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社会救助工作自查报告
1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向各位领导不辞辛苦、旅途跋涉的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就这次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综合调研工作,我们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现就我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城镇低保工作。我们实行严格收入核算、动态管理,总量控制,应保尽保原则。根据岗巴人数少、收入渠道狭窄的现状,没有实行每半年进行调整的规定,而是在每年11月-12月对已享受的城镇低保人员和申请纳入低保行列的对象主要采取入户调查、单位了解的方式进行家庭收入情况调查,对拟纳入低保行列新对象及调整出低保行列对象基本情况递交政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实行。20XX年我县就调整城镇低保人员13人。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分类施保。核定农村低保对象515户,1132人,包括曲登尼玛寺3名尼姑全部纳入。2次保障标准提高都及时兑现,为了切实把低保资金用到实处,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我县实行实物(口粮)与现金结合农保金兑现办法,实物兑现形式由县民政局在每次落实之前对低保对象需求情况进行调研,再由民政局派人在江孜县、日喀则等地的批发市场统一购买,后由政府统一免费派车送到各乡镇后逐一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落实政策以来累计发放177.76万元低保资金,其中县级配套了10%17.77万元。
在20XX年进行核定农村低保对象时,我县自主提出了《岗巴县农牧区收入测算系统》,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所有家庭进行了收入测算,测算结果在村里公开张榜7天,在召开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农村低保在近3年的集中扶持下,部分群众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愿意自动退出农村低保行列。龙中乡龙中村夏尔马户旺拉,在以前属于典型的贫困户,在低保的集中扶持下,生活、思想得到大大改善,他说:人能干事,山是钱。现在的他以民政为后盾,以大山为依靠,不断积累,从以前的9只牲畜到现在的54只,从以前的好吃懒做到现在的劳务输出,每年劳务收入在4000元以上,并且不断的还在积累资金积极准备做一些小本生意。这就说明农保对象“等、靠、要”的依赖思想转变了,认识到劳动致富的硬道理。
为了惠及更多贫困群众享受改革开放成果,20XX年11月-12月我们再一次对低收入群体进行了收入测算,20XX年经县乡村三级核定后调整农村低保对象317人。还就农村低保与家具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相结合,对部分农村低保基本能解决温饱问题的对象购买家具,提高生活水平,让群众切实从惠农政策中得到实惠。
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方法,明确的提出了“4123”工作思路:“以四个手段谋发展”,一是严格实行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达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享受补助类型人员的变化合理变动,低保金额有升有降等;二是实行低保救助成效跟踪管理,对低保对象进行群众、村委会、乡政府三级跟踪管理,对在享受低保期间对社会有积极表现者或脱贫致富的群众树立典型,进行奖励,共同享受成果;三是严格监督低保对象的资金使用,严禁低保对象使用救助资金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四是生活救助和技能培训有机结合,在基本生活得以保障的前提下,有充分的精力与时间,大力开展农牧业实用技术、土建技术、特殊手工业技术等培训,改输血为造血;“坚定不移走一条道路”,就是在低保金的扶持下生活越来越好,具有独立扩大生产和从事其他行业的能力,最终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形成二种意识”,一是形成节约生活的意识,逐步累积再生产资金,二是树立劳动致富的意识,低保户每年必须参加一至二天的公益性劳动,使其明白“没有天上掉馅饼”的道理,牢固树立用劳动致富的理念。“达到三个突破”,在合理利用、屯集低保资金的前提下,以现金与实物结合的发放方式,达到一是实现农业粮食单产上取得突破,二是实现牲畜数量与质量上取得突破,三是实现群众在第三产业尤其是劳动力转移上取得突破。
2.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意见》(藏政办发[20XX]1号)文件及《日喀则地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意见》为指导,我县于3月29日提交政府办公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我县20XX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出台了《岗巴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意见》,此次决定从财政中列支50万元专户管理用于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从今年开始列入财政预算内。相关制度和规定近期准备以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翻译成藏语形式传达给农牧民。
3.城乡医疗救助。20XX年起,我县就开始实施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将救助范围扩大到因病致贫的所有社会弱势群体。取消救助病种的限制,救助采取大病统筹医疗报销后零起付线全额救助。其中对于无自理能力的五保对象,聘请1名护理人员,其产生费用的50%予以救助,50%用以公益性劳动。根据低收入家庭抗患病风险能力弱的实际困难,凡持有低保证的病人或民政局认定的贫困户在县医院的就诊时候减免挂号费、门诊费、减半一般病房住院费。
20XX年起开始实施医后救助过渡为医前、医中和医后救助相结合,实施全程救助。为解决个别困难群众因无力垫付前期治疗费用而中断治疗等实际问题,对确有困难的救助对象区别情况,实行医前、医中、医后全程救助。对确有困难的个别救助对象在住院前凭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相关证件在担保人的担保下向民政局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后,根据预测费用可以一次性提前预支医疗救助金3000元-8000元,在就医后从医疗救助金中扣除。住院期间无力承担住院费用的救助对象,向民政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审批后,进行医中跟踪救助;对于一般医疗救助对象,采取医后结算的办法给予医后救助。达到治疗与救助同步实施,缓解救助对象因病拿不出钱,而不能及时就治的问题,变被动式救助为主动性救助。如:龙中乡塔杰村嘎玛因患疾需截肢,当时因无钱就医,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了医前救助医中救助,给予了一次性预支5000元,医后根据票据实数救助了10000元,为了让其恢复生活信心,并积极与其联系培训就业,现在在日喀则学习缝纫技术,做到了救命后的就业相结合,为进一步脱贫致富打下夯实基础。
