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时间: 12-21
栏目:方案
篇一:市中高级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一、继续教育对象:
取得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护理人员。
二、继续教育目标:
熟练掌握本专业医学知识及护理理论,具有解决本专科护理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能力。具有较高的教学、管理、科研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科外文资料,了解护理国内外新进展。培养护理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三、继续教育内容:
1.有关专科护理理论与技术的进展和应用。
2.医学和护理学基础理论的新知识。
3.护理边缘学科的知识。
4.现代医院护理管理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
5.护理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
6.护理科研设计及论文撰写,医学文献检索,医学统计基本知识。
7.医用外语。
四、考核办法:
1.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认可项目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
2.每年参加市、区县认可项目的学习不低于15学分。参加各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不高于10分。
3.为护士继续教育提供教学、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应视为参加继续教育,可取得相应学分。
4.单位制订的继续教育计划和认可学分于每年年初报区县卫生局护理专业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备案。
5.主管护师原则上每3-5年参加一次市级或区县级新技术、新知识学习班。
6.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每3年至少参加一次市级高级护理研修班。
篇二:省成人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成人继续教育,完善成人继续教育网络,加快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现就 “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型社会与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以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更新观念,加大投入,提升内涵,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多形式发展成人继续教育,努力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二、目标任务与组织实施
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标准化建设、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省终身学习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人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和精品教材开发等七个方面的培训建设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初步建立基本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求,开放、灵活、城乡一体的成人继续教育体系。
按照《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标准化建设、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列入市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考核内容进行评分,计入考核总分。全省终身学习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人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和精品教材开发等内容,按照《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组织实施。
(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标准化建设
1. 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乡镇成校)的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全省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镇成校建设,不断提升我省乡镇成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通过建设,初步实现办学条件现代化、教育培训规模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育功能综合化,基本达到《浙江省标准化乡镇成校建设标准》要求,使乡镇成校逐步成为本区域范围内的教育培训中心、本地区农业科技推广培训与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开发与推介就业中心、实用技术与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精神文明建设与社区服务的基地,满足“三农”需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周边乡镇成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 组织实施
乡镇成校的标准化建设、管理在省、设区市组织领导下实施,具体由乡镇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设标准具体参照《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标准(申报条件)》。
标准化乡镇成校由教育部门根据建设标准组织专家评审确认。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所属的乡镇成校进行初评并将达到标准的乡镇成校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教育部门。设区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区的复评工作,并将达到标准的乡镇成校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各地乡镇成校建设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并视情进行抽检。经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予以确认,并授予“浙江省标准化乡镇成校”称号。
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原省级示范成校可直接认定为省级标准化成校,原省一级及以下乡镇成校均须重新进行申报。
(二)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
1. 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支持各地建设好100所左右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其中乡镇(街道)社区教育示范学校80所左右、县(市、区)社区教育示范学院20所左右,并以创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全省社区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社区教育发展。
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坚持内涵建设和示范引领,体现全民终身学习理念,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效益。通过建设,大力提升社区学校开展全民教育培训的能力,形成一批办学水平高、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骨干社区学校,使其成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居民综合素质、提升生活品质的教育培训中心、资源建设中心和全民学习中心,逐步形成城乡一体、水平较高、具有浙江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格局,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多种学习需求。
2. 组织实施
