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代表分配方案
1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方案
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有关精神,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经学院研究制定本届教代会代表选举方案。
一、代表结构
1、正式代表:全院教职工在职人员185人,原则上按在职教工总人数的20%选举产生37名教职工代表,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人数的60%(22名),青年教师(40岁以下92人)代表不少于代表人数的40%(15名),妇女代表不少于代表人数的40%(15名),学院党政领导、部门党政领导均参加院(系)、处、室的选举。
2、列席代表:主要由现任副处级以上干部、民主党派人士中未被推选为正式代表的人员中产生,由学院工会委员会提名,报党委批准后参加会议。
3、特邀代表:主要由学院离退休人员中曾经担任过学院主要领导职务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员中产生,由学院工会委员会提名,报党委批准后参加会议。
二、代表选举程序条件及要求
(一)代表选举的程序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工会统一组织,以部门为选举单位,严格按照代表的名额和条件,由各工会小组召开本工会小组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工会小组的选举由工作小组长负责。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作为代表候选人,参加所在工会小组选举。
(二)代表选举的条件
1、凡学院在职人员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所选代表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业务能力较强,遵纪守法,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凡因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经常无故不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的,有严重渎职、失职行为的,因长期病假、事假或脱产学习等不能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代表义务的,不能当选为代表。
(三)代表选举的要求
1、各部门选出的代表,应填写代表资格审查表和代表花名册,于20XX年12月15日前报学院工会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然后提交学院党委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2、代表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学院工会负责通知正式代表名单。
3、在代表选举中,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地协助工会小组做好此项工作,为开好本届教代会奠定基础。
二〇XX年十一月
2所职代会职工代表产生和名额分配方案
所各科室、站、中心、编辑部:
根据全国总工会、国家科委《关于完善科研院所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福建省交通科研所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试行)》的精神,为健全和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现将有关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产生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职工代表的组成
1、职工代表应以所科室或工会小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职工代表中应包括党、政、工、青、妇代表和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和其他方面的职工;中层以上干部应占20%;科技人员应占60%以上;青年和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2、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同职代会届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二、职工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的名额
首届职工代表大会拟设职工代表65人,占全所职工总数的38%。其中:科技人员代表42名左右;中层以上干部代表13名左右。同时,青年职工和女职工代表不低于5名。党、政、工、青、妇5个名额可不占代表比例,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下达到所分管科室部门,以普通职工(会员)身份参加选举(名额另外下达)。
2、职工代表的条件
按照所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职工(会员)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必须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一定的理论政策水平、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很好完成本职工作,关心集体,有责任感,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职工代表要敢于和善于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肯为大家办事,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为职工群众所拥护,有一定的威信。具体条件:
(1)所龄达二年(含二年)以上,与职工关系融洽和谐,身体健康,乐于助人;有较好工作业绩,完成任务好;在本部门本岗位上表现较为突出;
(2)积极参与交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生产),并在近几年交通建设和科技发展中敢于和善于反映各类各层次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有大局意识,较强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热心参加所组织的各类活动。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所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现象发生。
三、选举程序和办法
选举程序
(1)宣传发动。所党办、工会在选举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组织全所职工学习有关民主管理及职代会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把选举过程作为民主管理教育的过程,使职工充分认识选好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2)根据所工会制定和下发关于职工代表选举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由各科室组织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酝酿讨论提出职工代表预备人选名单。产生的职工代表预备人选可高于下达本科室职工(会员)数1-3名额的比例进行控制。
(3)各科室对推选出的职工代表预备人选,先报所工会筹备组平衡,并对代表预备人选名单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职工代表条件的,同所党政领导协商后,交由各工会小组。
(4)选举前各工会小组在本选区(工会小组)组织职工代表预备人选进行竞争演说,并在接受职工的质询和回答问题后,按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科室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选举可采用无记名投票与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直选。
(5)各工会小组在选举前,首先向职工宣讲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责,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和选举办法等,确定代表人数比例和条件。第二,向全体职工公布候选人情况。第三,职工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职工代表,多选无效,可以弃权。第四、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半数以上选票时,方可当选。
(6)各科室将当选代表候选人的花名册,提交所工会委员会,并将投票过程及选举结果封存后上报工会备存。所工会委员会将汇总职工代表候选人名单,送交资格审查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职工,选举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时是否有2/3以上的职工参加;是否有不正当的选举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
(7)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向全所张榜公布。并按所属各科室或工会小组组成代表(团)组,民主推选出(团长)组长人选,报所工会筹备组。
四、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的产生
(1)职工代表大会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工会委员会和联席会议批准,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邀请离退休干部作为职代会的特邀代表参加会议。特邀代表有参加讨论并发言的权利,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也不参加领导干部的评议。
