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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时间: 03-06 栏目:方案
篇一: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XX年我区环境整治成果,推动环境秩序水平持续改善,按照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关于20XX年北京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保障党的十八大环境秩序为主线,坚持奥运环境建设标准,以“打造八大亮点工程、突出六项重点整治内容”为抓手,以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生产、全面整治五大秩序(环境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市场秩序、旅游秩序)为工作重点,高标准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大力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环境秩序问题,实现群众回访满意率85%以上、各类举报同比下降15%以上的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效能,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环境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八大亮点工程。
  
1.分级分类管理工程。一是对城区府前街及延长线、光明街及延长线、新顺街及延长线等道路周边地区进行严管、严防、严控,杜绝市容环境秩序违法行为;二是对城乡结合部、各镇政府所在地、居民社区、新国展、花博会主场馆、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和首都机场等重要场所周边加强管控,确保不出现违法行为聚集的现象;三是其他地区实现有序管理。
  
2.精品街区工程。各镇、街道推出精品大街3~4条,各街道推出精品社区2个,各镇辖区内有居民小区的,至少申报1个精品社区。经济功能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精品大街要达到“七无”标准,即无无照摊群、无店外经营、无堆物堆料、无乱贴乱挂、无暴露垃圾、无非法小广告、无非法运营聚集。精品社区达到“六无”标准,即无堆物堆料、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重复举报。
  
3.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工程。集中整治全区各类学校周边的无照经营、黑车、黑摩的、非法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4.畅通生命救治通道工程。集中整治医院周边无照经营、非法运营、店外经营、非法占道等违法行为,为就诊车辆,特别是急救车辆出行以及医院正常办公秩序创造良好环境。
  
5.餐厨垃圾监管工程。严查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加强餐厨垃圾前端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6.美化视觉环境工程。依法规范和清理一批临窗广告、山寨路牌、刀旗、横幅标语,集中清除主要道路视觉污染,美化视觉环境。
  
7.服务群众暖心便民工程。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排查整治白色污染、垃圾源头,消灭垃圾坑,打击乱倒垃圾行为,取缔非法废品收购等。大力开展便民停车场、市场、菜站、信息发布栏等疏导设施建设,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继续开展扫雪铲冰和捡拾白色污染等清洁活动,积极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确保城市环境秩序正常运行。
  
8.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整治工程。集中整治铁路、轨道交通、高速路、公路和首都机场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秩序脏乱点位,并加强日常环境秩序管理。
  
(二)整治六类违法行为。
  
1.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包括无照摊群、机动车售货、马车售货扰民、扰序等问题。
  
2.取缔非法小广告,包括街道、医院、学校、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周边的散发、张贴非法小广告的行为。
  
3.强化施工工地管理,规范施工工地围挡,整治施工扬尘、道路遗撒、夜间施工扰民等违法行为。
  
4.严查违法建设和私搭乱建,坚决制止和拆除各类违法建设,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集中整治非法营运,包括黑车、黑摩的、黑三轮等非法运营行为。
  
6.整治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重点治理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乱挖占、乱拉挂、乱停车等“六乱”问题。商场、门店、医院、影剧院、学校、M15号线车站等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要加强责任区日常管理,配备管理人员,坚决制止“六乱”行为。
  
三、工作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至2月29日)。开展宣传动员,区、镇(街道)两级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完善、固化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机制,为全年整治打好基础;同时,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亮点工程推进及强化日常管控阶段(3月1日至6月30日)。一是全面完成八大亮点工程任务。二是全面摸排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建立环境秩序乱点、“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和校园、医院周边整治、施工工地管理等台账;同时,结合季节性特点,加强主要大街、重点区域的管控,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违法行为。
  
(三)全方位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一是各部门联勤联动,依托区、镇(街道)两级执法资源,对照台账,结合夏季环境违法形态,采取高压态势集中整治六类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梳理八个亮点工程建设及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盲点,第一时间查缺补漏,重新开展整治和验收,确保亮点工程建设和环境整治任务无死角,全部达标。
  
(四)冲刺达标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全区基层执法力量100%上岗,区、镇(街道)两级向一线倾斜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一线保障水平,群防群控,确保区域环境整洁优美、和谐有序,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五)检查验收和固化机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20XX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同时,总结、固化、推广环境整治行动中的好措施、好机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市政市容委主任、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区环境办主任任副组长的顺义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监督检查2012年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成员包括城管、宣传、综治、教育、民宗侨、公安、监察、民政、人力社保、住建、市政、交通、水务、商务、外事旅游、卫生、对外联络、社会建设、工商、园林绿化、法制、政府督查、文化、药监、规划、公路、园林中心和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主管副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监察大队,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区环境秩序整治总体方案及专项整治方案,推动、督导检查及验收整治工作,日常联络和协调成员单位,报送信息和宣传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兼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要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顺利完成本辖区环境整治任务。
  
