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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时间: 03-22 栏目:方案
篇一: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按照工会字xx号《关于工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

xx公司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执行和监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二,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设置

根据全总《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公司工会委员会的设置如下:

工会委员7人,其中工会主席1人,委员6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生活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女工委员和财务委员等)。

三、具体工作安排

换届选举工作从九月中旬至十月底分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产生工会委员会候选人(元月24日前)

按照公司统一安排,工会主席由我公司行政副职兼任,由公司党委提出候选人名单;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各处室推荐意见,在反复酝酿、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产生建议名单,报公司党委审核,并进行公示。候选人原则上每个处室2人,要有充分的代表性。最终产生13名工会委员会候选人。

(二)会员大会准备工作(元月30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拟定会员大会程序,并将会议程序和候选人名单报保监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审核。审核未通过,则继续推选其他候选人;审核通过后,准备好选票。

(三)召开会员大会,选举工会委员会(元月15日前)

召开全体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当场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

为更好使工会委员具有充分的代表性,选举应参考以下原则:每个处室有1位委员;充分考虑行政级别、年龄阶段、男女比例、非党员比例;工作热情高,能够积极反映群众意见。

(四)将换届选举情况和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保监会工会工作委员会审批。(元月22日前)

(五)审核通过后,新一届工会委员会正式开始开展工作。(元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全体会员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整个选举过程应保持公平、公正、透明。


篇二: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为使铜川学校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规范、有序、顺利的开展,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关于本市各级工会选举工作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得到上级工会组织和同级党组织的同意后方能进行。

二、 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应在学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三、 上届工会负责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和工会经费审查的报告。

四、 筹备工作程序:

1、 向上一级工会写出书面请示报告,批准后开始准备。

2、 向会员做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工作。

3、 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和工会主席任正副组长。并将名单予以公示。

4、 建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由上一届工会工会主席担任召集人,原工会委员担任组员,负责处理筹备阶段的工作。

5、 由上届工会根据代表性、广泛性的要求,将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年级组和部门,由会员民主推荐产生本组代表,各年级分管领导对本年级组代表产生过程负责。

6、 代表名单由党支部审查后,正式张榜公布。

7、 在基层各工会小组推荐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工作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的基础上,由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酝酿产生正式的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和经费审查工作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8、 两个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听取部分会员意见。

9、 拟定大会《表决办法》、《选举办法》,提出大会监票人名单,准备大会通过。 

10、 召开代表大会,进行第五届工会委员会和经审委员会的选举。

五、 时间安排

1、 12月1日~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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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党支部领导下拟定学校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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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级工会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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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会员做换届选举宣传

2、 12月16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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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换届选举工作筹备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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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届两委对三年工作做好总结

3、 1月1日~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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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组、各部门推荐选举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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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组、各部门推荐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委员候选 人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查。

4、 1月9日~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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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第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两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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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两委会议,产生新一届工会主席和经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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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审批。


篇三: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苏州市第十六中学上届工会委员会自20XX年9月成立至今4年届满,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为顺利地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基层工会选举办法》和局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工会组织建设以及学校民主建设,发挥工会组织在党联系群众中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基层工会选举办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广大教职工意愿,提高学校工会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基层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二、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永琪

副组长:衡炳锋

成  员:汪洁  赵剑晓
    
三、“公推直选”工作应把握的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新一届工会委员会设置:
    
根据《工会法》规定,我校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确定为7人,其中,工会主席1名,副主席1名,女工委员1名,文体委员1名、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财经委员1人。
    
五、工会委员的任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教育改革,顾全大局,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2)业务素质: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3)群众基础:能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敢于和善于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民主观念:作风民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维护团结,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在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5)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胜任工会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和工作水平,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能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能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会工作。
   
(6)服务态度:服从大局,服务教职工的思想意识,关心群众疾苦,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排忧解难。
   
(7)年龄:工龄满5年以上,且男一般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六、工会主席及委员、经济审查委员产生的办法
    