(2)根据每次职代会的需要,未被选为职代会代表的部分党政领导干部、中层干部、科技人员,经工会委员会和联席会议批准,可邀请作为职代会列席代表参加会议。列席代表的权利与特邀代表的权利大体相同。
五、职工代表的职责和待遇
1、职工代表任职期间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规定享有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每年至少向各选区(小组)的职工作述职报告一次以上。
2、职工代表任职期间必须坚持“职工为本”,努力维护职工的民主权益,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不定期听取职工批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工会组织提交或反映职工中存在热点、难点问题,在全面履行代表职责,较好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下,经考核可享受工会给予的岗位津贴(具体实施办法另订)。
六、职工代表名额分配办法
职工代表总数严格按照全所职工数38%的比例进行控制。各工会小组推荐职工代表预备人选应控制在≤39%的比例范围内,正式职工代表名额如下:略
二○XX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3长九小工会换届选举工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一、教代会代表数额的确定
1、教职工不足50人的,全体教职工参加;
2、教职工在50至100人的,代表名额25%--30%;
3、教职工在101至200人的,代表名额为20%-25%;
4、教职工在201至500人的,代表名额为15%-20%;
5、教职工代表应由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工人等方面的人员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青年教师应占适当比例。
我校共有教职工50人,按照规定我校工会代表名额为15人。
二、我校以年级组、教研组为选举单位分配名额,具体方案如下:
1、班主任组:共5人。(建议:低年级1人,中年级1人,高年级1人1-3年级1人,4-6年级1人)。
2、科任组:共3人。(建议:音美1人,体育1人,其他科任1人)。
3、数学组:共1人。
4、英语组:共1人。
5、行政、后勤组:5人。
三、教代会代表的条件
凡是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教职员工,均有资格当选为教代会代表。代表条件如下: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学校。
2、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努力学习政治、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与学校管理的能力。
3、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和各项民主管理活动,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
4、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能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的合法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能向教职员工宣传和落实教代会的决议和大会精神。
5、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精神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做好本职工作。
四、代表权利和职责
代表权利: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和对基层工会工作和工会领导人的批评、建议权。
代表职责:
1、积极参加会员代表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
2、严肃负责地履行代表的各项权利;
3、积极参加对基层工会工作和对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经常保持和本单位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基层工会反映;
5、积极宣传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群众努力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4xx区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一、经贸局系统30人
建议包含如下单位:
区总工会(秦相堂、吕宇清、冯敏、周金霞)、北汽福田、建陶厂、新方矿业、富源增压器、酒厂、红泥洼煤矿、汽车工具厂、明星服装、耐火厂、六旺药业、恒鑫铸造、鲁元建材有限公司、经贸局、中小企业局、安监局、技术监督局
二、区直机关党工委系统20人
建议包含如下单位:
区总工会(谭秀珍、王永新)、机关党工委、劳动局、民政局、土地局、法院、工商分局、地税局、国税局、环保局、统计局、财政局、审计局、物价局、烟草专卖局、自来水公司、新华书店、区政府招待所
三、教育系统20人
建议包含如下单位:
区总工会(周兆源)、教委、四中、十二中、职业中专、区实验小学、区实验学校、三马路小学、七马路小学、华远中学、宁远中学、致远中学、崇文中学、荆山洼中学、眉村中学、穆村中学、南流中学、坊安中学
四、建设局系统8人
建议包含如下单位:
区总工会(王彩平)、建设局、建四、房管局、开发中心、南溪公园、地震局、环卫站
五、卫生系统12人建议包含如下单位:
区总工会(谢华修)、卫生局1人、人民医院3人、中医院1人、防疫站1人、妇保站1人、仁康医院1人、眉村医院1人、穆村医院1人、南流医院1人、荆山洼医院1人
六、贸易系统7人建议包含如下单位:
区总工会(许丽华)、贸易办1人、商业局2人、供销社2人、粮食局2人
七、金融、邮电系统:12人建议包含如下单位:
区总工会(解世勇)、电信2人、邮政2人、移动1人、农行2人、农信2人、建行1人、农发行1人、中行1人、
八、凤凰街办:6人建议包含如下单位:
新旭电子、金山化工、共达电讯九、长宁街办:6人建议包含如下单位:
鑫汇纺织、驰明股份有限公司、裕川内燃机配件、鲁宁钢丝厂
十一、眉村镇:6人建议包含如下单位:盛源纺织、海龙曲轴恒安街办:4人坊安街办:2人穆村镇:5人荆山洼镇:3人南流镇:3人
交通局2人、区委党校1人、公安分局1人、外经贸局1人
xx区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
经贸局系统30人建议包含如下单位:略
5临汾市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和名额分配方案
临汾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临汾市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于20XX年9月在临汾召开。有关大会代表的选举和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一、大会代表名额
根据全总《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临汾市工会“二大”代表名额拟定为300名,并邀请部分老工会工作者、劳动模范及相关单位的领导等列席大会。
这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照会员人数比例分配,并适当照顾会员人数较少的县市和直属工会。
二、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转型跨越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贡献;2、关心和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受到职工群众的拥护和信任;3、识大体、顾大局,有议事能力;4、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站在党的立场上,是非分明;5、中国工会会员。
三、代表组成
在代表总数中,专职工会干部不少于55%,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基层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约占15%;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中,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工会代表。先进模范人物和第一线工人约占15%;教科文卫体等方面的知识分子和社会知名人士约占10%;其他约占5%。
代表中女代表约占25%左右,民主党派和非党群众代表约占15%左右,中青年代表约占75%左右,并要有适当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四、代表产生办法
各县市区及市直属工会根据市总下达的代表名额,制定具体分配方案。名额分配应考虑到各个行业和各方面,充分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应征求党组织的意见,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广泛听取会员群众意见后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提出来并报市总平衡后,各县市区总工会及市直属工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临汾市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各市直工委的代表分别由所属企事业单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选举时,可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也可先采取差额预选的办法产生候选人后再进行等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正式代表的10%。
市总机关的代表,由市总工会推荐候选人名单,分别提交各县市区或市直属工会选举产生,不占各县市区和市直属工会名额。
特邀代表由市总工会确定。
临汾市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应于20XX年8月30日前报市总工会平衡(电话:2090791,电子邮箱:XXXXX)。代表选举工作最迟在9月5日前完成,并将代表登记表、名册、统计表、选举报告、代表一寸免冠彩照(每人一张)报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