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和管理由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负责,按乡镇(街道)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和县(市、区)社区教育示范学院两类分别进行。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通过申报、评审程序确定。申报条件具体参照《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标准(申报条件)》。
申报学校应对照申报条件,按规定填报相关材料,向当地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部门及时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同意的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教育部门。根据省下达的建设学校控制数,各设区市统一组织本地区申报学校的遴选和复审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和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省教育厅和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确认并授予“浙江省社区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三)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1. 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支持各地建设好100个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切实提升农民综合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2. 组织实施
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通过申报和评审程序确定。申报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的主体应是具备一定办学资质和条件的乡镇成校、社区学校和中职学校。具体申报条件参照《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标准(申报条件)》。
申报学校应对照申报条件,按所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同意的相关材料报设区市教育部门。设区市教育部门根据省下达的建设学校控制数,统一组织本地区申报学校的遴选和复审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确认并授予“浙江省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称号。
(四)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
1. 目标任务
在总结、推广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资助50万名左右城乡居民参加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争取全省每年有10万名左右的城乡成年居民,通过“双证制”教育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同时努力提高学历层次,促进延长主要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2. 组织实施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7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职成〔20XX〕250号)的工作要求,各地按常住人口的千分之二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强化政府统筹,建立健全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城乡统筹,以提高城乡居民职业能力和文化素质为目标,把农村劳动力作为工作重点;坚持量质并举,努力扩大教育培训规模,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坚持实效实用,进一步完善内容,创新形式,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逐步突破户籍限制,服务面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定点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建立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分级承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财政支持的职责,确保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稳步、持续开展。
(五)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1. 目标任务
在总结、推广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继续组织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根据就业岗位的技能要求进行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实现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的全覆盖。通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达到初级或中级职业技能水平,基本适应就业需要。
2. 组织实施
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省、设区市组织领导下实施,具体由县级教育部门负责,人力社保、经贸、农业、林业等县级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县(市、区)教育部门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兼顾参加培训学员的意愿,制订培训计划,确定培训专业、培训时间等,报设区市教育部门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训实行单独办班,主要由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较强、就业渠道畅通的中职学校承担,也可由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的乡镇成校与当地中职学校共同承担。
篇三: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切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师资培训为核心,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通过培训,调动教师主动参与课改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课改氛围,促进学校的教研工作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确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得到平衡、协调和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建立教师培训制度,改进和完善学校过去的教改教研制度,完善对教师的评价体系,调动教师的课改积极性。
2、通过培训,转变教师观念,帮助老师解决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引领教师反思与研究,促进教师教育教学的方式和方法,总结和积累课改经验,探索新的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通过培训,营造一种浓厚的课改氛围,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使每个教师逐渐成为新型教师。,
三、培训内容和学时
1、集中培训,学时为40学时。
(1)以《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指针,对小学教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课程改革与教材教法;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对幼儿教师进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解读、幼儿教育新论、幼儿教育科研基础、幼儿教育教学活动案例、幼儿保育与健康等内容的培训。
(2)以我镇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加强骨干教师的培训,选派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新课程改革和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教师的外语能力、计算机水平的培训,强化骨干教师的科研能力,选送教师外出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学术研究,每学期聘请专家、学者到我镇讲学,组织对教师进行各类培训。
2、校本培训,学时为40学时。
