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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阅览室规章制度

时间: 01-12 栏目:规章制度

1社区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读者入室须知:

1、读者须持本分馆借书证进入借阅室。

2、进入本馆应注意仪表、穿戴整洁。

3、保持室内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并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设置为静音状态。

4、保持室内整洁,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瓜皮、果壳等。

5、爱护室内公共设施和财务,若有污损、损坏应按规定标准赔偿。

6、请勿在室内从事与阅读无关的活动。

7、请自觉遵守本馆各项规定,配合工作人员管理。

二、图书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认真学习业务只是,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

3、应做到图书分类清楚,书刊排架迅速,提高叔叔列用章,努力为读者提供快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

4、科学管理本馆图书,保持图书完好,随时清理图书,发现破损应及时修补。

5、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核查借还图书是否上架,同时做好登记工作。

6、做好本馆环境卫生,随时保持室内清洁。

三、污损、遗失书刊赔偿制度

1、对污损书刊处理办法

若归还书刊又划线、描影、批点、污损、剪裁、撕页等现象,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过错方应赔偿原书刊,无法赔偿原书刊的,按遗失论处。

2、对私自携带书刊出馆的处理办法

未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的、私自将书刊带出本馆外的,除追回书刊、取消借阅资格、给予通报外,应同时按书刊价的10倍缴纳罚金。

3、对遗失书刊的处理办法

(一)若有书刊遗失,应及时到本馆办理挂失,按照相关规定赔偿损失,借阅期满后仍未办理挂失、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应缴纳逾期滞纳金。

(二)出现书刊遗失后,读者可选择以下两种赔偿方式:

1、以书赔书、自行购买相同版本的书刊予以赔偿(相同版本是指同一出版社出版的相同版次的同一书刊)

2、以款赔书,一般中外文图书按不同的出版年份,赔款倍不同。分以下几类:

(1)1985年以前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10倍赔款;

(2)1986—1989年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8倍赔款;

(3)1990—1992年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5倍赔款;

(4)1992年以后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的3倍赔款。

(5)1998年以后出版的书刊,按原书价的3倍赔款。

(三)书刊价格计算方法:

(1)单册图书,按原定价计算;

(2)多卷书、丛书、按全卷(套)定价计算;

(3)期刊等连续出版物按全年定价计算。

四、报刊阅览室阅览须知

1、报刊阅览室实行报刊开架阅览、读者可凭阅览证或借书证入室阅览。

2、随身携带的包和其他物品,应按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贵重物品自行保管,若有遗失后果自负。

3、读者每次期架上只能选择一种期刊阅览。阅览后放回原处。

4、室内所有刊物为国家财产,应主动爱惜,若又撕页、污损刊物等情况,应按本室规定交纳赔偿金。未经许可,本室刊物不得私自带出室内。

5、进入本室应保持室内安静、整洁,自觉爱护室内卫生,严禁吸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等。

五、图书外借规则

1、办理图书外借书手续时将选好的图书、杂志拿到本馆服务台按规定程序办理;

2、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书2册(包括图书和期刊)。本馆借期为30天,杂志借期为15天,期满后可续借一次(续借方法:直接将书带到本馆服务台办理续借手续,也可提前2天拨打电话办理续借手续),如越期后未及时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每天应交0.10元/册滞纳金。

3、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之前应检查图书有无缺页、污损、若发现有类似情况,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加盖核验章后方可办理外借手续。否则,应承担过错责任。

4、馆内图书为国有公共财产,读者应主动爱惜,若有撕页、污损、遗失等情况,按国家、省、市《图书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赔偿金。

2阅览室管理规章制度

为维护工厂阅览室的阅览秩序,保证阅览纪律,给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读书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工厂阅览室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工厂在职员工。

2、按规定开放的时间进入阅览室阅读,办理图书借阅手续,并自觉遵守阅览室各项制度。

3、公司阅览室设有图书管理员对图书进行分类、整理、借阅和登记。建立图书帐卡,所有图书都必须按图书管理要求进行登记,写明购入时间、图书名称、作者以及价格等必要的项目。每年按图书管理帐卡,对书架中的图书进行一次性清点与核对。在清点与核对前,停止外借,并要求借出图书全部返还。

