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换届选举方案(2)
时间: 03-22
栏目:方案
三、大会筹备工作安排:
⒈9月5日召开领导班子讨论召开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进行换届改选的方案,成立筹备委员会。
⒉9月12日前,以六家幼儿园为工会小组单位,酝酿推荐本幼儿园的工会委员候选人。
⒊9月15日召开党支部会议,讨论并确定提交大会的候选人名单及有关会议准备工作。
⒋9月19日召开大会筹备委员会会议,通报有关大会准备事项。
⒌9月20日下午召开沙溪镇幼教中心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
四、工会换届改选工作的选举办法:
⒈参加选举的人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⒉召开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党政工组成的筹备委员会作为会议主席团主持大会。
⒊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将候选人的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到会的选举人介绍。
⒋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会员推选,经大会表决通过。
⒌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⒍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⒎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⒏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⒐大会执行主席根据本办法规定,宣布选举结果及选举是否有效。
五、大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⒈起草大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报告(杨咏梅、杨艳春、沈雪芬);
⒉介绍候选人的产生情况及候选人简历(徐美芳);
⒊各类选票的印制和准备(朱瑞芳);
⒋大会选举办法(杨咏梅);
⒌会场布置、票箱的准备(钱建亚);
⒍大会监、计、唱票的工作人员(曹枫、徐秋琴、凌亦君);
⒎会场的广播音响和摄影(陆静芬)。
六、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的主要议程:
大会主持:徐美芳
⒈大会主持宣布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⒉上届工会主席杨咏梅作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⒊财务委员杨艳春作第一届工会财务情况报告;
⒋全体会员对上述两报告如无意见以鼓掌方式通过;
⒌宣布参加选举的人数和选举任务;
⒍表决通过《大会选举方法》、正式候选人名单、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⒎清点核实出席会议的选举人数;
⒏检查票箱、发放选票并报告发出选票数;
⒐宣布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⒑无记名写票、投票;
⒒工作人员清点选票,并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⒓计票;
⒔宣布选举计票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⒕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篇五: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工会委员会任期已满,经市级机关工会及党(总)支部同意,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以保证工会组织的合法,完善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切实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确保工会组织健全,增强工会活力,使工会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地
进行。为圆满完成我站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的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举原则:
1、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调动会员群众的积极性,保证选举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我工会委员会将选出主席、副主席各1名,工会委员2名。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能结合工会工作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热爱工会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能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好。 (3)坚持民主集中制,有较强的民主作风和全局观念,能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批评监督。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法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方面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工作的要求。 (5)工会主席、副主席,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三、选举程序:
1、根据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候选人条件,由上一届工会公开推荐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候选人各2-3名,工会委员候选人3-4名。
2、报站办工会讨论通过。
3、前工会委员会召集全体会员举行工会会员大会对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委员候选人候选人分别进行民主选举。
4、候选人选举产生后报单位党组织审查。
5、候选人经单位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评选结果上报上级总工会审批。
6、接到总工会的批复后,再按照法定民主程序进行正式选举。
三、具体选举办法:
站党支部组织负责选举工作。工会具体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并报市总工会。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经市级机关工会及党(总)支部同意,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2、大会选举工作,由 主持。
3、选举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员或会员代表到会人数必须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选举大会。
4、选举时,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票数,选举无效,需重新选举。候选人的得票数超过应到会会员(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
5、候选人均按姓氏笔划排列。对候选人如同意的在姓名下方空格内划“O”;如不同意或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下方空格内划“O”。划票用钢笔或圆珠笔,笔迹清楚,符号正确。
6、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人数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人数;如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不再进行选举。
7、选举大会设监票人2名,提请选举大会通过,监票人可参与选举,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大会进行监督,监票人公布计票情况,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