(1)以学校为主阵地,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指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新时期教师素养、新课程教学设计与应用、新课程教学专题研修、教学诊断与反思、教学行动研究等内容的培训。对幼儿教师开展新时期教师素养、幼儿教育新观念新技术专题研修、教育教学诊断与反思、行动研究课题、教育教学实践创新等内容的培训。
(2)鼓励教师参加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积极支持小学、幼儿教师参加专科及本科以上的学历进修,发挥学校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加强我镇小学、幼儿教师导师的指导作用,开展新教师岗前培训,采用师徒结对方式,提倡能者为师。
3、以读代训,学时为20学时。
研读内容:《教师的20项修炼》。
四、培训措施
(一)成立教师培训小组。由教委办副主任任组长,教务组、各中心小学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完小校长任成员,负责对教师进行管理、培训、指导和效果监控等工作。
(二)建立教师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老师开展集中培训,分散培训和自我培训,坚持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一节实验课,写一份课改小结,订一份课改杂志,写两篇课改论文和案例。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培训
1、暑期集中培训。组织教师利用暑假的时间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论和新课程的教学案例,由经验丰富的课改教师作专题讲座,要求教师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2、“请进来”培训。由教委办或学校出面邀请省、市的教育专家或市教研室教研员和本地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对全镇的教师进行专业引领。
3、开展教学交流活动。组织全镇教师每学期开展2—3次教学观摩活动,授课人为本镇骨干教师和有经验的教师。
(四)组织卓有成效的校本培训
以加强师德修养和提高业务能力为原则,培训内容力求“新”、“实”、“活”。主要从下面几方面进行培训:
1、师德培训。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为指导,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以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教师职业观,并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真正依法施教,忠于职责,乐于奉献,努力培养适应新时期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材。
2、在各校内部开展以“师徒制”为主要形式的“传、帮、带”活动,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促进课改教师素质的提高和师徒之间的共同发展。
3、“走出去”学习。各校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市教研室举办的各种教学教研活动,拓宽教师视野,吸收外地经验,回校后作传达和汇报,培训其他教师。
4、通过两周一次的教研组活动培训教师。教研组的活动内容包括:
①研讨新教材与老教材的差异;
②寻找新教材的教学方法;
③学习本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教改动态;
④开展课改实验教学观摩,研讨,经验交流及评教学活动;
⑤组织实施教师开展案例研究、教学诊断、自我反思等活动。
5、通过每周一次的备课组活动培训教师。
活动内容包括:
①每次确定中心发言人,总结上周教学得失,进行自我反思;
②讨论下周教学进度,教学重、难点、探讨教学方法。
(五)以业务竞赛促培训
组织全镇教师积极参与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竞赛,同时在本镇内开展课堂教学大比武,教学论文与案例评比,课改小结评比活动,帮助教师积累经验,推广成果,从而促进教师素质的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精神,落实教师岗位培训的经费,进一步建立教委办、学校、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培训成本的有效机制。
(二)充分发挥教研、科研、电教等部门的有效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合力,利用网络、音像等各类资源,构建培训服务系统。
(三)加强培训者的培训,使培训者率先掌握新课程标准知识内容和结构,提高培训效果。
(四)新课程师资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时的年度记录,是教师年度考核、晋级、聘任、晋升职务的必要依据,每位教师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篇四: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实施面向全体教师的继续教育,逐步建立起符合我校实际的继续教育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唐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依据,根据基础教育实施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的要求,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为目的,坚持灵活性和多种模式的培训形式,坚持按需施教,强调学以致用,注重岗位提高,促进自主学习,构建优质、高效、开放的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
二、 继续教育范围:全体在职教师。
三、 培训学习目标:
1、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在培训范围内,教师要按时完成培训学时,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2、选培校级骨干教师,并选拔部分骨干教师分别参加市、省骨干教师培训,使骨干教师梯队基本形成。
3、全体教师普遍接受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大部分教师具备运用计算机的基本能力,能开展不同程度的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
4、不断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的运行和保障机制。
5、建立一支有较强培训能力的教师队伍。
四、 培训类别和任务:
1、新教师或新调入教师培训
1)培训对象:0——1年教龄的新教师或新调入教师。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巩固专业思想,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初步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熟悉班主任工作,尽快适应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培训内容:
主要为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所担任学科的学科新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分析、教学基本功以及班主任工作等,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增加教育学、心理学内容。
4)培训要求:
所有新教师均需参加新教师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16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
新调入教师培训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延长一年培训期。
2、教师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1年以上教龄的教师。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逐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合格的知识结构,胜任本职级及晋升高一职级业务要求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3)培训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修养,现代教育理论,现代人文和自然科学知识,学科知识更新与扩展,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实践研究,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以及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等,要突出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突出培养教师使用新的课程教材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突出培养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4)培训要求:
