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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绿化方案(2)

时间: 03-21 栏目:方案

2.高陵县绿化里程16.5公里,需苗木7.7万株,其中杨树6.6万株,栾树1.1万株。

3.灞桥区绿化里程8.6公里,需苗木4.0万株,其中杨树3.43万株,栾树0.57万株。

4.临潼区绿化里程8.5公里,需苗木4.0万株,其中杨树3.43万株,栾树0.57万株。

四、投资分配方案

该工程是山川秀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绿色通道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工程由各区县按照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市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每公里补助栽植和管护费3.5万元。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种苗全部由市现代化综合苗圃提供。

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种苗费110.76万元(每公里2.6万元),区县栽植和管护补助费149.1万元,技术指导费6万元,监理费7万元,管理费5万元,设计费2.14万元,不可预见费20万元(用于种苗增加及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引起的苗木补植等)。

分区县、分路段补助如下:

1.阎良区绿化里程9公里,投资31.5万元。

2.高陵县绿化里程16.5公里,投资57.75万元。

3.灞桥区绿化里程8.6公里,投资30.1万元。

4.临潼区绿化里程8.5公里,投资29.75万元。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有关区县要高度重视西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要把这一工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要站在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这一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广泛宣传和发动,组织各方面的力量,投入到西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中去,力求取得新的更好的成效。

(二)建立健全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

市林业局从市林业站抽调6—8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理小组,负责技术指导、苗木评价和质量监理等工作。各区县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在市上监理人员的指导下,认真抓好工程质量。要遵守先挖好栽植坑,经验收合格后再调运苗木栽植的程序,严禁苗木运到后再组织挖坑栽植。必须做到当日起苗,当日运输,当日栽植。栽后要浇足定根水,确保苗木成活。

(三)认真检查验收,积极抓好落实

各区县要在2月底前做好思想发动、土地调整等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3月初发动群众,大搞栽植活动,确保按时完成任务。20XX年6月底,市上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完成差的给予通报批评,限期完成任务,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检查验收后,对成活保存率不高的路段,各区县秋季必须进行补植,市上不再给予补助。无论任何形式的土地,严禁在林带中套种高干作物,确保栽植成果。

(四)建立管护责任,巩固造林成果

各区县、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今后,凡地方政府负责的县、乡、村道路绿化用地可推行农民自愿出地、国家出苗、个体承包造林管护、收益归已,实行谁造林谁受益的政策。也可采取拍卖、承包、反租倒包等形式,解决好工程用地,要通过明晰产权、明晰责任人来调动各方面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以巩固造林成果。


篇四:公路绿化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乡农村公路绿化工作,促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县交通局《关于印发生态交通五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新交发[20XX]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制定“十二五”期间东茗乡农村公路绿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全会精神,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地适树、优化配置原则,打造绿色公路,打造绿色走廊,促进我乡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保质保量完成县下达给东茗乡农村公路绿化工作任务。

三、基本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公路绿化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路建设中不可缺少的一个主要内容;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对促进我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具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为此,我乡专门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东茗乡农村公路绿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确保我乡农村公路绿化工作落到实处,为农村公路绿化任务全面完成建立保障。

2.统筹安排,分年实施。

东茗乡农村公路绿化工作将以乡道为主村道为辅的原则实施。根据“因地制宜, 适地适树,绿美结合,注重效益”原则,以满足交通功能要求为主,兼顾景观舒适性、生态适应性以及经济实用性。现有乡、村两级公路,计划分5年实施绿化工程,每年实施2至3条农村道路。

3.落实职责,严格考核。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绿化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农村公路绿化办公室将与相关行政村签定责任书,把农村公路实施绿化路段实施与管护工作列入农村公路季度检查的必检项目,并作为村主职干部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公路绿化实施要求

1.宜林段每侧栽植一排,株距4米,每公里栽植苗木应不少于300株;栽植观赏灌木、矮林株距观赏灌木、矮林株距2-3米。

2.洞穴规格50×50×50cm;