1、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听取工会委员意见
    
2、组织宣传发动。组织会员学习相关工会组织选举办法,宣传工会主席公推直选的意义、原则、程序、任职条件等,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实施“公开直选”的重要性,引导会员积极主动参与,选好学校工会组织领导组织班子。
     
3、推荐候选人。本次工会候选人的推荐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小组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A、小组推荐:
      
必须在全体会员中进行推荐。各小组要在充分发扬会员民主基础上,确定本组所推荐的工会主席及委员候选人名单。各组推荐8名工会委员候选人。在推荐过程中,要考虑年龄结构、男女比例。
     
B、组织推荐:学校党政班子根据《干部的选拔任用条例》结合考察培养情况进行推荐。

4、考察公示。组织汇总、公示、领导小组考察审核:结合各方面推荐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候选人确立为新一届工会工会委员候选人,另选女职工委员会,设主任1名(她是正式委员),两位2委员,经审委员会候选人3名。

5、进行差额选举。

6、在学校党组织的主持下,对当选委员进行分工,确定主席,副主席,女工委员,文体委员、宣传委员,组织委员、财经委员,明确妇女主任、委员和经审委员主任、委员。
    
7、选举结果报上级工会。
    
七、工作要求
    
1、按章办事。工会换届改选工作应在本单位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程序进行。
    
2、全体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的姿态、高度负责的精神,投入到这次选举工作中去,要把这次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当作一次检验自己民主参政、民主议政能力的考验;要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当作我校团结奋进、凝聚人心的一次盛会。
    
3、严肃纪律。全体会员要严正确对待这次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会组织换届工作相关规定,积极支持选举,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严禁任何人贿选、拉票、恶意干扰甚至破坏选举、阻碍他人正常行使推荐权、选举权等,确保本次换届选举的圆满成功。


篇四:工会换届选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太仓市教育工会《关于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的意见》(太教工〔20XX〕8号)文件精神,沙溪镇幼教中心工会决定九月份进行工会换届改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筹备工作机构及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组成:

⒈成立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筹备委员会,由党政工负责人和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

筹备委员会主任:周咏梅(中心主任);

副主任:杨咏梅(党支部副书记);

成员:徐美芳、朱瑞芳、杨艳春、曹枫、沈雪芬。

⒉筹备委员会的职责为做好第二次工会会员大会召开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起草大会文件,组织实施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的改选等事项。

⒊第二届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5人。其中主席1人,组织委员1人,女工委员1人,财务委员1人,文体委员1人。

⒋同步选举并成立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经审委员2名,以加强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另设女职工委员会,由工会委员会中的女工委员兼任主任。

二、工会委员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⒈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应由具有较好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一定工会专业知识,热爱工会工作,能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群众服务,能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的会员担任。

工会主席要有热爱工会工作,乐于奉献的精神,有正确处理党、政、工三者关系的能力,有较高的政策和理论水平,有强烈的法制观念、群众观念,有较强的民主意识,能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忠实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且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比较高。工会主席必须遵循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根据教育局党委意见,学校工会主席可由学校党政副职担任,不是由学校党政副职或中层行政干部兼任的学校工会主席人选应在通过教育局党委中层干部考试的人员中产生。

⒉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与工会委员会委员同步换届,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会员自下而上提名。

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满25名女职工的要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交大会全体代表鼓掌通过。

⒋根据我中心实际,以目前现有六家幼儿园为小组单位,每小组推荐2名工会委员候选人,另推荐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1名。在六家幼儿园推荐的基础上,召开中心党支部扩大会研究并确定提交大会选举的7名工会委员候选人、2名经费审查委员。同时召开大会筹备委员会研究9月20日开会具体工作准备。

实施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采取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数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工会委员和经审委员的选票采用二张选票一次投票(工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经审委员实行等额选举,女职工委员会协商产生)。选举产生工会委员5人,经费审查委员2人。

⒌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进行委员分工,并以票决制选举工会主席。当选的委员、主席报中心党组织审核后,上报太仓市教育工会备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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