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菜单

严禁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时间: 04-04 栏目:方案

1徐州一中关于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意见》(徐教师【20XX】4号)的通知精神,在全体教师中弘扬良好的师德师风,引导教师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推动广大教师正确理解、充分认识师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和深刻内涵,提高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校长、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校级干部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监督领导小组,将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工作列入学校日常工作范畴,加强监督,严禁教师从事或变相从事有偿补课活动。

监督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勇

副组长:卞东华叶弘媚陈雷张安义

成员:尹祥斌潘峻峰隋文盛甄宗秋李文利史颖张祥凤魏全星谢凤艳

同时,为有效震慑和处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学校专门设立举报电话:85885002,邮箱:。学校将严格按政策、按程序、按权限、按规定,及时认真办理举报投诉事项;充分保障举报投诉人依法行使权利,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提倡、鼓励实名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热心参与。

二、加强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一)组织教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四有”教师的重要讲话、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重温师德规范,切实增强全体教师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二)组织教师学习徐州市名特优教师代表发出的《拒绝有偿补课倡议书》,教育引导教师响应倡议号召,积极向先进典型学习,从自身做起,树立新风气,传递正能量。

(三)组织教师签订《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并公示签订人员名单,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增强职业责任感,加强教师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三、开展专项整治,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我校积极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以下三种行为:

(一)在职教师本人或与他人联合在住所地、租借房屋或学生家中等场所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

(二)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及各种形式校外补习班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

(三)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相互介绍补课生源、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补习,或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的。

对在职教师将正常教学时间内应教授的教学内容留到有偿补课活动中进行,并以此吸引、强迫学生参加其组织的有偿补课的,因学生不参加其组织或介绍的有偿补课而不公正对待学生的,组织有偿补课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等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

四、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一)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由校长室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事人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按有关规定扣减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不得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徐州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学校可根据情况将当事人调离教学岗位,或由学校申请、经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将当事人调离原单位。

(二)在职党员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还应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

(三)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免除职务处理

(四)特级教师、拔尖人才、名校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其他称号获得者从事有偿补课的,应由学校报请所属教育主管部门或有批准权限的相关部门取消其称号及待遇。

(五)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行为,学校将及时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予以通报。

同时,学校将通过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等配套措施,为禁止有偿补课提供长效机制保障。

徐州一中

20XX/2/19

2东海县第二中学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学生的课业负担,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根据市教育局(连教师〔20XX〕5号)《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及县教育局(东教办〔20XX〕70号)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民主评议行风政风为契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整治教师有偿办班补课之风,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领导小组

组长:赵鑫军

副组长:张华 夏金生 李冬 雷穆军

组员:徐忻 王俊武 张兆秋 肖剑 马胜利 潘成材 吴立军 赵沛之

顾叶波 谢兆牛 曹胜华 王俊松 王怀洲 崔则尧 朱贵林

三、方法步骤

1.宣传教育

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的行为。开展新学年度教师签订师德师风建设承诺书活动,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

2.督导检查

学校将成立督导检查领导小组,明确分工,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我校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向社会和家长公布举报电话和校级主要领导的手机号码,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每一个个案都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3.工作总结

9月底,学校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正确分析师德师风的现状,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不断吸取经验教训,提出今后的工作对策,切实有效地把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活动深入开展下去。

四、主要措施

1.加强教育

我校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出台《关于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处理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力度:一是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思想上明确作为一名教师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规范。二是集中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三是召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加大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力度,树立教师正确职业道德观念。

2.完善制度

规范教师教学职责,加强对教学工作的考核和监控,要求教师备好每一份教案、上好每一节课。继续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与承诺书。加强对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的考核,把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监督机制,公开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电话,设立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箱,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

3.规范行为

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禁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收费补课,不将校舍和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学校不搞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

4.完善考核

将师德师风考核,纳入绩效考核、评优评先之中,认真做好教师各项考核工作。开展教职工绩效考核是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师行为、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基础。是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科学发展的关键环节。教师绩效主要考核教师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履行学校的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5.严禁违规

严禁教师违规办班有偿补课,不准教师以任何名义违规办班有偿补课、强化训练或参与其中有偿授课;严禁教师违规从事有偿托管;未经学校批准,教师不准参加社会举办的各种以升学为目的的培训班、补习班等兼职补课活动。

6.严肃查处

严肃查处违规有偿补课行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江苏省《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东海二中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方案》等文件,对违规教师严肃处理。