3.苗木要求带有30cm以上土球,带有2级以上分枝。树种以桧柏、香樟、冬青、桂花、紫微、黄杨球、海桐球为主。桧柏要求高度在1.5米以上,其余树木胸径要求达到:香樟8厘米以上;冬青、桂花、紫微5厘米以上;黄杨球、海桐球球径1.2米以上。

五、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

(一)补助标准

桂花、桧柏每公里1.5万元;香樟、紫微、黄杨球、海桐球每公里2.5万元;冬青每公里1万元。

(二)补助方式

完成公路绿化计划后,由县交通局组织验收,达到要求的每公里按补助标准的70%予以补助。剩余30%补助标准等栽植满一年后,经抽检,按如下方式拔付:实施路段绿化成活率达到95%以上的, 30%补助标准全额拔付;成活率介于80%与95%之间的,按成活率的百分比补助;成活率不足80%的,则不予补助。


篇五:公路绿化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绿化管理,提高公路绿化水平和成效,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进公路绿化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国务院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精神和我省公路第二条 绿化实施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绿化考核的指导思想:加强领导,统一规划,明确目标,分类管理,强化管护。做到规划一条、绿化一条、建成一条。在巩固、提高现有干线公路绿化的基础上,努力建设高标准的具有江苏特色的公路绿色通道,改善公路环境,提高公路服务水平。

第四条 公路绿化分为工程绿化、养护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工程绿化是指新、改、扩建公路绿化的新植;养护绿化是指对现有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的新植、补植、路树采伐更新、苗圃建设以及绿化管护(包括绿化缺损调查、浇水、除草、扶正、修剪、培土、施肥、刷白及病虫害防治等);绿色通道建设是指对公路沿线进行高标准绿化美化,是以公路为主线,统一规划,公路用地绿化和两侧造林绿化统一布局,沿线城镇、乡村绿化美化统一推进,乔、灌、花、草结合,实现通道沿线林木连线成网,它包括达到公路绿色通道建设标准的工程绿化和养护绿化的新植、补植及更新。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省干线公路绿化,其它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考核范围、内容、目标

第六条 考核范围:主要是公路部门管养的干线公路的工程绿化、养护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

第七条 考核内容:

1 工程绿化:新建、改建、扩建公路的绿化工作必须纳入工程统一规划,按绿化总体规划和绿化标准进行专项绿化规划设计,其设计、施工、验收要与公路工程同步进行。根据规划设计内容和要求,主要考核绿化规划设计情况、投资、进度和苗木、栽植质量以及管护落实情况。

2 养护绿化:主要考核苗木、栽植质量、成活率、保存率和抚育管理情况,具体内容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第十章的规定和《江苏省公路小修保养扣分标准》执行。

3 公路绿色通道建设:主要考核省定目标的落实及完成情况、绿化规划(要符合公路绿化总体规划要求)及设计情况、实施的标准和质量、管护落实情况等。

4 公路路树的采伐更新: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 公路绿色通道年度建设目标:由省局根据绿化总体规划下达。各市公路管理处根据省局的绿化目标和下达的年度计划,制订绿化实施计划。除特殊情况,当年完成的公路工程,其绿化必须当年完成。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九条 工程绿化考核验收标准:

1 优良工程标准:

①公路沿线绿化带宽度每侧严格按干线5-10米、支线3-5米进行规划设计,植物配置和株行距合理,位置适当,每侧至少有2行以上乔木。路树、花草的栽植符合设计要求。

②苗木应选用良种、大苗、壮苗,花草品种好,生长健壮,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做到路树整齐,修剪规范,环境整洁。

各类植物具体规格质量要求如下表:

项目 规格要求 质量要求 备注

高(m) 径(cm)

