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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书

时间: 04-07 栏目:信函

1天星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力打造“平安社区”,努力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工作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县、镇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社区实际,现与辖区内各成员单位签订20XX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年初要实行责任包保,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具体有人抓。

二、对辖区内存在的影响或危及居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及时向社区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三、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调查、统计和掌握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基本情况。

四、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得少于四次。

五、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宣传活动。

六、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考核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监督单位:天星社区居委会

监督负责人:唐国凡

履行责任单位:

履行责任人:

20XX年XX月X日

2社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甲方:青白江区清泉镇廖家场社区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和谐安全的交通环境,特制订交通安全责任书,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小组要加强对辖区群众、学校师生及重点单位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二、建立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制度。各小组落实一名村“两委”成员抓交通安全工作,并设立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的交通安全工作。同时对本小组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状况登记造册,排查社区道路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社区居委会,发现无牌无照车辆、无证驾驶员、来历不明的车辆及时报派出所。负责辖区内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配合做好交通安全“五进”活动,让群众养成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的习惯,不搭乘不安全的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辆

三、加强对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员的教育。各小组组长、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要摸清本辖区驾驶员安全状况,对个别交通安全意识差,经常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驾驶员要加强教育,树立交通安全第一的思想,促使他们做到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并作好安全会议、宣传教育、检查等记录。

四、加强联系,广泛合作。各小组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切实采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各小组对事故易发路段要及时做好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有关部门,以便及时进行整改;要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面包车、三轮和两轮摩托车、农用车等机动车非法载客营运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保证交通四项指数(即事故发生数、死亡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数)有明显下降,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确保辖区的交通安全。

青白江区清泉镇廖家场社区

(公章)

责任人:

责任单位:(公章)

责任人:

时间:

3街道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预防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所辖社区(筹委会)内不发生道路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社区(筹委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人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及所属辖区内车辆的安全基本情况,熟悉车辆安全运行动态情况。

2、社区(筹委会)委会应当向所属辖区内的车辆驾驶人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重大问题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3、社区(筹委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抢险、善后和调查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办法

1、街道办事处责成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2月底前对各社区(筹委会)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告街道办事处。

2、完成目标任务的社区(筹委会),街道办事处予以表彰,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社区(筹委会)当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并不得参加街道评优活动。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街道办事处、社区(筹委会)各一份,签字生效。

街道办事处

目标责任人:

社区(筹委会)

责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_________村(社区)水上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水上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遏制伤亡事故发生,特签订船舶管理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保证责任船舶不发生水上交通伤亡事故,不发生重大险情和严重违法案件。

二责任内容:

1、保证所属船舶证书、证照齐备,救生设备齐全,船舶属于通航状态,按规定配备持证船员。不冒雾、冒险航行,不超载,不带病航行。

2、督促所属船舶执行救生衣穿戴规定,气象不良时不发航的规定,在汛期执行减载和停航的规定。

3、自觉维护渡口、码头安全秩序,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发航,不争客(货)、不拖客(货)。督促所属船舶执行签单发航制度。

4、自用船舶严禁从事营运,严禁超员、超载、超航线航行。

5、主动参加村委(社区)组织的安全培训,并督促所属船舶的船员参加。

三、考核办法:

1、村委(社区)每年12月前对船舶的安全目标和责任内容进行考核,并将责任书执行情况报乡船舶管理站。

2、凡违反本责任书或水上交通安全规定的,由乡船舶管理站对船舶业主给予批评,并扣除安全管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其停止运输活动,特别严重的直接取消其从业资格。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乡船舶管理站、村委(社区)船主各一份,签字生效。

村(居)委会目标责任人:

船主:

二○一X年X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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