(二)职责分工。
  
1.区城管监察大队:依法履行监察、执法职能,发挥监督、检查、告知、指导、督办、通报等职能作用,牵头组织、协调、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深入开展2012年环境整治工作,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同时,加大监察力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对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或不按期整改的,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相关职能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效能监察。
  
3.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对环境整治进行正面宣传,积极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4.区教委: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组织协调学校、幼儿园与辖区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日常性的联系制度。
  
5.区民宗侨办:负责整治工作中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政策法规宣传。
  
6.区民政局: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适时救助。
  
7.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广大来京务工人员规范就业。
  
8.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督促环卫等单位对小广告等脏乱点加大作业频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拓宽小广告发布渠道。
  
9.区交通局: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的整治力度。
  
10.区商务委: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管理工作;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
  
11.区外事旅游局和区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对主要旅游景区和公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手机提示信息、发放宣传品等方式,为游客提供引导性服务。
  
12.区卫生局:负责医院周边环境整治的协调工作;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大排档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管,查处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13.区政府外联办:负责整治过程中与市属机关、驻顺部队和驻区企业等的协调联络工作。
  
14.区社会办:指导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及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环境整治工作;推动“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等便民设施建设;指导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
  
15.市工商局顺义分局: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店外经营、依托门店经营非法大排档、非法小广告等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推进便民市场建设。
  
16.区园林绿化局:依职能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城市绿地、树木管理方面的整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园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
  
17.区文化委:负责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查处非法销售盗版光盘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
  
18.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法律支撑。
  
19.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侦、治安、巡警、交通):一是指导各派出所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保障,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三是对违法行为的幕后组织、涉黑涉恶团伙开展打击,对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立案侦办;四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在车行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机动车和马车售货等影响交通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五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长途客运、公交车站内游商扰序、非法运营、散发小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
  
20.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辖区整治方案、计划、应急预案,按照全区部署,组织本辖区城管分队、派出所、工商所、卫生监督站等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整合力量,疏堵结合,抓好社会面环境秩序管控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固化三项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一是高位协调机制。区政府主管区长牵头,综治、公安、城管、工商、商务、督查、监察等部门行政正职参与的环境秩序整治高位协调机制,研究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整治任务,统一推进环境整治工作。二是联合执法机制。镇、街道统筹协调派出所、工商所、城管分队及相关职能科室,组建联合执法分队,通过工作联动、问题联治,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监察反馈机制。执法部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属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反馈;属地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反馈后要及时研判,及时整改、及时解决,并将相关情况向执法部门通报。
  
(二)按照“五步”模式,推进综合整治。一是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以镇、街道、经济功能区为主体,以执法小分队为依托,各部门联勤联动,深入城市管理一线,全面摸排、掌握辖区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五大秩序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占地等行为,重点抓好环境秩序乱点、“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校园和医院周边、黑车、视觉污染、牌匾标识、夜景照明、户外广告整治等,并逐一建立专项台账,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实地勘察,制定预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行政正职要亲自部署,提前实地勘察整治部位;职能部门要共同协商,根据整治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三是宣传告知,重点训诫。整治行动前,由公安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区域内违法相对人进行逐一宣传告知,对屡教不改的商户由工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对长期从事违法行为,有过激倾向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训诫,最大限度减少整治阻力,化解潜在矛盾。四是联合执法,有序推进。按照预案部署,在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由属地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对违规单位和违法相对人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要保障执法安全。五是深入打击,巩固效果。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黑窝点、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幕后团伙等线索,由公安部门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清掏窝点,深入打击,深化整治效果。
  
(三)坚持疏堵结合,有效化解矛盾。一是强化行业及属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市政、住建、商务、工商、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单位,要将日常行政管理与环境秩序整治相融合,不断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医院的宣传教育,督促其提高环境秩序意识、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履行环境秩序建设责任。二是继续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各属地单位要根据群众需求,充分挖掘各类资源,采取农超对接、便民市场、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等形式,加大便民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深化管理,方便群众生活。三是结合群众热线举报、来信来访和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对环境整治重点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并督办解决。
  
(四)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职能。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参与环境整治的相关部门要明确主要责任人,落实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二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各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卫生监督站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确保整治力量部署到位、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全面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明确每个网格单元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建立日常检查、考评制度。三是落实部门责任。相关审批部门要从城市环境整体布局的角度出发,严把审批关,对涉及城市管理秩序的审批内容,如广告牌匾、小修业、大排档、临建、活动宣传(店外经营)等,在审批之前,应征求城管监察部门的意见,避免新增扰乱城市环境秩序的行为。
  
(五)全程督导考评,提高工作效能。建立日常督导考评机制,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持续不断的督导检查,做到随发现、随通报、随督办、随整改,特别是对重点任务、重点区域、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标准,提出要求,重点督导;要反复查、回头查、跟踪问效,促进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环境保障的重大意义,持续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全区统一行动,集中整治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净化城市环境秩序,为全市实现“市容整洁无死角、环境有序无乱点、依法行政无违规、文明执法无冲突、精细管理无缝隙、严格管控无隐患”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严格执法纪律,避免激化矛盾。一是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与教育,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肃执法纪律,确保执法安全;二是重大执法行动前必须充分研判形势,全面评估执法风险,周密制定行动预案,确保整治平稳推进;三是整治过程中一线执法人员要理性、平和,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三)及时报送信息,准确反映情况。增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敏感意识,及时反映基层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问题隐患等,为各级领导决策指挥提供有力依据。重大突发事件要即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马利,李梅;联系电话:60417144)。


