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1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201X年,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管理特征和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本职,坚持贯彻控制重新犯罪率这一“首要标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安置帮教成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主要工作指标
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率达100%,教育率达100%,司法E通入网监管率100%,重新犯罪率确保为零;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100%,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确保为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符合低保的应保尽保,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案件。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1、各司法所应明确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要有牌子、有章子、有班子。
2、在有3名以上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村(社区)、单位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村(社区)、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3、各司法所按要求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的作用,并对他们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实行规范化行业管理。
4、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学习外,继续采取市级考试、县级培训、自学的方式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二)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
1、各司法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例会、联席会议、衔接、述职、目标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
2、加大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要严格落实孝社区矫正〔201X〕2号文件要求,各司法所必须确定1名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信息管理和报送,要及时完成并报送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电子档案。
3、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交接制度。落实中办发〔201X〕5号、鄂办发〔201X〕45号、孝司发通〔201X〕20号文件要求,力争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对象由乡镇政府派人将其接回,确保一般对象由其家属与村(社区)、单位代表将其接回,对高危刑释解教人员,协调公安机关做好管控工作。
4、全面建立社区矫正宣告机制,重点抓好交接、入矫、解矫、转入安置帮教等环节的工作,尽量减少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各司法所今年全面完成社区矫正宣告室的建设。
5、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建立重大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和县局目标百分考核一票否决制。
(三)加强工作措施和各项政策的落实
1、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方案的实施,严格落实分类管理阶段教育措施,深化个案矫正,提高日常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2、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发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以摸排衔接为基础,切实摸清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底数;二是公正客观、科学、规范地进行审前调查,形成有分量的评估意见,维护审前调查的严肃性;三是科学、客观地制定矫正方案,提高矫正效果;四是认真落实相关规定,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遵纪守法、监督管理、学习教育、社区服务和公益劳动、请销假等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批;五是加强工作档案的制作保留,做到各类活动有图可证、有迹可查;六是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与各成员单位密切协调,落实好工商、信贷、税收、低保、社保等各项帮扶安置政策。
(四)积极做好心理咨询网络平台和各类基地建设
1、抓好心理咨询网络平台建设。对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矫治的心理咨询网络平台基本建成,并初步发挥作用,以提高教育矫正效果。拟定在今年建立一个县级心理咨询室,以此带动心理咨询工作群常态化,促进风险评估、心理咨询档案的规范化。
2、抓好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申报好两个项目,一是申报建立一个以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必要惩戒目的劳动基地;二是申报建立一个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提供技能培训、集中教育、警示教育、过渡安置的基地。
(五)开展“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夯实基础业务工作
1、抓好基础业务工作。在“基础年”、“规范年”活动的基础上,一是加大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二是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的各类文书;三是进一步提高档案台账规范化建设水平。
2、继续推进和扩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曙光工程”,构建社会大帮教工作格局。
3、继续实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基础业务工作水平。
(六)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道
各司法所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道、理论调研和经验总结,按照局工作规划,积极撰写工作信息、调研文章,每个司法所应完成信息报道12篇、调研文章2篇。
220XX年社区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一、切实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社区建立安置帮教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机构的作用,将安置帮教与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工作相结合,将安置帮教做为精神文明单位、综合治理优秀单位考核依据,动员辖区各单位积极参与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台帐
要对本辖区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全面的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人员明,衔接达100%、建档100%、帮教100%,安置达到85%。当年回归的人员当年清查,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清查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满释放人员以及未回到本地报到的本地籍刑满释放人员的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安置帮教办公室。
三、进一步落实衔接、管控帮教措施
进一步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定期走访谈话制度,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组织在岗职工、退休人员、党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将安置帮教与综合治理、社区共筑共建、扶贫帮困等工作相结合,动员辖区各单位积极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各社区至少确定2名重点帮扶对象与辖区单位建立结对帮扶关系。同时,为没有生活来源的困难人员解决低保金。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刑满释放人员参加再就业技能培训,切实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的生活困难。
3社区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是构建和谐社会、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繁荣,巩固改革开放成果和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和重要保证。
一、加强组织网络建设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
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社区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建设,各社区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专职调解员、民警和志愿者组成的帮教小组,提高了安置帮教组织的综合战斗力,充分发挥社区安置帮教小组与刑释解教人员之间的距离优势,想方设法为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二、做好接收登记和每年两次清理摸底工作