以减轻救助对象负担和为救助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为原则,申请人提供有关申请书与医疗费用单据、已报销金额等一并提交县民政局,由民政局1名专职副局长审查救助,做到随到随审、随审随报。切实增强救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医疗救助对象及时享受救助权利。并对定期对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做到“救助政策、救助程序、救助结果”三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医疗救助工作公开透明。
《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藏民发[20XX]84号),我县以政府红头形式下发至村级单位,并在民政局门口的宣传栏进行张贴公示。为了简化行政程序,依托县城小且集中的优势,在申请救助的程序上减少了乡村一级,由民政部门与县医管部门直接对救助对象进行核实和救助。
4.五保供养工作。我县现有核定五保对象42人,其中集中供养10人,分散供养32人,年人均供养标准提高到20XX元。为解决好五保老人的生活问题,我县采取实物发放与现金发放结合,85%的经费民政工作人员集中在地区批发市场购买粮食、酥油、肉类、蔬菜等,再由政府免费派车买送;15%的经费再以现金形式发放由本人自由支配购买生活必需用品等五保户生活补助资金。所需柴禾、牛粪等取暖材料,80%由村委会无偿解决,20%由政府有偿补助。
为了解决当前困难和长远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对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我局积极与安居办协商,以实施农牧安居工程为契机,国家全额投资方式解决,建设两室32平方米的住房25套。为了是该项目长期发挥作用,并形成县乡村三级联管民房使用制度,住房及所有家具编号登记造册,层层签订合同,五保户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耕地由各乡镇政府统一转包给当地贫困户,转包期限3-5年,所收粮食归承包贫困户,所收秸杆每亩50斤归五保户,用以饲养家畜。做到了一个民心工程,得到两个实惠。
建立完善农村敬老院工程,为整合资金,提高五保集中供养水平,集中供养所有人员列入农村低保A类对象。积极争取资金建设标准化供养机构,20XX年投资30万元修建了孔玛乡农村敬老院;岗巴县社会福利院投资200万元已招投标完,今年开始实施;昌龙乡农村敬老院投资125.12万元批复已下,正在筹备前期工作。在孔玛乡农村敬老院建立了娱乐学习活动室,添置了彩电、VCD等电器设备,购置了碟片,征订了藏文报刊杂志,真正让院民有家的感觉。立足自我,努力探索一条以院补院新路子,采取多种办法和措施,积极创办经济实体。
集中供养人员原有耕地经各乡政府统一调整,其中50%做为该院蔬菜生产基地种植蔬菜和经济作物,由院民自主管理50%用以饲草种植,用以院办经济实体奶牛、羊养殖。在牲畜处理上,由乡政府统一集中后交于责任心强的农村低保对象代为放养,现在共有奶牛2头、羊116只,按照新增与出栏率相当的原则,每年能出栏36只左右给自己食用;还办起了养鸡场,共有30只藏鸡由他们自己饲养,每周能每人吃上4只新鲜鸡蛋,是一种精神转移寄托,也丰富了菜篮子。合理安排膳食:除逢节日外对院民每天三顿食谱进行合理安排,如早餐:酥油茶、甜茶、油饼、糌粑。达到食物多样化、营养化,每月进行一次食谱调换,让每位院民吃的营养、放心。今年已从劳动部门争取到一名公益性岗位,为集中供养机构的厨师。
5.对社会救助的建议。
--农村低保享受成员每年必须参加3-5次乡村级公益性劳动,纳入《西藏自治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明文规定。
--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建议简化城镇低保申请程序,人口少且居住集中的县可以直接向县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对家庭收入进行核实和计算。
--西藏的特殊原因,人口少、收入渠道狭窄、居住集中等因素,建议民政部门每半年对城镇低保进行一次检查,调整为每一年底进行一次检查,而民政部门设立检举箱,随时接受群众监督。
--边境高寒县自然条件艰苦,生活生产困难,生活水平低下,建议农村低保、寿星老人、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金额区别于腹心低海拔地区,略高于其他腹心低海拔地区。特别是城乡低保享受人员能否扩大救助范围,达到广覆盖、应保尽保的原则。
--医疗救助现行救助门槛过高,有的贫困户问题都成问题,很难负担现阶段实行的自筹部分资金,建议取消自筹资金进行全额救助。
我的汇报完毕,以上报告妥否,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2关于开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6月13日至1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立君的带领下,对全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听取了县城乡社会救助相关情况汇报,深入三个社区实地走访了40余户城乡低保户,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听取了部分城乡社会救助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
(一)城镇低保工作情况。自20XX年实施城市低保以来,县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开展调查核查工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同时采取抽查制、举报制、电脑核准、入户调查等办法,对全县城镇低保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并将低保对象分为“三无对象、残疾人家庭、单亲家庭、学生家庭、患重病家庭、一般困难家庭”等不同类别,进行重点保障。目前已有157名分类施保对象全额享受保障金,城镇低保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今年,结合我县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认真测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适时进行提标,全县平均低保补差由去年底的80元提高到95元。春节前,还对全县城镇低保对象增发58元生活补贴。截止3月末,全县保障对象达到1601户3969人,月支出保障金达到37万元,有效保障了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自20XX年末实施农村低保以来,全县对申请农村低保的困难群众实行村评乡审县定制,农村低保对象都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审查并公示后上报乡镇,乡镇严格审查核实后报县审定。目前,我县农村低保救助对象20XX户3262人。今年一季度全县发放农村低保资金达到33万元。春节前,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城镇低收入群体共7812人增发了40元/人的生活补贴,农村低保力度不断加大。
