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设市场承诺书
1郴州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诚信承诺书
本人以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自愿接受《郴州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体系管理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公司的诚信管理。在参加郴州市水利建设工程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郴州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郴州市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郴州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郴州水利建筑市场。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和技术责任人、安全员常驻工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2、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13、及时准确向郴州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报送《郴州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手册》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水利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
(企业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2在皖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市场信用信息申报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申请在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市场信用信息,本人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单位作出如下承诺:
1、本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接受安徽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职能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给予的处理和处罚。
2、本单位申请建立信用信息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且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新申请建立市场信用信息或法定代表人发生更换的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省基建局签署此承诺书。)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承诺书
市水利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市水利局关于***河改线工程委托**区实施的请示**[20XX]**号精神,为保证该项目工程顺利实施,确保***河度汛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工程施工许可、项目招标投标等有关规定,对该工程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施工监理制。认真履行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等法定建设程序。
二、在项目拆迁施工及建筑施工期间,保证监督好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做好施工场地的围蔽,保证施工场地内及周围的环境清洁卫生和施工安全,保证工程建设符合规划、建设管理要求。
三、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认真做好本项目工程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决不出现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在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上,认真接受上级部门对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建立健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制度,不恶意拖欠务工人员工资。
五、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廉正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加强廉正建设,做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六、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愿意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经济处罚,并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责任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时间:二○一一年四月一日