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时间: 03-30
栏目:信函
1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面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项措施,激励驾驶人员认真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保持驾驶车辆不发生交通事故,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驾驶车辆年度内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包含:重伤及死亡事故、车辆损坏损失1万元以上)。
二、驾驶员责任:
1、有接受地方交安委和总公司交通管理工作组的安全管理、检查教育的义务。
2、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提高交通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3、经常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学习安全驾驶经验,遵守操作规程,努力提高驾驶技术。对车辆坚持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出车前的检查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办公室,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车上路。行车中,坚持“三检”,平时坚持定期保养、维修,保证车容、车况完好,不开不年检车上路。
4、安全驾驶、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保证在车辆运输途中,正常安全驾驶;做到“十不”:驾车行驶中不抢行猛拐、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红灯、不酒后驾驶、不遮挡号牌、不无证驾驶、不接打电话查看信息、不观看影视资料、吸烟、赤足和穿拖鞋。
5、文明行车、安全礼让、听从交警指挥,驾车时您和乘车人员都要系好安全带。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支持交通民警执法,发生违章要依法接受处理。认真执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贯彻四不准:不准抢道行驶、不准强行超车、不准抢红灯、不准刹慢行车。五不开:不开快车、不开逆行车、不开斗气车、不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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