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大队整治方案(2)
时间: 03-06
栏目:方案
第二阶段:20XX年8月2日至20XX年8月2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两个片区为一组,集中全队市容中队对恒安东、西路,龙山南、北路,荆公路,舒同璐,德政街,正德路有关市容环境秩序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治、纠正、规范。
第三阶段:20XX年8月21日至20XX年9月10日为整治巩固阶段。对照整治内容和任务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对经过宣传、纠正和规范后仍然违规的要采取强制措施,对违章物品予以扣押并有违规人员作出书面承诺,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经济处罚。
四、要求
1、各整治中队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服从调度。
2、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3、中队必须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坚持处罚与教育结合原则。
4、整治中查扣的物品必须开具物品扣押凭证,对扣押物品应妥善保管。
篇四: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主要领导1月28日上午检查城区市容环境状况存在问题提出的工作要求,以及主管局下达的整治任务。大队班子立即召开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彻底解决城区市容环境存在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成立城区市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郭盛斌
副组长:廖海泉、张爱华、何兴雄
成 员:朱海明、华春君、朱德宾
谢海鹏、钟国平、聂小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海明同志担任主任。
二、时间安排
此次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时间三天半,即从1月28日下午开始,至1月31日下午结束。
三、整治重点
1、金三角门口乱搭帐蓬堆放甘蔗;2、宾阳路路口占道乱搭摆卖水果摊档;3、人民医院门诊转弯至金叶大道水果摊档占道经营;4、灯光球场路口水果摊档占道经营;5、雄州大道两边门店占道经营;6、光明市场、繁荣市场以及新城综合市场周边路段占道经营。
四、工作目标
坚决取缔主大街占道经营现象,拆除违章搭建帐蓬,确保主大街道路畅通,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和生产生活环境。
五、任务分工
1、新、老城市容中队负责步行巡逻整治好的路段及市场周边路段的流动摊档。
2、机动、综合中队以及老城市容机动组负责整治主大街两边门店占道经营以及整治乱搭建行为。
3、雄州大道从下城到上城进行整治。左边门店占道经营由副大队长廖海泉带队整治;右边门店占道经营由副教导员张爱华带队整治。
4、新城市容中队执法车辆抽调老城使用。(带司机)
六、工作措施
1、有序推进。各中队根据各自的整治任务分步骤进行,先通知后暂扣,扎实推进,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2、统分结合。这次整治时间紧,又面临春节到来,难度大,任务重。若人员力量不足,左右两边人员各自统一调配或集中,如遇暴力抗法者,可集中力量加以打击。
3、城管、交警通力合作。考虑在这次集中整治过程中可能出现车辆乱停放现象,大队已协调交警部门参与此次整治行动。
4、加大宣传力度。请电视台对占道经营、乱搭建、乱停乱放进行曝光。通过电视、新闻媒体报道次此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争取让群众、市民支持与理解城管工作。
5、严格纪律。所有队员要严格纪律,做到全局一盘棋。不准迟到、早退。此次集中整治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坚决把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搞好。
篇五: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春风行动”、“夏季攻势”两个百日整治成果,推动环境秩序水平持续改善,按照《北京市环境秩序百日整治“秋风行动”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经区政府同意,我区将于即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第三个百日整治“秋风行动”,现结合秋季环境秩序季节特点,制定“秋风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按照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紧密结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动,巩固整治成果,深化环境秩序建设长效机制,坚持以环境秩序常态化管理为主线,组织开展百日整治“秋风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环境秩序突出问题,切实改善重点、乱点和难点秩序混乱的状况,实现“三不、一升、一降”目标,即不出现群众反应强烈、媒体聚焦的负面事件,不出现因环境秩序问题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不出现因执法不当引发的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群众满意率同比上升5%以上;群众举报率同比下降5%以上。
二、整治工作重点
主要抓好五类地区管控,重点整治三种违法行为,协同开展三个专项行动:
(一)主要管控五类地区:一是政治敏感地区。包括各级党、政、军机关周边和府前街沿线等重点地区。二是人流密集重点地区。包括主要交通枢纽、公交地铁站、繁华商业区、繁华大街、群众性大型活动区、商贸市场、网吧、服务休闲场所等。三是重点旅游景区。包括顺义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北京国际鲜花港、新国际展览中心、地道战遗址纪念馆等游客集中的景区景点。四是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地区。五是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的重点整治地区。
(二)重点整治三种违法行为:一是整治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行为;二是整治无照经营扰民扰序行为;三是整治非法广告行为。
(三)协同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一是“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二是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三是整治新生违法建设行动。
三、职责分工
