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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警务督察工作总结

时间: 05-26 栏目:总结

1对监狱机关警务督察工作的深度总结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法治湖北”建设不断推进,党和人民对监狱工作的要求和关注度不断提高,监狱服刑人员人数的增加和构成的日趋复杂,监狱人民警察面临的执法风险呈上升趋势。建立监狱警务督察制度,推进警务督察规范化建设,可以有效督促监狱人民警察认真落实监狱各项工作制度和要求,正确履职,提高监狱规范化执法水平,帮助民警合理规避执法风险,正面回应社会大众对监狱执法工作的要求和期待。因此,加强警务督察,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监狱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当前监狱警务督察存在的问题

目前,监狱警务督察制度已经全面确立,并在实践中日臻完善。监狱警务督察制度的建立,对于保障监狱监管安全,提高民警公正执法水平,树立监狱民警良好社会形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监狱警务督察制度运行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制约和妨碍了监狱警务督察的效能。

(一)观念认识过于狭隘,对警务督察重要性认识不足。监狱警务督察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监狱执法活动正常运行,监督监狱人民警察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但在实践当中,普遍存在观念认识过于狭隘,对警务督察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首先,警务督察人员在具体督察过程中,个别警务督察人员原则性不强,碍于同事关系,抹不开面子,不愿或不敢正常履职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内部消化的手段加以处理。对存在的违规违纪现象视而不见,放任纵容。二是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批评的多,表扬的少,给人一种专找毛病和问题的感觉,导致相互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损害了正常和谐的督察环境。三是部分监狱民警对警务督察不理解,不支持,认为是小题大做,故意找茬,对于督察建议置若罔闻。四是没有将监狱警务督察的重要性上升到关系监狱安全稳定的高度,上升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的高度。

(二)警务督察流于形式,督察效能尚待提高。一是警务督察往往是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忽视对原则性问题的督察,一般只注重对警容风纪、内务卫生、值班备勤等面上工作的督察,而对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等方面督察涉及很少,缺乏督察的广度和深度。二是督察工作无创新,未建立重大现场督察预案、专项督察方案、暗访工作规则等工作机制和工作规范督察时无据可依、无章可循仅凭领导意志行事。三是督察安排不系统,没有阶段性的督察重点眉毛胡子一把抓;不注重部门协调常常是单打独头、孤军奋战,督察效能低。

(三)队伍建设滞后,装备保障乏力,警务督察运行不畅。有的监狱警务督察机构警力不足,督察人员素质不高,部分督察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没有进行必要的岗位练兵督察知识和监管业务知识掌握很不够。督察机构装备不齐,缺乏摄像、录像、录音等督察装备。设备不全,保障乏力,造成督察机制运行不畅,职能作用发挥失常。

(四)监管法规不完善,督察制度建设不健全。目前虽然建立健全了以《人民警察法》为主体,同时配有《监狱和劳动教养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但这些制度设计只笼统规定了督察的部门和范围,而对督察的途径、方式、目的、督察不力的责任追究等问题规定得较少或过于简单,可操作性差。这就有待于通过内部制定的各项督察管理制度予以完善和细化,以确保警务督察人员在具体督察活动中有据可依,做到依法依规开展督察。

二、推进监狱警务督察建设的有效途径

监狱警务督察要立足监狱实际,充分发挥警务督察“督察、防范、服务、保障”的作用,以落实制度措施、“六条禁令”为切入点,紧扣基层基础建设和警务督察自身建设这两条主线,突出重点督察,细化常态督察,创新督察方法,增强警务督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创造性,提高警务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监狱持续安全稳定,推动监狱各项工作发展。

(一)党委重视,为监狱警务督察提供强力的思想保障。

监狱党委要高度重视警务督察工作,将其作为一项关系监狱良性运行和长远发展的大事抓好抓实。监狱警务督察工作必须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监狱领导要坚持督察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负责;对于警务督察工作人员,监狱领导要给予高度信任,全力支持,要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爱,工作上关注,既增强督察人员工作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也消除其害怕得罪人和担心前途的后顾之忧。监狱党委有态度,督察人员有信心,人民警察有规范,制度运行有保障,监狱工作才会开创新局面,实现新突破。

