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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整改方案

时间: 04-19 栏目:方案

1关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黄冈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局从严治党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安相结合,以管好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为重点,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主体作用,扩大群众参与面,切实做到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面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从政环境,为推动黄冈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贡献力量。

二、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的相关要求,我局开展从严治党工作从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共分三个阶段实施,具体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成立市安监局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学习,明确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从严治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2、深入调研,查找问题。党组各成员要带头深入调研、广泛座谈,听取群众意见,通过上级点、自己找、群众提等方式认真查找在机关政治生活、作风建设、执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至少要查找出3个以上的突出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责任专班,做到边学边查边改。

3、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要结合安全监管实际,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具体举措和整改时限,接受群众监督,实施方案报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导组的指导下进行动员和部署。

4、公开承诺,狠抓落实。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意见,并向群众和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承诺的内容要具体,整改落实情况要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和评议。同时及时向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0月)

1、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要强化党性教育,通过开展上党课、学党章、知党情,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导党员干部严格自律。要经常性的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弘扬黄冈革命老区精神。

2、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职责,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管党治党负有领导责任,做到“具体抓、抓具体”,制定出台黄冈市安监局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清单。

3、从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认真落实安监系统“十五不准”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注重厉行节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加大对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等问题的处理力度。切实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断深化“三联三民”、“三带三全”活动,党组各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蹲点调研,深入了解服务对象所思、所盼、所难,并形成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要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号召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做好服务,以优质、高效的工作赢得服务对象的好评,确保服务群众“零障碍”。

4、从严选拔管理监督干部。始终坚持“两用两反对”用人导向,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折不扣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规定,健全完善干部作风、廉洁问题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行政审批制度。建立经常性谈心谈话机制,通过个别座谈、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与干部群众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5、从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放到更重要的位置来抓,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组织开展安监系统“严纪律,守规矩”专题学习活动,有计划地开展集中学习、自学、专题讨论等活动,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作为推进依法治安的强大精神动力。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把关作用,运用督办约谈、问责追究、执纪查处、通报曝光等办法,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对违反“四个服从”原则、“五个必须”要求和“十个严禁”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从严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切实抓好基层党建“3536”工作实施,巩固和提升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中流砥柱作用。不断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等时间开展学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学政策、学理论、学业务,提升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并保障学习教育常态化。切实加强机关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党员入口,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提高党员发展质量,不断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创新,把党员活动与时代特点、与国情市情、与机关文化建设、与部门行业特点、与党庆国庆等相结合,精心选择主题,不断创新载体,通过重温入党誓词、知识竞赛、专题研讨、文体比赛等活动丰富党员生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7、从严落实制度治党。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执行。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等,推动议事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不断增强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运行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教育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领导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制度等,以制度规定来严格规范和约束干部职工的言行,强化制度规定执行力。

8、从严问责追究。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做到从严落实、从严监督、从严问责,坚决执行“十个一律”。对在从严治党工作中出现的领导不重视、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责任人进行严格追责问责;对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从严从快查处并进行通报曝光,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以从严治党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底)

1、完善机制。对开展从严治党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并积极总结、完善、提升,形成独特的从严治党的常态化机制。

2、及时总结。对开展从严治党工作要进行系统梳理,认真总结经验,集中展示成果,查找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3、开展回头看。对照从严治党的要求,逐项对开展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差距。对“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班子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治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抓好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检查督办。局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要全面加强对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开展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及时传达要求、沟通信息,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对检查督办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三)抓好统筹兼顾。在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的同时,处理好中心工作与安全监管工作的关系,把从严治党工作与具体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促进黄冈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委将20XX年定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根据市委宛办〔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结合市直水利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德规相依,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水利事业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参加范围

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

三、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聚焦薄弱环节,不断深化“四督四查”机制,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一是深化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二是坚持落实主体责任的标准和要求,提高责任落实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三是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增强责任落实的保障力量;四是丰富主体责任落实的载体和形式,提升责任落实的针对性和特色性,打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特色做法;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强化责任落实的刚性约束。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尊崇党章、遵守党纪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党为根本任务,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种意识”,强化宗旨观念。以推进“三查三保”机制常态化运行为切入点,通过“亮晒平行动”贯彻“五查五保”,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引导党员牢记党规党纪,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

(二)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重要职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监督检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落实责任。要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组织纪律的规范执行,以零容忍态度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局纪委要加强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

(三)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一鼓作气,一抓到底.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巩固深化好的经验做法,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看住盯紧重要节点,扭住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

(四)严格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入手,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履行好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严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见》(豫发〔20XX〕5号),建立健全干部选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干部考核评价的全面性、准确性。多渠道了解干部,深入实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德才兼备、知人善任。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省委“4+4+2”党建制度体系、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充分运用“四督四查”工作机制,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以深化专项治理为手段,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重点查处项目审批、水利工程招投标、规费征收、工程验收、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