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师岗位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5年内累计参加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训。学校根据县教体局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将教师岗位培训情况进行记载
一、继续教育对象:
取得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护理人员。
二、继续教育目标:
熟练掌握本专业医学知识及护理理论,具有解决本专科护理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能力。具有较高的教学、管理、科研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科外文资料,了解护理国内外新进展。培养护理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三、继续教育内容:
1.有关专科护理理论与技术的进展和应用。
2.医学和护理学基础理论的新知识。
3.护理边缘学科的知识。
4.现代医院护理管理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
5.护理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
6.护理科研设计及论文撰写,医学文献检索,医学统计基本知识。
7.医用外语。
四、考核办法:
1.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认可项目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
2.每年参加市、区县认可项目的学习不低于15学分。参加各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不高于10分。
3.为护士继续教育提供教学、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应视为参加继续教育,可取得相应学分。
4.单位制订的继续教育计划和认可学分于每年年初报区县卫生局护理专业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备案。
5.主管护师原则上每3-5年参加一次市级或区县级新技术、新知识学习班。
6.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每3年至少参加一次市级高级护理研修班。
篇二:省成人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成人继续教育,完善成人继续教育网络,加快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现就 “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型社会与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以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更新观念,加大投入,提升内涵,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多形式发展成人继续教育,努力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二、目标任务与组织实施
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标准化建设、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省终身学习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人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和精品教材开发等七个方面的培训建设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初步建立基本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求,开放、灵活、城乡一体的成人继续教育体系。
按照《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标准化建设、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列入市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考核内容进行评分,计入考核总分。全省终身学习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人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和精品教材开发等内容,按照《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组织实施。
(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标准化建设
1. 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乡镇成校)的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全省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镇成校建设,不断提升我省乡镇成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通过建设,初步实现办学条件现代化、教育培训规模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育功能综合化,基本达到《浙江省标准化乡镇成校建设标准》要求,使乡镇成校逐步成为本区域范围内的教育培训中心、本地区农业科技推广培训与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开发与推介就业中心、实用技术与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精神文明建设与社区服务的基地,满足“三农”需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周边乡镇成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 组织实施
乡镇成校的标准化建设、管理在省、设区市组织领导下实施,具体由乡镇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设标准具体参照《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标准(申报条件)》。
标准化乡镇成校由教育部门根据建设标准组织专家评审确认。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所属的乡镇成校进行初评并将达到标准的乡镇成校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教育部门。设区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区的复评工作,并将达到标准的乡镇成校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各地乡镇成校建设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并视情进行抽检。经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予以确认,并授予“浙江省标准化乡镇成校”称号。
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原省级示范成校可直接认定为省级标准化成校,原省一级及以下乡镇成校均须重新进行申报。
(二)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
1. 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支持各地建设好100所左右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其中乡镇(街道)社区教育示范学校80所左右、县(市、区)社区教育示范学院20所左右,并以创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全省社区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社区教育发展。
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坚持内涵建设和示范引领,体现全民终身学习理念,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效益。通过建设,大力提升社区学校开展全民教育培训的能力,形成一批办学水平高、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骨干社区学校,使其成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居民综合素质、提升生活品质的教育培训中心、资源建设中心和全民学习中心,逐步形成城乡一体、水平较高、具有浙江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格局,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多种学习需求。
