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心得一:落实两个责任——学习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的工作中,要坚决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扎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制度藩篱。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
无论是党委的主体责任,还是纪委的监督责任,都直指过去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不清、力度不够、互相推诿的弊端。厘清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的职责和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具有深远意义。但落实“两个责任”不能只靠文件的“一厢情愿”,更要看党委和纪委所处的现实环境,避免“分身乏术”,心有余而力不足。纪委要“瘦身”。按照中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即“三转”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党委要“瘦心”。要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克服行政工作是实绩,党务工作是虚功的错误思想。尤其是党委书记,要善于抓大放下,把主要精力用在总揽全局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务工作上。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地生根。要厘清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全面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仅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还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
二、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
党委权力和纪委权力也须有“制度笼子”的约束和规范。党委具有领导权力和决策权力,必须负有相应的主体责任。纪委具有监督权力和执纪权力,必须负有相应的监督责任。责任即是一种可资利用的“制度笼子”,理清责任、落实责任,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避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沦为一纸空文。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明确并落实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唯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三、结合自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突出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成立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管理,与日常工作一起安排部署、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奖惩,局纪检组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有力地保障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二是分工落实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及时进行了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局班子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每一项工作责任到人,每一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督查检查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们注意抓住关键环节,做到年初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年中听取工作汇报,开展督促检查,年末检查考核总结并通报。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分局承担的责任制工作任务定期听取汇报、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并就承担的工作任务定期向党组进行汇报。对涉及一个以上科室承担的责任制工作任务,各主办责任单位牵头落实、协办单位积极配合,从而确保了全局党风廉政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抓住重点,突出教育亮点,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一是抓住“龙头”教育不放松。将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党政领导定期上廉政课。定期举办廉政讲座、廉政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法规纪律教育等活动。认真组织观看廉政电影、电视、电教片。通过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党员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廉洁从政、执政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机关作风进一步转变,服务质量、工作水平显著提高。二是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的作用。积极与州局监察室、县纪委等单位协调与合作,认真分析研究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监察部门的作用,做到共同参与、密切配合,变宣教工作由原来纪检监察部门唱“独角戏”为整个县局的“大合唱”,切实增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广泛性。如在局机关会议室、机关办公场所制作永久性或移动性反腐倡廉教育专栏、用语,努力营造“以廉为美、以贪为丑;以廉为乐,以贪为苦;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为全面落实国税工作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三是搞活廉政活动。建立“廉政文化室”、“廉政书架”、“廉政教育影视角”等廉政文化活动阵地。定期开展廉政知识竞赛活动。不定期举行廉政文化演讲、廉政歌曲演唱等竞赛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自撰自书廉政箴言活动。在办公场所悬挂税收职业道德规范、廉政警句、廉政谚语、宣传图片等,让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牢记做人、做事准则,时刻警醒自己。四是丰富文化载体。创建一个廉政文化室、创建一支廉洁从税队伍是我局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在局办公楼内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和廉政标语等,加强廉政文化硬环境的建设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三)健全机制,规范日常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走向常态化。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做到工作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动作。二是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的规定,建立健全廉洁自律档案。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案件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四是定期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会议情况上报。五是大力推动办事公开,提高优质服务,方便办事人员;公布工作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而不断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四)强化监督,严查执法过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进程。一是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增强领导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服务职能作用,一切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避免工作人员办事不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坚决杜绝办事人员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三是倡导文明工作、文明服务、文明收税,树立纳税服务理念,提高工作和服务的质量,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四是充分采纳机关兄弟单位工作建议,继续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进行监督,使我局党风、政风公开透明,阳光管理。
心得二:基层检察长落实"两个责任”心得:发挥组织优势强化落实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上必须勇于担当、责无旁贷,要迅速转变工作理念,调整工作思路,切实发挥党组、党总支、党支部贴近群众就近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战斗堡垒作用,“举网以纲,千目皆张”,真正拉起一张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的严密网络,切实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以实实在在行动努力赢得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检察人员的认同。
一、党组要立足全局,把主体第一责任“力扛起来”。一是要认识足,角色定位更准确。众所周知,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面广量大、办案压力大、节奏快,导致许多院党组重执法办案主业、重绩效考核,轻党风廉政建设主责、轻纪律作风建设。因此必须切实转变这一思想站位,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党组的首要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党组要牢固树立队伍清正廉洁是检察工作之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保持自觉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党组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将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既要挂帅也要出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要措施硬,职责分工更明晰。任何工作,只要权责不清,责任就会虚化,出现推进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厘清主体责任清单是第一步。近年来,我院及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出台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逐项明确任务,逐级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做到边界清、责任明,切实守好各自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我们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年干警勤政廉政“八字”督导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实行班子成员“一对一”的结对重点督导帮扶青年干警机制,从“早、小、责、引、警、帮、严、爱”八个字入手,提升青年干警做爱岗敬业精神和清正廉洁意识,促进人才强检战略实施,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夯实监督能力基础。三是重示范,引领带头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党组就不能停留在书面汇报、开会表态、签订责任书上,更不能将责任推给纪检监察部门,当“甩手掌柜、跷脚老板”,而是要身先士卒,躬身垂范,带头纠四风、接受纪检监督,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从严治检,始终勇于做好规范执法办案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今年初,我院党组确定了院领导“四个一”带头工作机制。即带头办理一起案件、带头完成一篇理论调研、带头上一堂党课、带头写一篇主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力争以班子成员的示范引领,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牵引力,引领全院机关作风建设的切实改变。
