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出纳岗位职责
篇一:银行出纳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2、严格按照国家银行结算制度,办理银行存款业务。付款时要认真复核原始单据金额,并加盖“银行付讫”戳记。
3、正确使用和填制转账支票,熟练掌握银行存款的各种结算方式,发出的转账支票,领款人必须在存根联上签章。过期未用的转账支票应及时收回注销,并加盖“作废”戳记。
4、根据已办理完毕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按凭证编号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证相符。
5、经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如发现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清。
6、及时汇出在外人员工资。
7、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转账支票填写错误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留存,年终统一装订归档。转账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科长报告,并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8、不得将银行账户出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9、不得将空白转账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
10、妥善保管银行对账单、转帐支票、银行预留的法人印鉴章、出纳收、付讫印章及保险柜钥匙,防止丢失,被盗。
11、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二:银行出纳岗位职责
1. 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按照会计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银行收支结算业务,完备手续。
2. 负责办理学院行政、食堂、医务账户的银行结算业务。所有银行收支业务必须先审核,后办理,准确填制各种银行凭证。
3. 负责完成全院干警(包括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学生助学金的造表、发放工作。
4. 负责整理学院行政、食堂、医务账户的各种报销单据,及时做好凭证录入工作。认真核对银行账,对各项银行往来款项要及时结算、及时入账。
5. 负责保管学院行政、食堂、医务账户的空白支票;随时掌握银行存款情况,不开空头支票,不透支。
6. 负责学院有关经费的收付。
7. 严守财经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三:银行出纳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认真按照规定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结算、收付业务。
二、认真审核各种费用的报销,对不合法、不合理的原始凭证坚决予以退回。
三、发放事业编制职工工资及奖金等费用。
四、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鉴。
五、认真按时登记现金日记帐及银行存款帐,做到日清月结,按月核对银行余额,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六、认真准确填制现金收付凭证。
七、负责各类票据的认购和发放登记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篇四:银行出纳的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账与银行对账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纳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账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塞结算漏洞。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要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属于出纳员责任的要进行赔偿。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据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因丢失印章和空白票据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不乏其例。对此,出纳员必须高度重视,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通常,单位财务公章和出纳员名章要实行分管,交由出纳员保管的出纳印章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
篇五:银行出纳的岗位职责
出纳主要负责公司的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发。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核算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一、现金和银行
1.办理现金支出,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必须经过会计审核、财务经理签批,方可办理款项收支。单笔2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才使用现金方式支付。
收付款后,加盖“收讫”、“付讫”戳记。日常周转金不得超过5000元,如有超出,需缴存银行。不允许私自坐支收到的现金及支票,要及时送交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