(一)落实门前三包。区市政市容、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加强管理与执法的衔接,定期告知、督促检查“门前三包”商户和单位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逐户签订责任书,坚决查处“门前三包”责任落实不到位、屡次出现店外经营现象的企业和商户,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录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二)治理无照经营。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城管、公安、市政市容、工商、交通、卫生、文化执法、综治等部门共同参与,继续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无照经营的常态化管控,并突出对市场外无照售卖食用油等影响食品安全类违法行为的治理。坚持疏堵结合,区商务委负责扩建和规范一批便民服务站,新建一批便民服务点。
(三)整治非法广告行为。非法大型户外广告:区委宣传部要做好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要依法查处妨碍执法、暴力抗法行为并负责拆除现场秩序维护;区市政市容委要落实广告整治经费、广告拆除存放场地,更新、完善广告规划;市工商局顺义分局负责对内容虚假的违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督促指导完成违规大型户外广告的公告、调度拆除等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对于发现的新生违规大型户外广告应及时查处和拆除;区监察局要将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纳入效能监察。
非法小广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是非法小广告的管理主体,负责辖区内非法小广告的发现、清除、报告工作,由辖区城管分队及时进行查处,同时,要指导居委会完善社区服务,挤压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的非正规服务。区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加强对非法小广告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对属地及群众举报的非法小广告行为要做好收集整理违法事实和案件线索工作,加大处罚力度,定期通报,并将其他违法行为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市公安局顺义分局负责利用刑事侦查技术手段,深入挖掘相关情况通报和案件线索,对小广告窝点、刻章办证、招嫖等违法行为和组织散发小广告的团伙进行深入打击;要加大对小广告散发行为高发路段的巡查监控,对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加强行业监管,对相关部门移送的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约谈告诫。区市政市容委负责落实电力、电信、公路、园林等产权单位的清扫保洁责任,确保环卫部门加大清扫保洁力度。
(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积极配合由公安牵头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各执法队伍、社会力量,围绕“四黑四害”和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重点场所,依托热线电话、网络举报等手段,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摸排各类违法行为线索,为打击“四黑四害”提供支持,并按照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主动上手,合力打击。
(五)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按照《北京市城市秩序百日整治打防管控一体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积极参与配合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在前期治理工作的基础上,保持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务求达到地铁站口、大型交通枢纽、主要道路无黑车扰序,其他地区非法营运行为明显减少的目标。
(六)查处新生违法建设。在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指导下,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积极组织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新生违法建设必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立即拆除,对未及时拆除违法建设的将按照《中共北京市顺义区委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实施意见》(京顺发〔20XX〕24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充分发挥联合执法联动机制的作用,协力配合,对各类违法建设加大查处、拆除力度。
四、整治工作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至10月20日)。“秋风行动”工作继续沿用“春风行动”“夏季攻势”组织领导机构,成员不变。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成立百日整治“秋风行动”领导小组,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并同步启动专项行动,迅速掀起第一波次高潮,坚决遏制影响环境秩序的季节性突出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7日)。针对严重影响秋冬季节环境秩序的三类突出问题,分别利用一周的时间,全区统一行动,集中开展专项整治。10月21日至27日集中整治门前三包违法行为;10月28日至11月3日集中整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11月8日至14日集中整治非法广告行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会同各有关部门,依托已建立的工作机制,主动协同配合,通过开展多项、多波次专项整治行动及联合执法行动,打防并重,治疏并举,掀起“秋风行动”的整治高潮,真正做到治理彻底,见效明显,不出现规模性反弹,坚决巩固整治效果。
(三)巩固成果阶段(11月18日至12月10日)。巩固在百日整治过程中逐步形成的机制:一是坚持统筹协调,建立定期推进会工作机制;二是强化部门责任和合力机制,针对城市管理问题齐抓共管;三是必须坚持以便民利民为主导的疏堵结合措施;四是落实属地为主、整合资源、定期牵头治理的工作机制;五是强化公安、城管、工商、卫生、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模式;六是严格落实“定人、定车、定岗、定时、定责”五定制度和实名制等,认真梳理百日整治过程已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并在整治过程中认真加以巩固,建立起长效机制,为环境秩序持续改善奠定基础。