2. 组织实施
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和管理由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负责,按乡镇(街道)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和县(市、区)社区教育示范学院两类分别进行。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通过申报、评审程序确定。申报条件具体参照《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标准(申报条件)》。
申报学校应对照申报条件,按规定填报相关材料,向当地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部门及时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同意的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教育部门。根据省下达的建设学校控制数,各设区市统一组织本地区申报学校的遴选和复审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和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省教育厅和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确认并授予“浙江省社区教育示范学校”称号。
(三)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
1. 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支持各地建设好100个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切实提升农民综合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2. 组织实施
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通过申报和评审程序确定。申报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的主体应是具备一定办学资质和条件的乡镇成校、社区学校和中职学校。具体申报条件参照《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标准(申报条件)》。
申报学校应对照申报条件,按所属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同意的相关材料报设区市教育部门。设区市教育部门根据省下达的建设学校控制数,统一组织本地区申报学校的遴选和复审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确认并授予“浙江省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称号。
(四)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
1. 目标任务
在总结、推广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资助50万名左右城乡居民参加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争取全省每年有10万名左右的城乡成年居民,通过“双证制”教育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同时努力提高学历层次,促进延长主要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2. 组织实施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XX〕7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职成〔20XX〕250号)的工作要求,各地按常住人口的千分之二的任务要求,组织开展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强化政府统筹,建立健全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城乡统筹,以提高城乡居民职业能力和文化素质为目标,把农村劳动力作为工作重点;坚持量质并举,努力扩大教育培训规模,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坚持实效实用,进一步完善内容,创新形式,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逐步突破户籍限制,服务面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定点学校的基础能力建设。建立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分级承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财政支持的职责,确保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工作稳步、持续开展。
(五)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
1. 目标任务
在总结、推广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继续组织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根据就业岗位的技能要求进行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实现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的全覆盖。通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达到初级或中级职业技能水平,基本适应就业需要。
2. 组织实施
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在省、设区市组织领导下实施,具体由县级教育部门负责,人力社保、经贸、农业、林业等县级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县(市、区)教育部门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特点和企业用工需求,兼顾参加培训学员的意愿,制订培训计划,确定培训专业、培训时间等,报设区市教育部门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培训实行单独办班,主要由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较强、就业渠道畅通的中职学校承担,也可由办学条件较好、办学水平较高的乡镇成校与当地中职学校共同承担。
篇三: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切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师资培训为核心,全面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不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通过培训,调动教师主动参与课改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课改氛围,促进学校的教研工作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确保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得到平衡、协调和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建立教师培训制度,改进和完善学校过去的教改教研制度,完善对教师的评价体系,调动教师的课改积极性。
2、通过培训,转变教师观念,帮助老师解决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引领教师反思与研究,促进教师教育教学的方式和方法,总结和积累课改经验,探索新的教育教学规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通过培训,营造一种浓厚的课改氛围,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使每个教师逐渐成为新型教师。,
三、培训内容和学时
1、集中培训,学时为40学时。
(1)以《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指针,对小学教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课程改革与教材教法;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现代教育技术;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对幼儿教师进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解读、幼儿教育新论、幼儿教育科研基础、幼儿教育教学活动案例、幼儿保育与健康等内容的培训。
(2)以我镇教师队伍建设为抓手,加强骨干教师的培训,选派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新课程改革和骨干教师培训,加强教师的外语能力、计算机水平的培训,强化骨干教师的科研能力,选送教师外出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学术研究,每学期聘请专家、学者到我镇讲学,组织对教师进行各类培训。