五、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要求,细化责任清单。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等,形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跟踪问效。

(二)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踪问效。市直水利系统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强化履职尽责工作和“三亮三评”工作,建立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台账,对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台账要有任务、有过程、有结果,能检查、能考核、能追责。局党委将建立联合动态督查、跟踪问效制度。

(三)公开述责述廉,强化责任担当。改进和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建立述前调查、述中评议、述后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对问题整改的督促、回访和通报力度。突出述责述廉重点,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夯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政风向上向善,推动述责述廉述出压力、述出成效。定期组织开展述责述廉,选取部分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人向局党委、纪委述责述廉;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向同级党的委员会(党员大会)述责述廉,推动公开述责述廉常态化。

(四)专项监督检查,注重压力传导。以推动“4+4+2”党建制度体系落实、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项监督检查,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市直水利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扎实整改、认真履责、严肃问责,推动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压力层层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建制度体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从严考核评价,发挥导向作用。建立健全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办法,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期考评与不定期考评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形成上下互评、同级参评、分类测评相融合的考核机制,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实行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科学挂钩的途径方式,把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列为重点促进对象,约谈其主要责任人,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六)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从严追责问责为有力抓手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问责重点,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一律从严问责。坚持“一案双究”,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加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增强通报曝光的震慑和教育效果。

六、方法步骤

主体责任深化年从20XX年6月开始,到20XX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统筹安排,协同推进。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6月—7月中旬)。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等形式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安排下去。

(二)自查推进阶段(20XX年7月中旬—8月)。各单位要对照工作重点对本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按照工作措施要求,建立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重点突出、责任明确、要求具体、扎实推进。自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于8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报告报局直属单位党委,同时抄送局纪委。

(三)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9月—11月)。局党委组成专项督查小组采取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各单位公布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强化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定期收集汇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梳理排查、会商研究,对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总结工作,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全面总结梳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固化制度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负责市直水利系统主体责任深化年的组织实施。局纪委要按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对市直水利系统主体责任深化年负监督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本单位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负主体责任,要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抓好主体责任深化年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

(二)注重监督检查。局纪委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与党务、人事、纪检、财审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采取综合调研、观摩评审、专项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分析根源、研究解决办法,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以有力的监督检查促进主体责任深化落实。

(三)严肃责任追究。要以有力的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的深化落实,决不允许该追究不追究,或用诫勉谈话代替党纪政纪处分,用集体责任开脱主要领导责任。坚持纪在法前,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要定期选取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收到问责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创新工作方法。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机制和工作手段,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中的问题和制约条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整合工作资源,丰富工作载体,把握责任链条“第一公里”和“最好一公里”,以责任为支点、任务为基础、问题为导向、制度为保障,从领导干部抓起,反复抓,抓反复,自上而下强化“抓大不放小”的零容忍态度,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主体责任落实新方法。

各单位要将主体责任深化年的工作情况分别于9月20日和12月20日前报局直属单位党委,同时抄送局纪委。

3中共黄冈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根据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十个从严”(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从严落实思想建党、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从严选拔管理监督干部、从严加强作风建设、从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从严夯实党的组织基础、从严落实制度治党、从严治密监督网络)工作措施,以从严治党、从严治部为主线,以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为目标,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问责,进一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打造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教育和引导组工干部争做践行“三严三实”的表率。

二、主要措施

(一)从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

坚持“组织上入党,更要思想上入党”,注重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把政治理论武装放在首位,切实抓好马列著作、党的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坚定政治信仰、坚持政治原则、坚守政治纪律。采取请专家讲党建理论,请纪委领导讲党规党纪,请上级领导讲政策,听部领导讲党课,学习优秀组工干部先进事迹等形式,抓好从严治党学习教育。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切实将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落实到位。注重以组织讨论、考试测评等多种形式检验学习效果,将检验结果运用到干部考核评价之中,提升机关干部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

通过严格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禁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加非组织活动;严禁组织、支持、参加非法活动;严禁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禁违反组织程序或超越权限,重大事项不按要求请示报告;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闹无原则纠纷、恶意中伤他人;严禁对组织不忠诚老实,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严禁任人唯亲、优亲厚友,谋取非法利益。