(四)检查验收阶段(12月10日至12月17日)。区百日整治“秋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督导检查,做到随发现、随通报、随督办、随整改,特别是对突出的问题要反复查、回头查、跟踪问效,确保整治效果。区百日整治“秋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12月17日之前,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百日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整治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广大市民参与。一是要层层动员部署,将整治工作总体部署、整治重点、整治标准传达至每个社区、村委会等基层单位。二是要开展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在社区、重点点位,对居民、经营单位、街面门店及相关从业人员,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告知此次整治的工作重点、整治标准,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开展百日整治“秋风行动”行动,使广大群众树立自觉维护环境秩序的意识,并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二)综合与专项相结合,全面铺开整治行动。各级环境秩序百日整治“秋风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检查指导等作用,适时组织开展全区、本辖区的专项行动。同时,结合“打四黑、除四害”行动、非法营运整治、旅游秩序整治、食品安全治理等专项行动,合理安排,主动参与,配合做好城市秩序问题专项整治。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依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加强研判,组织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点位、重点时段、突出违法行为的区域性、专项性整治行动。继续全力巩固全区城市秩序重点点位和环境秩序乱点的治理效果,加大对新生乱点的综合整治。同时,对“春风行动”建立的五类突出问题基础台账,年底前要全部实施销账。
(三)创新管理措施,固化完善机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充分固化以往重点地区整治所形成的“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区域联动”等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力争形成一套适应我区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一是淡化部门观念,强化部门合力机制。执法人员首先要切实履行部门管理责任,对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对现场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执法权限的城市管理违法违规问题,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并开展先期控制,然后移交主责部门。二是要建立定期推进会工作机制。每半月召开不少于一次有关部门参加的整治工作推进会,研判进展,通报情况,会商难点,督办落实。三是要继续严格落实“定人、定车、定岗、定时、定责”五定制度和实名制。四是继续强化公安、城管、工商、卫生、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模式,进一步充实联合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联勤联动工作机制,整合执法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开展高强度、高密度的综合整治行动。
(四)建管并举,全面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一是服务群众生活。区商务委要结合“菜篮子”工程建设,继续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利用现有资源,加大便民设施建设力度。二是方便群众出行。区交通局要深入研究群众出行需求及交通设施的配置情况,集中解决群众出行难、费用高等问题。三是继续创建“精品街区”。在前期创建“精品街区”的基础上,12月15日前,各镇都要推出1-2条精品街,各街道要推出2-3条精品街和3-5个精品社区。
(五)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考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和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逐个确定重点工作事项,划定区域范围,明确责任,对所确定解决的问题要明确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和工作进度。特别是对挂账重点点位,要彻底整治,确保不反弹。区百日整治“秋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开展持续不断的督导检查。同时,邀请社会监督员及广大市民参与督导检查,有力促进百日整治行动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力求工作实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保持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标准不降,主管领导亲自动员,精心安排部署,召集和发动本辖区所有能利用的力量参与环境秩序整治行动。继续发挥高位协调作用,通报整治情况,沟通整治意见,拿出治理办法,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效果落到实处。
(二)讲究整治策略和工作方法,避免激化矛盾。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告知工作,耐心劝导、教育违法行为人认清形势、服从大局,自觉服从管理。在重大整治活动前要做好风险评估,周密制定行动预案,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提前防范,出现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媒体炒作。既要依法严格履责,又要人性执法、规范管理,切实维护环境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及时报送信息,准确反映情况。要继续坚持信息日报制度,每日12时前,将前一日《秋风行动日报表》(见附件),报送至区环境秩序百日整治“秋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信箱(XXX,联系电话60417144),及时反映工作成效、经验做法、问题隐患、工作建议等;做好阶段性工作报送,每个专项行动结束前对整治情况进行汇总上报;重大突发事件、典型事例、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增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敏感意识,及时梳理总结整治工作情况,特别是工作成果和好的经验做法,通过信息、专报等多种途径,报送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