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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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方案
一、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是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种方法既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又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充分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新农村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中央要求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全国农村推广,全镇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推广的重要意义,要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提升村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村级“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作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决策的主要事项和程序
(一)决策事项:
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级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农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二)主要程序:
1、村党总支提议。村党总支要定期召开“村情民意恳谈会”,支部成员要注重体察民情、收集民意,找准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地实际和群众意愿的结合点,及时做出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提议。对于上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党总支要认真研究,制定初步方案后再进行提议。
2、村“两委”会议商议。坚持“事前酝酿,民主讨论,集体决定”的原则,把村党总支的意图转入村民自治程序。党总支应在会前一周内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成员中,待充分调研之后,再进行集体商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必要时,将重大事项的商议意见及时上报上级党委。商议专业性较强的事项时,应邀请专业人员参与,进行可行性论证。表决前要集思广益,对提议进行修改完善,并制定出详细的实施方案。
3、党员大会审议。要提前3天左右把审议事项和实施方案送交全体党员,让党员带着议题充分了解村民意愿。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要认真研究,能采纳的采纳,不能采纳的说明原因,并根据党员提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对村“两委”决定实施的重大事项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参加的人数要占全体党员的2/3以上方可举行,会议讨论通过或决定的事项须经实到会1/2以上的党员同意方可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提交。审议通过后,要充分发挥党员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的作用,深入农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做好充分准备。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要提前召开预备会,认真讨论审议,使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的动机、事项和前景。决策通过后,要做好跟踪问效,如果只有极少数人反对,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走访工作,弄清不同意见的原因,做好解释说明,确保顺利实施;如果勉强通过,则要暂缓实施,待经过宣传解释,征得更多支持后再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参会的村民代表不得少于2/3,且讨论通过或决议的事项须经到会村民代表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5、决议公告。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必须向全体村民公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期间,如果发现决议中存在重大问题,或需进行全面修改的,必须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说明情况,表决撤销或中止决议,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6、实施结果公示。决策实施后,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的执行进度、帐目、预算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公示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需变更方案的,应及时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总支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三、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步骤
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原则上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1个月)
通过板报、宣传资料、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党员干部培训班,“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培训月活动及开展远程教育活动等载体,让广大党员群众尽快了解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重要意义及方法,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奠定思想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5个月)
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对包组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建立健全相关抓落实制度,村“两委”班子正职要发挥领导执行作用,村级重大事项都要按照这一程序决策。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新方法、新措施,力争通过在农村全面推行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我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新动力,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提供好平台,为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和工作方法提供强有力的抓手,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总结验收阶段(1个月)
要对全面推行阶段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要注重对工作细节以及工作方法的总结。在解决“回头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注重信息的及时反馈,确保我镇“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四、加强领导,确保“四议两公开”扎实推进
成立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成立以村党总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主要责任人,负责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宣传讲解工作,并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开展工作。
五、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四议两公开”顺利推行
为深入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农村基层组织要完善以下相关制度。
一是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基层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采取适当方式,有效地联系群众,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中发挥作用,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二是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严格执行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制度,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与联系户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
三是健全民主监督制度。设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中产生,负责对“四议两公开”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
四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要在村党总支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四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过程和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篇五: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高新农村建设工作水平。根据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村级组织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河南省邓州农村对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新之举,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四议”即:村党组织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议事会(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种方法既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又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20XX年11月10日,中组部、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农业部五部门在河南郑州召开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工作经验交流会,要求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全国农村推广。全区各级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基础,服务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把推行“四议两公开” 工作法作为提升村级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村级“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作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相统一的原则。村党组织委员会是全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保证村党组织委员会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同时,注重坚持村民自治制度,支持和保障村民行使民主权利,通过明确程序、规范运行,把党组织的意图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推进村级各项工作的开展。
2、尊重群众意愿与依法办事相统一的原则。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在尊重大多数村民意愿的同时,决议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当群众意愿有悖于法律法规时,党组织要把握方向,认真加以引导,不能借满足群众意愿做违背政策、违反法律的事情。
3、严格程序与保证时效相统一的原则。在“四议两公开” 实施过程中,既要坚持标准,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又要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按时达到预期目标和效果。
(二)总体要求
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过程中,各乡镇要总结近年来推进农村民主自治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既要继承发展,又要改革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街道社区和“村改居”的社区可参照本方案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三、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方法步骤