(二)健全机构,为监狱警务督察提供强力的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警务督察机构,配备德才兼备警务督察人员,成立由监狱长、政委等主要领导参加的警务督察委员会,做到机构设置健全完善,责任分工清晰明确,为警务督察正常运行奠定组织基础。党委每季度要召开监狱警务督察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部署督察任务。监狱警务督察队要坚持定期召开警务督察例会,确定警务督察重点,落实警务督察措施,总结警务督察经验,促进监狱工作发展。

(三)完善制度,确立监狱警务督察长效运行机制。

针对当前警务督察制度内容交叉、文本杂乱、针对性不强、实用性不够等问题,监狱要密切结合实际,制定一系列与司法部和省厅相衔接的警务督察规章制度,以不断完善工作规范与操作程序,促进警务督察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证警务督察更具可行性和有效性。监狱通过警务督察制度建设,要进一步明确警务督察的范围,知道什么应当为;进一步明确警务督察的程序,知道应当怎么为;进一步明确警务督察的权限,知道用何方式为;进一步明确警务督察的责任,知道为了会怎样。监狱要把警务督察工作与监狱规范管理、监管安全制度、民警绩效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从机制层面统筹考虑,精心设计。依托监狱“狱内110”巡查、信息化网上监控等平台,拓展督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使督察内容既有全面督察又有重点督察;督察方式既有明察又有暗访,既有现场督察又有网上督察;督察时间既有工作时间又有非工作时间,全面实现监狱警务督察的全覆盖、常态化。

(四)注重实效,充分发挥警务督察“督察、防范、服务、保障”作用。

建立健全监狱领导--督察队室--基层监区督察网络体系,以落实司法部“六条禁令”、手机及违禁品管理制度、监狱安全管理制度、上级及监狱机关会议精神、工作部署、规章制度以及警察直接管理情况、警察一日工作标准执行情况等为主要内容,对监管改造工作、监区建设加强督察,减少盲区,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做到督察内容全。从小事入手,从警察的着装和上下班抓起,在细微处下功夫。从大事着眼,监狱主要工作是执法工作,督察人员在日常督察中对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环节进行精细督察,从警察到岗到位、现场处置,安全隐患排查,逐个环节进行提醒和警示,杜绝发生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程序不合法等问题。从苗头性问题防范,重点督察有无违反“六条禁令”等苗头,做到提前预警,将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督全察细。

(五)加大培训,打造监狱警务督察过硬队伍。

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警务督察队伍,是监狱警务督察工作有效开展的必要条件。基于警务督察政策性与专业性较强的工作特性,警务督察人员不仅要具备普通监狱人民警察应当具有的基本素质,而且必须要求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纪律素养等。警务督察队伍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大培训力度,提高队伍素质,对于警务督察队伍建设至关重要。监狱要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讲授警务督察知识,组织督察人员参加相应业务培训,通过相应的业务培训、理论交流、基础调研等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警务督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使其成长为监狱规范执法的维护者,警察优良作风的捍卫者。

(六)加强教育,为监狱警务督察提供广泛的群众支持。警务督察必须要有广大警察的理解与支持,不但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要有积极的警察参与。警务督察点多面广,不可能时时督察面面俱到,更大程度上还是依靠监狱人民警察合法行使职权,自觉遵守纪律。为此,监狱要加大教育力度,使监狱警察充分认识警务督察的意义,纠正对于警务督察不正确的观念态度,全面理解和积极配合警务督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为警务督察争取广泛的群众支持。

2武威监狱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暨警务督察工作总结

根据省监狱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人民警察警务督察工作的通知》精神,监狱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加强警务督察工作,从维护监狱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严格管理抓警务、规范履职强效能”的主旨,以规范民警履职行为,增强民警警容风纪意识,强化民警纪律作风养成,有效提升警务效能为目的,于20XX年2月20日至4月30日在全狱上下开展了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暨警务督察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

