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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2)

时间: 03-06 栏目:工作计划

八、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资格考试

博士研究生在作选题报告考评之前必须进行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资格考试,以取得进入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资格。资格考试在第三学期进行。确有困难者,经主管院长批准,可推迟一个学期进行。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中旬。
 
博士学位论文工作资格考试的内容包括:(1)政治思想品德、行为道德和科研态度;(2)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课程学习成绩;(3)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法学研究方法和技能;(4)对本学科和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与进展、前沿课题等方面的了解情况;(5)所具备的科研素质、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6)基础和专业外语水平。
 
资格考试由学院组织成立考试小组,指导教师不担任负责人。采用笔试、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部分由学院统一组织命题,含专业基础类试题和研究方向类试题。外语是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资格考试未通过者,可补考一次;补考须随同下次由学院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进行,不另行安排。补考仍未通过者,应终止其学籍。
 
九、学位论文选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应在第一学期内确定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作公开的选题报告,确定研究课题。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立足于学科前沿,在理论或技术上能做出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或潜在价值。 博士生生查阅的文献资料应在12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资料一般应在三分之一以上。
 
选题报告考评在第三学期进行。确有困难者,经主管院长批准,可推迟一个学期进行。选题报告考评一般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下旬进行。 选题报告由学科点组织专门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考评小组一般由五名以上有高级职称或在课题相关领域具有相当水平的专家、教师组成,其中除博士生导师本人外,必须有已指导过博士生的教授参加,并且尽可能占较高比例。博士生应向考评小组作全面选题报告,考评小组对选题报告进行认真评审后,填写具体评审意见。
 
选题报告未通过者,可补作开题报告一次,并须随同下次由学院统一组织的选题报告评估进行,不另行安排。仍未通过者,不得继续进行论文工作,应终止其学籍。
 
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填写网络版《中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报告》,选题报告评审通过后,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存档,由研究生助理记载成绩。
 
十、学位论文工作检查与考核

每年的4月中旬,对所有进入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由学院布置,由各二级学科组成检查小组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与预期目标的差距等进行检查考核,切实解决研究生论文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对综合能力较差、论文工作进展缓慢、投入时间和精力不足的研究生提出警告,或按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发表学术论文

博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在CSSCI期刊上发表法学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在法律类CSSCI期刊,申请3年毕业的博士生必须发表1篇以上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LSCI论文)。发表在非CSSCI期刊的法学专业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等同1篇CSSCI期刊论文。同一篇论文被多次转载只计入1篇。以上发表的论文应以中南大学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

十二、学位论文答辩

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要求用中文撰写,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博士生从事论文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应在学科领域做出创造性的学术成果或应用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科研工作或专门工作的能力。
 
1.博士生在完成培养计划,通过学位课程及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认可后,提交学位论文3份进行院内评审,并在博士生导师所在学科或跨学科作学术汇报(预答辩)。学位分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博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院内论文的评审情况、论文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导师推荐和导师所在学科点审查意见,进行学位论文校外送审资格审查。
 
2.博士学位论文校外专家评议,由校学位办统一办理。寄送份数为3份,如有一位专家认为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则不能答辩,博士生需在一年内修改或补充论文,半年后再送审。未能如期做出修改或第二次仍未通过的,取消博士生的答辩及学位申请资格。如确属学术争议,由博士生本人针对不同意见写出书面报告,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学位办将组织专家会审,论证通过后由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答辩事宜。
   
3.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为5—7人,均应为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其中博士生导师应超过半数,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且至少1名为博士生指导教师。导师和校外专家均不得担任主席。
 
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具体负责论文答辩的组织接待、会议记录、整理论文答辩材料等工作。研究生本人不得参与组织接待工作,更不得探询与答辩有关的问题。
 
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通过答辩。
 
4. 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可由导师与学科负责人协商提出,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向各受聘者正式发出聘书,组织论文答辩。
 
5. 博士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可获得博士学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并作出决议,可在两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十三、主要参加专家

蒋建湘、马跃如、陈云良、刘益灯、胡平仁、敖双红、余卫明、何炼红、张善燚、李国海、颜运秋、王飞跃


篇五: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内科学领域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实验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内科学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能力,或具有独立担负与内科学相关的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德才兼备的人才。研究生毕业时,不仅要掌握本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实验技术,还要掌握一定的内科的基本临床技能.熟练掌握内科常见疾病的检查.诊断和治疗,独立完成内科的基本操作.与内科学相关学科的知识和实验技能。此外,毕业研究生还要掌握1-2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英文专业书籍和文献、能够用英文撰写研究论文、能够用英语进行学术和生活交流。

