贫款、专项补助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村内“一事一议”筹资。

3、各项支出。包括: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环境整治支出,购建固定资产支出,村组干部报酬,办公经费支出,五保户供养支出,征兵,计划生育支出,贫困户补助支出,扶贫救济款的分配、使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以及其他各项支出。

4、各项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收款项,内部往来款项。

5、债权债务。包括:农户往来款项的数额,内部单位往来,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欠银行、信用社贷款数额、用途、经办人,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项等。

6、其他项目。包括:农户承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补贴以及其他国家补贴农民或者资助村集体的事项等。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村成立了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主任担任,村两委其他成员及村民代表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和协调财务公开工作,村文书负责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方案三:财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管理民主”的精神,根据省、市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推进我县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农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黑农经站〔2006〕13号《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我县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达到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的标准。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业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采取规范化公开栏公开,达到健全制度、更新手段、丰富内容,使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达到内容全面化、手段科学化、形式规范化的工作目标,

三、具体措施

(一)健全制度。要健全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及《黑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规定,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财务公开制度,包括财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形式;推进民主决策制度包括民主决策的内容、程序、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包括民主理财制度的完善、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的规范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制度。

(二)强化手段。要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和电算化为基础,采用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设置村务公开栏、传单、广播等形式,将村级财务的相关内容及时、准确地输送到村里,使农民随时了解村级经济状况。要健全反馈和处理机制,对在公开中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情,要坚决予以纠正。

(三)规范财务管理。要做好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会计电算化、农村土地承包规范化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村级“一事一议”管理等项工作,强化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力度,加快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这是确保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资金有效运用的基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内容规范。财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要公开新农村建设中的公路、自来水、能源等基础建设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情况,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要公开新农村建设的相关政策、补贴、帮建项目及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村集体经济新增资产等内容,做到财务公开的实际、实用和实效性。

(二)程序规范。财务公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①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负责,根据会计资料档案填制相关的财务公开表,填制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主任、会计要签字盖章;②由村民理财小组对需公开的财务内容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后由村民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并报乡(镇)经管站审批,然后张榜公布;③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公布后,村内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必须安排1-2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在财务公开中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解释;④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到按季度及时结账,财务公开内容要建立健全公开档案,一式三份,村内公开栏张贴一份、村留存一份、乡(镇)经管中心存档备案一份,乡(镇)经管中心根据村级的公开情况进行拍照存档,并将村级公开内容档案和照片档案于每年的1、4、7、10月第一周内报送经管局。

(三)时间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的时间应坚持重要事情事前、事后双公开;常规事项按季定期公开;特殊事项随时发生随时公开;跨年度事项结束时一次性公开。凡是涉及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内容要做到随时公开。财务公开每年规定不得少于四次,每季末最后两日为常规公开日。向群众公开的财务的资料在公开栏上至少应保留七天以上,采取触摸屏的公开形式按会计档案保管时间保留。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财务公开档案,便于群众查询。

(四)形式规范。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公开形式,公开要与会计电算化、农经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村级所有收支必须通过电算化账簿自动生成逐项逐笔明细予以公布,增强公开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严禁不公开、半公开和假公开。

(五)检查验收。县经管局将乡(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县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不按要求公开的限期整改,对乡(镇)、村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

五、组织领导

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前提,因此加强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各乡(镇)要提高认识,纳入日程,党政领导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工作的开展。为使此项工作有序进行,县成立以县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的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县经管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开展。


方案四:财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规范学校收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增强教职工对学校财务活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学校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民主化,保障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订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一、财务公开的目的

实行财务公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保证收支行为的规范化;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增强教职工民主意识,激励教职工参与理财,积极有力地进行财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密切干群关系,促进行风建设。

二、财务公开的原则

财务公开应当遵循合法、及时、真实和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他人私隐,商业秘密、国家秘密、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财务规章制度,上级有关文件和政策性通知;学校奖教奖学制度及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2、学校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尤其是公务接待、会议、用车等费用支出情况及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情况;

3、公用经费的划拨标准、总额及累计拨款情况;

4、重要财产、物资的采购和处置情况;

5、教职工工资发放、社会保障缴费情况;

6、建设工程项目和较大修理项目经费落实以及公开招投标情况;

7、学校代收代支资金情况;

8、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

四、财务公开的方式

1、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

3、利用内部通知、广播、校园网等校内发布信息;

4、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五、财务公开的组织

1、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报账员(财务经办员)、教师代表组成的财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将财务公开的公示内容和照片资料留档备查。

2、财务公开主要采取定期公示和不定期公示的方式进行;学校财务分期中、期末各公示一次;与财务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公开时间,应根据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后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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