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接收登记工作,对接到相关文书而没有见到人员的情况,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上门核查,确定人员位置,使刑释解教人员不失控。每年还要在上下半年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两次清理摸底,全面了解他们的情况,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打下基础。
三、积极协调建立新的安置基地
按照上级要求和街道安置工作的实际情况,通过对辖区内有一定规模企业摸底,争取建立新的实用的安置基地,积极为回归人员落实生计问题。
四、想方设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组织协调社区居委会做好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工作,帮助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解决生活出路问题,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做好说服解释工作,请辖区内各用工单位,尽量吸收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他们生计问题,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与辖区内部分企业签订协议,成立安置基地,从根本上解决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
五、着重做好重点人头的工作
重点人头的帮教安置是刑释解教工作的关键,街道、社区、家庭和社会要共同努力,不岐视、不排挤、不抛弃,给予他们关心与帮助,使他们尽早回归社会,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人。
六、加强对回归人员就业、创业培训
今年将加大对回归人员的培训力度,司法所将与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一道,想方设法安排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参加创业、就业培训,增强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
4社区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安置帮教工作继续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能,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为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结合实际特作此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为重要思想,贯彻党的领导方针。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要求。真抓实干、着力创新、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文明社会作出贡献。
二、工作计化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1、安置帮教工作站在接到刑释解教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与派出所联系核实人员身份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应将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移送给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安置责任书,并将基本情况通知其家属,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开展帮教。
3、各帮教小组要在帮教安置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4、各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各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每季度1至2次谈话,重点对象每月1次谈话。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帮教小组应与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于逾期未到司法所报到的释解人员或未回家(单位)的,各小组应将有关情况纪录在案,并迅速与司法所和派出所联系。对于人户分离的释解人员,各村民小组一经发现,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司法所和派出所,同时开展帮教工作。
(五)建立委托帮教与跟踪帮教相结合的制度,努力消除帮教盲点。对于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释解人员,应与其家人沟通,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与其所在地的帮教工作机构联系,互通情况,委托帮教。此外,在其逢年过节时,及时接茬面对面帮教,避免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六)建立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管控责任考查和奖惩制度。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各小组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支持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上滨河路社区
20XX年4月1日
520XX年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20XX年以来,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省厅、苏州和昆山市局的工作思路步骤,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新江南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目前,我镇从06年1月开始至今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6名,累计解除矫正人员149名;20XX年上半年我所新增矫正人员18名,解除矫正12名,表扬社区矫正人员16人次;目前在册社区矫正人员56名,其中缓刑52名,假释4名;严格管理14名,普通管理41名,宽松管理1名;现有在册刑释解教人员60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名。
回顾20XX年上半年,我所在硬件方面设立了社区矫正宣告室,利用宣告室对新进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宣告、谈话。
软件方面,严格按要求每月组织一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及社区公益劳动、邀请3名相关专业老师集中授课,让全镇矫正人员集中学习社区矫正相关法律知识,并定期走访社区矫正人员本人、家庭及村社区。严格要求各矫正人员每月上报思想汇报和每周电话汇报,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人员的思想状况。同时利用移动管理平台,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根据矫正对象的现实表现,由镇司法所、所在村(社区)以及所在工作单位共同对矫正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对表现较好的矫正人员进行奖励,对表现差的矫正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全面掌握他们近期学习工作、生活、状态,有针对性的通过村、社区专职人员及志愿者对其进行教育帮扶工作,为刑释、解矫人员确保不发生重新犯罪打好坚实的基础。
20XX年上半年我镇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离上级和市局主管部门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在矫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和动态,加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帮教措施;认真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路子新方法,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作出最大的努力。下半年将着重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继续加强矫正对象教育,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下半年我所将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学习,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掌握每一个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坚持每月一次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一次公益劳动、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做好一人一档工作。继续做好移动管理平台工作,实时定位监管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下半年7-8月份我所要举办“张浦镇法律知识竞赛”,将全体矫正人员集中观摩晋级赛、决赛活动,让其增进法律知识、弘扬正气,让他们以竞赛为契机,全面提升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的行为。
2、继续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完善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根据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将与全镇村、社区负责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教帮扶工作。
3、深入拓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利用村、社区参与帮扶工作,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做到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为“平安张浦”作出应有的努力。
张浦镇司法所
20XX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