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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三小整治工作总结

时间: 04-16 栏目:总结

1斗山镇“三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山市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府办【20XX】81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于9月初开始我镇扎实组织开展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强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强化消防检查督促,全力整改火灾隐患,有效地预防了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为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在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镇已落实整改的“三小”场所间,小娱乐场所30间,整改率达100%。在整治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精密部署。

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镇政府迅速成立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由镇长周善荣同志担任组长,派出所所长余嘉龙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曹健安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阮文正同志担任。由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文化站、城监、自来水等各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精干机构,机构队伍成员多达30人,分四个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每组的组员至少有一名安委会成员、一名派出所成员、一名工商所成员以及一名供电所成员,安委会成员负责发放告知书,派出所成员负责登记立册,工商所成员负责检查有关的证照资料,供电所成员负责检查场所内的电路开关,还联合台城消防安全设备安装工程队,各部门成员各司其职,紧密合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

为促使我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政府组织召开了“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动员大会。各职能部门代表、村委会书记、治保主任以及各“三小”场所的业主(共300多人)都参加了这次动员大会,通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我镇全面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联合文化站、广播站等职能部门进行宣传教育,在全镇范围内悬挂消防专项整治的宣传标语横幅印发消防安全宣传手册本,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报张,向“三小”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游宣传,将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和重点向社会公告,大力宣传“三小”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三小”场所业主进行自查自改。

三、措施合理,全面整改。

为切实做好“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三小”场所实行“三落实、三统一”的整改措施,采取以点带面,先重点后铺开的行动方式。三落实:1、落实发放致“三小”场所业主的告知书;2、落实“三小”场所业主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书;3、落实做好“三小”场所整改情况登记表。三统一:1、统一行动,精干机构成员以及工程队每天早上8时到镇安监办集中,由组长带队,到各组所负责的“三小”场所进行检查整改。2、统一配备烟雾报警器和灭火器材,每间“三小”场所必须配备一个烟雾报警器和2个2公斤的灭火筒,当场整改,当场落实。3、统一收费,按照每个烟雾报警器120元,每个灭火筒45元的价格统一收取,当场安装,当场收取。由周善荣镇长亲临现场直接指挥。先集中精力对圩镇的“三小”场所进行整改,按街道分成四部分,每小组负责一部分;然后再兵分四路,对浮石、镇口、上阁、六村四个片点的“三小”场所进行整改;最后由各村委会治保主任、文书负责对辖区内的“三小”场所进行整改。

四、执法严格,效果显著。

为全面落实好全镇“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在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后,我镇组织安监、派出所、工商、供电、自来水、文化站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检查验收,对个别存在安全隐患经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场所,采取断水、断电、吊销营业执照、临时查封等强制措施实行联合执法,坚决依法处理,所以我们的整改率达到100%。

五、结合实际,正视问题。

我镇这次“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从整体上来看,我们的工作离消防安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我镇一些比较陈旧的“三小”场所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老化,部分“三小”场所的业主消防意识薄弱,消防知识缺乏,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六、立足基础,展望未来。

为了消除“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特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我镇将继续按照原有的整改步骤,结合兄弟镇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整治。

1、进一步落实责任。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认真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使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真正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主动承担起各自的职责,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共同搞好专项整治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以防火灭火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家庭火灾扑救以及火场自救逃生技能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消防宣传教育走进村居、走进家庭。同时,加大培训力度,对一些“三小”场所业主,特别是一些专项治理中碰到的钉子户进行培训,提高“三小”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意识,确保消防安全。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按照“隐患不除、工作不止”的要求,继续组织有关部门以检查整治为抓手,运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依照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和区政府的部署,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改善我镇消防安全环境,结合我镇实际,我镇从四月十四日至五月二十日开展镇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下面是我镇的一些做法: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

在三月三十一日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暨打击制售假烟工作会议后,镇分管领导即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镇成立了以苏汉镇长为组长的“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宣传先行,真抓实干

镇先于四月二十一日在镇府会议室召开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圩镇各单位及村(居)委会支书、副主任参加。会后,在全镇范围内张贴宣传标语六百多份,派发《致全区“三小”场所业主的公开信》九百多份,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三、部门联动,各司其职

这次行动,我们联合了镇内公安、工商、卫生、学校、供电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分成两组到圩镇及各村(居)委会进行检查,做到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四、精心部署,分阶段完成

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按照《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阶段做好工作: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至4月21日)

召开村(居)委会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认真动员和部署,并张贴宣传标语,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2、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21日至4月26日)