4、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阅览室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室内不准高声谈笑,追逐、攀登书架,以免影响他人阅览。注意言语举止,禁止穿有脏污的服装和拖鞋入内,做文明读者。

5、个人书刊、包、袋等物品不得带入。就座之后,请不要随意移动坐椅,不准破坏桌椅,如有损坏按原价的1倍赔偿。

6、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及文献资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乱写乱画、随地吐痰,不得携带带雨水的雨伞、雨衣入内,注意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7、按需从书架上取阅图书,不需要的书应归还原处,要主动按编号对号归架,不得随意摆放。离位时必须将椅子在原处摆放整齐,所有书籍报刊看后要整齐放回原来的位置上,保持书架整齐。

8、要爱护图书,阅读时如发现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好(阅览室已备有剪刀、胶水等修补工具),对在刊物上乱画、污损、撕拆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借阅书刊要办理借书手续,一次不得超过一本,按时归还,凡不按期归还书刊者,一律暂停新书刊的借阅,并按超期天数累计罚款(拖延一天罚款0.2元计,超过期限两周仍不归还者,从超越日起,每天罚款0.5元)。借阅者不准在书上乱写乱画。如有遗失损坏应视其情节照价赔偿。

10、室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违章者罚款。

3教师阅览室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教师阅览室使用及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1、教师阅览室实行开架查阅,凡本校教师均可到阅览室查找、借阅教学参考资料。工具书和贵重图书不外借,只能在阅览室内查阅。

2、阅览室对教师实行全日开放。

3、进入本室读者,个人书刊和书包等应放在指定位置。

4、教师阅览室内的当月刊只能在室内阅读,过期刊可以外借,借阅期为两周。报纸阅后要准确放回原处。

5、读者在书刊阅览室借阅书刊,在服务台办理借阅手续,不得转借、代借,也不得擅自把书刊文献带出书刊阅览室外。

6、爱护公物,不在书刊上涂画,保持书刊的清洁,不乱动馆内设备。

7、阅览室内严禁吃零食、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4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只对本校教职工和在校生开放,不接待其他读者。

二、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办理验证、缴费手续后方可上机;无有效证件和不刷卡缴费者不得进入。

三、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

1、衣着整洁,不穿背心、拖鞋入内;

2、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

3、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重步行走、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四、文明上机,上网读者请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1、进入本室前,请自觉寄存书包、雨伞、书籍等物品;

2、电子阅览室实行“一人一机”制,严禁多人共用一台电脑;

3、爱护计算机和其他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挪动计算机,不得私自插、拔电源及信号数据线,不得违章强行开关计算机和外接设备;

4、未经工作人员允许,读者不得在计算机中安装任何其他软件,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内的任何配置,修改或删除计算机上的任何系统文件;

5、为防止病毒入侵,请勿自带光盘、U盘进入本室使用,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6、上机过程中出现机器故障,请立即报告工作人员解决,读者不可擅自处理,损坏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的,照价赔偿。

5电子阅览室规章制度

为了给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读者和学校财产的安全,读者到本室阅览需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星期六、星期日、寒假、暑假期间。具体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2、读者一律凭本人的有效证件入室借阅,不得使用他人的证件进行借阅,也不得将证件借给他人使用。

3、读者在阅览时,有效证件将暂时由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保管,待阅览完方可取回证件。

4、每台电脑只供一人使用。上机过程中出现故障,请立即报告工作人员,读者不得擅自处理。

5、未经工作人员允许,读者不得在计算机中安装任何其他软件,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内的任何配置。

6、读者需遵守国家法律,不得利用公众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7、读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不得利用网络发布、转贴、查阅、复制和传播迷信、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等影响社会秩序、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害信息。

8、读者不得下载黑客程序,从事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或故意携带有病毒软盘或光盘进入计算机网络。

9、服从管理员安排,爱护本室设施,维护学校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拆装,正确使用计算机。

10、保持室内整洁,请勿携带食品进入,严禁抽烟、用火。

11、保持室内安静,不要在室内打电话、互相聊天、大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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