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卖部安全责任书
1学校小卖部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经学校与学校小卖部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小卖部必须做到“两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二、严格进货渠道,进货必须从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产家或批发店购进,建立明细进货台账。主动接受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检查,提供货样、清单及合格证等,学校有权对不合格食品进行上报处理。
三、合法经营,严禁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有致病性寄生虫、污秽不洁、假伪劣、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烟酒等对学生有害的物品,不得经营麻辣食品,不得自制冷饮食品。不得向学生出售火炮、管制刀具、瓜子等。
四、食品店卫生环境整洁,通风透气,无苍蝇、老鼠等。对食品柜、容器等必须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五、食品仓库必须有通风、防潮、防鼠设施,食品存放应有货垫,做到隔墙离地。
六、发现有食品中毒现象,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在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及有关防疫部门,并将可能有问题的食品进行隔离封存,配合上报有关部门调查。
七、学生生命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责任重大,小卖部承包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随时保持清醒头脑,随时清理货物,把好进货渠道。否则,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要承担一切经济和刑事责任。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小卖部承包人和学校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
学校(盖章):
小卖部承包人签字:
二○一二年 月 日
2学校小卖部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增强学校小卖部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小卖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制度。
1、要求学校小卖部做到店容店貌卫生整洁,商品分类陈列,消防符合要求。
2、小卖部应严把商品进货关,凡售卖的商品,必须持有正规生产厂家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严格禁止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合格证、无有效日期)、过期变质商品和学生不宜商品进校销售,确保安全。
3、小卖部只允许促售学生文具。如笔、墨、纸、练习本等。
4、禁止出售鞭炮、利器及其它影响学校教学、危害学生人身安全的物品。
5、接受学校对小卖部卫生安全监管。每月抽查一次。
严格履行卫生安全责任条款,一经发现违规经营,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督其整改。若经营者严重违规,造成重大后果,致使学生食物中毒或人身伤害,将赔付受害人的医疗费、家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XX年9月1日
3学校小卖部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学校小卖部管理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特签定本责任书:
二、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有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
2、严格健全和规范采购索证手续,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①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的食品。
② 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③ 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④ 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⑤ 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只要一项无都为三无产品)。
3、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生活物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4、所有商品执行明码标价,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不能强买强卖,要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
5、不能经营烟酒等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食品。
6、要热情服务、要坚持原则,不能违反有关规定去满足学生。要规范营业时间,服从学校管理。
7、坚持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
8、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必须马上通知主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必须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或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生产场商、进货渠道,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自觉接受学校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理。凡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10、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小卖部管理人员负全部责任,承担一切费用,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进行处罚。 小卖部管理人是小卖部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对食品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各条规定。
三、安全期限: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 小卖部管理代表
签字:
签字:
20XX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