(一)积极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警容风纪是指人民警察在着装、仪容、举止、礼节等方面的行为规范,是人民警察政治素质、文明程度、精神风貌、纪律作风和战斗力的综合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3条对此作出了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为此全狱上下积极动员,大力宣传,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了警容风纪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到了警容风纪是人民警察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是权利更是义务。各单位把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作为加强民警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严格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塑警形、强警魄、严警纪”;严格执行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制度,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了专项活动有效持续地开展。

(二)加强学习教育,增强警察意识。首先全狱各单位充分利用周二、周五下午的学习日时间认真组织民警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公安部、司法部《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和纠察办法》的规定以及《人民、警察内务条令》适合监狱工作的制度规范;组织民警重温了《人民警察誓词》,通过重温誓词激发了民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了自己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自觉履职,用实际行动捍卫人民警察的荣誉。其次组织民警开展了一次以规范人民警察着装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活动,在此项活动中监狱严格要求民警按规定佩戴警衔标志,警衔佩戴应与所授予的警衔相符,严禁无授衔佩戴警衔或低授高戴、高授低戴以及硬式、软式、套式的混戴;在警服的穿着上,严禁不同制式的警服混穿、警便服混穿。通过学习讨论和监狱的严格管理,切实做到了让民警从思想上重视着装,从行为上规范着装,从制度上严明着装,从管理上强化着装,确保了我狱民警着装规范、警衔标志佩戴的准确性。第三开展了遵守规章制度“回头看”活动。把制度作为一面镜子,对照制度,民警自我反思,自我剖析,看一看自己哪些事情做的还不够,哪些表现还不差距,哪些行为还需要纠正,哪些方面还需要继续完善,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中的畏难情绪和敷衍应付的情况。活动中民警撰写了自查自纠剖析材料,公开了履职承诺书,切实增强了民警纪律作风意识,有力规范了民警日常执法行为,提高了民警落实制度的执行力。

(三)加强队列训练,严肃警容风纪。监狱从3月到4月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队列训练。队列训练由监狱统一组织领导,政治处计划协调,以监区、机关支部为单位,邀请驻狱武警担任教官,每天早晨8:30至9:30在武警中队训练场对全狱民警进行1小时的队列及内务训练。队列训练主要包括队列指挥、队列队形和单个民警的队列动作等内容;内务训练主要包括着装、警礼、报告、日常养成等内容。队列训练由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训练,要求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人人过关。监狱由纪委和政治处成立警务督察组,每天对各单位训练进行现场督察,开展现场考评,对训练好的单位及时通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并将督察结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依据。队列训练期间,武警教官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参训民警克服工作繁重、身体疲惫等诸多困难,以饱满的热情和高昂的斗志积极投入训练。考核中,参训民警操演认真、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动作规范、口号洪亮、动作整齐,表现出良好的规范意识和警体素质,体现了严格训练所取得的成果。通过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的开展,增强了我狱广大民警严格遵守警容风纪的意识,牢固树立了“我即形象、形象即我”的观念,养成了警容严整,举止文明、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良好作风。

二、警务督察工作

在开展好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和“安全首位意识”大教育活动以及“双百安全”竞赛的基础上,结合“规范化管理年”活动,我狱大力加强警务督察工作,切实把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和竞赛活动的成果通过警务督察巩固下来,落实和体现在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中。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为了确保专项活动的有序开展,落实警务督察工作,监狱成立了由监狱长王同仁同志任组长,副监狱长陈智军任副组长,王东生、吴显、杜龙生、叶福山为成员的监狱警务督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由王东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狱日常警务工作的实施。各监区、科室也成立了警务督察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日常警务督察工作。

(二)明确警务督察的工作的内容。在警务督察工作中监狱本着注重实效,对症下药的原则,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了督察:一是督察对上级党委和监狱党委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对民警警容风纪情况的督察;三是监狱民警现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察;四是民警到岗、到位、手机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五是重点部位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察,包括消防管理制度、外协人员管理规定、车辆出入管理落实情况等内容;六是贯彻执行“六条禁令”的情况;七是其它专项督察。