(二)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队伍

加强警示教育,让机关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真正做到“三严三实”。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始终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两用两反对”用人导向,选好人、用准人,大力推进精细化、精准化,坚持全盘布局、人岗相适、用人所长、开发潜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对组工干部的选拔,首先要强调政治标准,决不能把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的干部,选拔到组工干部岗位上来。对组工干部的管理,要强调政治性,教育组工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和完善“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健全干部作风、廉洁问题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全面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规定。立足于抓早抓小,加强对组工干部学习、工作、生活的言行监督,对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条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提醒、谈话、教育和警示,对违反“四个服从”原则、“五个必须”要求和“十个严禁”规定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行之有效的党内生活制度,定期召开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小组活动,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锐器,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及时清除思想和行为灰尘,砥砺党性,改进作风。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推行议题提出、调查研究、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初步会审、征求意见、会议讨论、形成决议、组织实施、监督核查等“十步”工作法,坚持重大问题“一把手”末位表态,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全程纪实制度。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预审、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完善谈心谈话、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对工作有顾虑、思想有疙瘩的干部,要加强谈心交流,帮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对于群众反映作风上出现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要及时谈话提醒,帮助干部找到缺点和不足,引导他们改正改进。

(四)从严加强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八简两风”要求,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紧盯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问题,从严查细节小事做起,持续发力,将干部作风状况评价作为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严格实行公款送礼“零支出”、村(社区)进餐“零费用”、服务群众“零障碍”、违反禁令“零容忍”,加大对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抹牌赌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带头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守“严实”的标尺和底线,做到严字当头、实字坚守,形成良好的部风。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和激励竞争机制,严格责任缺失追究,严防“为官不为”。一般干部发生庸懒散软问题,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中层干部出问题,追究分管领导责任;问题多发、迟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对当事人进行待岗处理,对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深入开展“树立娘家人形象”活动,建好“三个之家”。持续开展组织部长和组工干部下基层活动,推进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按照“三改五步”要求,建立“四风”问题整改落实备案销号制、限时办结制和定期通报制,将从严治党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将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三、方法步骤

以从严治党为主题,采取学习调研、分析检查、专项整改、健全机制等措施,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部机关党支部制订集中学习计划,认真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工作准备。召开部机关动员大会,请部领导作动员报告,进行思想发动和部署,带头作出承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建立“每周五集中学习”制度,采取集中自学、听辅导报告、研讨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机关干部系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以党小组为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学习研讨交流活动,每名党员对照从严治党要求,边学习、边思考,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问题。深入推进干部自学,每周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7小时,全面完成干部在线学习课时要求每人每年须研读2-3本书,记一本学习笔记,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发表一篇心得体会文章,转化一次学习成果。

(二)深入调研,查摆问题。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通过上级点、自己找、党员群众提等多种方式认真查找在政治生活、作风建设、执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为主题,采取科室讨论、部内交流、集中研讨等形式,经常性地开展思想讨论交流。以“大组工网”为平台,请部领导与各级组工干部进行网上交流,共同商讨推进组织部门从严治党管党工作,增强思想讨论的开放性和互动性。围绕重点、突出问题分专题进行,每季度开展一次务虚研讨,在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凝聚思想共识。对征求意见和思想交流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若干重点专题,组织专班进行深入分析研讨,剖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方案。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深入整改,逐项落实。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组织工作、组织部门、组工干部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思路举措,明确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干部队伍的具体措施,报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明确整改落实的事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并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在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导组的指导下,召开整改工作部署会。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的原则,对照整改方案,深入推进,全面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突出重点,逐项分解落实《中共黄冈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分解表》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由组织部门牵头整改的工作任务。

(四)健全机制,常抓不懈。每半年对开展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检查,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从严治党工作长效机制。及时修改完善部机关管理制度和组工干部日常行为守则,形成具有黄冈特色,切合组织部门、组织工作和组工干部队伍实际的从严治党、从严治部新常态。以最讲认真态度和钉钉子精神,狠抓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把能否执行规章制度作为考察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建立制度执行年度考核机制,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纳入绩效考核,严肃查处不执行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建立从严治党工作评议测评机制,定期组织群众对本单位从严治党工作进行评议测评和第三方调查,确保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根据测评情况和群众评议意见,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完善工作举措,持之以恒地抓巩固、深化和提高,不断丰富和拓展从严治党工作成果。

四、组织领导

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从严治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雷邦贵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黄正林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部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部办公室,刘堂军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部机关从严治党集中学习活动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部机关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常务副部长黄正林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部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从严治党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部机关党支部、党小组要充分发挥协调配合作用,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开展学习教育、调查研究、主题实践等党建活动,各党小组组长兼任机关从严治党工作联络员,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党小组从严治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市委“十个一律”规定,对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抓党建或抓不好党建的,一律严格问责;对不讲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造成重大决策失误的,一律追究工作责任;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选拔任用干部、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严肃追究责任;对党员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为官不为”、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进行组织处理;对搞利益团伙、山头主义,导致政治生态恶化的,一律严厉追责;对不正之风和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对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对不正确对待监督、不接受监督、不回应群众关切、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一律严肃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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