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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综合整治方案(2)

时间: 03-06 栏目:方案

(四)立面破旧。临街陈旧、污损的建(构)筑物进行整体修缮、清洗和粉饰刷新。实施屋顶平改坡工程。临街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雨棚和外伸式晾衣架、防盗网等设施整治拆除。统一空调外机悬挂安装标准、实施美化遮挡。维修破损路灯,道路照明亮灯完好。临街店面、楼宇亮化,城市立面净化、美化、亮化。
  
(五)沿街为市。按照“主次干道严管、背街小巷规范”要求,引导市民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对乱摆乱卖、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等问题进行综合治理。
  
(六)绿化缺失。市区道路两侧植被养护完好,无缺株死株;园林绿地平整完好,无杂物、脏物;打造精品亮点公园、广告、游园;城市“拆墙透绿”、“屋顶添绿”、“沿街补绿”和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好,建设各类型生态小区,确保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七)违法建设。对新产生的违法建设及时发现,当日拆除。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内的存量违法建设按规定时间拆除。影响市容观瞻的历史存量违法建设(含亭棚)按要求拆除完毕。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组织领导,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长韩进为组长,市委常委、市“四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新林,副市长、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胡运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丛林为副组长,余学谦、夏子卿、祝健、黄开如、沙宜春、肖文斌、李国凡、刘辉、江中祥、廖琼文、李新华、陈远程、汪卫华、余军、杜昌奕、万国光、刘军、闫英姿、陈伯才、刘公海、尹彬、刘华、姜亚军等各地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肖文斌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整治效果,采取条块结合方式进行协调和督办。行业督办:市城管局牵头督办违法建设、广告杂乱、沿街为市、垃圾围城治理(责任人:孙火焰、黄开胜、彭静);市公安局牵头督办道路拥堵治理(责任人:曹东华);市住建委牵头督办绿化缺失治理(责任人:杜昌奕);市房产局牵头督办立面破旧治理和亮化工作(责任人:汪祖明)。区域督办:市“四城”创建办督办凤凰街办、古楼街办、西山街办(责任人:陈远程、周治保、丁洪),市卫生城创建办督办鄂城区(责任人:汪卫华),市园林城创建办督办鄂州开发区(责任人:杜昌奕),市文明城创建办督办华容区、葛店开发区(责任人:廖琼文),市环保城创建办督办梁子湖区(责任人:余军)。
  
整治工作的检查采取常规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规检查由市城管局成立专班进行,集中检查由整治领导小组每周组织市城管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文明办等部门进行。
  
此次整治工作宣传方面的策划、部署由市“四城”创建办牵头,陈远程同志具体负责。
  
各区、开发区、街办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行政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辖区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此次整治工作为期半年,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迎检整治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第二阶段为长效管理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迎检整治阶段(7月21日至8月31日)
  
1、宣传动员(7月21日至7月24日)

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各区、开发区、街办和有关单位对其辖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小区、单位庭院等全域范围进行自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同时,进行广泛动员和宣传,使市民积极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
  
2、全面整治(7月25日至8月20日)
  
各责任单位全面启动7项整治任务,将每项任务采取包点的方式,按照要求逐一整治到位;各督办单位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办,确保按时、保质、高效完成整治任务。
  
3、检查验收(8月21日至8月31日)
  
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各区、开发区、街办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评比,并排名公示。
  
(二)长效管理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
  
完成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落实好专人、专班转入常态化管理;各业主单位切实落实“门前四包,庭院达标”制度。通过制定城市管理奖惩办法,建立和完善公安保障、物业化管理体系,继续巩固整治成果,不断提高管理效果,使管理工作上台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区、开发区、街办为本辖区整治任务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此次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把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近段时间的头等工作要务来抓。要制定可行性、操作性、实效性强的工作方案,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落实工作任务,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人员具体抓的责任落实机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区、开发区、街办要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整治工作的意义,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公众媒体要充分发挥主流舆论的引导作用,大力宣传造势,形成家喻户晓、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积极参与整治工作,投身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此次整治活动的始终,推动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加大投入,全面整改。各区、开发区、街办要做到经费保障、人员保障、执法保障,对整治工作要加大经费投入,如,立面翻新、市容疏导场所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坚决服从工作专班的督办和指导。
  
(四)创新试点,长效管理。各区、开发区、街办要在本辖区内分别选择一个社区启动城市网格化管理试点,通过划分单元网格,确定网格督导员、网格长、综管员、协管员,建立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规范网格运行流程和网格管理制度,高效率处理网格事件,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长效化。要积极探索“大城管”在我市的模式,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