(三)完善警务督察工作制度。活动开展期间监狱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警务督察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警务督察记录,坚持每天开展警务督察工作,如实记载督察情况。监狱警务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天的督察记录,由监狱值班领导签阅,对督察结果每周出一期警务督察通报,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执行警容风纪检查制度。督察组坚持做到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日常随时抽查、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检查警容风纪的制度,加强对民警8小时内外的警容风纪、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确实使民警把贯彻执行警容风纪条令作为思想上的“高压线”、行动上的自觉行为,坚决杜绝警容不整等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好监狱民警的整体形象;督察组还及时总结督察情况,并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向监狱各单位及时进行了反馈。

(五)开展评比活动,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在警容风纪学习教育专项活动中,由纪委、政治处和各监区领导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对各单位训练活动情况进行了评比,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评选依据和年度考核依据。警务督察组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对当事人和相关监区、科室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坚持教育与整顿并举。同时依据《武威监狱民警平时工作实绩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和《甘肃省监狱、人民警察直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扣分处理,属于监区、科室的责任,要扣监区、科室的考核分;属于民警个人的责任,要扣民警个人考核分,把督察结果与民警考核相挂钩。活动期间,我狱严格执行警纪禁令,切实增强民警纪律作风意识,着力规范民警日常行为,加强队列训练,严肃警容风纪。同时全面加强警务督察工作,通过集中检查、专项督察和随机抽查等形式,深入到民警带值班现场,加强对民警出勤考核、警容风纪、行为规范和岗位履职情况的督察,全面提升整体警务效能,为确保监狱安全稳定,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了基础。

3省十里丰监狱突出“三个度”强化警务督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省十里丰监狱党委在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高广度、拓展深度、强化力度,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警务督察工作,增强了基层民警的制度执行力,夯实了监管安全的工作基础,促进了监狱的持续安全稳定。

一、提高广度,增强警务督察的保障力。坚持将警务督察作为加强民警作风建设的有力抓手,提高对警务督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让更多人员参与警务督察工作。一是健全警务督察工作机制。成立警务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规范和改进警务督察工作的具体措施,充实警务督察人员,并对警务督察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二是形成部门间工作合力。机关所有科室部门均参与警务督察工作,参与面达100%,机关男民警64人分8个组参与警务督察,督察警力增加了137%。各部门的广泛参与使警务督察不但达到查找问题、督促落实的目的,也起到了宣传政策、答疑解惑的作用。三是发挥机关女民警作用。统一安排63名机关女民警分6个组参与备勤值班,充实机关值备勤警力,有效推动机关男民警警力下沉。

二、拓展深度,提高监管制度的执行力。监狱坚持将警务督察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制度落实、狱务公开、民警执法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狱、监区两级督察,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提高监管制度的执行力。一是解决“监区一级警务督察偏软”问题。要求各党支部从关心和爱护民警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加大从严治警的力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建立监区领导每日带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查处问题隐患,增强警务督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全监多个关押点的监管室增配80多名民警,加大夜间巡督查力度。二是坚持“一周一重点一通报”做法。每周明确一个重点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实施该做法以来,平均每周查处和督改各类问题隐患15处。三是推行“一月一总结一考试”举措。在每月监狱管教例会上,对巡督查情况进行梳理、总结、讲评,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当前重点工作,组织相应的业务知识考试,助推监管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强化力度,提升民警队伍的战斗力。监狱从检查频次、查处力度、结果运用三个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警务督察工作力度,激发和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在检查频次上加大力度。针对监狱关押点分散的实际情况,按塔山和狱部两个区块分别组成警务督察小组,增加检查频次,突出检查的无准备性,重点加强高温和夜间时段检查。二是在查处问题上加大力度。针对警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监狱敢于“碰硬”,敢于“动真格”,对相关人员严肃查处,必要时坚决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处分,切实发挥警务督察的“防微”和“纠偏”作用。三是在结果运用上加大力度。监狱十分重视督察结果的运用,每月梳理,每季汇总,使其成为评价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和考核民警实绩的重要内容,逐步形成“功在平时、注重实绩”的良好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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