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民警目标责任书
1防毒禁毒学校家长学生辖区派出所目标责任书
为保护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学生认知毒品危害的水平,增强抵御毒品的能力,自觉远离毒品,减少乃至杜绝学生的涉毒行为,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学生家长、学生本人共同签订禁毒责任书。
一、公安机关责任
1.协调有关部门,牵头联合教育部门认真开展在校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摸清在校学生涉毒人数、原因以及制定帮教跟踪措施,对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实施帮教跟踪措施。
2.辅助辖区学校落实毒品预防专题教育课时,对学校开展禁毒教育提供建议,及时报告所负责校区的涉毒、吸毒、贩毒可疑迹象,随时掌握禁毒工作动态,有效预防毒情向校园输入,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环境。
二、教育部门责任
1.学校要指导老师对所负责的年级或班级内发生的贩毒、吸毒等一切犯罪行为及时制止,及时举报,全力配合学校和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2.组织开展学校禁毒预防宣传,积极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思想品德教育,提高学生对毒品危害性认识,消除学生心理困惑,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三、家长责任
1.家长应自觉学习毒品知识,了解毒品危害性,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禁毒法规,以身作则,不吸毒涉毒;教育孩子不到易染毒、涉毒的复杂环境,告诫孩子不要被他人引诱吸毒。
2.密切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发现孩子异常行为,及时主动与学校老师联系交流,促进家校协同教育,防范学生沾毒吸毒。
四、学生责任
1.学习禁毒法规、知识、技能,提高防毒意识,了解毒品的危害,遵守国家禁毒法规,遵守国法校纪,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不寻求刺激赶时髦,不去网吧、歌舞(游戏)厅等易染毒品的复杂场所。
2.谨慎交友,防范陌生人或吸毒涉毒朋友诱惑染毒吸毒,发现同学吸食毒品,及时报告学校老师或家长。
此目标责任书一式四份,学生、家长、班主任、片区民警、学校及辖区派出所各执一份。
学生:
家长:
片区民警:
班主任:
辖区派出所(盖章):
学校(盖章):
二○一五年X月XX日
2派出所责任书
派出所(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西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公安民警消防监督履职意识,夯实城乡消防监管基础,为“白云深处,靖安人家”幸福工程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经县公安局研究,下发给你基层单位《20XX年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
一、加强消防安全组织领导。
1、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消防监督工作,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逐级签订工作目责任状;
2、依法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委会(社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向当地乡镇政府和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报告一次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3、指导、督促村委会(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消防工作,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建立群众性志愿消防组织。
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健全和落实所长(分局长)负责制和民警责任制,明确一名所(分局)领导分管消防监督工作,一名专(兼)职民警负责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社)区民警和治安民警具体负责管辖区内的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协管员协助民警开展消防工作;
2、指导、督促村委会(社区)和辖区单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活动,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三、明确消防监督管理职责。
1、把区、段消防工作明确到民警,确定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无漏管失控;
2、按照管辖权限每年至少一次对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较大伤亡或者财产较大损失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对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等视情增加检查次数,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情况纳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3、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辖区消防安全状况、火灾特点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需要,组织消防监督专项检查;
4、重要时期组织开展消防监督专项检查;
5、对举报、投诉的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核查;
6、辖区内发生火灾后,迅速到达火灾现场,立即开展人员疏散、秩序维护、现场保护等先期处置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做好火灾扑救、火灾事故调查和火灾损失统计等工作;
7、确保年内辖区无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
四、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经常向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定期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委会(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委会(社区)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辖区单位职工和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完善必要消防装备设施。
1、设置消防室,在110接警车或消防巡逻车上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
2、设立消防器材室,配备符合法规标准的灭火、逃生、破拆器材和工具。
3、每所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消防靴、战斗服、钢盔)。
六、夯实消防业务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消防监督业务档案;
2、设立消防办公室,配齐办公桌、椅、柜等办公设施;
3、办公场所设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固定电话。
注: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派出所各一份。
靖安县公安局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3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市政府安委会要求,经局党委决定,与各派出所签订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各派出所要专门成立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小组,对本辖区内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各派出所要与社区民警签订好责任书,层层抓落实,确保本辖区无一涉枪涉爆、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各派出所要按照市局统一安排,结合本辖区实际,集中时间,组织力量,认真做好目的排查工作,特别是对经济无源户、单身、闲置院落、野外大棚及传统生产村庄、业户;山区乡镇要对开采业户、每个坑点进行不间断,不定时拉网检查。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全年抓,抓全年,反复抓,抓反复。真正把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作为派出所的主要工作来抓。
三、派出所要针对非法制造、买卖、储存、使用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呈现的全年化、地下操作、野外秘密交易、流动销售等特点,尤其是进入秋冬季节,属民爆物品、烟花爆竹使用、生产旺季,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采取宣传发动,明察暗访,秘密侦查等形式,广泛收集线索,充分发挥耳目特情的作用,一旦发现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立案侦查,不能降格处理,彻底清除隐患。
四、对因工作不利或失职失察导致非法制造、买卖、储存、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及派出所长的责任。
五、派出所督促辖区内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确保各企业与下属部门、车间、班组、个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或承诺书,并将签订情况按时报治安大队。
五、派出所不定时对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相应的监测、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雷、防静电等必要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填写《网格单位安全检查记录表》,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应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登记表》,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派出所在每季度结束后3天内将《网格单位隐患排查季报表》报治安大队。派出所不定时对剧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仓库进行检查,对于未在专用仓库内存放剧毒化学品或未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及健全的安保措施的企业应及时上报治安大队。因监管不到位等工作不利行为而导致剧毒化学品事故或剧毒化学品丢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及派出所所长的责任。
六、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剧毒化学品,在本辖区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露等情况,应及时上报治安大队第一负责人。
七、此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市公安局(派出所盖章)
(签字)
所长(盖章)
(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