篇二: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根据20XX年市行政执法局提出的城市管理年的要求,为了规范管理中心城区的市场及洗车场,提高珠晖区的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目标,认真落实市行政执法局的城市管理年要求,严格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四城同创”。

二、组织领导

成立珠晖区城管大队规范整治中心城区市场及洗车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夏生  区城管大队长

常务副组长:段智勇  区城管大队教导员

副  组  长:周新华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张永虎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谢  萍  区城管大队工会主席
            
江  波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王  钧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黄代梨  区城管大队副主任科员

具体组织实施由教导员段智勇总负责,分管路段的副大队长周新华负责规范整治中心城区的市场,由分管机动中队的副大队长张永虎负责规范整治洗车场,大队所有路段中队及机动中队共同参与执行。

三、工作目标

通过进行整治确保中心城区市场规范化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缔;对洗车场进行规范,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缔。

四、具体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金泉路、葵花里、玄碧塘及湖北路衡州市场,大队在春运期间已经组织进行了综合整治,金泉路的马路市场已经取缔,每天都有专人值守;葵花里、玄碧塘及湖北路衡州市场也已经整治规范,占道经营的现象基本消灭,大队将督促各责任中队加强管理,防止防弹。

(二)丰收市场地处背街小巷,不是城区主干道,人流量、车流量都小,且原有市场建设规模过小,容纳不下现有的经营户。大队将组织引导他们到人行道上有序经营,保留出马路确保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以上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

(三)和平小区内市场,由于小区本身没有配套的市场,考虑到居民的实际需要,大队将组织街道社区对现有马路市场进行清理,引导他们在人行道上有序经营,留出马路确保行人和车辆能够正常通行,以上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

(四)唐家巷市场,大队将联系粤汉街道,共同进行整治,争取在5月20日前整治到位。

(五)龙家坪市场,由于冶金街道的管理权尚未移交,是历史遗留问题,我队将向区里主管部门汇报,督促有关责任乡镇和街道拿出整治方案,尽快整治到位。

(六)洗车场的整治,我区中心城区洗车场不多,大队目前在“大走访”活动中,根据社区举报已经在4月5日取缔了“三角线”的一家洗车场。其他的洗车场将按照要求,集中进行清理整治,先查处相关营业执照,有照的将要求其规范经营,建立污水沉淀池,禁止店外洗车,外排污水;无照的将坚决予以取缔。此项工作将在6月初完成。

五、方法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分管领导要以身作则,狠抓落实,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

(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对重点市场进行清理规范,保证城市管理效果。

(三)积极宣传发动,利用街道、乡镇和社区的力量多做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篇三: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为加强城区市容管理,改善城区市容环境,进一步规范城区各种秩序,大力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切实推进城市化进程,全面优化经济和人居环境,努力实现城区交通良好,道路通畅,市容卫生、整洁,市民文明这一目标而开展进一步强化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城区道路整洁通畅;交通安全规范;市容秩序良好;环境清洁卫生;户外广告美化亮化;市民素质普遍提高;城市品位切实提升。

二、整治内容

1、严禁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纠正各路口、街口摩托车、电瓶三轮车占道候客、阻碍交通;

2、查处大中型货车违规进城;

3、主要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严格查处出店经营、门前脏乱差;

4、拆除门前炉灶和向街面设置的抽油烟机、排风扇,整治门牌、招牌、破损店牌、取缔落地灯箱;

5、打击流动摊点、违规占道。规范游摊散贩(取缔北港水务局入口水果摊点、农贸市场(龙山路)水果摊点,铁路桥水果摊点入市场经营,雨帆处水果摊点不得在红绿灯下经营),对安排的临时性占道实行统一挂牌;

6、拆除临街面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设电缆电线;

7、严格生活垃圾袋装化。查处随意倾倒、抛撒垃圾行为;

8、清理临街巷口占道摊点。确属特困人员摊点,必须做好登记,做到合理安排,挂牌明示,有序摆放,确保道路畅通;

9、整治城乡结合部自发性菜市占道现象,还路于民。规范铁路桥下菜市,整治老火车站占道为市菜市场;

10、清理城市“牛皮癣”,保持临街立面整洁;

11、东红路洗车点限时搬迁到物流园,摩托车修理店限时搬迁到偏街。取缔农民街洗车点、雨帆洗车点;

12、东红路全路段、粮青路全路段、德政街全路段全面整治;

13、坚决取缔铁路下两处卖砂点,改为占圩、马圩等西行农客停车场并派专人管理。;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7月27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片区针对管辖路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做到边宣传边纠正,力求面面俱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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