镇工作小组分成两组分赴圩镇及8个村(居)委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与检查相结合,在检查中发现有问题和隐患的,立即发给《检查整改意见书》,并督促其尽快落实整改措施。在这阶段工作中,共检查“三小”场所200间,其中小档口150间,小工作坊20间,没有小娱乐场所,存在隐患的有102宗,符合消防安全的只有36间,可见,我镇“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环境仍需改善。

3、第三阶段:自查和整改阶段(4月27日至5月20日)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镇工作小组多次督促各“三小”场所业主按照现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主动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经过这次治理,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得到了提高,全镇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了改善,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黄金镇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0日

3关于对各镇办食品安全三小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总结

按照市场与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委员会办公室安排,20XX年6月6日-23日,区市场与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区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人员,对9个镇办食品安全“三小”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本次督查方式以听汇报、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现将督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镇办工作开展总体情况不理想,工作推动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各镇办从事食品药品监管的执法人员配备率有所下降,监督检查覆盖率总体下滑,工作安排落实不到位,工作执行力不足。

二、存在问题

从专项整治前两个阶段的工作看,部分镇办尽管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在本辖区对“三小”进行了排查摸底,上报了摸底情况,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但与全区“三小”综合整治工作安排的要求相比,从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排名来看,工作中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与不足。

一是领导重视不够。个别镇办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是对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属地管理的认识不到位,对重点工作未及时做出安排部署或只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工作被动,该上报的工作总结未及时上报,致使全区工作不能及时汇总上报。

二是人员配备不到位。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镇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在全区9个镇办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配备了37名监管人员,承担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但是随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将镇办食品药品监管所移交至镇(办),能独立工作的食品药品监管的人员不是被借调到其他单位,就是抽调到镇办政府的其他办公室,导致多数镇办无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工作无法开展。如王石凹、印台、城关、广阳等,致使日常监管、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均未开展,食品安全存在严重隐患。

三是工作落实不够。个别镇办工作欠主动、欠扎实,行动迟缓,食品安全思想认识、责任措施、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突出,工作停留在政府层面上,未落实下去,工作开展不力。除陈炉镇按照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将人员定岗、定责、定片区,开展了细致的工作外,其他镇办均未扎实开展,致使监管工作不能责任到人,未对本辖区的小作坊小餐饮摊贩进行摸底排查,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大多数已经到期,还有部分未取得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大多数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已经过期,未办理健康证上岗,无现场指导意见,工作流于形式。

四是监管能力有待提高。镇办监管工作人员大多缺乏食安工作相关知识,对职责认识不清,对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知识的学习掌握不够全面系统,食安工作的开展显得力不从心、无从下手。执法综合素质和水平与现阶段工作要求不相适应,能力还需加强。

五是监管档案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监管档案资料包括执行文件、监管记录、工作总结等。从本次督查的情况看,各镇办不同程度存在工作资料散、乱、少等现象,尤其是监管记录,大多数镇办专项整治行动的现场检查记录少,甚至没有,日常监督检查无痕迹,反映出执法检查不深入、不细致,监督检查力度不到位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㈠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镇办要高度重视“三小”综合整治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责和管辖区域,针对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三小”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㈡明确监管责任。各乡镇办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各自工作计划、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整治责任,按照各自职责,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主动作为、积极协调,确保“三小”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同时要落实人员和职责,着力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监管机制,深入细致开展工作,做到监管职责无缺位,监管区域无盲点,监管对象无遗漏,监管环节无断链,监管过程有痕迹。

㈢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各镇办要针对食品“三小”行业基础设施薄弱、卫生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等普遍存在的问题,采取“先易后难,先表后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进行整治。加强督导与稽查,通过引导扶持、技术培训、现场指导的工作方式,开展督查,做到从严要求,不漏掉一个环节和一个细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指正,确保万无一失,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㈣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各镇办,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和网格化监管特点,要科学制定监管计划,明确“三小”监管责任人和日常检查重点,建立监管档案和公示牌,公开“三小”日常监督检查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针对辖区“三小”特点,统筹安排抽检计划,实现小作坊监督抽检全覆盖,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快速检验全覆盖。

㈤强化培训,提升能力。各镇办要按照监管职责,强化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综合素质的培训,使执法人员在应急处置、执法检查、案件查处、文书书写等方面能力有明显提升,能够在监管新形势下有效开展好工作。

㈥加大宣传,全民参与。各镇办要加强对“三小”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使“三小”从业人员自觉遵守《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履行义务,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主动申请许可、登记,按照规范要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形成人人参与、全民共治的良好态势。加大信息公示和报告事项公开力度,建立方便快捷的公示内容展示平台,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促使监管人员依法监管、“三小”从业者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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