全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分为三个阶段:
1、健全机构,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20日—20XX年5月20日)
各乡镇党委要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周密安排部署,在5月15日以前召开动员会。同时,要通过先锋在线工作站、板报、宣传资料、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尽快了解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和实质,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营造良好氛围、奠定思想基础。
2、组织实施,全面推行阶段(从20XX年5月21日—20XX年11月20日)
乡镇动员会后,各村级组织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所有村级组织重大事项都要按照这一程序进行决策。乡镇党委要认真研究每个村的具体情况,开展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顺利推进。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新方法、新措施,力争通过在农村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新动力,为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提供好平台,为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和工作方法提供强有力的抓手,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分析检查,总结经验阶段(从20XX年11月21日—20XX年12月底)
全面推行阶段完成后,开展“回头看”,进入分析检查、总结经验阶段。要对全面推行阶段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要注重对工作细节以及工作方法的总结。在解决“回头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防止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形象工程”。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注重信息的及时反馈,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同时,要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四、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明确决策内容。
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
1、经济发展方面。包括制定新农村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本村产业结构调整、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和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实施,农业新科技的推广应用等。
2、社会发展方面。包括公益事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村庄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村卫生室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规民约的制定等。
3、文化事业建设方面。包括村级文化体育设施、农家书屋、文化大院等建设,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农村有线电视、网络项目建设等。
4、村级事务管理方面。包括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公益设施等资产和村集体所有的林木、水面、耕地等资源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村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投资建设和承包经营,农村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申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村集体资金支出,上级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等。
5、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包括村级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农村电网改造,林业生态建设和农田基本水利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
6、社会保障方面。包括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落实,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五保户供养,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
7、其它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事项。
(二)规范工作程序。
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组织委员会提议。村党组织委员会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区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两委”会商议。村党组织委员会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议事会(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议事会(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议事会(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议事会成员(全体党员),在党员议事会成员(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议事会(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议事会成员(党员)人数须符合相关规定始得开会,审议事项应经规定比例的到会党员议事会成员(党员)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表决;党员议事会(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议事会成员(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议事会成员(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议。党员议事会(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委员会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规定比例的村民代表(到会村民)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公告的形式: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实施。公告的位置:文字公告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公告的时间:公告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告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公告内容确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重新公布。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党员议事会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议事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6、组织实施决议。决议公开期满后应立即组织实施,在实施的过程中要按照以下四步进行。一是在村党组织委员会领导下,村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二是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议事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村民会议)通报决策的施行进度、账目、预算。三是在实施中出现问题后,村委会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提交村党组织委员会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四是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和党员议事会(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组织委员会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7、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发挥党员大会、党员议事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
(三)完善相关制度
为扎实有效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农村基层组织要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基层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深入落实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采取适当方式,有效地联系群众,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中发挥作用,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2、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把好政治关、能力关、结构关,足额选好村民代表。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与联系户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村民代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代表资格,重新推选。
3、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中产生,负责对“四议两公开”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渠道,及时收集和受理群众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合理诉求,不断完善决策,促进工作的科学运行。
4、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四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过程和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加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党委要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各乡镇要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要强化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党组织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动“四议两公开”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纪检、民政、涉农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各乡镇党委要对本地“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要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村级议事制度和党务、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加强督查指导。乡镇领导班子成员都要经常深入联系点村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观摩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每个乡镇都要选树几个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这项工作全面铺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情况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乡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年度考评,对重视不够、推行不力、效果不彰的实行“一票否优”。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先锋在线工作站、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广大农村党员群众学习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内容、运行程序和工作要求,为这项工作的推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取得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
(五)注重实际成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章立制,不断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