教师凡违反规定的,第一次发现,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第二次发生的,不但要及时如数退还有偿补课所得,同时扣除当事人当年绩效工资30%部分的全部,当事人该年度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当年和次年均不得参加评先评优,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必要时调整岗位。

五、工作成效

要通过对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使教师有偿补课的现象得到基本遏制,创建行业新风,塑造教师良好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为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举报电话

校长办公室:87278008

工会督导组:87278005

东海县第二中学

20XX年7月

3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我校接竞秀区文体教育局“转发保教师[20XX]29号文件的通知“(即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学校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会,在会上郭校长进行了原文传达,要求根据文件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执行《规定》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由郭卫东校长、朱丽芬书记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中层干部为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各室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和义务。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郭卫东朱丽芬

副组长:张海涛、申玉利、刘洪志

成员:杨斌、于宁、孙伟、刘畅、陈月艳、任赫男、李冷竹、方琳

二、加强宣传引导。

学校于8月14日,通过校园网、教师QQ群、“校讯通”等形式与途径,组织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具体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要求全体教师要做到人人知晓、人人遵守。同时将学习《规定》作为20XX年度师德考核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对每名学生认真负责,为学习有困难学生答疑辅导,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选树并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充分展现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

三、加强自查自纠。

围绕“六个严禁”,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督查,如教师阶段性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去社区调查摸底,确保无违法《规定》的现象。

四、建立监督体系。

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本校举报电话为3223553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活动将纳入学校的绩效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方案,对于在职教师是否参加或组织有偿补课的行为,我校专项整治小组将做严格把关,对于违反规定的老师,在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等方面,实施“一票否决”。

保定市德惠小学

20XX年8月15日

4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XX〕5号)(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师德建设和宣传教育、建立完善制度规范、开展自查督查、加大违规惩处力度等一系列措施,坚决整治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建立防止有偿补课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我省教育“创强争先建高地”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工作原则

(一)正面引领。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师德规范,形成学生、家长、学区等共同参与防治有偿补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重点。严肃查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课上不讲课后讲”等问题。

(三)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依法执教,坚持依法依规处理违规学校责任人和违规教师。

三、工作任务

严格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大力宣传《规定》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要求,将有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教师、学生和家长。组织教师深入学习《规定》,将有关学习活动作为教师继续教育和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树立并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展示当代教师无私奉献、崇德向善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鼓励学校和教师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值守等志愿服务,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答疑辅导。

(二)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和承诺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与下辖中小学校签订工作责任书,在职中小学教师应与学校签订书面承诺书,层层落实防止有偿补课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违规学校和教师定期通报制度,在所辖范围内通报违规责任人。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教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机制,确因工作需要,教师在校外向学生提供公益性辅导或授课活动的,实行事前报告制度。

(三)强化督查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要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设立投诉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有偿补课专项检查活动,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偿补课自查活动,中小学校负责人应将有偿补课自查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教师应将有偿补课自查情况作为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内容。每年寒暑假和重要节假日时间节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专门督查组到中小学校进行巡回检查。省教育厅将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地有偿补课等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作为教育“创强争先”督导评估的重要依据。凡投诉较多或1年内所辖同一县(市、区)区域内有3所以上学校出现违规集体补课,情节严重的,由省教育厅通报全省。

(四)加大惩处力度。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惩处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规定》,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禁有偿补课行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全面学习、深入贯彻《规定》精神,深刻认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重要危害,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统筹负责专项治理相关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是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明确专门部门负责治理工作。中小学校长是学校有偿补课自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精心制订操作性强的专项治理和自查的工作方案,认真部署专项治理和自查工作,通过治理有偿补课,使教师在教育活动中自觉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师德修养水平。

(三)巩固治理成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及时总结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剖析原因,从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入手,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来治理有偿补课,努力从源头上杜绝违规补课问题的滋生。

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教育行政部门须于20XX年3月底前将本地推进落实防治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专项治理方案和处理办法报送省教育厅,并向社会公布。

5泰安一中专项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施方案

根据市教育局的工作安排,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回应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和期盼,我校决定开展暑假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专项治理,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1、加强思想教育。学校决定在暑假前,结合师德考核,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切实规范干部教师廉洁从教行为。学校在放假前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并安排各校区、各年级及各处室进行深入讨论,提高思想认识。

2、悬挂宣传标语。放假前,按教育局统一部署,我校将在校门口大电子屏及各年级电子屏打出“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标语,各校区按学校统一规定执行。同时,学校将在校网站显要位置设立举报版块,加大对治理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宣传,确保让老师、家长、学生知晓。

