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火岗位责任书
时间: 04-12
栏目:信函
1学校防火目标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特制定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领导为本单位森林防火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森林防火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组织。
3、制定本单位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和职责,确定各级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加强对本校教师、学生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4、将森林防火工作与本学校的教学、教研等活动统筹安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为本学校的森林防火宣传和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制定年度森林防火课程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森林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记录、有教室、有落实,加强对本校师生员工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6、做好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学校开设森林安全课程,三年级以上学生每学期写两篇防火作文。学校要在醒目位置宣传森林防火,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要抓好每年高火险期(清明、春节、五一、寒假等)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7、建立健全学校防火安全档案。森林防火档案应当包括学校森林防火基本情况和防火森林防火管理情况,全面反映学校的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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