(三)受灾救助工作情况。一是准确掌握全县灾情,切实做好灾情及时准确上报工作,县政府建立了乡镇、村灾情信息员和灾情信息网络,明确各乡镇领导为灾情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灾情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做到有灾必报,查灾及时,保证联系畅通。二是开展了春荒冬冷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县政府根据上级民政部门要求,20XX年下拨救灾资金106万元,有效解决了受灾群众的缺吃少穿等基本生活问题,确保了灾民顺利度过春荒、冬冷期。
(四)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情况。20XX年,县政府根据省、市出台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要求,顺利完成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调查核查工作,核定符合条件的农村五保对象201户249人,目前已全部纳入供养。在供养金发放方面,我县按照集中供养不低于2200元、分散供养不低于1600元的标准,及时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0XX年,全县共发放供养金39.8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县政府按照“十一五”期间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目标要求,认真编制了《“十一五”期间嘉荫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将我县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对现有2个敬老院进行扩建改造,建立2个中心院,同时再建立3个乡镇敬老院,规划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到20XX年,2个中心院和3个乡镇敬老院共有床位200张。
(五)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情况。我县于20XX年被列为全省农村医疗救助试点县,20XX年被列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县。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县政府先后划拨了2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同时,积极开展惠民工程,成立惠民医院,设立惠民门诊,对持有《救助证》的居民实行“九减四免”,城乡特困群众得到有效救助,农村医疗救助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51万元。
(六)其他救助工作情况。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就学难的问题。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20XX—20XX年累计为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学生教科书补助资金75.1万元。大力拓展筹资渠道,三年来,共资助50名大学生,资助金额22.5万元,先后有2120名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得到资助,资助金额达46.2万元。坚持“以人为本、扶弱助困、维护公正、热情服务”的宗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拓宽,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有效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20XX—20XX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组织律师、公正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6件,解答法律咨询1545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1、城乡社会救助资金少筹措渠道单一,仅仅依靠中央和省里支持,不能有效缓解城乡社会救助经费紧张的现状。
2、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成,但各单位、各部门缺少必要的配合、沟通和协调。
3、城乡社会救助标准偏低,无法满足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村贫困群体的救助需求。
三、建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城乡救助工作要按照“单项突破、系统完善、点上突破、面上扩展”的工作思路,逐步在全县建立起责任明确,参与广泛,运转协调,管理规范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继续深入做好城市低保“应保尽保”工作,规范救助范围,规范低保金的申领和发放程序,确保所有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及时足额领取低保金。继续做好提高城镇低保人均补差工作,逐步形成低保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物价上涨和财政承受能力同步自然增长的机制。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以社区为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对低保人群有效实行动态管理,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二是继续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政府要加大对上争取农村低保资金的力度,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人均补差标准,并做好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切实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进一步规范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把符合五保条件和没有纳入五保供养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
三是积极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在规范和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壮大医疗救助基金规模,增强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力度,搞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的衔接。
县人大常委会城乡社会救助调查组
二0XX年六月十八日