3、开展宣誓活动。暑假前,我校将组织干部教师举行“不从事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宣誓仪式,营造“遵规守纪规范从教光荣、违规违纪有偿补课可耻”的浓厚氛围。

二、多措并举,力求取得实效。

1、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暑假前,学校将通过校网站、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公开学校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让所有家长、学生知晓,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

2、设立举报信箱。我校将在门口显要位置设立“有偿补课举报信箱”,并安排专人负责暑期的定期开启,对于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反映的问题,值班人员要建立问题登记和办理台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学校将成立调查组对反映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落实挂帐销号。

举报电话:5885103

邮箱:

3、开展问卷调查。学校决定在暑假前进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问卷调查,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吸纳家委会成员参加。对于反映出的问题,要逐项核实并及时纠正处理,并同年度师德考核挂钩。

4、签订责任书。暑假前,学校将与全体在职教师当面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责任书和承诺书,并将责任书和承诺书存档作为违规追责的重要依据。

5、印发明白纸。暑假前,学校将拟定《致家长和学生一封信》并印发全体学生和家长,同时在学校公开栏张贴,引导家长和学生远离任何形式的课外辅导,自觉抵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鼓励家长和学生及时举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6、建立巡查制度。学校将结合实际,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配备取证设备,组织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区域进行值班巡视,对于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取证留档,严肃处理。

第一监查组

组长:李万国

成员:王连瑞赵亮姜士勇和树国

第二监查组

组长:李秀笃

成员:赵永军张学文王合龙菅常茂

第三监查组

组长:程航

成员:张延东李正发段继志刘灿良

第四监查组

组长:吕卫东

成员:徐德亮任玉新许兴堂郝现岭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校区、年级、处室要按学校的工作方案层层抓落实。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本部门出问题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泰安一中

20XX年6月16日

6蚌埠一中开展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意见》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教[20XX]53号)精神,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偿补课问题,学校就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洪顺刚

副组长:潘毅、秦志华、陈虎

成员:高惠琦、李伟、方欣、林晓燕、李为昊、吴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

主任:李伟

成员:吴涛、方欣

二、工作目标

以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为突破口,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治理有偿补课行为,增强学校规范办学意识,提高学校规范办学自觉性,教育引导全校在职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规范在职教师的职业行为,进一步加大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督查和警示一批有违师德、行为失范的在职教师,促进学校形成良好教风、学风和校风。

三、专项治理范围

学校全体在职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课外辅导、补习并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教育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在职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在职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至2月)

1、指定计划,全面动员。

组织召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动员会,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学习《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党员教师另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培训内容作为教师全员培训师德教育的重点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教育广大教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消除侥幸、抵触等不良心理,自觉规范从教行为。

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橱窗等媒介广泛宣传专项治理活动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努力营造学校宣传到位、家长理解配合、社会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育人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积极配合、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禁止有偿补课工作。

2、签订承诺书。组织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每一位在职教师要签订《严禁有偿补课承诺书》,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规定。

3、建立监督平台。学校聘任行风建设、禁止有偿家教监督员、下发致学生和家长的公开信、设立有偿补课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在校园网上公示相关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552—4029959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3月至4月)。学校要在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的基础上,以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周密排查有偿补课情况。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对参与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凡在自查自纠阶段能主动配合、自觉停止违规行为的将不予追究。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至6月)。在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校党委组织专门人员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在职教师、家长和社区居民进行访谈。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及时查处。

(四)常态工作阶段(20XX年7月起)。学校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通过总结经验和剖析典型案例,分析有偿补课问题发生的特点、规律及深层次原因,找出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有效办法,建立健全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处、检查等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成立由学校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专项治理活动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对有偿补课的查处;教务处将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列入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内容,促进专项治理活动的落实;政教处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为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长是治理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制定学校落实办法,保证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按照《蚌埠一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排除干扰、克服困难、破解难点、务求实效;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

(三)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工作。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乱办班行为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是进一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建设廉政校园、办好人民满意学校、树立一中形象的主要抓手,各部门、各科室要立场鲜明,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姑息迁就。广大教师要充分认识其危害性,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诱惑,从自身做起,耐心做好要求补课学生家长的劝说解释工作,坚守教师职业操守,自觉维护自身形象。

(四)加强监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建立学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月报和通报制度。各部门要主动邀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治理活动,监督治理工作,鼓励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有偿补课行为,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履行治理工作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校长室追究个别部门、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蚌埠一中

20XX年1月5日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