二、纪检要厘清主责,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纪检监察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专门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厘清主业,履行好主责。要强化监督责任意识,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拳头”与“锁”的作用,既要严肃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又要扎实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是查:干警违纪违法。针对执法办案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流程监控平台、刑事案件“三书对照”电子平台和案管数据对执法办案开展实时、动态监督, 必要时深入办案现场同步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程序违法、刑讯逼供、吃拿卡要、违规扣押冻结款物等问题,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问责的管理体系,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二是防:权力运行不规范。加强对干部选拔任免、重要事项、重大资金使用等廉政风险点监控,强化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专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以权徇情、“灯下黑”等问题,强化事先预防、事中监督,确保领导干部在法律和制度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三是盯:八小时外生活圈。对检察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娱乐圈内影响公正履行职责、违反社会公德、损害检察官形象的行为进行监督;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任职调整、出境旅游、子女出国求学等重要时间段个人经济状况开展监督,防止借权敛财,力求干警权利行使到哪里,个人生活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两个责任”要并追,一案双查问责“较真起来”。必须要用好责任追究和一岗双责这个“撒手锏”,敢于查办案件,敢于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确保 两个责任 落地生根。一是考核查究“不虚设”。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 “稻草人”。二是违纪违法“零容忍”。要树立勇于查处违法违纪也是一种政绩理念,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始终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不护短、不留情、不手软,有一件查一件,打消那些作风不正、不守法纪的侥幸心理,也给广大干警树立反面典型,时刻保持警醒。三是追责明纪“敢亮剑”。通过暗访、审计、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领导干部、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四风”和执法作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追究相关党组织责任,既倒查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分别予以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等处理,坚决守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后一道防线”。
四、党组支部要连线,责任传导层级“递沉下去”。一是搭建责任体系“金字塔”。党组、党总支与各党支部联纵一线,把各支部建设成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堡垒,将两个责任逐级层递,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党组书记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完整链条,使得全院上下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做到谁监管、谁负责。二是用好民主生活会“大法宝”。各党支部、党总支、党组要开好、用好民主生活会,敢说真话,能听进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听取意见,营造监督人人可为、监督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广大干警既是被监督者也是监督者,不要怕得罪人,怕触及矛盾,拉拉袖子、踢踢腿、红红脸,找问题、找不足、找差距,看似“找茬”实是“搭梯子”,努力做到闻过则喜,从善如流,有则改之,无则勉之。三是发挥兼职纪检员“贴身监督”作用。从各支部甄选责任担当意识强的业务骨干担任兼职纪检监察员,每季度召开兼职纪检员会议,让普通干警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纪检监督,配合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反馈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廉政建设、监察工作的意见与要求,为“两个责任”出谋划策,传递检察干警对监察对象的意见,发挥好他们的“贴身监督”作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履行对本支部、本部门的监督职责,共同集聚正能量、消除负影响,从而为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心得三:落实两个责任——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关乎两个百年奋斗目标能否得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项全局工作,涉及面广、关联度大、影响力深,要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推动其全面落实,发挥其重要作用。
一、认清形势,当好反腐倡廉“明白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必须清醒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观念。
(一)认清反腐倡廉工作总体形势,增强紧迫感。当前,涉腐面不断扩大、涉腐人员不断增多、案件性质越来越恶劣,严重影响到党心民心。反腐倡廉,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我们基层的领导干部不能再抱有等、拖、混的思想,更不能有事不关己的想法,必须要立马醒悟、立即行动。
(二)认清惩治腐败的新要求,增强压力感。“老虎”、“苍蝇”一起打,表明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信心。不仅打,还要严打,体现了打击腐败的力度空前。要打“上山老虎”、“下山老虎”,还要打“纪检老虎”,让腐败分子丢掉最后的心存侥幸。反腐已没有了禁区、没有了保险箱,党政“一把手”面对问题要敢于揭盖而不能捂盖,严防小问题长成大案件。
(三)认清预防腐败的新思路,增强自律感。有效预防才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而牛栏关不住猫,需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将权力的笼子织紧织密。因此,要深刻认识到制度就像镣铐一样约束着我们,但也像保护网一样保护着我们,让我们在合法合规的区域里安心做人做事。要完善制度、认可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在制度的约束和保护下大胆地抓发展、谋事业。
二、突出主体,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空洞的口号。党委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心骨”,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才能抓得风生水起。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责任主体要勇于担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才能掷地有声。党委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关键要清醒地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简单表态、不能务虚,必须务实,要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同时,“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研究,经常关注关心,多到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广泛听取意见发现问题难题,要有担当、要有行动,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心骨”,给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力指导和支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制度创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对干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不能腐”。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才能从最深处铲除腐败,才能把制度的创新与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而全面深化,有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三、改革创新,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机制。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靠工作机制来保证。各党委、纪检组织要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重点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一是协助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纪检组织要协助和配合上级组织谋划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工作规划、计划和要点,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定期报告工作机制。年中和年底,各级党委、纪检组织要分别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特别是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三是督促检查机制。要通过列席党委民主生活会和中心组学习、开展约谈等方式,指导各级党组织实施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听取意见,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四是工作交流机制。要通过民主谈心、经验交流会等形式,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各级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承担着重要责任,唯有做到尽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