二.研究方向
                                         
1。糖尿病肾病及代谢综合症肾脏损伤的部分  13,肺部感染  

2.狼疮性肾炎及自身免疫病肾脏损伤的防治  14,.急性肺损伤

3.肾小球肾炎分子发病机制               15,糖尿病血管并发症的分子机制

4.移植 免疫及免疫抑制剂疗效机制研究     16。冠心病介入治疗的新方向

5.体外循环干预技术(CRRT)临床应用     17。心血管病的内皮功能调控    

及其机制研究                          18,心肌衰竭发病机理                 

6.肿瘤治疗新技术                       19.冠状动脉疾病治疗

7.脑血管病的介入治疗                    20,临床药理学

8.脑神经元损伤的修复与再生              21,药物代谢

9.脑血管内膜损伤的机制                  22。药物分析

10,恶性肿瘤转移机制及其疹治             23,疾病蛋白组学             

11,急性肺损伤                          24,药理学

12,肺癌,                              25,疾病易感性的遗传
               
三、招生对象

主要从生物学和医学领域内招收学生,也从数、理、化和工程学科中适量招收有志从事内科学科学研究的学生。报考博士生者需具有硕士学位,不具备硕士学位的考生,按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要求报考(见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学习年限

博士生学制3年

博士生阶段: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主要进行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学习,并在导师的指导和安排下进行毕业论文的选题和准备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结束学位课程的学习之后进行中期考核,通过中期考核者进入博士论文阶段。在职博士生的学位课程学习阶段为一年半,毕业论文阶段为二年。

五、课程设置

小脑神经生物学                             (4学分)

细胞与分子免疫学                           (4学分)

分子药理学                                 (4学分)

肾脏病学                                   (4学分)

肾脏免疫学基础                              (2学分)

临床肾脏病理学                              (2学分)

血液净化技术                                (2学分)

心脏病学的理论和实践                        (2学分)

临床心血管病学的研究进展                    (2学分)

临床心血管药理学研究进展                    (2学分)
    
必修课根据课程的具体情况采用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两种方式进行,某些课程将采用英文授课或进行课堂讨论。考试方式为笔试或口试。

六. 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设立导师指导小组,以学位论文为主,课程为辅。培养过程中实行培养计划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对研究生及导师的要求,使研究生培养和科研工作紧密结合。

第一阶段:集中学习学位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教学。

第二阶段:主要进行临床基础训练,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实际工作能力。在此阶段还应进行专业文献的查阅和综述。

第三阶段:专科定向培养与毕业论文写作,包括进一步的专业理论知识学习,专科临床技能训练,课题研究和实验方法训练等,并按规定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与答辩。

研究生在学期间,还需积极参加科室和院、校组织的临床病例讨论及各种学术讲座,以不断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七 考核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论文、答辩等多种形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查。

1、公共课及基础课以笔试为主,由各相关教研室负责。

2、专业课除笔试考核外,还要求撰写专题综述报告,以了解研究生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

3、中期考核,在第二学期未进行。由导师组成的中期考核小组须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论文进展情况以及学术动态把握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态度做出客观评价,评定成绩。对成绩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八.学位论文

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创造性的见解,在理论上或实际上对社会主义建设或本门学科发展应当有较大的意义,表明作者在本门学科上已经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并要有一定的工作量。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或一组论文组成的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博士生学习阶段的科研工作,如果是硕士生学习阶段科研工作的继续和深入,其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以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引用,但是在博士生阶段应有新的发展,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九.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五人组成,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三人,外单位的专家至少有二人.博士论文需经所有论文评审人一致通过,并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答辩系学位评定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博士学位答辩者进行审核,表决通过后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学学位。

十. 质量监测

建立研究生个人教学档案,对在校研究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实行认真、全面的中期考核。对毕业研究生进行不定期调查,以正确判断其能否满足现代医学临床和科研发展的需要。

十一、博士生课程介绍

1.小脑神经生物学  

主要介绍小脑结构和功能的基础理论,并适当地介绍小脑神经生物学研究的最新的进展。

2.细胞与分子免疫学

主要介绍细胞与分子免疫学的基本知识、研究方法和技能,同时介绍一些免疫学的当前进展等

3.分子药理学

主要介绍分子药理学的基础理论、技术及其最新进展,并联系疾病的病理机制,阐述药物治疗的分子基础。

4. 肾脏病学

主要介绍肾脏生理学研究进展、肾脏病分子病理学的基本概念、基因诊断在肾脏病中的应用、肾脏病治疗学的发展以及高血压研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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