落叶乔木 2.5m以上 胸径3cm以上 良种、壮苗,主杆通直,根系完整,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 杨、柳高3.5m以上

常绿乔木 3m以上 胸径4cm以上 截干高3m以上。

落叶灌木 1.5m 地径3cm以上或一级分枝8枝以上 枝叶浓密。

常绿灌木 50cm以上 蓬径50cm以上

地被植物 三年生以上。 分枝多,枝叶浓密。

草花类 一年生以上。宜用大花类。 良种、花多。

草坪类 可用草皮、草茎、籽播,当年须成坪(盖度90%以上)。 茎叶密集,无杂草。

蜀桧 用于中分带防眩的,苗高1.8-2m,修剪后高1.5m。 枝叶浓密。

上路栽植的各类植物合格率达90%以上。

③成活率达到95%(含95%)以上。

④绿化保存率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栽植后二年进行检查,达到90%(含90%)以上。

⑤绿化资料齐全,路树权属手续完备。

2 合格工程标准:

①、②、⑤项同前,③、④项分别减少在5个百分点以内。

3 不合格工程标准:

达不到合格工程标准①、②、③、④项中任一项者,均为不合格工程。

第十条 养护绿化考核验收标准:

1 优良标准:

① 路树、花草规格质量要达到工程绿化中的苗木规格质量要求(合格率达90%以上)。

② 路树栽植位置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宜林路段连续空白段长度小于10米,1公里范围内累计宜林空白段长度小于100米。

③ 绿化保存率达到90%(含90%)以上。

④ 成活率达到95%(含95%)以上。

⑤ 路树整齐无歪倒,无严重病虫害,修剪规范整齐,台帐齐全。

2 合格标准:

① ⑤项同前。

② 宜林路段连续空白段长度小于20米,1公里范围内累计宜林空白段长度小于200米。

③、④项分别减少在5个百分点以内。

3、不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①、②、③、④项中任一项者,均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绿色通道建设考核验收标准:

1 优良工程标准:

① 严格按照省局公路绿化总体规划进行设计,绿化效果好。

② 符合工程绿化和养护绿化的优良工程标准,其中公路每侧绿化用地宽度干线达到5-10米、支线达到3-5米。

③ 土路肩草坪或地被植物覆盖率达90%以上,每侧有2行以上乔木。

④ 实现乔、灌、花、草结合,常绿、落叶结合,其中常绿乔灌木量要占乔灌木总量的30-50%。

2 合格工程标准:

①、③、④项同前。

②项符合工程绿化和养护绿化的合格工程标准,其中养护绿化的公路绿化用地宽度要按现行公路技术标准恢复到位(超出现行公路技术标准的,由所在地区提供用地)。

3 不合格工程标准:达不到合格工程标准①、②、③项中任一项者,均为不合格工程。

第十二条 公路绿化工作的年终综合考核按《公路绿化管理考核评分表》(附后)中规定执行。

第四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十三条 工程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考核办法:原则上省局每年6月份和11月份各考核一次,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即:每条路段每种植物抽查10-20%(整公里抽),评定该条路绿化质量、成活率、保存率、优良率及合格率等;路树花草当年栽植工程量的核定:抽样路段路树花草实有数与上报数的比为折扣率(Z),当Z大于等于1时,上报数即为验收核定栽植工程量,当Z小于1时,核定工程量=上报数*Z。

第十四条 工程绿化考核程序:原则上,与GBM工程验收结合进行。

第十五条 绿色通道建设考核程序:

1、各市处根据省局的绿化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编制年度各项目标的具体实施计划,并及时上报省局。

2、省局审定后下达各市计划。

3、各市处对照计划目标进行自查定量考核,按表1、2要求将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报省局。

4、省局根据各市自查结果进行抽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5、根据考核结果,核定工程量和奖励额度。对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各市组织整改,并于半个月内将整改结果报省局。

第十六条 养护绿化考核方法和程序按《江苏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考核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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