3乡关于社会救助和城乡低保救助资金的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我乡社会救助的保障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工作的动态管理和规范化建设,巩固“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不应保坚决不保”的工作成果,根据《泽普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泽民字[20XX]5号)的要求,就我乡20XX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为确保顺利开展这次的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自查工作,奎依巴格乡成立了奎依巴格乡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自查领导小组,以加强对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实行主要领导负责,落实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运行机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
二、社会救助落实情况
首先,我乡社会救助坚持救助程序、救助对象、救助物资三公开,及时将救助款物发放到困难户手中。其次,无拖欠、截留、挪用、挤占和私分等问题。救助款物的接受,发放做到了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准确,帐款相符。救助款物实行“三个监督”,即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上级监察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通过以上有效监督,在工作落实中,杜绝了无条件的扩大救助对象与范围,瞒报、虚报、漏报等问题的发生,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化使用。
三、城乡低保资金运作情况
城乡低保保障工作是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最后一道防线。20XX年的低保工作情况如下:
(一)严格程序:
1、为了确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申请书、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家庭收入情况证明等材料。
3、村(居)委会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在7-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实际生活状况审核,对其家庭收入进行计算,由评议小组进行评议。经评议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的填写审批表上报场部。
4、乡民政办会同村干部通过持证入户调查、走访邻里等方法,对申请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生活水平等进行调查核实,合理计算其家庭实际收入,符合条件的,提出差额或金额补助意见,上报县民政局;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其原因,同时上报县民政局。
(二)、规范管理根据《泽普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完善了各种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信息化管理。做到了程序严格,管理规范。同时对低保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因低保对象死亡和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或停止的,由村(居)委会出示证明,场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至县民政局低保办核实进行调整或停止。我乡自上级批准发放低保资金以来,一直采用存折发放。按时将低保资金足额发到低保对象手中。没有群众反映资金未拿到手的问题。截止20XX月中旬,全场共纳入农村低保户344户799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56910.98。
四、深入人心,反响强烈通过开展此次自查活动,密切了干群关系,使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政策深入人心,城乡低保户,受灾群众,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得到了应有的帮扶与救助,确保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困难群众,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总之,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工作的动态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对照泽民政发[20XX]号文件,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通过自查,使我们看到了实行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政策的成果,同时也发现了不足:
上级部门拔付资金,物资少,应保尽保困难。
五、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如下整改方案和措施:
一是明确要求,严格把关。该乡民政工作人员通过采取“听、看、查、核”的方式每季度至少1-2次对全乡社会救助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自查。严格检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政策落实等重要方面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等程序,严肃查处违规操作。对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在专款专用,实施标准和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严查,确保资金安全到位。
二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坚持以“政策落实是否到位、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档案资料是否健全”为检查内容,狼抓“看凭证、查资料、问对象、改问题”等四个重要环节,自查领导小组成员亲自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困难群众家庭,了解生活实际状况,调查相关政策、资金落实情况,救助工作实际效果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民政资金管理监督水平和使用效益。
三是严肃纪律,规范使用。将每次开展的自查自纠活动情况和全面检查结果及时向上级汇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限时限要求整改到位。对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法治意识,健全和完善民政资金监督制约体系,规范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