篇五:城管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迅速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经支队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现根据省住建厅鄂建文[20XX]94号文件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荆办明电[20XX]20号通知精神,按照《城市容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畅通、靓丽、文明、和谐”为目标,做好为民服务文章,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通过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提高整治效率,特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整治时间为20XX年6月23日至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教育阶段(6月23日—7月7日)

通过发放各类通知书和宣传车宣传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沿街经营户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告知教育,督促自行整改,提高市民对城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城管氛围。

2、整治实施阶段(7月8日—10月15日)

大队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协调,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整治,整治时间为7:30—21:30。

本次整治分八个组,人员组成安排如下:

第一组为机动大队整治组,负责对中天街、工商街、府前街区域的整治。

第二组为龙泉大队整治组,负责龙泉大队区域的整治。

第三组为泉口大队整治组,负责泉口大队区域的整治。

第四组为白庙大队整治组,负责白庙大队区域的整治。

第五组为开发区大队整治组,负责开发区大队区域的整治。

第六组为机动小组,负责空挡时段监管以及协助配合其他各组整治工作。

第七组为规划查处组,负责对主要区域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控制新建违法苗头,查处已建违法建设。

第八组为整治督察组,负责整治期间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3、巩固提高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

集中整治后,各大队要按各自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巡查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正确处理整治与疏导的关系,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整治内容

1、“门前三包”管理。督促沿街单位和经营户自觉履行 “门前三包”职责,宣传有关“门前三包”法规,查处和纠正临街商户在室外乱吊、乱挂、乱丢和早点、夜点倚门设摊、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

2、流动摊点管理。加强对流动摊点的集中整治,规范管理,从严查处乱占道、乱摆摊等违法行为,对自产自销摊贩的违法行为以教育、纠正、引导为主,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对流动摊点密集地段采取队员定时、定人、定岗、定路、定责“五定”管理。

3、占道堆放管理。对沿街单位和商店占用道路随意堆放物品、建筑装修材料以及占道施工等影响市容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清理及处罚。

4、户外小广告管理。对设置户外小广告的业主发放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改正;对不按时、按要求整改的,组织人员,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小广告予以收缴。

5、规划管理。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力度,坚决遏制与惩处违法建设行为。通过提高巡查频率,调查摸底,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加大防违、控违力度,对发现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工地,要现场送达书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做到当天立案,当天上报;对已查处的违法建设要及时从严处理。

6、人行道路违章停车管理。对城区机动车不按规定在人行道上临时停放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并责令其立即驶离;对侵占人行道路停放车辆的行为进行查处。

五、整治方法与形式

1、宣传开道。精心制订宣传方案,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宣传车、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加大整治活动宣传力度,积极为整治活动营造声势。

2、讲究方法。采取“三结合”和“三为主”方法,即执法队员主动帮助纠正和限期自行纠正相结合,以主动帮助纠正为主;教育和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主要街道和进城入口相结合,以主要街道为主。

3、突出重点。从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从群众最关注的地方抓起,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部位整治。

六、整治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队员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力量和工作重点集中到整治工作中来。各大队长要靠前指挥,切实负责,深入一线,干在一线,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整治工作,确保出成果、出成效。

2、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各科室、大队要高度重视,按照整治要求,明确任务,讲究方法,做到思想、行动、责任、服务、效果五到位。办公室要发挥好宣传报道和综合联络协调作用。城管科要加强督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实效。法制科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严把依法办案关。调处室要做好整治过程中的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妥善协调处理整治执法中的纠纷。各科室、大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配合、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确保整治成效。

3、严肃纪律,服从命令。各科室、大队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方案部署要求,准时到岗,一切行动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在整治期间,要统一着装,统一行动,用语文明、执法公正,注意维护城管形象,严禁打骂管理对象,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在发生严重对立时,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化解矛盾,做到灵活机动,坚决克服对管理对象冷漠横烦的作风,要以深厚的感情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以此赢得管理相对人对城管执法发自内心的信任和尊重。

4、依法整治,严格执法。在立案、调查、询问、送达、处罚等一系列环节上,要严格依法办案,对于在整治中存在的一些屡教不改的违法现象,要坚决从严从重处罚,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5、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配合,做好宣传报导工作,为整治活动准备好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媒体、简报和宣传车等宣传工具,按照“开展大宣传,营造大氛围,取得大实效”的要求,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增强市民参与意识,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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