2、校本培训,学时为40学时。
(1)以学校为主阵地,以《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指针,对中小学教师开展新时期教师素养、新课程教学设计与应用、新课程教学专题研修、教学诊断与反思、教学行动研究等内容的培训。对幼儿教师开展新时期教师素养、幼儿教育新观念新技术专题研修、教育教学诊断与反思、行动研究课题、教育教学实践创新等内容的培训。
(2)鼓励教师参加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积极支持小学、幼儿教师参加专科及本科以上的学历进修,发挥学校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加强我镇小学、幼儿教师导师的指导作用,开展新教师岗前培训,采用师徒结对方式,提倡能者为师。
3、以读代训,学时为20学时。
研读内容:《教师的20项修炼》。
四、培训措施
(一)成立教师培训小组。由教委办副主任任组长,教务组、各中心小学其他班子成员和各完小校长任成员,负责对教师进行管理、培训、指导和效果监控等工作。
(二)建立教师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老师开展集中培训,分散培训和自我培训,坚持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一节实验课,写一份课改小结,订一份课改杂志,写两篇课改论文和案例。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培训
1、暑期集中培训。组织教师利用暑假的时间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论和新课程的教学案例,由经验丰富的课改教师作专题讲座,要求教师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2、“请进来”培训。由教委办或学校出面邀请省、市的教育专家或市教研室教研员和本地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对全镇的教师进行专业引领。
3、开展教学交流活动。组织全镇教师每学期开展2—3次教学观摩活动,授课人为本镇骨干教师和有经验的教师。
(四)组织卓有成效的校本培训
以加强师德修养和提高业务能力为原则,培训内容力求“新”、“实”、“活”。主要从下面几方面进行培训:
1、师德培训。以邓小平教育理论为指导,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以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教师职业观,并具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真正依法施教,忠于职责,乐于奉献,努力培养适应新时期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材。
2、在各校内部开展以“师徒制”为主要形式的“传、帮、带”活动,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促进课改教师素质的提高和师徒之间的共同发展。
3、“走出去”学习。各校积极选派教师参加市教研室举办的各种教学教研活动,拓宽教师视野,吸收外地经验,回校后作传达和汇报,培训其他教师。
4、通过两周一次的教研组活动培训教师。教研组的活动内容包括:
①研讨新教材与老教材的差异;
②寻找新教材的教学方法;
③学习本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教改动态;
④开展课改实验教学观摩,研讨,经验交流及评教学活动;
⑤组织实施教师开展案例研究、教学诊断、自我反思等活动。
5、通过每周一次的备课组活动培训教师。
活动内容包括:
①每次确定中心发言人,总结上周教学得失,进行自我反思;
②讨论下周教学进度,教学重、难点、探讨教学方法。
(五)以业务竞赛促培训
组织全镇教师积极参与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项业务竞赛,同时在本镇内开展课堂教学大比武,教学论文与案例评比,课改小结评比活动,帮助教师积累经验,推广成果,从而促进教师素质的提高。
五、保障措施
(一)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精神,落实教师岗位培训的经费,进一步建立教委办、学校、个人三方共同承担培训成本的有效机制。
(二)充分发挥教研、科研、电教等部门的有效资源,优化配置,形成合力,利用网络、音像等各类资源,构建培训服务系统。
(三)加强培训者的培训,使培训者率先掌握新课程标准知识内容和结构,提高培训效果。
(四)新课程师资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学时的年度记录,是教师年度考核、晋级、聘任、晋升职务的必要依据,每位教师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篇四: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实施面向全体教师的继续教育,逐步建立起符合我校实际的继续教育制度。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唐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为依据,根据基础教育实施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的要求,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为目的,坚持灵活性和多种模式的培训形式,坚持按需施教,强调学以致用,注重岗位提高,促进自主学习,构建优质、高效、开放的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
二、 继续教育范围:全体在职教师。
三、 培训学习目标:
1、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学习培训,在培训范围内,教师要按时完成培训学时,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
2、选培校级骨干教师,并选拔部分骨干教师分别参加市、省骨干教师培训,使骨干教师梯队基本形成。
3、全体教师普遍接受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大部分教师具备运用计算机的基本能力,能开展不同程度的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
4、不断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的运行和保障机制。
5、建立一支有较强培训能力的教师队伍。
四、 培训类别和任务:
1、新教师或新调入教师培训
1)培训对象:0——1年教龄的新教师或新调入教师。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巩固专业思想,熟悉有关教育法规,初步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熟悉教学内容,熟悉班主任工作,尽快适应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培训内容:
主要为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所担任学科的学科新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分析、教学基本功以及班主任工作等,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增加教育学、心理学内容。
4)培训要求:
所有新教师均需参加新教师培训。培训学时不少于16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60学时,
新调入教师培训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延长一年培训期。
2、教师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1年以上教龄的教师。
2)培训目的:通过培训,逐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合格的知识结构,胜任本职级及晋升高一职级业务要求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3)培训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修养,现代教育理论,现代人文和自然科学知识,学科知识更新与扩展,教育教学技能训练和实践研究,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以及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等,要突出培养教师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突出培养教师使用新的课程教材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突出培养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4)培训要求:
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师岗位培训每5年为一个周期,5年内累计参加不少于240学时的培训。学校根据县教体局有关文件规定,每年将教师岗位培训情况进行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