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救助资金自查报告
1民政局关于冬春救灾资金自查报告
市民政局: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全区冬春救灾资金检查的通知》(内民政电传[20**]15号)和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现对冬春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
一、基本情况
1.救灾资金的接收情况
20XX年-20XX年我旗民政局接接到上级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共计135万元,其中鄂财社指[20XX]43号文件下拨15万元,鄂财社指[20XX]713号文件下拨20万元,鄂财社指[20XX]11号文件下拨100万元。
2.救灾款的使用情况
根据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受灾情况,按照救灾资金发放标准,将资金统一发放到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下拨救灾资金136.2195万元(其中1.2195万元为旗级救灾资金),其中准民发[20XX]143号文件下拨13.2195万元,准民发[20XX]150号文件下拨3万元,准民发[20XX]2号文件下拨20万元,准民发[20XX]21号文件下拨100万元。
3.救灾款物的组织发放情况
各乡镇开展救助工作均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普遍能够做到有申请、有村委会意见、有乡镇审批意见,领取款物时有发放名册、有本人签字,部分乡镇的民政助理员和村干部不仅能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而且对一些有特殊困难的救济对象做到亲自将款物送上门;基本做到了发放对象、发放金额和物资数量公开,并及时向社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救助对象都能如数领取或收到相应的救灾救济款物。
二、存在问题
通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自查,我旗在救灾资金发放过程存在如下问题和不足:
1.部分乡镇救助对象住所偏僻,交通不便,乡镇在拨付款物时存在着发放困难和不够及时的问题。
2.在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环节上,存在手续不够完备的现象。发放花名册上一人代多人签字的问题突出,虽然经核实未发现冒领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势必带来“说不清”的嫌疑。
3.救灾资金发放不及时,部分乡镇存在救灾资金按临时救济金发放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通过发现的一些问题和不足,我旗根据发现问题和不足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救灾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XX旗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救灾工作,按规定及时将救灾资金下拨到灾民手中。
2、旗民政局要做好《灾民救助花名》审批关。要求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今后救灾款物发放时要全部凭《灾民救助卡》领取。旗民政局对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救济资金使用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在今后的救灾资金发放过程中,要按照“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救灾款物的使用范围,确保无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现象。
220XX年救灾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通知》文件及州民政局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内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冬春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1、为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在春荒冬令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及时组织各乡镇进行统计调查,对受灾人员所需物资进行了认真统计,并组织发放。1---6月份我县因泥石流、旱灾、火烧户等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7795人次受灾,倒塌房屋63间,损坏房屋147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6920亩,其中4775亩农作物绝收。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XX万余元。根据灾情实施紧急转移、临时生活救助。截止目前,发放救灾款67.0141万元,其中发放临时救助3.78万元,建房补贴和其他补贴1.86万元,口粮和春荒救济粮折合资金达61.3741万元;帐篷50顶、棉被680床、衣服518件,现储备有救灾专用帐篷290顶,被子20XX床棉衣棉裤200套大衣100件棉垫子100床。同时,通过上级部门采购价值46.85万元的救灾棉被3800床和迷彩防寒服50件,及时充实救灾仓库救灾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好备灾工作。
2、对已登记造册的花名册按需进行救助,在救灾资金、物资申请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物资申请、发放的相关公示意见。3、春荒冬令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原则,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救助资金的现象。
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在过渡期间进行临时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条例”的要求,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倒损的,我局通过实地查灾核灾统计,经受灾户申请后,对其进行公告、评议,对无异议的提交审核后报我局进行审批。最终对受灾户进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发放,严格资金专款专用。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通过自查,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确定救助对象。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对偏远地区的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缓慢。
3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通过自查我乡上级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9.69万元,其中20XX年度43.49万元,20XX年度16.2万元(其中敬老院3万元)。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规范、财务管理规范、账务清晰、评定程序严格,除敬老院3万元和部分冬春资金外均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有资金使用超范围现象。20XX年支援王坪烈士陵园建设3.22万元,由于无资金来源,用救灾资金解决。
2、资金兑现不及时。救灾资金有款年度兑现情况,有些资金跨的时间还很长。
3、部分资金没有通过“一卡通”发放。两个年度的部分冬春资金使用由于均在年终安排,时间紧,受益户没有及时提供银行账号,存在由党委会研究后,由政府出文,然后资金拨付到民政办,由民政办通过村民委员会将资金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4、没有按要求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救灾资金管理。所有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及时按要求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2、不擅自扩大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资金的使用性质兑现救灾资金。
3、建好受灾人员冬春资金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